耕者有其田引起的误解
孙中山提出了“耕者有其田”,似乎做法是对富人课以重税,然后赎买土地分给无地的农民。我认为,从这个理解来说,该“耕者有其田”并不是一个理想社会。一个真正的理想社会,应该是耕者有田可耕,而其所收获也与耕种劳动这一要素相一致。为什么呢,因为纯粹的“耕者“与“有田”并不构成必然联系,或者说,有耕种能力及意愿者,并非就必然地拥有田产。而这种”非匹配“状态,正是社会发展与自我调整的重要机制。因为只有这样,那些流动着的“耕种人口”才能有效率地加入或是退出耕种业。社会资源才能得到最优之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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