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火索”现象——心理学笔记(1)
有时候,一件事情会突然引起人的情绪爆发。比如,有人一句话说的不好听,听者一听就怒,大发雷霆,有如狂风暴雨。这是一种典型的“导火索”现象。
我们的之所以脾气暴躁,对一丁点的小事,不堪忍受。并不是这个事本身能带来多大的压力、伤害。而是之前,我们的心理已经累积了很多次的伤害,心理到了一个承受力的极限。于是,小小的一点事,就可以引爆我们。就像“导火索”引爆了炸弹一样。我称之为“导火索”现象。
真正造成巨大破坏的,其实不是那个导火索,也不光是炸药,而是“炸药+导火索”这个整体。类似的,有“第3块饼”理论——吃了第3块饼以后,你吃撑了,你不能说第3块饼有多厉害,一下就把你给撑着了,你应该说3块饼共同作用,将你撑着了。
一个人能扛100斤的胆子,这时候他身上已经有99斤了,你再加1斤,没事;再加1斤,他可能就闪了腰。人在不加思索的时候,可能会恶狠狠的抱怨那第101斤,将全部101斤造成的压力、伤害,全都发泄在这个后到的第101斤上——它仅仅只施加了1斤的力量而已。
理性的想,这么做是不公平的,也无助于我们解决问题。举起这样的例子,似乎很简单。但是,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往往没有这么头脑清醒。我们在外面受了伤害,受了累,回到家里向亲友莫名奇妙的发脾气。我们在外面被人欺负,怂的像个脓包,回到善待我们的人面前,却变得睚眦必报。于是,情绪的不平等传递出现了。我们也时常认不清事情的本来面貌,找不到真正的根本原因。我们只会揪住那根导火索,往往那可能是一个同样冤屈的替死鬼。而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人和事,却逃脱在视线之外。
仔细观察,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从这个意义上,孔子讲的“不迁怒”,就比较好理解了。“冤有头债有主,前面一转是债主”。该找谁找谁去,所有造成了影响的人,都应当承担自己那份责任。别让该承担的人不承担责任,别让不该承担的人承担责任,也不应该让少数人,承受过分的责任。
我们的之所以脾气暴躁,对一丁点的小事,不堪忍受。并不是这个事本身能带来多大的压力、伤害。而是之前,我们的心理已经累积了很多次的伤害,心理到了一个承受力的极限。于是,小小的一点事,就可以引爆我们。就像“导火索”引爆了炸弹一样。我称之为“导火索”现象。
真正造成巨大破坏的,其实不是那个导火索,也不光是炸药,而是“炸药+导火索”这个整体。类似的,有“第3块饼”理论——吃了第3块饼以后,你吃撑了,你不能说第3块饼有多厉害,一下就把你给撑着了,你应该说3块饼共同作用,将你撑着了。
一个人能扛100斤的胆子,这时候他身上已经有99斤了,你再加1斤,没事;再加1斤,他可能就闪了腰。人在不加思索的时候,可能会恶狠狠的抱怨那第101斤,将全部101斤造成的压力、伤害,全都发泄在这个后到的第101斤上——它仅仅只施加了1斤的力量而已。
理性的想,这么做是不公平的,也无助于我们解决问题。举起这样的例子,似乎很简单。但是,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往往没有这么头脑清醒。我们在外面受了伤害,受了累,回到家里向亲友莫名奇妙的发脾气。我们在外面被人欺负,怂的像个脓包,回到善待我们的人面前,却变得睚眦必报。于是,情绪的不平等传递出现了。我们也时常认不清事情的本来面貌,找不到真正的根本原因。我们只会揪住那根导火索,往往那可能是一个同样冤屈的替死鬼。而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人和事,却逃脱在视线之外。
仔细观察,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从这个意义上,孔子讲的“不迁怒”,就比较好理解了。“冤有头债有主,前面一转是债主”。该找谁找谁去,所有造成了影响的人,都应当承担自己那份责任。别让该承担的人不承担责任,别让不该承担的人承担责任,也不应该让少数人,承受过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