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
1.
薄荷把信纸折了三折,放进牛皮信封里。
这是她每个星期天都要做的事。
这个习惯已经延续了十二年。
这一封封的信就这样被她送入到绿色怪兽的口中。但是没有一封信能够找到它们的归路。因为它们从来就没有出口。空荡荡的牛皮信封上长满了棕黄色的毛,就好像心中的绒毛遍地生长。没有地址,没有邮编,没有收信人。但是,乐此不疲。
今天又是一个寻常星期天。薄荷拿着信走进邮局,用白色浓稠的浆糊封住了信封的嘴巴。她没有锁住她的那辆粉红色的小自行车,而是放任的把它靠在树的一侧,躲在模糊的阴影中。她很快的做好了这件事,便走出邮局,将信封投入到绿色的邮箱中。她拍拍手,转过身,想要取了自行车,却发现在那模糊的阴影中多了一个会发光的身影。
他的家中摆满了绿色的盆栽。阳台上,桌子上,角落里,天花板...都是薄荷。他好似爱极了薄荷。他在这里已经居住了三十五年,并打算继续居住下去。他不要任何改变,春去秋来,夏至冬至不过是存在于日历上的痕迹,于他没有丝毫影响。他就是一个再平庸不过,再普通不过的一个男子了。
但是,他有一个独特的习惯,独特到可以使他闪闪发光。
2.
薄荷在大马路上骑着她那辆粉红色自行车。或许是因为太热的缘故,马路上没有其他自行车。两边是一颗颗一排排的树,树枝统统伸到马路中央的上空,叶子都可以与人儿 的发丝触碰。薄荷的脸上是一个个的光斑,淅淅沥沥,恬恬静静。
薄荷很享受这空旷的世界。
但薄荷永不会孤身一人。
他站在金色的人行道上,一言不发地抽着烟。他喜欢抽烟,但亦不会过度。他认为抽烟可以帮助他凝神。身边尽是人流,没有空隙。无数只脚在大地上留下印迹,同时发出各自的声音。这是一桩奇怪的事。若是从上空看,应该是一片繁荣的景象:人流快速移动,颜色缤纷,并且伴着炎热的雾气。但是芸芸众生中却总有一个小黑点,既不向前走,也不逆向走,而是定定地,无所无畏地停留在那儿。
看似孤独,实际上,他比任何一个人都丰富。
他很珍惜这空旷的世界。
薄荷继续在大马路上踩着自行车的踏板,车轮飞快滚动。
他仍旧站在人行道上,停留在人流中。烟灰纷纷撒下,烟蒂被扔进路边的垃圾桶。
呵。
3.
薄荷骑得很快很快。她的头发飞扬在凝滞的空气中,摩擦着每一株灰尘的心。她在想,倘若就这么永远骑下去,如果摔下来,也不会有人为我心疼的吧。她想象着:她为了躲避突然窜出的猫咪,车头拐向大车道,又由于来不及刹车,就生生把整个人从自行车上拽下去。那么,自己就倒在了马路中央。自行车的车轮要继续骨碌骨碌转啊转。她刚要爬行起来,发现自己动不了,此时,一辆大卡车急速向她冲来...然后幸许她能够听到自己血肉绽开的声音,“噼里啪啦”,还有骨头断裂的声音,“咔嚓咔嚓”,甚至还有内脏被碾烂的声音,黏黏作响。最后还有自己的那颗心,那颗咚咚跳动的心,死于寂寥。
薄荷停了下来。
原来不是死在车轮下,而是死于寂寥。
死于寂寥。
他抽着烟,看着渐渐泛红的天空,一下子感到疼痛。这疼痛时时折磨他。他想或许这疼痛就像吸毒者所要承受的。所以他把自己当成一个无怨的吸毒者。他应该躺在一张白色凌乱的床上,上面要洒着几滴血。他用床单把自己绑起来,这样疼痛的时候,就不会继续沉沦下去了。但是这几股疼痛感太过强烈,逼迫着他的神经,渐渐,蔓延到他的全身。他开始挣扎,却发现自己早已挣开了床单,滚落到了地板上。前面应该有面镜子,他看到了他。他看到了他正朝自己冲来,两颗头碰撞在了一起。奇怪的是,即便泛着泡泡的血从他头上流下,他也不觉得痛。原来他已先死。死于心脏停止,一个人死在床上。
他深深地吐出烟雾,抖落了烟灰。
原来他不怕疼痛,因为没有心。
一个人死在床上。
一个人。
4.
薄荷今年二十四岁,她仍然觉得自己还是十二岁的模样,仍有十二岁的小心思,十二岁时的想法和十二岁时的微笑。
但是她丢失了十二岁时的泪珠儿。
薄荷不是爱哭的人儿,但她通常会用泪珠清洗自己的眼珠子,一颗脑袋和咚咚跳的心。她感到很呵护,就像现在一个人坐在自行车上,对着阳光眯起眼,想想有的没有。
带着泪珠儿睡,最香甜。
他今年三十五岁。这是一个极为尴尬的年龄,他觉得他人生的最顶点正走向低潮。他扳过手指,算了算他还有五年就要变成四十岁的中年男子了。然而,若是从外人眼中的影像看过去,他好似是一个不成功者。没有三十岁时该有的能力和头脑,再讲深些,没有该有的财力。
他常想,他一直都活在六十岁的状态。
他常想,他什么都没有,除却一双真眼睛和一颗真鲜活的心。
他常想,他最幸运。
5.
薄荷把车停在人行道路边的长椅边,自己坐了上去。路上偶有手牵手的情侣走过,这让薄荷想起了什么。
薄荷有过两段情史。第一段是在高中时期,薄荷是抱有私利的心态的,这点她至今都承认。她在青少年时期固执的认为缺失爱恋的青春期会使人生变得不完整,所以她和一个不知所措地长着青春痘的男生接了吻。那个吻里包含的到底是什么,薄荷不明白,她只知道从此她讨厌任何一个长痘的男生了。
第二段也极不正经。一个男孩子不知是救了她还是怎样,有恩于她。薄荷便主动英勇的相许,并认真数好日子,一百天便结束。这件事给薄荷带来的后遗症就是,不要让别人对她有施恩的机会。
还好这两段恋爱均为修成正果,也还好它们统统都教给薄荷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对薄荷来说十分珍贵。
珍贵到这些东西使她永远都记住了这两个男孩子。
他开始行走,行走在人流中。人行道的边上站了一个扶着载满鲜花的自行车的女孩子。她的脸好像很茫然的样子。他走上前,问她买了十支粉红色玫瑰。她微笑的样子让他恍然,时光被这个欣喜纯粹的笑搅乱,他觉得他回到了十多年前的那天。
他记得那时他还显得很年轻,手上牵着一个女孩子。他与她共同度过了高中到大学的七年时间。他依然清晰的看得到高中时她的小脸孔。那天也很热,他脸上出了很多汗,细细密密的。他拨开她的碎发,也是一层细密的汗。他心中略略酸疼,不自禁吻了上去。吻完定定一看,她脸上的笑意浓稠而透亮。他感觉全世界也敌不过她一人。
这是他第一次完整的恋爱,也是最后一次,他想。
当她残缺不堪的脸面最后一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觉得全身冰冷。他再也找不到那个笑容,甚至找不到她的唇吻下去。
他没有接住女孩子递给他的花。花瓣在与大地的撞击中散开,滚落一地,残缺不堪,支离破碎。
女孩见状,竟嘤嘤哭了起来。他呆呆拨开她的碎发,却发现额头光光洁洁。
多可惜。
薄荷把信纸折了三折,放进牛皮信封里。
这是她每个星期天都要做的事。
这个习惯已经延续了十二年。
这一封封的信就这样被她送入到绿色怪兽的口中。但是没有一封信能够找到它们的归路。因为它们从来就没有出口。空荡荡的牛皮信封上长满了棕黄色的毛,就好像心中的绒毛遍地生长。没有地址,没有邮编,没有收信人。但是,乐此不疲。
今天又是一个寻常星期天。薄荷拿着信走进邮局,用白色浓稠的浆糊封住了信封的嘴巴。她没有锁住她的那辆粉红色的小自行车,而是放任的把它靠在树的一侧,躲在模糊的阴影中。她很快的做好了这件事,便走出邮局,将信封投入到绿色的邮箱中。她拍拍手,转过身,想要取了自行车,却发现在那模糊的阴影中多了一个会发光的身影。
他的家中摆满了绿色的盆栽。阳台上,桌子上,角落里,天花板...都是薄荷。他好似爱极了薄荷。他在这里已经居住了三十五年,并打算继续居住下去。他不要任何改变,春去秋来,夏至冬至不过是存在于日历上的痕迹,于他没有丝毫影响。他就是一个再平庸不过,再普通不过的一个男子了。
但是,他有一个独特的习惯,独特到可以使他闪闪发光。
2.
薄荷在大马路上骑着她那辆粉红色自行车。或许是因为太热的缘故,马路上没有其他自行车。两边是一颗颗一排排的树,树枝统统伸到马路中央的上空,叶子都可以与人儿 的发丝触碰。薄荷的脸上是一个个的光斑,淅淅沥沥,恬恬静静。
薄荷很享受这空旷的世界。
但薄荷永不会孤身一人。
他站在金色的人行道上,一言不发地抽着烟。他喜欢抽烟,但亦不会过度。他认为抽烟可以帮助他凝神。身边尽是人流,没有空隙。无数只脚在大地上留下印迹,同时发出各自的声音。这是一桩奇怪的事。若是从上空看,应该是一片繁荣的景象:人流快速移动,颜色缤纷,并且伴着炎热的雾气。但是芸芸众生中却总有一个小黑点,既不向前走,也不逆向走,而是定定地,无所无畏地停留在那儿。
看似孤独,实际上,他比任何一个人都丰富。
他很珍惜这空旷的世界。
薄荷继续在大马路上踩着自行车的踏板,车轮飞快滚动。
他仍旧站在人行道上,停留在人流中。烟灰纷纷撒下,烟蒂被扔进路边的垃圾桶。
呵。
3.
薄荷骑得很快很快。她的头发飞扬在凝滞的空气中,摩擦着每一株灰尘的心。她在想,倘若就这么永远骑下去,如果摔下来,也不会有人为我心疼的吧。她想象着:她为了躲避突然窜出的猫咪,车头拐向大车道,又由于来不及刹车,就生生把整个人从自行车上拽下去。那么,自己就倒在了马路中央。自行车的车轮要继续骨碌骨碌转啊转。她刚要爬行起来,发现自己动不了,此时,一辆大卡车急速向她冲来...然后幸许她能够听到自己血肉绽开的声音,“噼里啪啦”,还有骨头断裂的声音,“咔嚓咔嚓”,甚至还有内脏被碾烂的声音,黏黏作响。最后还有自己的那颗心,那颗咚咚跳动的心,死于寂寥。
薄荷停了下来。
原来不是死在车轮下,而是死于寂寥。
死于寂寥。
他抽着烟,看着渐渐泛红的天空,一下子感到疼痛。这疼痛时时折磨他。他想或许这疼痛就像吸毒者所要承受的。所以他把自己当成一个无怨的吸毒者。他应该躺在一张白色凌乱的床上,上面要洒着几滴血。他用床单把自己绑起来,这样疼痛的时候,就不会继续沉沦下去了。但是这几股疼痛感太过强烈,逼迫着他的神经,渐渐,蔓延到他的全身。他开始挣扎,却发现自己早已挣开了床单,滚落到了地板上。前面应该有面镜子,他看到了他。他看到了他正朝自己冲来,两颗头碰撞在了一起。奇怪的是,即便泛着泡泡的血从他头上流下,他也不觉得痛。原来他已先死。死于心脏停止,一个人死在床上。
他深深地吐出烟雾,抖落了烟灰。
原来他不怕疼痛,因为没有心。
一个人死在床上。
一个人。
4.
薄荷今年二十四岁,她仍然觉得自己还是十二岁的模样,仍有十二岁的小心思,十二岁时的想法和十二岁时的微笑。
但是她丢失了十二岁时的泪珠儿。
薄荷不是爱哭的人儿,但她通常会用泪珠清洗自己的眼珠子,一颗脑袋和咚咚跳的心。她感到很呵护,就像现在一个人坐在自行车上,对着阳光眯起眼,想想有的没有。
带着泪珠儿睡,最香甜。
他今年三十五岁。这是一个极为尴尬的年龄,他觉得他人生的最顶点正走向低潮。他扳过手指,算了算他还有五年就要变成四十岁的中年男子了。然而,若是从外人眼中的影像看过去,他好似是一个不成功者。没有三十岁时该有的能力和头脑,再讲深些,没有该有的财力。
他常想,他一直都活在六十岁的状态。
他常想,他什么都没有,除却一双真眼睛和一颗真鲜活的心。
他常想,他最幸运。
5.
薄荷把车停在人行道路边的长椅边,自己坐了上去。路上偶有手牵手的情侣走过,这让薄荷想起了什么。
薄荷有过两段情史。第一段是在高中时期,薄荷是抱有私利的心态的,这点她至今都承认。她在青少年时期固执的认为缺失爱恋的青春期会使人生变得不完整,所以她和一个不知所措地长着青春痘的男生接了吻。那个吻里包含的到底是什么,薄荷不明白,她只知道从此她讨厌任何一个长痘的男生了。
第二段也极不正经。一个男孩子不知是救了她还是怎样,有恩于她。薄荷便主动英勇的相许,并认真数好日子,一百天便结束。这件事给薄荷带来的后遗症就是,不要让别人对她有施恩的机会。
还好这两段恋爱均为修成正果,也还好它们统统都教给薄荷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对薄荷来说十分珍贵。
珍贵到这些东西使她永远都记住了这两个男孩子。
他开始行走,行走在人流中。人行道的边上站了一个扶着载满鲜花的自行车的女孩子。她的脸好像很茫然的样子。他走上前,问她买了十支粉红色玫瑰。她微笑的样子让他恍然,时光被这个欣喜纯粹的笑搅乱,他觉得他回到了十多年前的那天。
他记得那时他还显得很年轻,手上牵着一个女孩子。他与她共同度过了高中到大学的七年时间。他依然清晰的看得到高中时她的小脸孔。那天也很热,他脸上出了很多汗,细细密密的。他拨开她的碎发,也是一层细密的汗。他心中略略酸疼,不自禁吻了上去。吻完定定一看,她脸上的笑意浓稠而透亮。他感觉全世界也敌不过她一人。
这是他第一次完整的恋爱,也是最后一次,他想。
当她残缺不堪的脸面最后一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觉得全身冰冷。他再也找不到那个笑容,甚至找不到她的唇吻下去。
他没有接住女孩子递给他的花。花瓣在与大地的撞击中散开,滚落一地,残缺不堪,支离破碎。
女孩见状,竟嘤嘤哭了起来。他呆呆拨开她的碎发,却发现额头光光洁洁。
多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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