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时光机一台,收购永动机一部
事件一:出售时光机一台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胡须邋遢不堪,眼神暗淡无光。每一天从梦魇中醒来思考的第一件事,我要不要起来?要是起来我能去做什么?
如果时光倒流,回到大学时代、中学时代亦或者是小学时代,对于今天的状况,我想是“绝对”不会存在的。
小学时代的我,高个大块。在一群娃娃兵中间我总是那么的显眼,就如黑夜里的萤火虫,总是那样的璀璨瞩目。而由于过于显眼,因而跟外校娃娃军团打架我总是排在第一,虽然多数是以我方战胜地方为主,但是作为绝对主将的我,也有过数次被人伏击群战的状况发生。因此,那时候我就想过,在我二十多(临近三十)岁的今天,我成为一方枭雄,带领一帮小弟马仔,无人敢不服。
初中时候很喜欢我们班上一女孩子,上课时,经常从最后面的座位(至于为何坐在那里,相信所有的差生都会知道正确的答案),深情款款的注视着她。甚至于在这份懵懂情感的促使下,我还写了人生的第一封情书,准备在某个不眠的午休时间,偷偷的投放于她的抽屉。终于,某日大雨倾盆,狂风呼呼、天昏地暗。正是杀人越货、男娼女盗、偷放情书的大好时机,在懵懂情感的强力驱动下,我犹如一辆进口悍马,动力十足的冲过重重雨幕,冲向那爱的方向。
回忆里那一天的雨水却是是大的离谱,铺天盖地无边无际。奔跑在雨中的我当时觉得是幸福的,凭借这封才华横溢的情书,或许多年后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对抗所有的恶劣天气,对抗无尽的恶风狂鱼。
不过信最终还是没有投放到那女孩子的抽屉,喜欢她的情感最终也淹没在了那一片的雨幕之中,淹没在了那封稚嫩书信里的滴滴文字里。
该女子早在前年就已经结婚,现在也已经有了一个浑圆有力的小胖娃,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诉说,那封情书或许本来就不该存在。
那天冲上教室的时候,我的同学兼职好友戴、令、旭、昆炎如约好的一样,都突然出现在教室里。而且他们手里有的拿着鲜花,有的拿着礼物,那时候我突然觉得,把情书放在口袋里是一件多么明确的选择。
女孩的婚礼我参加了。不过我却都没有亲吻新郎的勇气。我只是在那火红的封包里,塞进了那一年那一封没有准时出发的情书,并在情书的结尾处,写上了大大的祝福你们四个字。
对于很多人来说,大学是天堂。因为那里无拘无束,是雄鹰他可以展翅飞翔;是地鼠,他也可以随便躲藏。不过对于我而言,大学是什么?是什么样的?到现在我也仍是一头雾水,嗯,一大头的雾水。
在我进入大学的第一天起,我觉得我长大了。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离开自己生活的城市,离开父母亲人的庇护。而就像很多小说和电影里说的,长大总是残酷的。
“每一个读过大学的人,都会有他自己的精彩故事。”忘记了这句话是哪一位无敌帅哥说的了?
呃,这个,好像、应该是我说的。
诚然我也有我自己的故事。而我的故事呢说简单也简单,说凌乱也凌乱。故事的主人公自然是我,而另一个主角,嘿嘿,相信大家都知道,一个女孩子。在这里我称呼她为月月,林欣月(名字出自一朋友的文字故事,该朋友叫张郁文,我很崇拜的文字巨匠)。月月跟我同班,该女子性格开朗、身材高挑,一袭黑发、一双明晃晃的双眼,怎么看都是动人之极。
喜欢上月月的过程很诡异,不是一眼钟情,也不是慢慢的喜欢上。而是在一次野炊上,那是大一时候我第一次参加班里组织的集体活动,我从这个烧烤摊位窜到另一个烧烤摊位,然后就看见月月在那里,烧烤,跟同学说话。突然就觉得她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漂亮到我非要突然喜欢上了她不可,而在现实里,我确实是喜欢上她了,从那一瞬间开始。
我总觉得我长大了,但是事实上,我还是没有能够从初中时候的那一场狂风暴雨中走出来。第一封情书的夭折,其实也注定了之后的情书的不幸。
跟所有的爱慕者一样,我也尝试着在月月的身边转悠露脸,以各种入流和不入流的笑话逗她开心。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接近她,接触她。她高兴,我也高兴,她伤心,我自然难过。虽然种种迹象表明,我喜欢着她,但是在大学四年,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却是一直潜埋在我的心底,未曾从我话语里流失而来。
虽然有时候会有些许后悔,但是那时想想,既然自己觉得不能给她未来,那就存在这一份淡淡的情感,留给回忆宝库也合适了。
除了月月,大学里想的最多的就是路,未来的路。本人出身贫寒,家中都是父母是全中国最没有权利和权益的一族,农民。从小我就知道做农民很苦很苦,因此不小心上了大学的我(后证明,谁上谁仍需进一步论证),有必要给家人一份改变,一份希望。因此在学校里,我旷课也不敢旷很多,考试也力求及格,为的就是在之后的日子里,能够让自己的家人生活过的合理一些,起码衣食无忧,有房有车。
时光机依依呀呀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转眼,近三十年就过去了。小时候的梦想已然结婚,大学时候的情愫也无关己事,剩下的,只有好好生活的目标,而在努力生活的这条道路上,我已经奔跑了许多许多年。而无论时光机器如何转动,我也还会继续努力奔跑,继续努力前进,我相信,这一次的雨幕,我可以完全冲过去了
时光机,我已经不需要你了
灵异二:收购永动机一部
第二段内容仍在构思中,请大家不要期待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胡须邋遢不堪,眼神暗淡无光。每一天从梦魇中醒来思考的第一件事,我要不要起来?要是起来我能去做什么?
如果时光倒流,回到大学时代、中学时代亦或者是小学时代,对于今天的状况,我想是“绝对”不会存在的。
小学时代的我,高个大块。在一群娃娃兵中间我总是那么的显眼,就如黑夜里的萤火虫,总是那样的璀璨瞩目。而由于过于显眼,因而跟外校娃娃军团打架我总是排在第一,虽然多数是以我方战胜地方为主,但是作为绝对主将的我,也有过数次被人伏击群战的状况发生。因此,那时候我就想过,在我二十多(临近三十)岁的今天,我成为一方枭雄,带领一帮小弟马仔,无人敢不服。
初中时候很喜欢我们班上一女孩子,上课时,经常从最后面的座位(至于为何坐在那里,相信所有的差生都会知道正确的答案),深情款款的注视着她。甚至于在这份懵懂情感的促使下,我还写了人生的第一封情书,准备在某个不眠的午休时间,偷偷的投放于她的抽屉。终于,某日大雨倾盆,狂风呼呼、天昏地暗。正是杀人越货、男娼女盗、偷放情书的大好时机,在懵懂情感的强力驱动下,我犹如一辆进口悍马,动力十足的冲过重重雨幕,冲向那爱的方向。
回忆里那一天的雨水却是是大的离谱,铺天盖地无边无际。奔跑在雨中的我当时觉得是幸福的,凭借这封才华横溢的情书,或许多年后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对抗所有的恶劣天气,对抗无尽的恶风狂鱼。
不过信最终还是没有投放到那女孩子的抽屉,喜欢她的情感最终也淹没在了那一片的雨幕之中,淹没在了那封稚嫩书信里的滴滴文字里。
该女子早在前年就已经结婚,现在也已经有了一个浑圆有力的小胖娃,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诉说,那封情书或许本来就不该存在。
那天冲上教室的时候,我的同学兼职好友戴、令、旭、昆炎如约好的一样,都突然出现在教室里。而且他们手里有的拿着鲜花,有的拿着礼物,那时候我突然觉得,把情书放在口袋里是一件多么明确的选择。
女孩的婚礼我参加了。不过我却都没有亲吻新郎的勇气。我只是在那火红的封包里,塞进了那一年那一封没有准时出发的情书,并在情书的结尾处,写上了大大的祝福你们四个字。
对于很多人来说,大学是天堂。因为那里无拘无束,是雄鹰他可以展翅飞翔;是地鼠,他也可以随便躲藏。不过对于我而言,大学是什么?是什么样的?到现在我也仍是一头雾水,嗯,一大头的雾水。
在我进入大学的第一天起,我觉得我长大了。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离开自己生活的城市,离开父母亲人的庇护。而就像很多小说和电影里说的,长大总是残酷的。
“每一个读过大学的人,都会有他自己的精彩故事。”忘记了这句话是哪一位无敌帅哥说的了?
呃,这个,好像、应该是我说的。
诚然我也有我自己的故事。而我的故事呢说简单也简单,说凌乱也凌乱。故事的主人公自然是我,而另一个主角,嘿嘿,相信大家都知道,一个女孩子。在这里我称呼她为月月,林欣月(名字出自一朋友的文字故事,该朋友叫张郁文,我很崇拜的文字巨匠)。月月跟我同班,该女子性格开朗、身材高挑,一袭黑发、一双明晃晃的双眼,怎么看都是动人之极。
喜欢上月月的过程很诡异,不是一眼钟情,也不是慢慢的喜欢上。而是在一次野炊上,那是大一时候我第一次参加班里组织的集体活动,我从这个烧烤摊位窜到另一个烧烤摊位,然后就看见月月在那里,烧烤,跟同学说话。突然就觉得她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漂亮到我非要突然喜欢上了她不可,而在现实里,我确实是喜欢上她了,从那一瞬间开始。
我总觉得我长大了,但是事实上,我还是没有能够从初中时候的那一场狂风暴雨中走出来。第一封情书的夭折,其实也注定了之后的情书的不幸。
跟所有的爱慕者一样,我也尝试着在月月的身边转悠露脸,以各种入流和不入流的笑话逗她开心。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接近她,接触她。她高兴,我也高兴,她伤心,我自然难过。虽然种种迹象表明,我喜欢着她,但是在大学四年,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却是一直潜埋在我的心底,未曾从我话语里流失而来。
虽然有时候会有些许后悔,但是那时想想,既然自己觉得不能给她未来,那就存在这一份淡淡的情感,留给回忆宝库也合适了。
除了月月,大学里想的最多的就是路,未来的路。本人出身贫寒,家中都是父母是全中国最没有权利和权益的一族,农民。从小我就知道做农民很苦很苦,因此不小心上了大学的我(后证明,谁上谁仍需进一步论证),有必要给家人一份改变,一份希望。因此在学校里,我旷课也不敢旷很多,考试也力求及格,为的就是在之后的日子里,能够让自己的家人生活过的合理一些,起码衣食无忧,有房有车。
时光机依依呀呀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转眼,近三十年就过去了。小时候的梦想已然结婚,大学时候的情愫也无关己事,剩下的,只有好好生活的目标,而在努力生活的这条道路上,我已经奔跑了许多许多年。而无论时光机器如何转动,我也还会继续努力奔跑,继续努力前进,我相信,这一次的雨幕,我可以完全冲过去了
时光机,我已经不需要你了
灵异二:收购永动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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