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炒饭
2013年写成此文。好友珏儿将之发表在了西南政法大学出版社的微信公众号上,后发表于《高原》文学双月刊2014“黔西北80后作家”专刊上。
据传,古龙刚开始卖文为生时,深夜写字,风寒雾冷,饥肠辘辘,就炒一碗蛋炒饭解饿。后来光芒为世人所知,名利颇丰,这才美人美酒,放浪形骸。但想能象,茫茫寒夜中,蛋炒饭的温热油润,定令古龙难以忘怀。他笔下的唐家少爷,半夜杀人后,在清晨用半斤猪油和十个鸡蛋,炒一锅蛋炒饭,连吃七碗。《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李寻欢被押去少林寺,路上俩孩子哭诉:“发了财我就不吃油煎饼了,我就要吃蛋炒饭!” 《陆小凤》系列中,我记得有个女杀手,就叫蛋炒饭,配角出场,一闪而过,不知为何,记忆至今。
古龙写蛋炒饭,最好的一段来自《流星•蝴蝶•剑》,律香川为孟星魂做蛋炒饭。深夜古屋,两个男人,一对敌手,一碗蛋炒饭。屋内洁净似不染烟尘,万物无声,诡秘妖艳。两人相对而坐,吃蛋炒饭。孟星魂道:“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蛋炒饭……蛋和饭炒在一起,就一定是蛋炒饭,永远不会变成肉丝炒面。”律香川也笑:“希望我们永远是蛋炒饭,而不会变成别的。”杀手回归到生活中的人,两个人在片刻的安宁中隐隐相惜,吃完炒饭后,在暮色中走向各自的阴谋和杀戮。
尘世的温暖相知和命运的诡秘残酷错杂纠缠,却在审美上绽放出妖艳的光芒。作家本身,角色命运共同造就如此鲜艳的蛋炒饭。
金庸创《明报》后才写武侠,生活几无古龙的窘迫,他笔下的饮食就从容华贵得多。黄蓉给洪七公做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玉笛谁家听落梅”,超乎厨艺近于艺术,令人过目不忘,却非普通人能做,少了家常之气。
由此可见,蛋炒饭就像家里的糟糠之妻,可共患难,却不能同享富贵,或许曾经温暖,但发达阔了,自然不能久居庙堂。真正的吃货和老饕,是不屑于蛋炒饭过于纠缠的。去年底读逯耀东先生的《寒夜客来》,人极风雅,文有深情,内容写吃的,自然更是满目留香,勾人馋虫,翻遍全书,多有忆及故乡儿时美食,却从来未提到蛋炒饭。
来多哈后,天天吃牛羊肉,上火之外,时间稍长胃口全无,就想自己做饭吃。自己买菜不很方便,多哈City Center有家上海花园,间歇性有中国货卖,便买了许多老干妈,炒蛋炒饭吃。
少时,自姐姐离家后,有段时间父母忙,我便充当了家中的厨师,胡乱边学边做,也逐渐粗通了厨艺。后来离家赴武汉,再南下广东,漂了几年,几乎没进厨房。来多哈后,重操旧业,居然没有生疏之感,刚开始做得最多的,便是蛋炒饭。
蛋炒饭和家常豆腐一样,虽然简单,极为大众,却很考验厨师功底,做出境界倒也不易。好比一套太祖长拳,江湖把式都不屑于用来杂耍卖艺,到了乔峰手里就威风八面,莫可能敌。好的蛋炒饭,饭要隔夜,米粒饱满矍铄,油要好,锅要平,火候和配料都有分寸,讲究的还放豌豆,肉丁,蟹黄,金玉包裹,很是好看。
我自己做就省事很多,一来没有那么多配料,二来也没那个功夫,就是姜末蒜末,酱油葱花,再加上点老干妈。自己买的一个平底锅,正好煎蛋,缺点是火力不够,一个炒饭也得好几分钟。尤其一帮大老爷们在旁边虎视眈眈,空腹以待,经常一炒一大锅,炒的时候费劲,吃起来到时候很快就不见了踪影。开始做的时候,因为锅大饭多,火力过小,偶有不够入味或者油过多的情况,炒了两三次后找到手感,越发得心应手,几个吃货假惺惺一脸满足地配合:于异乡得阿杜炒饭,人生足矣。
蛋炒饭虽好,吃多了也腻。虽然老干妈中依稀有故乡的味道,但自工作后,生命慢慢消耗,肥肉倒是猛长,为了控制体重,多动少吃,到后来饭也渐渐炒得少了。
关于蛋炒饭,经常回忆起两个片段:
自己在家炒饭,喜欢放点自己做的糟辣椒,颜色鲜红饱满,口感也极好,现在十分怀念。阿城在《思乡与蛋白酶》中已经对这样的怀念写得极好,但这样的怀念,仍然不可阻挡啊。
最好的朋友珏儿,厨艺似乎算不上好,但水豆豉蛋炒饭做得相当不错。高中的时候,在金沙珏儿家里,曾经吃过一次,十年过去,偶尔回味起来,总觉得很好吃。毕业后珏儿一直安于成都,我则换了几次工作,折腾出国,到现在也没聚过,不知他炒饭的水准,可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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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古龙刚开始卖文为生时,深夜写字,风寒雾冷,饥肠辘辘,就炒一碗蛋炒饭解饿。后来光芒为世人所知,名利颇丰,这才美人美酒,放浪形骸。但想能象,茫茫寒夜中,蛋炒饭的温热油润,定令古龙难以忘怀。他笔下的唐家少爷,半夜杀人后,在清晨用半斤猪油和十个鸡蛋,炒一锅蛋炒饭,连吃七碗。《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李寻欢被押去少林寺,路上俩孩子哭诉:“发了财我就不吃油煎饼了,我就要吃蛋炒饭!” 《陆小凤》系列中,我记得有个女杀手,就叫蛋炒饭,配角出场,一闪而过,不知为何,记忆至今。
古龙写蛋炒饭,最好的一段来自《流星•蝴蝶•剑》,律香川为孟星魂做蛋炒饭。深夜古屋,两个男人,一对敌手,一碗蛋炒饭。屋内洁净似不染烟尘,万物无声,诡秘妖艳。两人相对而坐,吃蛋炒饭。孟星魂道:“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蛋炒饭……蛋和饭炒在一起,就一定是蛋炒饭,永远不会变成肉丝炒面。”律香川也笑:“希望我们永远是蛋炒饭,而不会变成别的。”杀手回归到生活中的人,两个人在片刻的安宁中隐隐相惜,吃完炒饭后,在暮色中走向各自的阴谋和杀戮。
尘世的温暖相知和命运的诡秘残酷错杂纠缠,却在审美上绽放出妖艳的光芒。作家本身,角色命运共同造就如此鲜艳的蛋炒饭。
金庸创《明报》后才写武侠,生活几无古龙的窘迫,他笔下的饮食就从容华贵得多。黄蓉给洪七公做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玉笛谁家听落梅”,超乎厨艺近于艺术,令人过目不忘,却非普通人能做,少了家常之气。
由此可见,蛋炒饭就像家里的糟糠之妻,可共患难,却不能同享富贵,或许曾经温暖,但发达阔了,自然不能久居庙堂。真正的吃货和老饕,是不屑于蛋炒饭过于纠缠的。去年底读逯耀东先生的《寒夜客来》,人极风雅,文有深情,内容写吃的,自然更是满目留香,勾人馋虫,翻遍全书,多有忆及故乡儿时美食,却从来未提到蛋炒饭。
来多哈后,天天吃牛羊肉,上火之外,时间稍长胃口全无,就想自己做饭吃。自己买菜不很方便,多哈City Center有家上海花园,间歇性有中国货卖,便买了许多老干妈,炒蛋炒饭吃。
少时,自姐姐离家后,有段时间父母忙,我便充当了家中的厨师,胡乱边学边做,也逐渐粗通了厨艺。后来离家赴武汉,再南下广东,漂了几年,几乎没进厨房。来多哈后,重操旧业,居然没有生疏之感,刚开始做得最多的,便是蛋炒饭。
蛋炒饭和家常豆腐一样,虽然简单,极为大众,却很考验厨师功底,做出境界倒也不易。好比一套太祖长拳,江湖把式都不屑于用来杂耍卖艺,到了乔峰手里就威风八面,莫可能敌。好的蛋炒饭,饭要隔夜,米粒饱满矍铄,油要好,锅要平,火候和配料都有分寸,讲究的还放豌豆,肉丁,蟹黄,金玉包裹,很是好看。
我自己做就省事很多,一来没有那么多配料,二来也没那个功夫,就是姜末蒜末,酱油葱花,再加上点老干妈。自己买的一个平底锅,正好煎蛋,缺点是火力不够,一个炒饭也得好几分钟。尤其一帮大老爷们在旁边虎视眈眈,空腹以待,经常一炒一大锅,炒的时候费劲,吃起来到时候很快就不见了踪影。开始做的时候,因为锅大饭多,火力过小,偶有不够入味或者油过多的情况,炒了两三次后找到手感,越发得心应手,几个吃货假惺惺一脸满足地配合:于异乡得阿杜炒饭,人生足矣。
蛋炒饭虽好,吃多了也腻。虽然老干妈中依稀有故乡的味道,但自工作后,生命慢慢消耗,肥肉倒是猛长,为了控制体重,多动少吃,到后来饭也渐渐炒得少了。
关于蛋炒饭,经常回忆起两个片段:
自己在家炒饭,喜欢放点自己做的糟辣椒,颜色鲜红饱满,口感也极好,现在十分怀念。阿城在《思乡与蛋白酶》中已经对这样的怀念写得极好,但这样的怀念,仍然不可阻挡啊。
最好的朋友珏儿,厨艺似乎算不上好,但水豆豉蛋炒饭做得相当不错。高中的时候,在金沙珏儿家里,曾经吃过一次,十年过去,偶尔回味起来,总觉得很好吃。毕业后珏儿一直安于成都,我则换了几次工作,折腾出国,到现在也没聚过,不知他炒饭的水准,可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