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我的你
写给一个男人
在一番思想的痛苦挣扎之后,我终于做出来一个看似理性的决定,离开浙江,离开你,回老家。今天看到室友拿给我的紫红色的桑葚,睹物思人,去年的这个时候,你带着我爬遍你家附近的山顶,只为采摘这红色的小野果。
邓丽君那首被翻唱过无数遍的《甜蜜蜜》一直是我很不喜欢的歌,我觉得上个年代的唱词怎能诠释我们这个速食年代的爱情?可是,歌词里那句: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使在哪里,或许遇见某一人,过着平凡地日子。我想,我可能真的要去遇见某一个人,过着平凡的日子去了。
2010年4月18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后天就是我们两周年的纪念日了。最后叫你一声亲爱的,你说等到2012年的4月18号这一天,我们去领证得了,可我们却选择在这一天的前夕分开。当我在键盘上敲下这些字的时候,我的背景音乐是刘畊宏的《彩虹天堂》,找不到方向,往彩虹天堂,有你说的爱,再用幸福触摸忧伤,两个人相守直到白发苍苍,自由的飞翔在灿烂星光,有你在我身旁。
死生挈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都是认真的。即便是在即将离开的现在,我仍然知道我们是深爱着彼此的,我始终相信我们没有败给现实,你说过,只是把我暂存在一个地方,可是,亲爱的,别忘了来取哦。
此刻,我身上披着胡敏买给你的橘红色外套。我在想,我临走之前,要不要以送衣服为借口见你最后一面呢?如果要还东西的话,我要还的东西多了去了。我床上你绿色的军用被,那个在西藏陪伴你最艰苦的两年军旅生涯的军用被,还安静地躺在我的上铺。我要不要还回去呢?以及,我抽屉里,你冒着生命危险换回来的军功章,这份属于你的荣耀,我要不要归还呢?还有,你送给我的那个长的和你几乎一模一样的流氓兔,本来就应该属于你的吧。我还偷拿了你的美加净的护手霜,你的指甲刀,你的挖耳勺,你的围巾。这些,我要一并打包,拿到你面前,不知道以还东西作为见你一面的名义是否合理。
我送你的小猪储蓄罐你真的存满两千块了吗?没想到小小的猪肚子还真能装呢。你很认真地质问我说:之前讲过的把猪存满就能抱着它过来娶你的话还算数吗?我用力的点头。我不知道你故意把你的钱都兑换成硬币,只是为了能尽快娶到我。真是个可爱的家伙。我们一起穿的小狗图案的外套已经有很多人在穿了,在街头都可以撞衫。见你那天,我一定穿着这个去,让我想想,我该找什么理由好呢?我是来还东西的。我只是路过。我来永康参加面试,顺便过来看看。我有东西落在这里了。我……
好吧,我舍不得你,我把自己的魂都落这里了,我只是过来取一下,省的每个见到我的人都觉得我是失魂落魄的。
你说你最喜欢我们浙师大的甜饭团,我要带上够你吃很多天的饭团,让你记得这味道是只属于我们师大的。以及,你最爱喝的李子园的牛奶,十字路口的烤红薯,华联超市旁边老阿婆卖的泡芙面包。不知,这算不算一种惊喜呢?我们浙师大著名的情人坡我们也去过了,初阳湖畔是我第一次带你来我们学校到的地方。我把记忆都翻遍,却没有发现,我们约好的明天,都留给昨天。
你一直是个天生的乐天派,我想我离开的时候你是不是仍然会笑着望着我走过拐角呢?我从没见过你的眼泪,不知在我看不见的时候,你是不是也曾眼角湿润呢?不过,我真的想看到永远没正形的你,永远嘻嘻哈哈的你,永远只知道咧开嘴巴眯起眼睛笑的你。即便我看不见,我也希望你是这样的。任何和你在一起的人,都是开心的。
我们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照的大头贴,还安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我也学着你的样子,拿出最好看的一张贴在钱包的塑料膜里。你总是说我炒的菜还凑合,见你那天,可否为你做上最后一桌菜,让你在细细品味后给出一个好评呢?
你总是在我兴致勃勃地提出要献唱一曲的时候,打断我说算了吧。最后,能否让我为你唱一首歌?姐参加院十佳还晋级了呢,你怎么就这么不给面子呢?《童话》是属于你和胡敏的记忆,那我就不去触碰这首歌,我最拿手的是张信哲的《过火》,不过,适合送给你的最好的歌是梁静茹的《暖暖》,我想说其实你很好,你自己却不知道,从来就很低调,自信心不高。(真心的对我好,不要求回报)爱一个人,希望他过更好。亲爱的,我希望你过更好,即便这好不是我给的。
你总说我是大方脸,现在,由于长达两周的憔悴损,大方脸还瘦了那么一点点,已经稍稍有点尖下壳了。我好想再看你扮猪脸,再学一声猪哼,像极了,可爱无比。你好久没让我唱小白兔的歌给你听了,想不想重温一下呢?你的可爱模仿不来,孩子气的恰到好处。继续保持你的纯真,总有一个女孩子,如同我一样,爱你的真性情,愿意同你终老一生。
如果2012真的存在的话,无论我在哪里,在毁灭的前夕,我是一定会跑来见你一面的。
I promise.
在一番思想的痛苦挣扎之后,我终于做出来一个看似理性的决定,离开浙江,离开你,回老家。今天看到室友拿给我的紫红色的桑葚,睹物思人,去年的这个时候,你带着我爬遍你家附近的山顶,只为采摘这红色的小野果。
邓丽君那首被翻唱过无数遍的《甜蜜蜜》一直是我很不喜欢的歌,我觉得上个年代的唱词怎能诠释我们这个速食年代的爱情?可是,歌词里那句: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使在哪里,或许遇见某一人,过着平凡地日子。我想,我可能真的要去遇见某一个人,过着平凡的日子去了。
2010年4月18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后天就是我们两周年的纪念日了。最后叫你一声亲爱的,你说等到2012年的4月18号这一天,我们去领证得了,可我们却选择在这一天的前夕分开。当我在键盘上敲下这些字的时候,我的背景音乐是刘畊宏的《彩虹天堂》,找不到方向,往彩虹天堂,有你说的爱,再用幸福触摸忧伤,两个人相守直到白发苍苍,自由的飞翔在灿烂星光,有你在我身旁。
死生挈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都是认真的。即便是在即将离开的现在,我仍然知道我们是深爱着彼此的,我始终相信我们没有败给现实,你说过,只是把我暂存在一个地方,可是,亲爱的,别忘了来取哦。
此刻,我身上披着胡敏买给你的橘红色外套。我在想,我临走之前,要不要以送衣服为借口见你最后一面呢?如果要还东西的话,我要还的东西多了去了。我床上你绿色的军用被,那个在西藏陪伴你最艰苦的两年军旅生涯的军用被,还安静地躺在我的上铺。我要不要还回去呢?以及,我抽屉里,你冒着生命危险换回来的军功章,这份属于你的荣耀,我要不要归还呢?还有,你送给我的那个长的和你几乎一模一样的流氓兔,本来就应该属于你的吧。我还偷拿了你的美加净的护手霜,你的指甲刀,你的挖耳勺,你的围巾。这些,我要一并打包,拿到你面前,不知道以还东西作为见你一面的名义是否合理。
我送你的小猪储蓄罐你真的存满两千块了吗?没想到小小的猪肚子还真能装呢。你很认真地质问我说:之前讲过的把猪存满就能抱着它过来娶你的话还算数吗?我用力的点头。我不知道你故意把你的钱都兑换成硬币,只是为了能尽快娶到我。真是个可爱的家伙。我们一起穿的小狗图案的外套已经有很多人在穿了,在街头都可以撞衫。见你那天,我一定穿着这个去,让我想想,我该找什么理由好呢?我是来还东西的。我只是路过。我来永康参加面试,顺便过来看看。我有东西落在这里了。我……
好吧,我舍不得你,我把自己的魂都落这里了,我只是过来取一下,省的每个见到我的人都觉得我是失魂落魄的。
你说你最喜欢我们浙师大的甜饭团,我要带上够你吃很多天的饭团,让你记得这味道是只属于我们师大的。以及,你最爱喝的李子园的牛奶,十字路口的烤红薯,华联超市旁边老阿婆卖的泡芙面包。不知,这算不算一种惊喜呢?我们浙师大著名的情人坡我们也去过了,初阳湖畔是我第一次带你来我们学校到的地方。我把记忆都翻遍,却没有发现,我们约好的明天,都留给昨天。
你一直是个天生的乐天派,我想我离开的时候你是不是仍然会笑着望着我走过拐角呢?我从没见过你的眼泪,不知在我看不见的时候,你是不是也曾眼角湿润呢?不过,我真的想看到永远没正形的你,永远嘻嘻哈哈的你,永远只知道咧开嘴巴眯起眼睛笑的你。即便我看不见,我也希望你是这样的。任何和你在一起的人,都是开心的。
我们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照的大头贴,还安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我也学着你的样子,拿出最好看的一张贴在钱包的塑料膜里。你总是说我炒的菜还凑合,见你那天,可否为你做上最后一桌菜,让你在细细品味后给出一个好评呢?
你总是在我兴致勃勃地提出要献唱一曲的时候,打断我说算了吧。最后,能否让我为你唱一首歌?姐参加院十佳还晋级了呢,你怎么就这么不给面子呢?《童话》是属于你和胡敏的记忆,那我就不去触碰这首歌,我最拿手的是张信哲的《过火》,不过,适合送给你的最好的歌是梁静茹的《暖暖》,我想说其实你很好,你自己却不知道,从来就很低调,自信心不高。(真心的对我好,不要求回报)爱一个人,希望他过更好。亲爱的,我希望你过更好,即便这好不是我给的。
你总说我是大方脸,现在,由于长达两周的憔悴损,大方脸还瘦了那么一点点,已经稍稍有点尖下壳了。我好想再看你扮猪脸,再学一声猪哼,像极了,可爱无比。你好久没让我唱小白兔的歌给你听了,想不想重温一下呢?你的可爱模仿不来,孩子气的恰到好处。继续保持你的纯真,总有一个女孩子,如同我一样,爱你的真性情,愿意同你终老一生。
如果2012真的存在的话,无论我在哪里,在毁灭的前夕,我是一定会跑来见你一面的。
I prom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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