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外公。。那回不去的小时候。。
1)
天气渐渐热了,外头的太阳也越发的毒起来,星期日早上早起去上课,刚走到楼下,烈烈的太阳就这样落下来,我急忙退回到阴凉的地方,匆匆撑伞,撑起来才发现,伞柄的有一个盘绕在上面的线头已经松了,也许再撑几次就这一支伞骨就会从伞面上脱落下来,没有多想,我径直走到车站,上了车。
直到坐上地铁,我自顾自地收好手中的阳伞,瞥到那不牢固的伞骨,忽地一个人的身影就出现在脑海里,泪就不自觉地掉下来。
我仿佛看见了儿时那个我,坐在外婆家那个小小的板凳上,看着坐在我身旁摆弄着在我看来已经破败的雨伞,岁月在他的手上勾勒出一道道深深浅浅的沟壑,所以每当那双手牵起我的时候,我都被那上面分布地并不均匀的老茧铬的不舒服,总是寻思着各种理由,从那双手中轻轻地挣脱开。
那时候纵然我不是很喜欢那双粗糙的手,可他在我心中还是有着魔力的,他总是能将我眼里的家里应该丢弃的东西,换成另一种别样的姿态再次出现在家里。
譬如,用完的油桶经过那双神奇之手,时而可以是扫帚旁的簸箕,时而可以是花架上的花盆,可以是各种放杂物的小挂件,就连油桶口的那一段都变成了各种大小的漏斗。只要在阳台里放上一张凳子,那就是他的工作室。
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这双手的,尤其是冬日,当冰凉的触感与粗糙的质感结合在一起,再猛地伸进那温暖的被窝的时候,我猛地就被惊醒了,他便操着带着浓浓乡音的湖南话唤我起床,等我吃完早饭的时候,这双魔力的手就已经由凉转热了,我伸出手,任由他牵着我,领着我往学校的方向走。
一年级孩子的放学总是很纯净可爱,老师带领孩子们排好两队,还要两个孩子手牵着手,排着队一起向校门外走,那时候的我,总是站在队伍的末端,可只要我出现在校门栏杆外的他的视线中,他两只扶着细细栏杆的手,就会急忙抬起一只,拼命地向我招手,还大声地唤着我的小名,大大的音量夹着在南京这个城市里显得突兀的湖南口音,马上就能引起站在门外很多家长的侧目。
可他如熟视无睹般的,依旧开心地冲我挥着手,直到我也向他挥手示意后,他才会放下,他习惯于翘起一条腿,踏在有些高度的栏杆的台阶上,那一双极不合群的墨绿色军鞋就好像总是在我的记忆里那样年复一年地穿着,还有那有着那样多口袋,已经洗得脱色的深色中山装,似乎他与这个时代总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等我们的队伍快到校门口的时候,他就已经从栏杆那走到校门外迎接我了,他在我心中总是雷厉风行的,带着老一辈军人独有的气质,他会飞快地从我身上取下我的书包,然后拉着我拨开那些拥在校门外层层叠叠的家长,然后从口袋里摸出几颗糖来给我,直到见我塞进嘴里满意地笑起来后,他也会剥一颗放进自己的嘴里,这一老一小就这样漫步在夕阳的余辉中。
如今再回忆起来,我仍旧弄不明白,他是以哪样的速度从校门栏杆那里,走到校门口来,用什么样的速度拥挤在那些家长中,然后准确无误地接到我的,也许那双手真的是有无限的魔力吧。
现在的我们,回忆起小时候,总是喜欢说,那时的天,很蓝,那时的云,很白,可事实好像真的如此,每当天很蓝,云很白的时候,他会牵着我往一些我根本不认识的地方走,我无比乐意地就这样跟着他漫步在田间乡畔,开心地去拔那一株株窜得都快及半个我高般的狗尾巴草,然后就边走边编着草戒指。
有的时候,我摘一两朵小花,便落在了他身后,望着他前行的背影,我站起身,发现他的背挺的是那样直,精瘦的身体被略大的中山装包裹着,却别样地挺拔,我急忙撒开腿,追上他,再安逸地把手放进他的手掌里。
我的手算不上巧的那一类,编着编着,就不知是不是用力过猛,会把那细细的茎给掐断,总是觉得掐断的草戒指就不漂亮了,就弃了再重来,待用的那一株株的狗尾巴草,我便放进了他衣服的大口袋里,就这样乐此不疲地走着,有的时候,走着走着,他会忽然停下来,然后不知从哪个口袋里变出一个塑料口袋,掐起路边的野菜,或者拣起路边撒了满地的野红豆,野黄豆。
那些低着头,从有些干裂的豆皮外露出的红色的一个个小脑袋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他熟练地在用大拇指在豆荚上一抹,剩下的豆豆就都进了再下面接着的塑料袋里,我乐呵呵地在地上捡着那些不愿就范的小豆子,那是我在城市里长大的我,第一次看见未被摘下的红豆,往后却再也没见过那般可爱,那般难忘,生长在路边的连着几株的野红豆了。
花开正盛的四五月,我最爱呆在外婆家里,保不准哪天他就会拿出他收在阳台的渔网,鱼篓,还有那大大的草帽,往往一看到他这般,我便会拉起那双大手,无比祈求地望着他,希望他能带我一起同行。
大多数的时候他是拒绝的,每当他归来,我和姐姐就坐不住了,站在厨房门口徘徊,眼巴巴地望着厨房,因为没一会功夫,那小小的灶台会冒出袅袅的诱人白烟,里面满是充满了足足的,只有鱼汤才拥有的香气,这时候,站在阳台收拾着渔具的他会带着十足的笑容看看我们,再摆弄着那些工具,嘴里还会时不时地哼上两句湖南的花鼓戏。过了很多年,我才理解那种感觉,叫做幸福的满足。
2)
等我再大些的时候,他便没有从前那般了,很多事情都开始记不清了,而原本固执的性格也越发地尖锐,行为举止也越发像个孩子,家人不放心带他到医院去一查,医生的诊断是脑萎缩。
可他依旧是闲不住的性子,白天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外面在他的交际圈里玩,也不知从何时起,很是嗜糖,嘴里的糖从不间断,每日的奔波,在太阳炙烤下,让他的皮肤更加黝黑。
一日我回外婆家,正巧他从外面归来,便同他一起上楼,走在我前边的他,每抬一次腿的时候从鼻腔里散发出沉重的呼吸声,一声一声,直接扑在我的心头,他上的很慢,每踏上一级好像都那般吃力,我静静地在走在他的后面,那一刹那,鼻头一酸,那记忆里一直挺直的背脊,终究败给了岁月那无比强制的压力,将它扭曲变形,从前在校门口接我放学的那个他,习惯于将一只脚踏在那有些高度的栏杆台阶上,直到我长到四年级,才能不费力地踏上。他也曾抱着跌跤大哭不止地我快步地踏上这些台阶,如今,依旧是这些台阶,依旧是踏着台阶的两人,可时光把一切都变了。
我无法言喻我在第一次从新加坡回来再见他的时候感觉,好像一棵一直苍绿的大树在一夜之间枯萎的感觉,他无法再为任何人遮风挡雨,甚至要担心自己的安危,也许不知从哪里来的一道闪电就会劈中它般。
当那爬满褶皱的双手有些颤颤巍巍地去拎起热水瓶的时候,我急忙接过,可好似就在几年前他这双手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提动满满的鱼篓,我忍住情绪蹲在地上,小心地将热水注入盆里,用手拭了下水温,觉得可以了,便抬起头对他说:
“爷爷,(我小时候一直随我姐姐喊爷爷就改不过口了),你看看水温可以不?要不要再添点热水?”
坐在凳子上的他,边用脚探了探盆里的水,边伸手挥了挥蹲在地上的我,道:
“走开走开,我自己弄,你干你的事情去。”
我依言让开身,默默地看着他凡事都固执地非要自己亲力亲为的他洗完脚,再在一旁帮衬着他把一切都收拾好。
可等我再次踏上中国领土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和他的对话,我不知道他怎么会不小心地踩空楼梯从楼梯上摔下去,然后摔到了后脑勺,不知道医生是怎么给他动手术,怎样只能成植物人般住进ICU监护室里的,但这些都不重要了,只要他有着呼吸便已足够。
每次看到躺在床上的他,我都会微微地笑起来,被太阳镀上的肤色已经渐渐由深转淡了,也因为现在的营养摄入的均衡,原本太过干瘪的身躯也渐渐饱满起来,脸色也红润的可爱。
我上次见他的时候,握了握他的手,许是两年多没有做任何事情的缘故,原本嵌在指尖的老茧也变得柔软起来,俗话说,老小老小,我有的时候看着病床上的他,就如看到一个小小的需要人保护的小婴儿一样,也许很多很多年前,他曾这般握着我的手,这般地望着我。
再有着不平凡魔力的双手,终究也平凡地抵不过时间。时间的流逝改变了这个钢铁般的汉子,那个年少时就跟着共产党走过了中国的半壁江山,也为长江大桥的建设流过血和汗,有着铁一般作息的他,就这样静静地静静地躺在哪里,好似在思考他走过的这一生。
有的时候我漫步在那些我儿时曾经很熟悉现在有些些陌生的道路上,沧海桑田似乎在这个年代里已经是转瞬即逝的事情,一座座就高楼代替了童年的那条会长着野红豆的田畔乡间,重新建立的带有绿色观赏的性质的江堤大坝哪里还寻得到从前的半点影子。
我可以理解他走在这完全陌生的城市里的那种难言的失落,也许脑萎缩,亦或是选择沉浸在过去是他迫不得已的选择,这个世界变得太快了,快到没人会停住,去回头看看自己曾经走过的路,也许避世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因为他本就是个日出而作,日出而息的大地的孩子。
3)
猛然从地铁车厢里听见“新街口”,看来我到站了,我缓过神,伸手擦了擦脸颊的泪水,调整了心情,踏出地铁的门,然后直愣愣地目送那辆列车从我眼前驶过。
随即,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们的身上已经染上了太多属于城市的烙印,它世俗,它邪恶,它会因为人群而升温,并且在角落里发酵,最后变质,变成另外一种形态再来装扮城市。纵然它如此,我却无法不说我热爱它,既然如此,那就给自己的心中留出一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净土吧,城市之中,几步之外的另一个世界,那里的天空,很蓝,那里的云,很白。
天气渐渐热了,外头的太阳也越发的毒起来,星期日早上早起去上课,刚走到楼下,烈烈的太阳就这样落下来,我急忙退回到阴凉的地方,匆匆撑伞,撑起来才发现,伞柄的有一个盘绕在上面的线头已经松了,也许再撑几次就这一支伞骨就会从伞面上脱落下来,没有多想,我径直走到车站,上了车。
直到坐上地铁,我自顾自地收好手中的阳伞,瞥到那不牢固的伞骨,忽地一个人的身影就出现在脑海里,泪就不自觉地掉下来。
我仿佛看见了儿时那个我,坐在外婆家那个小小的板凳上,看着坐在我身旁摆弄着在我看来已经破败的雨伞,岁月在他的手上勾勒出一道道深深浅浅的沟壑,所以每当那双手牵起我的时候,我都被那上面分布地并不均匀的老茧铬的不舒服,总是寻思着各种理由,从那双手中轻轻地挣脱开。
那时候纵然我不是很喜欢那双粗糙的手,可他在我心中还是有着魔力的,他总是能将我眼里的家里应该丢弃的东西,换成另一种别样的姿态再次出现在家里。
譬如,用完的油桶经过那双神奇之手,时而可以是扫帚旁的簸箕,时而可以是花架上的花盆,可以是各种放杂物的小挂件,就连油桶口的那一段都变成了各种大小的漏斗。只要在阳台里放上一张凳子,那就是他的工作室。
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这双手的,尤其是冬日,当冰凉的触感与粗糙的质感结合在一起,再猛地伸进那温暖的被窝的时候,我猛地就被惊醒了,他便操着带着浓浓乡音的湖南话唤我起床,等我吃完早饭的时候,这双魔力的手就已经由凉转热了,我伸出手,任由他牵着我,领着我往学校的方向走。
一年级孩子的放学总是很纯净可爱,老师带领孩子们排好两队,还要两个孩子手牵着手,排着队一起向校门外走,那时候的我,总是站在队伍的末端,可只要我出现在校门栏杆外的他的视线中,他两只扶着细细栏杆的手,就会急忙抬起一只,拼命地向我招手,还大声地唤着我的小名,大大的音量夹着在南京这个城市里显得突兀的湖南口音,马上就能引起站在门外很多家长的侧目。
可他如熟视无睹般的,依旧开心地冲我挥着手,直到我也向他挥手示意后,他才会放下,他习惯于翘起一条腿,踏在有些高度的栏杆的台阶上,那一双极不合群的墨绿色军鞋就好像总是在我的记忆里那样年复一年地穿着,还有那有着那样多口袋,已经洗得脱色的深色中山装,似乎他与这个时代总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等我们的队伍快到校门口的时候,他就已经从栏杆那走到校门外迎接我了,他在我心中总是雷厉风行的,带着老一辈军人独有的气质,他会飞快地从我身上取下我的书包,然后拉着我拨开那些拥在校门外层层叠叠的家长,然后从口袋里摸出几颗糖来给我,直到见我塞进嘴里满意地笑起来后,他也会剥一颗放进自己的嘴里,这一老一小就这样漫步在夕阳的余辉中。
如今再回忆起来,我仍旧弄不明白,他是以哪样的速度从校门栏杆那里,走到校门口来,用什么样的速度拥挤在那些家长中,然后准确无误地接到我的,也许那双手真的是有无限的魔力吧。
现在的我们,回忆起小时候,总是喜欢说,那时的天,很蓝,那时的云,很白,可事实好像真的如此,每当天很蓝,云很白的时候,他会牵着我往一些我根本不认识的地方走,我无比乐意地就这样跟着他漫步在田间乡畔,开心地去拔那一株株窜得都快及半个我高般的狗尾巴草,然后就边走边编着草戒指。
有的时候,我摘一两朵小花,便落在了他身后,望着他前行的背影,我站起身,发现他的背挺的是那样直,精瘦的身体被略大的中山装包裹着,却别样地挺拔,我急忙撒开腿,追上他,再安逸地把手放进他的手掌里。
我的手算不上巧的那一类,编着编着,就不知是不是用力过猛,会把那细细的茎给掐断,总是觉得掐断的草戒指就不漂亮了,就弃了再重来,待用的那一株株的狗尾巴草,我便放进了他衣服的大口袋里,就这样乐此不疲地走着,有的时候,走着走着,他会忽然停下来,然后不知从哪个口袋里变出一个塑料口袋,掐起路边的野菜,或者拣起路边撒了满地的野红豆,野黄豆。
那些低着头,从有些干裂的豆皮外露出的红色的一个个小脑袋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他熟练地在用大拇指在豆荚上一抹,剩下的豆豆就都进了再下面接着的塑料袋里,我乐呵呵地在地上捡着那些不愿就范的小豆子,那是我在城市里长大的我,第一次看见未被摘下的红豆,往后却再也没见过那般可爱,那般难忘,生长在路边的连着几株的野红豆了。
花开正盛的四五月,我最爱呆在外婆家里,保不准哪天他就会拿出他收在阳台的渔网,鱼篓,还有那大大的草帽,往往一看到他这般,我便会拉起那双大手,无比祈求地望着他,希望他能带我一起同行。
大多数的时候他是拒绝的,每当他归来,我和姐姐就坐不住了,站在厨房门口徘徊,眼巴巴地望着厨房,因为没一会功夫,那小小的灶台会冒出袅袅的诱人白烟,里面满是充满了足足的,只有鱼汤才拥有的香气,这时候,站在阳台收拾着渔具的他会带着十足的笑容看看我们,再摆弄着那些工具,嘴里还会时不时地哼上两句湖南的花鼓戏。过了很多年,我才理解那种感觉,叫做幸福的满足。
2)
等我再大些的时候,他便没有从前那般了,很多事情都开始记不清了,而原本固执的性格也越发地尖锐,行为举止也越发像个孩子,家人不放心带他到医院去一查,医生的诊断是脑萎缩。
可他依旧是闲不住的性子,白天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外面在他的交际圈里玩,也不知从何时起,很是嗜糖,嘴里的糖从不间断,每日的奔波,在太阳炙烤下,让他的皮肤更加黝黑。
一日我回外婆家,正巧他从外面归来,便同他一起上楼,走在我前边的他,每抬一次腿的时候从鼻腔里散发出沉重的呼吸声,一声一声,直接扑在我的心头,他上的很慢,每踏上一级好像都那般吃力,我静静地在走在他的后面,那一刹那,鼻头一酸,那记忆里一直挺直的背脊,终究败给了岁月那无比强制的压力,将它扭曲变形,从前在校门口接我放学的那个他,习惯于将一只脚踏在那有些高度的栏杆台阶上,直到我长到四年级,才能不费力地踏上。他也曾抱着跌跤大哭不止地我快步地踏上这些台阶,如今,依旧是这些台阶,依旧是踏着台阶的两人,可时光把一切都变了。
我无法言喻我在第一次从新加坡回来再见他的时候感觉,好像一棵一直苍绿的大树在一夜之间枯萎的感觉,他无法再为任何人遮风挡雨,甚至要担心自己的安危,也许不知从哪里来的一道闪电就会劈中它般。
当那爬满褶皱的双手有些颤颤巍巍地去拎起热水瓶的时候,我急忙接过,可好似就在几年前他这双手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提动满满的鱼篓,我忍住情绪蹲在地上,小心地将热水注入盆里,用手拭了下水温,觉得可以了,便抬起头对他说:
“爷爷,(我小时候一直随我姐姐喊爷爷就改不过口了),你看看水温可以不?要不要再添点热水?”
坐在凳子上的他,边用脚探了探盆里的水,边伸手挥了挥蹲在地上的我,道:
“走开走开,我自己弄,你干你的事情去。”
我依言让开身,默默地看着他凡事都固执地非要自己亲力亲为的他洗完脚,再在一旁帮衬着他把一切都收拾好。
可等我再次踏上中国领土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和他的对话,我不知道他怎么会不小心地踩空楼梯从楼梯上摔下去,然后摔到了后脑勺,不知道医生是怎么给他动手术,怎样只能成植物人般住进ICU监护室里的,但这些都不重要了,只要他有着呼吸便已足够。
每次看到躺在床上的他,我都会微微地笑起来,被太阳镀上的肤色已经渐渐由深转淡了,也因为现在的营养摄入的均衡,原本太过干瘪的身躯也渐渐饱满起来,脸色也红润的可爱。
我上次见他的时候,握了握他的手,许是两年多没有做任何事情的缘故,原本嵌在指尖的老茧也变得柔软起来,俗话说,老小老小,我有的时候看着病床上的他,就如看到一个小小的需要人保护的小婴儿一样,也许很多很多年前,他曾这般握着我的手,这般地望着我。
再有着不平凡魔力的双手,终究也平凡地抵不过时间。时间的流逝改变了这个钢铁般的汉子,那个年少时就跟着共产党走过了中国的半壁江山,也为长江大桥的建设流过血和汗,有着铁一般作息的他,就这样静静地静静地躺在哪里,好似在思考他走过的这一生。
有的时候我漫步在那些我儿时曾经很熟悉现在有些些陌生的道路上,沧海桑田似乎在这个年代里已经是转瞬即逝的事情,一座座就高楼代替了童年的那条会长着野红豆的田畔乡间,重新建立的带有绿色观赏的性质的江堤大坝哪里还寻得到从前的半点影子。
我可以理解他走在这完全陌生的城市里的那种难言的失落,也许脑萎缩,亦或是选择沉浸在过去是他迫不得已的选择,这个世界变得太快了,快到没人会停住,去回头看看自己曾经走过的路,也许避世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因为他本就是个日出而作,日出而息的大地的孩子。
3)
猛然从地铁车厢里听见“新街口”,看来我到站了,我缓过神,伸手擦了擦脸颊的泪水,调整了心情,踏出地铁的门,然后直愣愣地目送那辆列车从我眼前驶过。
随即,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们的身上已经染上了太多属于城市的烙印,它世俗,它邪恶,它会因为人群而升温,并且在角落里发酵,最后变质,变成另外一种形态再来装扮城市。纵然它如此,我却无法不说我热爱它,既然如此,那就给自己的心中留出一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净土吧,城市之中,几步之外的另一个世界,那里的天空,很蓝,那里的云,很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