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碧云谈《末日酒店》
此文整理自黄碧云在2011香港书展名作家讲座系列“黄碧云——小说语言的隐秘”中的发言。
“我是以小说来写诗的。”
今天的题目是“小说语言的隐秘”。隐秘是什么意思呢?你没有见到,但你知道它在。对我来说,就是没有说出来的话,错乱的,乱置的,说得恐怖点被邪灵召唤的。说得简单点,是没法寻找,只有静待它降临的直觉语言,也就是诗了。我是以小说来写诗的。
我们每个人成长都有小说经验,听别人说故事,自己乱作故事。不过后来长大,别人开始教你要做些有用的事情,可以赚钱,不那么轻巧的事情,做小说这本事,爱玩的本性,慢慢便忘记,以后就像根本没有存在过。
但有人还喜欢读。原因和会写一样。但后来会不会写小说,甚至有一个身份叫作家,是机缘巧合。也视乎自己条件的搭配。它有必然的地方,也有偶然的部分。所以我时常说,每个人都可以写一部很好看的小说。正如有时我们会听到别人说,啊,这个故事讲得很好,写下来会很好看。但写完这个之后,其后一直写下去,还可以写得好看,这种人很少,而小说可以流传下去,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这种小说作者,更少更少,也并非当事人所能够计算。小说容易,小说庸俗。容易所以庸俗,庸俗因为容易。因为小说来自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有生活,如果不是文盲,每个人都会写字。一张纸,一支笔,便可以。没有计算机也行。
但第一本小说写完后,怎样写下去?写小说像很多我们所说的歪路,都是先易后难,先甜后苦的。我已经到了“后苦”的年纪,这解释了我很多年没有写。没有写是因为不想写了,不想写是因为无法写。再一次写小说,我觉得有点神奇。没有写的时候,我时常自问:是否已经写完了?可能有些话,你真的讲完了,讲完你便要安静,没其他选择。我问了自己很多次,但时常有一把很小,不肯定的声音说:你等一会吧,可能不是这样的。其实我现在也没有答案,可能已经用完了,但已经不重要。我觉得重要的,是我过了一生一个极为艰难的阶段,现在我又做回那个“洗碗的小孩”,很自由,很好玩。
但我会思考小说的形式。可能那个没法写下去的阶段,其实是一个瓶颈,我没法前行,再写也是这个样子,我知道我没法前行,整个人呆了,怎么办?因为那种小说的形式,已无法装载我的生命,或已脱离我的生命。
诗最困难的部分,就是直觉。直觉是什么?写诗的直觉,读诗的直觉。这是我今天要说,但说不出来的。因为直觉无法训练,也拒绝解释。但直觉不是胡思乱想:直觉严谨,等于音乐和舞蹈的自由演绎,表演者需要极为扎实的技巧才能即场创作。
我指小说是以直觉形式写出来,就是说,这种小说,是最自由和独立的。我以往写小说,会先有人物、情节、场景、对白的大概,写长篇的时候,就更为明显,会有一个大纲,虽然故事发展的时候,我未必知道太清楚。但这次的长篇,我写了很多年,为何写了那么久呢?因为我写完以后扔了,再写完,还是扔了。因为这次我没有大纲,我不知道自己会写些什么。这种写作方法是最危险的,也是最困难的,你要和它对抗。所以到了一个地步,我不去思考人物、情节、场景和对白,就是说,要抛弃所有,好像什么也没开始。
“这本书的开始是一种直觉语言,这种直觉语言,跟我刚才所说的即兴一样。”黄碧云
“这本小说为什么难阅读,就是因为它的直觉语言。”
有一次,我去澳门玩,一个男生,27岁,穿了短裤、拖鞋、T-Shirt,葡萄牙人,吊儿郎当,走进一间酒吧。我见他走进来,就有了这本书的第一句:“他们已经忘记我了,和那间107号房间。”
写这句的时候,我完全不知道故事是什么,也不知那个“我”是谁,我也不知道为何是107,可能我喜欢7这个字吧。我所想所知的就是这么多,跟读者没有分别。慢慢地,有个舞会,我见到一些人。那些人是谁?我就像一个记录员,记录那些人穿什么衣物,做什么事情,从什么地方来,慢慢开始了这个故事。我会如何形容这个故事呢?有一段,讲那个酒店重修,我把一篇散文和一首诗结合,用一个分号分开它们。这首诗的开头说:“如果蝴蝶失去风;如果你的眼睛失去了绿色;我在一个宁静的琥珀角落;遇见了去年的秋日;也知道日子冰凉;也知道路遥步细;也知道无法背负当初;我还是要打开一个无手人的宝物盒。”为何是一个无手人的宝物盒呢?没有手,其实是打不开的,或者这盒在你面前,却被遗弃了,荒废了。隐密就是为了打开,可能打不开,可能里面什么也没有,但我尝试告诉你,这里有这样的一个盒。
我会花一些时间谈一下小说的文字。虽然我不认为这是小说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它是基本的一部分,而且很多人跟我反映过,这本小说引起很大的阅读困难,所以我会尝试为大家降低一点困难。我想说的是,这本书的开始是一种直觉语言,这种直觉语言,跟我刚才所说的即兴一样,它是严谨的,却是自由地出现,我会形容它为勇敢而安静,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但用一般语言的规律来说,它是没修辞的,是错乱的,甚至连标点符号也引起很大的困惑。它的语法是不正确的。甚至语法问题,在翻译成英文版的时候,我也和翻译者讨论了一段时间。他的疑惑是:“咦,你的语法是错呢,我跟着翻译,别人也会说我是错的,怎么办?”我看他的第一个版本,见他用了比较正确的英文,我觉得失去了小说的很多部分。所以大家如果阅读时觉得困难,可尝试看一看英文版,英文版是简单一点的(笑),也“正确”一点的。因为有些句子的语意是多重的,翻译后只能用一个或两个意思,所以我会说简单了,或者“正确”了。
或者我说一下语法如何不正确。例如在书页的第28页,有一句:“我祖母站了起来,吐出来了,淡白黯紫的一口痰”,如果改作“我祖母站了起来,吐出一口淡白黯紫的痰”,整句回通顺很多,语法也是正确的,但这不是我想要的节奏。又例如第68页的一句:“总督再望一望天际,微微亮,城市的灯光。他以为是完美黑暗。”翻译告诉我他不明白什么是“完美黑暗”,问我那个天究竟是黑的还是不黑的,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它可解作天黑了,也可解作天未黑但应该黑了,又可以理解为黑暗是完美的,但给灯光破坏了。当时我为何这样写呢?其实和角色的心境有关,因为澳门当时已经没落了,他知道自己的日子有限,在酒店中,有人给了一杯酸的香槟他喝,所以当他望着天空的时候,他的心是黑的,所以我说:“他以为是完美黑暗。”不过这句子放在这里,你真会不知道它如何解释,由于这种不正确的和多重语意,你会发现自己不肯定的如何解释。这种不肯定的感觉,就是我所说的,被邪灵召唤的那种感觉,是直觉语言给你的感觉,因为它不是呼唤你的理性,不是呼唤你的知识,是呼唤藏于你身体内的东西。不知道能否呼唤,但语言就在这里。
至于标点符号。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用了什么标点符号,但等到我的所有标点符号都给校对校走,我才觉得奇怪。我拿我的手稿一看,原来他将我的逗号全改走了。我很生气,为此斗争了很久。其实我是不服气,才拿出来说一下(笑)。我想这是一个节奏的问题,标点符号可以制造一些停顿,所有的句子,它的呼吸不同,给你的感觉也会不同,你不可胡乱改我的呼吸位。我不会颠覆来形容我的稿子,颠覆是有明确对象的,但我不是要反对任何东西。这个标点存在,不是因为任何其他原因。来这里之前,我跟一些工作伙伴谈过今天的日程。他们提到,有些人很难搞。我就想,死了,我的编辑可能也觉得我这次很难搞,居然因为一个标点而差不多跟他闹翻。但我觉得这是它唯一拥有的,唯一可以依靠的,我必须保护这种我不知如何解释的直觉。所以在这些地方,我没法退让。所以我很难搞。
“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人,而是那间酒店。”
这本小说为什么难阅读,因为它的直觉语言。例如人物,小说第一个出现的任务,就是说书人,那个我。写了那一句之后,那个我一直也没有出过。我就想:“死了,那个我是谁?何时再出现呢?”突然之间,当故事去到时代的终结,那个“我”又突然再出现。他为何在那个时候再出现呢?我真的不知道。所以这个故事,并没有一个正确的结构,因为看前半部,你不知道是谁说话,而他的说话,又好像跟后半部没有多大关系。这就像你正在看一部电影,但看了一半,主角还没出现。这令我想起有一次,我去看一部吸血鬼僵尸电影,想看罗伯特?德尼罗,但是最后,仍看不到他出现。但我朋友说,他一早出现了,只是我没有发现,是因为罗伯特?德尼罗化了妆。无论如何,我想作为读者,当你在第一句见到“我”的出现,你会期待主角出场,她没有在你期待的时间出现,我会说,这是直觉语言需要的自由。但这自由不是脱开的,当中还有一个说书人,有一个我在此,而且有一个很实在的场景---酒店。
当时是这样的,我给小说开了头,就去澳门找书。我说过,小说的基础是生活,我通常从两方面吸收生活,一是来自书本,所以我去澳门。初时我在图书馆找,可是很久也找不到一些我想要的书,后来我经过大三巴下面一间士多,在里面看到一些旧书。我在里面玩了两个小时,逐本书拿出来看。老板也很好,跟我攀谈,我说我想找些关于葡国人的书,他说:“哎呀,全丢了,那些人都全走了。”但他还是找了一本我在图书馆找不到的书,讲峰景酒店的。大家都知道,这本书里面的酒店,很多东西的蓝本都是来自峰景酒店。那本书提到,有人在1967年买了峰景酒店的经营权,书内还有那个人的相片。他是葡国人,很喜欢拿破仑,酒店内的画、被子,很多摆设,都印有拿破仑像,所以人家也会称他为拿破仑。他是在酒店的阳台去世的。我觉得他的故事很有小说小说味,试过找他的儿子,可是找不到。有了这些东西做蓝本,以及一些我见过的诗、画等等,就成了这本小说的场景。
有人物和场景,小说里面的情节。这些情节,我也不知道从何而来,有时我们以为情节是作者自己想象的,其实可能是自己见过、思考过、听过的事物。我七年没有出书,其间别人问我做什么,我答不出,就跟他们说没事情做。但我想写作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我出来见你们,好像作了一天明星,可是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生活和吸收每一天的东西,例如阅读乐什么、如果思考自己的生命、观察了些什么、如果选择自己的生活,你可能不是在写作,也不是为了写作而生活,但那些东西,后来都会呈现在作品里。那是很自然的,我也觉的应该保留这个过程,而不是为了写作而去做某些事情,那有些造作。
至于对白的处理,这有点技术性,我暂且不谈。为了让你们看的时候多点耐性,我要解释的是,这本书的主角就是那间酒店。读者看的时候,会觉得人物太多,每个只在一两个句子出现先,我第一次看,也只是看了四页,便看不下去了,因为真的不行了,看得我头昏眼胀。最后我分开了很多次,才能把它看完,因为真的太辛苦。其实我完成这本书后,我便放空了半年。那半年间,我做了什么呢?我去了里斯本,因为书中有一句:“里斯本有风。里斯本的甜饼很甜。”就只有这两句,之后就没有了。我觉得太短了一点,不如多写一点吧,所以便跑去了里斯本,参观过当地的澳门博物馆,约一个曾经在澳门居住的人倾谈,也去他们喝茶的地方。可是回来后,再看看文稿,觉得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再加进去,唯有“里斯本有风。里斯本的甜饼很甜。”我尝试多给每个人物一些描述,但是也加不进去。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想,是因为这个故事给的主角不是人,而是那间酒店,所以只能这样写。
黄碧云“语言,人物,情节,场景,对白,不过是小说可读的形体,而小说的灵魂,或我说的直觉,是不可读,不可解,甚至不可言的。”
现在我们来到小说最困难的一部分,也就是,只能以直觉来描述的。语言,任人物,情节,场景,对白,不过是小说可读的形体,而小说的灵魂,或我说的直觉,是不可读,不可解,甚至不可言说的,甚至对我来说,只能以亡魂的提示,断续而飘忽地呈现。所以有了房间107。这个房间里面,有谋杀案,有自杀,有疯狂爱情,有字,有一双不知道是谁,可以将人拉进去的,毛茸茸的手。有月亮的十二种颜色,死前的六个姿势。字是拉丁文。我又借用了八热地狱,我造了一个无阴风,而且我还是不得不用塔罗牌,虽然我很想将塔罗牌删掉,因为我在《媚行者》里面用过,我尝试但我无法删掉,好像这些牌已经打开,我没有办法将它们拿走。我又借用了圣经的《启示录》,没有人明白,只是猜的启示录。我见到硬币在无人的酒店长廊中滚动,小看守人说有鬼,fantasma。鬼只不过是一个方便的称呼。
这所有神秘的启示直指时间与命运。这启示并非文学风格。即是说,这些神秘事物不是一种象征,要表现某一实在的事物。他们只是在现实与想象之间悬浮,好像我们都被迷住,半醒半睡。时间与命运,相互缠绕。在一定时间里面,重复发生的,我叫它命运;事件向前走,走到自己的尾巴去,我叫它时间。我这样看时间与命运,历史事件变得非常微笑。而更重要,或者我更关注的,是人怎样处身于其中。《末日酒店》的人物,在时间与命运的维度里,是非常微小的。我并不希望人处于那么可悲无助的处境,现实生活的我,文学的我,寻求知识的我,愿意有信仰的我,时常都与这来自我直觉搏斗,但我又隐隐觉得,在我的生命之中,我希望与愿意的,永远都会被打败,也就是,人的命运是可悲的,人在时间里是无助的。
但直觉并不是哲学思维,它下不了结论,所以它永远无法到达终点。它到了哲学结论,再向前走;它是因为希望与热爱,如果热爱这个字还不至于太庸俗,而继续前走。我不知道它会走到那里,但我会安静而勇敢地追随,而且以我生命所有,扞卫并保有它的纯粹。因为直觉最为敏感脆弱,一碰即碎,稍有冒犯,便会逃走,一起贪念,它便会消失。因此我极为小心,别人看来,已经是偏执狂傲,我只是无从解释。
“我是以小说来写诗的。”
今天的题目是“小说语言的隐秘”。隐秘是什么意思呢?你没有见到,但你知道它在。对我来说,就是没有说出来的话,错乱的,乱置的,说得恐怖点被邪灵召唤的。说得简单点,是没法寻找,只有静待它降临的直觉语言,也就是诗了。我是以小说来写诗的。
我们每个人成长都有小说经验,听别人说故事,自己乱作故事。不过后来长大,别人开始教你要做些有用的事情,可以赚钱,不那么轻巧的事情,做小说这本事,爱玩的本性,慢慢便忘记,以后就像根本没有存在过。
但有人还喜欢读。原因和会写一样。但后来会不会写小说,甚至有一个身份叫作家,是机缘巧合。也视乎自己条件的搭配。它有必然的地方,也有偶然的部分。所以我时常说,每个人都可以写一部很好看的小说。正如有时我们会听到别人说,啊,这个故事讲得很好,写下来会很好看。但写完这个之后,其后一直写下去,还可以写得好看,这种人很少,而小说可以流传下去,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这种小说作者,更少更少,也并非当事人所能够计算。小说容易,小说庸俗。容易所以庸俗,庸俗因为容易。因为小说来自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有生活,如果不是文盲,每个人都会写字。一张纸,一支笔,便可以。没有计算机也行。
但第一本小说写完后,怎样写下去?写小说像很多我们所说的歪路,都是先易后难,先甜后苦的。我已经到了“后苦”的年纪,这解释了我很多年没有写。没有写是因为不想写了,不想写是因为无法写。再一次写小说,我觉得有点神奇。没有写的时候,我时常自问:是否已经写完了?可能有些话,你真的讲完了,讲完你便要安静,没其他选择。我问了自己很多次,但时常有一把很小,不肯定的声音说:你等一会吧,可能不是这样的。其实我现在也没有答案,可能已经用完了,但已经不重要。我觉得重要的,是我过了一生一个极为艰难的阶段,现在我又做回那个“洗碗的小孩”,很自由,很好玩。
但我会思考小说的形式。可能那个没法写下去的阶段,其实是一个瓶颈,我没法前行,再写也是这个样子,我知道我没法前行,整个人呆了,怎么办?因为那种小说的形式,已无法装载我的生命,或已脱离我的生命。
诗最困难的部分,就是直觉。直觉是什么?写诗的直觉,读诗的直觉。这是我今天要说,但说不出来的。因为直觉无法训练,也拒绝解释。但直觉不是胡思乱想:直觉严谨,等于音乐和舞蹈的自由演绎,表演者需要极为扎实的技巧才能即场创作。
我指小说是以直觉形式写出来,就是说,这种小说,是最自由和独立的。我以往写小说,会先有人物、情节、场景、对白的大概,写长篇的时候,就更为明显,会有一个大纲,虽然故事发展的时候,我未必知道太清楚。但这次的长篇,我写了很多年,为何写了那么久呢?因为我写完以后扔了,再写完,还是扔了。因为这次我没有大纲,我不知道自己会写些什么。这种写作方法是最危险的,也是最困难的,你要和它对抗。所以到了一个地步,我不去思考人物、情节、场景和对白,就是说,要抛弃所有,好像什么也没开始。
“这本书的开始是一种直觉语言,这种直觉语言,跟我刚才所说的即兴一样。”黄碧云
“这本小说为什么难阅读,就是因为它的直觉语言。”
有一次,我去澳门玩,一个男生,27岁,穿了短裤、拖鞋、T-Shirt,葡萄牙人,吊儿郎当,走进一间酒吧。我见他走进来,就有了这本书的第一句:“他们已经忘记我了,和那间107号房间。”
写这句的时候,我完全不知道故事是什么,也不知那个“我”是谁,我也不知道为何是107,可能我喜欢7这个字吧。我所想所知的就是这么多,跟读者没有分别。慢慢地,有个舞会,我见到一些人。那些人是谁?我就像一个记录员,记录那些人穿什么衣物,做什么事情,从什么地方来,慢慢开始了这个故事。我会如何形容这个故事呢?有一段,讲那个酒店重修,我把一篇散文和一首诗结合,用一个分号分开它们。这首诗的开头说:“如果蝴蝶失去风;如果你的眼睛失去了绿色;我在一个宁静的琥珀角落;遇见了去年的秋日;也知道日子冰凉;也知道路遥步细;也知道无法背负当初;我还是要打开一个无手人的宝物盒。”为何是一个无手人的宝物盒呢?没有手,其实是打不开的,或者这盒在你面前,却被遗弃了,荒废了。隐密就是为了打开,可能打不开,可能里面什么也没有,但我尝试告诉你,这里有这样的一个盒。
我会花一些时间谈一下小说的文字。虽然我不认为这是小说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它是基本的一部分,而且很多人跟我反映过,这本小说引起很大的阅读困难,所以我会尝试为大家降低一点困难。我想说的是,这本书的开始是一种直觉语言,这种直觉语言,跟我刚才所说的即兴一样,它是严谨的,却是自由地出现,我会形容它为勇敢而安静,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但用一般语言的规律来说,它是没修辞的,是错乱的,甚至连标点符号也引起很大的困惑。它的语法是不正确的。甚至语法问题,在翻译成英文版的时候,我也和翻译者讨论了一段时间。他的疑惑是:“咦,你的语法是错呢,我跟着翻译,别人也会说我是错的,怎么办?”我看他的第一个版本,见他用了比较正确的英文,我觉得失去了小说的很多部分。所以大家如果阅读时觉得困难,可尝试看一看英文版,英文版是简单一点的(笑),也“正确”一点的。因为有些句子的语意是多重的,翻译后只能用一个或两个意思,所以我会说简单了,或者“正确”了。
或者我说一下语法如何不正确。例如在书页的第28页,有一句:“我祖母站了起来,吐出来了,淡白黯紫的一口痰”,如果改作“我祖母站了起来,吐出一口淡白黯紫的痰”,整句回通顺很多,语法也是正确的,但这不是我想要的节奏。又例如第68页的一句:“总督再望一望天际,微微亮,城市的灯光。他以为是完美黑暗。”翻译告诉我他不明白什么是“完美黑暗”,问我那个天究竟是黑的还是不黑的,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它可解作天黑了,也可解作天未黑但应该黑了,又可以理解为黑暗是完美的,但给灯光破坏了。当时我为何这样写呢?其实和角色的心境有关,因为澳门当时已经没落了,他知道自己的日子有限,在酒店中,有人给了一杯酸的香槟他喝,所以当他望着天空的时候,他的心是黑的,所以我说:“他以为是完美黑暗。”不过这句子放在这里,你真会不知道它如何解释,由于这种不正确的和多重语意,你会发现自己不肯定的如何解释。这种不肯定的感觉,就是我所说的,被邪灵召唤的那种感觉,是直觉语言给你的感觉,因为它不是呼唤你的理性,不是呼唤你的知识,是呼唤藏于你身体内的东西。不知道能否呼唤,但语言就在这里。
至于标点符号。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用了什么标点符号,但等到我的所有标点符号都给校对校走,我才觉得奇怪。我拿我的手稿一看,原来他将我的逗号全改走了。我很生气,为此斗争了很久。其实我是不服气,才拿出来说一下(笑)。我想这是一个节奏的问题,标点符号可以制造一些停顿,所有的句子,它的呼吸不同,给你的感觉也会不同,你不可胡乱改我的呼吸位。我不会颠覆来形容我的稿子,颠覆是有明确对象的,但我不是要反对任何东西。这个标点存在,不是因为任何其他原因。来这里之前,我跟一些工作伙伴谈过今天的日程。他们提到,有些人很难搞。我就想,死了,我的编辑可能也觉得我这次很难搞,居然因为一个标点而差不多跟他闹翻。但我觉得这是它唯一拥有的,唯一可以依靠的,我必须保护这种我不知如何解释的直觉。所以在这些地方,我没法退让。所以我很难搞。
“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人,而是那间酒店。”
这本小说为什么难阅读,因为它的直觉语言。例如人物,小说第一个出现的任务,就是说书人,那个我。写了那一句之后,那个我一直也没有出过。我就想:“死了,那个我是谁?何时再出现呢?”突然之间,当故事去到时代的终结,那个“我”又突然再出现。他为何在那个时候再出现呢?我真的不知道。所以这个故事,并没有一个正确的结构,因为看前半部,你不知道是谁说话,而他的说话,又好像跟后半部没有多大关系。这就像你正在看一部电影,但看了一半,主角还没出现。这令我想起有一次,我去看一部吸血鬼僵尸电影,想看罗伯特?德尼罗,但是最后,仍看不到他出现。但我朋友说,他一早出现了,只是我没有发现,是因为罗伯特?德尼罗化了妆。无论如何,我想作为读者,当你在第一句见到“我”的出现,你会期待主角出场,她没有在你期待的时间出现,我会说,这是直觉语言需要的自由。但这自由不是脱开的,当中还有一个说书人,有一个我在此,而且有一个很实在的场景---酒店。
当时是这样的,我给小说开了头,就去澳门找书。我说过,小说的基础是生活,我通常从两方面吸收生活,一是来自书本,所以我去澳门。初时我在图书馆找,可是很久也找不到一些我想要的书,后来我经过大三巴下面一间士多,在里面看到一些旧书。我在里面玩了两个小时,逐本书拿出来看。老板也很好,跟我攀谈,我说我想找些关于葡国人的书,他说:“哎呀,全丢了,那些人都全走了。”但他还是找了一本我在图书馆找不到的书,讲峰景酒店的。大家都知道,这本书里面的酒店,很多东西的蓝本都是来自峰景酒店。那本书提到,有人在1967年买了峰景酒店的经营权,书内还有那个人的相片。他是葡国人,很喜欢拿破仑,酒店内的画、被子,很多摆设,都印有拿破仑像,所以人家也会称他为拿破仑。他是在酒店的阳台去世的。我觉得他的故事很有小说小说味,试过找他的儿子,可是找不到。有了这些东西做蓝本,以及一些我见过的诗、画等等,就成了这本小说的场景。
有人物和场景,小说里面的情节。这些情节,我也不知道从何而来,有时我们以为情节是作者自己想象的,其实可能是自己见过、思考过、听过的事物。我七年没有出书,其间别人问我做什么,我答不出,就跟他们说没事情做。但我想写作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我出来见你们,好像作了一天明星,可是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生活和吸收每一天的东西,例如阅读乐什么、如果思考自己的生命、观察了些什么、如果选择自己的生活,你可能不是在写作,也不是为了写作而生活,但那些东西,后来都会呈现在作品里。那是很自然的,我也觉的应该保留这个过程,而不是为了写作而去做某些事情,那有些造作。
至于对白的处理,这有点技术性,我暂且不谈。为了让你们看的时候多点耐性,我要解释的是,这本书的主角就是那间酒店。读者看的时候,会觉得人物太多,每个只在一两个句子出现先,我第一次看,也只是看了四页,便看不下去了,因为真的不行了,看得我头昏眼胀。最后我分开了很多次,才能把它看完,因为真的太辛苦。其实我完成这本书后,我便放空了半年。那半年间,我做了什么呢?我去了里斯本,因为书中有一句:“里斯本有风。里斯本的甜饼很甜。”就只有这两句,之后就没有了。我觉得太短了一点,不如多写一点吧,所以便跑去了里斯本,参观过当地的澳门博物馆,约一个曾经在澳门居住的人倾谈,也去他们喝茶的地方。可是回来后,再看看文稿,觉得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再加进去,唯有“里斯本有风。里斯本的甜饼很甜。”我尝试多给每个人物一些描述,但是也加不进去。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想,是因为这个故事给的主角不是人,而是那间酒店,所以只能这样写。
黄碧云“语言,人物,情节,场景,对白,不过是小说可读的形体,而小说的灵魂,或我说的直觉,是不可读,不可解,甚至不可言的。”
现在我们来到小说最困难的一部分,也就是,只能以直觉来描述的。语言,任人物,情节,场景,对白,不过是小说可读的形体,而小说的灵魂,或我说的直觉,是不可读,不可解,甚至不可言说的,甚至对我来说,只能以亡魂的提示,断续而飘忽地呈现。所以有了房间107。这个房间里面,有谋杀案,有自杀,有疯狂爱情,有字,有一双不知道是谁,可以将人拉进去的,毛茸茸的手。有月亮的十二种颜色,死前的六个姿势。字是拉丁文。我又借用了八热地狱,我造了一个无阴风,而且我还是不得不用塔罗牌,虽然我很想将塔罗牌删掉,因为我在《媚行者》里面用过,我尝试但我无法删掉,好像这些牌已经打开,我没有办法将它们拿走。我又借用了圣经的《启示录》,没有人明白,只是猜的启示录。我见到硬币在无人的酒店长廊中滚动,小看守人说有鬼,fantasma。鬼只不过是一个方便的称呼。
这所有神秘的启示直指时间与命运。这启示并非文学风格。即是说,这些神秘事物不是一种象征,要表现某一实在的事物。他们只是在现实与想象之间悬浮,好像我们都被迷住,半醒半睡。时间与命运,相互缠绕。在一定时间里面,重复发生的,我叫它命运;事件向前走,走到自己的尾巴去,我叫它时间。我这样看时间与命运,历史事件变得非常微笑。而更重要,或者我更关注的,是人怎样处身于其中。《末日酒店》的人物,在时间与命运的维度里,是非常微小的。我并不希望人处于那么可悲无助的处境,现实生活的我,文学的我,寻求知识的我,愿意有信仰的我,时常都与这来自我直觉搏斗,但我又隐隐觉得,在我的生命之中,我希望与愿意的,永远都会被打败,也就是,人的命运是可悲的,人在时间里是无助的。
但直觉并不是哲学思维,它下不了结论,所以它永远无法到达终点。它到了哲学结论,再向前走;它是因为希望与热爱,如果热爱这个字还不至于太庸俗,而继续前走。我不知道它会走到那里,但我会安静而勇敢地追随,而且以我生命所有,扞卫并保有它的纯粹。因为直觉最为敏感脆弱,一碰即碎,稍有冒犯,便会逃走,一起贪念,它便会消失。因此我极为小心,别人看来,已经是偏执狂傲,我只是无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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