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爱酒
你说——
在中国这个拥有泱泱五千年悠久历史文明的国度里,最是发源甚早,最是流传不息,最是让历代文人墨客乃至街头流浪汉阿Q孔乙己之流都爱不释手,没有它就觉得日子难捱的是啥玩意儿??
yes! 没有错,就是酒。所以让我为之忍不住吞口水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竟然没有提到中国的酒,倒是让我觉得不甚完美。
一来酒的确视为人间美味,芬芳醇美;二来也的确为历朝历代的生活增添了无数的魅力与乐趣;三来,酒到底是承载了无尽的意蕴。
酒虽然有如此大的魅力,当然到底不是人人都耽酒的。白居易爱的是一个“晚来天欲雪”的黄昏,去要以为故人来赴“红泥小火炉”的约会情趣。那位叫刘十九的朋友或许赴约,我们只读到千年前的点点闲情雅致,那夜的酒早已挥发,不朽的是那一片情怀。
而李商隐“寻芳不觉醉流霞”,他与朋友一起前来把酒赏花,据说流霞就是神话传说中的一种仙酒,且具有“每饮一杯,数日不饥”之能耐花丛如晚霞一般艳丽,不知不觉中他们就喝醉了,等到酒醒来太阳早已西沉,已然是深夜,四周是一片夜的朦胧与沉寂,可是诗人赏花的意趣反倒被激起,于是乎“更持红烛赏残花。所以哪里只是爱酒那么简单的事呢!
到现代亦同样的如此,想起近日一个可爱的朋友,一个25年来从木有醉过的朋友,那晚他带他的新交的女友同女友的兄弟姐妹们一起宵夜,良辰美景佳人相伴的他兴致盎然,和几个男同胞们硬是要好好喝一番,还想要醉一回,于是乎车轮战轰轰烈烈地上演,轮番敬酒,拍着胸脯向女孩的兄弟姐妹们保证,一定一定会尽他所能百分百对她好,好好爱她,同时不忘低头“啄食”下那小鸟依人的羞答答的姑娘,心想,那姑娘心里是开了一朵怎样绚烂的花儿呀!虽然说酒桌上的情话以及承诺未必有几分是真,但在那一瞬,喝酒的时候,大家到底都是尽兴的,他可能也是爱她的吧。
所以说那样的饮酒情趣又奇岂止在饮?
而中国的诗人好像都如此。他们爱花,但爱的是花所能完成的高洁、隐逸或浪漫或富贵的意象;他们爱月,爱的是一乡明月所勾起人们对故乡或者古人的相思;他们爱玉,爱的是其可以象征“君子之德”的温润、坚实的品质。
我想,其实生命何尝不是一样呢?所有的垂死者都几乎恋栈生命,但我们真正深爱的,是生命的什么呢?如果生命是一瓮酒,我们爱的绝不是那百分之几的的酒精成分,而是那若隐若现的芬芳。
因而,如果我们爱生命,除却这血、肉、脂肪、毛发、皮肤之外,必定是爱比之更为高尚或者纯洁或者温暖的美好。所以也才有杜拉斯的《情人》里广为传诵的经典的开场白:“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因而我们有理由相信,饮趣比酒本身要美得多,也更有理由相信,一定有什么比七尺之躯更为昂然、更为美好的东西存在着。
PS:
愿那位可爱而豪放、文艺且帅气的男生25岁生日快乐!永远幸福!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中国这个拥有泱泱五千年悠久历史文明的国度里,最是发源甚早,最是流传不息,最是让历代文人墨客乃至街头流浪汉阿Q孔乙己之流都爱不释手,没有它就觉得日子难捱的是啥玩意儿??
yes! 没有错,就是酒。所以让我为之忍不住吞口水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竟然没有提到中国的酒,倒是让我觉得不甚完美。
一来酒的确视为人间美味,芬芳醇美;二来也的确为历朝历代的生活增添了无数的魅力与乐趣;三来,酒到底是承载了无尽的意蕴。
酒虽然有如此大的魅力,当然到底不是人人都耽酒的。白居易爱的是一个“晚来天欲雪”的黄昏,去要以为故人来赴“红泥小火炉”的约会情趣。那位叫刘十九的朋友或许赴约,我们只读到千年前的点点闲情雅致,那夜的酒早已挥发,不朽的是那一片情怀。
而李商隐“寻芳不觉醉流霞”,他与朋友一起前来把酒赏花,据说流霞就是神话传说中的一种仙酒,且具有“每饮一杯,数日不饥”之能耐花丛如晚霞一般艳丽,不知不觉中他们就喝醉了,等到酒醒来太阳早已西沉,已然是深夜,四周是一片夜的朦胧与沉寂,可是诗人赏花的意趣反倒被激起,于是乎“更持红烛赏残花。所以哪里只是爱酒那么简单的事呢!
到现代亦同样的如此,想起近日一个可爱的朋友,一个25年来从木有醉过的朋友,那晚他带他的新交的女友同女友的兄弟姐妹们一起宵夜,良辰美景佳人相伴的他兴致盎然,和几个男同胞们硬是要好好喝一番,还想要醉一回,于是乎车轮战轰轰烈烈地上演,轮番敬酒,拍着胸脯向女孩的兄弟姐妹们保证,一定一定会尽他所能百分百对她好,好好爱她,同时不忘低头“啄食”下那小鸟依人的羞答答的姑娘,心想,那姑娘心里是开了一朵怎样绚烂的花儿呀!虽然说酒桌上的情话以及承诺未必有几分是真,但在那一瞬,喝酒的时候,大家到底都是尽兴的,他可能也是爱她的吧。
所以说那样的饮酒情趣又奇岂止在饮?
而中国的诗人好像都如此。他们爱花,但爱的是花所能完成的高洁、隐逸或浪漫或富贵的意象;他们爱月,爱的是一乡明月所勾起人们对故乡或者古人的相思;他们爱玉,爱的是其可以象征“君子之德”的温润、坚实的品质。
我想,其实生命何尝不是一样呢?所有的垂死者都几乎恋栈生命,但我们真正深爱的,是生命的什么呢?如果生命是一瓮酒,我们爱的绝不是那百分之几的的酒精成分,而是那若隐若现的芬芳。
因而,如果我们爱生命,除却这血、肉、脂肪、毛发、皮肤之外,必定是爱比之更为高尚或者纯洁或者温暖的美好。所以也才有杜拉斯的《情人》里广为传诵的经典的开场白:“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因而我们有理由相信,饮趣比酒本身要美得多,也更有理由相信,一定有什么比七尺之躯更为昂然、更为美好的东西存在着。
PS:
愿那位可爱而豪放、文艺且帅气的男生25岁生日快乐!永远幸福!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