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常玉芝先生讲周祭(二)
今天上午,是常先生周祭讲座的第二讲,内容主要是谈如何利用周祭卜辞排出周祭祀典中的先王、先妣祭祀次序。以前经常利用常先生排出来的“周祭中的先王先妣次序表”,当成准确的商王世系表来用,对周祭中先王、先妣次序的梳理方法也较熟悉,但听了常先生的这第二讲,还是得到不少启示。
常先生排周祭中的先王、先妣祭祀次序,主要是利用有周祭记录的黄组、出组卜旬类卜辞。这一类材料会附记“甲名王”,甲名在商王日名中较为普遍,从最早的上甲开始,以至于大甲、小甲、戔甲、羌甲、阳甲、祖甲,在前、后段分布比较平均,适合作为排列先王次序的定点。有一小部分卜旬类卜辞较为特殊,如合集35422+37846附记“甲子彡夕大乙”,大乙不是甲名王,且“彡夕”据常先生的理解,也并非周祭祀典,但因这种特殊的祭祀记录仍然合于商王世系,故仍可拿来考察先王祭祀次序。
利用卜旬类周祭卜辞,可以确定甲名王的先後祭祀顺序,但甲名王之間还有不少其他日名的先王,这些先王的祀序就要依靠黄组、出组王宾类周祭卜辞的相关记录来解决了。其实光靠王宾类周祭卜辞也是不够的,王宾类的其他祭祀卜辞所见先王祀序也合于商王世系,也要拿来作为参照系。问题是,这些划入“其他”的王宾类祭祀卜辞,是否也能看作周祭的记录?按理说,如果它们可以用作排列周祭中先王祀序的材料,也应该视为周祭记录了,但实际上,由于这类材料较为零散,并不能像五种祭祀一样恢复出来周祭祀谱,故常先生认为严格说来,还不能将其视为周祭。这个矛盾,似只能等考古发现更多卜辞材料来解决了。如合集35552记载“甲申卜王宾大甲福,无尤。\乙酉卜王宾外丙彡夕,无尤。”其中“福”(或释“祼”)和“彡夕”严格说来,均非周祭祀典,但这条卜辞记录的先王祀序却一点不乱,和周祭卜辞几乎一样。故这些严格周祭以外的王宾类祭祀卜辞,十分值得研究。俺觉得和“以事纪月(日)卜旬类卜辞”一样,王宾类祭祀卜辞也可以做专题研究,写硕士论文是足够了。
上面说的黄、出组卜旬辞和王宾辞,记录了大多数先王的祀序,黄组未记录的,出组可以补充,但仍有一些缺环,只好用《殷本纪》所载商王世系来补全。另外,周祭卜辞只记录了祀序,并不能说明先王之間的父子兄弟等亲属关系,也需要利用《殷本纪》来做判断。所以,周祭卜辞和《殷本纪》的关系很有趣,一方面,周祭卜辞中先王祀序纠正了《殷本纪》所载商王世系的错误,另一方面要梳理出来周祭中的先王祭祀次序,还得参考《殷本纪》。
常先生最终确定的黄组周祭中先王祀序是起自上甲,终于康丁。这个意见与从前董、陈、岛、许等先生不同。按照常说,武乙、文丁、帝乙是不入周祭祀谱的,故她认为近出坂方鼎铭文“王宾文武帝乙彡日”等材料,无助于排周祭祀谱。这一点,在常先生的周祭研究成果中是十分重要的看法。
周祭中先妣祀序的梳理,其方法与考察先王祀序基本相同。先妣皆附属于直系先生,故需要准确判断先王名,如“四祖丁”即祖丁,自报丁、大丁、中丁下至祖丁,其序正好为第四。先王判断失误,先妣祀序就会排乱。周祭中先妣始于示壬配妣庚,由此可知上甲、三报很可能是殷人追名,故其配为谁已不可知。中丁、祖乙、祖丁、武丁等先王之配,不止一个,可能是按她们的死亡先後次序受祭。
周祭是先王、先妣合祭,所以还要把梳理出来的先王祀序与先妣祀序合二为一。这一工作需要利用在同一版上记录先王、先妣周祭的卜辞材料,如合集35975。考察下来,因上甲、三报(报乙至报丁)无妣可祭,且祭祀先妣要晚于其夫,故周祭中先妣之祭的启动比先王之祭晚上一旬,这个也很好理解。
这一讲给大家最大的触动就是常老师认为黄组周祭止于康丁。她下来讲周祭周期,还要进一步说明这一点。目前认为,周祭是按肜、祭、协等五种祀典周而复始的祭祀先王先妣,一祀约36旬至37旬,那样还真的加不进去武乙、文丁、帝乙了。
我个人很感兴趣的还是王宾卜辞,特别是所谓严格周祭以外的王宾祭祀卜辞,是否只是因为材料不完整而排除在周祭之外呢?另外,黄组祊祭卜辞显然与王宾卜辞不同,按常先生的理解,祊祭是特祭武丁至武乙诸王,它与周祭关系也可进一步探讨。
从周祭、祊祭来看,商代已有嫡庶之分,世系远近亲疏之别,故正如徐中舒先生所论:先秦灿烂文化都孕育于殷商一代,商周之际并非有剧变也。
常先生排周祭中的先王、先妣祭祀次序,主要是利用有周祭记录的黄组、出组卜旬类卜辞。这一类材料会附记“甲名王”,甲名在商王日名中较为普遍,从最早的上甲开始,以至于大甲、小甲、戔甲、羌甲、阳甲、祖甲,在前、后段分布比较平均,适合作为排列先王次序的定点。有一小部分卜旬类卜辞较为特殊,如合集35422+37846附记“甲子彡夕大乙”,大乙不是甲名王,且“彡夕”据常先生的理解,也并非周祭祀典,但因这种特殊的祭祀记录仍然合于商王世系,故仍可拿来考察先王祭祀次序。
利用卜旬类周祭卜辞,可以确定甲名王的先後祭祀顺序,但甲名王之間还有不少其他日名的先王,这些先王的祀序就要依靠黄组、出组王宾类周祭卜辞的相关记录来解决了。其实光靠王宾类周祭卜辞也是不够的,王宾类的其他祭祀卜辞所见先王祀序也合于商王世系,也要拿来作为参照系。问题是,这些划入“其他”的王宾类祭祀卜辞,是否也能看作周祭的记录?按理说,如果它们可以用作排列周祭中先王祀序的材料,也应该视为周祭记录了,但实际上,由于这类材料较为零散,并不能像五种祭祀一样恢复出来周祭祀谱,故常先生认为严格说来,还不能将其视为周祭。这个矛盾,似只能等考古发现更多卜辞材料来解决了。如合集35552记载“甲申卜王宾大甲福,无尤。\乙酉卜王宾外丙彡夕,无尤。”其中“福”(或释“祼”)和“彡夕”严格说来,均非周祭祀典,但这条卜辞记录的先王祀序却一点不乱,和周祭卜辞几乎一样。故这些严格周祭以外的王宾类祭祀卜辞,十分值得研究。俺觉得和“以事纪月(日)卜旬类卜辞”一样,王宾类祭祀卜辞也可以做专题研究,写硕士论文是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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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的黄、出组卜旬辞和王宾辞,记录了大多数先王的祀序,黄组未记录的,出组可以补充,但仍有一些缺环,只好用《殷本纪》所载商王世系来补全。另外,周祭卜辞只记录了祀序,并不能说明先王之間的父子兄弟等亲属关系,也需要利用《殷本纪》来做判断。所以,周祭卜辞和《殷本纪》的关系很有趣,一方面,周祭卜辞中先王祀序纠正了《殷本纪》所载商王世系的错误,另一方面要梳理出来周祭中的先王祭祀次序,还得参考《殷本纪》。
常先生最终确定的黄组周祭中先王祀序是起自上甲,终于康丁。这个意见与从前董、陈、岛、许等先生不同。按照常说,武乙、文丁、帝乙是不入周祭祀谱的,故她认为近出坂方鼎铭文“王宾文武帝乙彡日”等材料,无助于排周祭祀谱。这一点,在常先生的周祭研究成果中是十分重要的看法。
周祭中先妣祀序的梳理,其方法与考察先王祀序基本相同。先妣皆附属于直系先生,故需要准确判断先王名,如“四祖丁”即祖丁,自报丁、大丁、中丁下至祖丁,其序正好为第四。先王判断失误,先妣祀序就会排乱。周祭中先妣始于示壬配妣庚,由此可知上甲、三报很可能是殷人追名,故其配为谁已不可知。中丁、祖乙、祖丁、武丁等先王之配,不止一个,可能是按她们的死亡先後次序受祭。
周祭是先王、先妣合祭,所以还要把梳理出来的先王祀序与先妣祀序合二为一。这一工作需要利用在同一版上记录先王、先妣周祭的卜辞材料,如合集35975。考察下来,因上甲、三报(报乙至报丁)无妣可祭,且祭祀先妣要晚于其夫,故周祭中先妣之祭的启动比先王之祭晚上一旬,这个也很好理解。
这一讲给大家最大的触动就是常老师认为黄组周祭止于康丁。她下来讲周祭周期,还要进一步说明这一点。目前认为,周祭是按肜、祭、协等五种祀典周而复始的祭祀先王先妣,一祀约36旬至37旬,那样还真的加不进去武乙、文丁、帝乙了。
我个人很感兴趣的还是王宾卜辞,特别是所谓严格周祭以外的王宾祭祀卜辞,是否只是因为材料不完整而排除在周祭之外呢?另外,黄组祊祭卜辞显然与王宾卜辞不同,按常先生的理解,祊祭是特祭武丁至武乙诸王,它与周祭关系也可进一步探讨。
从周祭、祊祭来看,商代已有嫡庶之分,世系远近亲疏之别,故正如徐中舒先生所论:先秦灿烂文化都孕育于殷商一代,商周之际并非有剧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