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无止境!
这是回复在我日记下的话:
2012-07-24 02:17:39 格里高尔 (随时准备着灭所有人)
1,转载的确最好是注明出处,再低一点要求就是注明“转”,但在网络时代,不涉及利益的情况下,这仅仅是个礼貌问题,一群人揪着一个有失礼貌的人的衣领,其实更加粗暴无礼,最恶心是还不自知。
2,一个人在自己私人网络日记里不注明出处转点东西,不是什么错误,被关注了再声明不是自己的一点都不迟。这只是一件无关痛痒的小事,应该给每人以自由,就像走路踢石子是否有错仅在于后果是否打到了人。
我喜欢更自由,个人的空间更宽广,写私人日记的行为和踢踢石子一样,属于不应被干扰的个人行为,即使踢到人了,也应该没有意识的继续这么做,破坏这种私人性是很糟糕的,写个日记都要考虑知识产权,这很可悲。
3,认为对方“注销id”对生活其实无影响,也就是说仍然认为对方没有得到足够的惩罚,获得足够的教训,这是很多中国人的共识,无限虐人,对他人造成伤害很麻木。网络生活早已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认为下了网才是现实生活,这是十分落伍和可笑的观念。
4,归根结底,该日记主人的最大错误在于高估了楼主的智力和幽默感,居然侃侃而谈,对牛弹琴,我现在做的事也类似,区别就在于我知道对方多半是牛,所以弹琴给人听的也同时给予了牛应得的轻蔑和侮辱。
2012-07-24 02:17:39 格里高尔 (随时准备着灭所有人)
1,转载的确最好是注明出处,再低一点要求就是注明“转”,但在网络时代,不涉及利益的情况下,这仅仅是个礼貌问题,一群人揪着一个有失礼貌的人的衣领,其实更加粗暴无礼,最恶心是还不自知。
2,一个人在自己私人网络日记里不注明出处转点东西,不是什么错误,被关注了再声明不是自己的一点都不迟。这只是一件无关痛痒的小事,应该给每人以自由,就像走路踢石子是否有错仅在于后果是否打到了人。
我喜欢更自由,个人的空间更宽广,写私人日记的行为和踢踢石子一样,属于不应被干扰的个人行为,即使踢到人了,也应该没有意识的继续这么做,破坏这种私人性是很糟糕的,写个日记都要考虑知识产权,这很可悲。
3,认为对方“注销id”对生活其实无影响,也就是说仍然认为对方没有得到足够的惩罚,获得足够的教训,这是很多中国人的共识,无限虐人,对他人造成伤害很麻木。网络生活早已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认为下了网才是现实生活,这是十分落伍和可笑的观念。
4,归根结底,该日记主人的最大错误在于高估了楼主的智力和幽默感,居然侃侃而谈,对牛弹琴,我现在做的事也类似,区别就在于我知道对方多半是牛,所以弹琴给人听的也同时给予了牛应得的轻蔑和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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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shui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7-24 1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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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inder橘不饿 转发了这篇日记
所谓“写个日记都要考虑知识产权”是因为网络日志发布之后,只要不是设置为仅自己可见,就是公开性质的,这和有没有人来看没关系。如果自己拿个日记本写完塞抽屉藏起来谁都不给看,那才是真正的“私人性质”呢。
2012-07-24 1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