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炭
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一九九七年,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未,钟书去世。 我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杨绛《我们仨》
钱钟书的《围城》前段写得非常活泼快乐,书信这段很像真实发生的事情,在想可能是写他跟杨绛的通信情况吧。
到菜上了,两人吃着,鸿渐向她要信址,请她写在自己带着看的那本书后空叶上,因为他从来不爱带记事小册子。他看她写了电话号数,便说:“我决不跟你通电话。我最恨朋友间通电话,宁可写信。”
唐小姐:“对了,我也有这一样感觉。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算接过了,可是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能像信那样留着反复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并且,你注意到么?一个人的声音往往在电话里变得认不出,变得难听。”
“唐小姐,你说得痛快。我住在周家,房门口就是一架电话,每天吵得头痛。常常最不合理的时候,像半夜清早,还有电话来,真讨厌!亏得‘电视’没普遍利用,否则更不得了,你在澡盆里、被窝里都有人来窥看了。教育愈普遍,而写信的人愈少;并非商业上的要务,大家还是怕写信,宁可打电话。我想这因为写信容易出丑,地位很高,讲话很体面的人往往笔动不来。可是,电话可以省掉面目可憎者的拜访,文理不通者的写信,也算是个功德无量的发明。”
那天晚上方鸿渐就把信稿子录出来,附在一封短信里,寄给唐小姐。他恨不能用英文写信,因为文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亲热;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的亲爱的唐小姐”、“你的极虔诚的方鸿渐”。这些西文书函的平常称呼在中文里就剌眼肉麻。他深知自己写的其文富有黄国人言论自由和美国人宣言独立的精神,不受文法拘束的,不然真想仗外国文来跟唐小姐亲爱,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国租界里活动。以后这一个多月里,他见了唐小姐七八次,写给她十几封信,唐小姐也回了五六封信。他第一次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以后他写的信渐渐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想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许多信稿子,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见我打呵欠的声音么?茶房来请午饭了,再谈。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得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哎哟,纸——”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见了面,许多话倒竿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见面有瘾的;最初,约着见一面就能使见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渐渐地恨不能天天见面了;到后来,恨不能刻刻见面了。写好信发出,他总担心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时,火已熄了,对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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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的《围城》前段写得非常活泼快乐,书信这段很像真实发生的事情,在想可能是写他跟杨绛的通信情况吧。
到菜上了,两人吃着,鸿渐向她要信址,请她写在自己带着看的那本书后空叶上,因为他从来不爱带记事小册子。他看她写了电话号数,便说:“我决不跟你通电话。我最恨朋友间通电话,宁可写信。”
唐小姐:“对了,我也有这一样感觉。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算接过了,可是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能像信那样留着反复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并且,你注意到么?一个人的声音往往在电话里变得认不出,变得难听。”
“唐小姐,你说得痛快。我住在周家,房门口就是一架电话,每天吵得头痛。常常最不合理的时候,像半夜清早,还有电话来,真讨厌!亏得‘电视’没普遍利用,否则更不得了,你在澡盆里、被窝里都有人来窥看了。教育愈普遍,而写信的人愈少;并非商业上的要务,大家还是怕写信,宁可打电话。我想这因为写信容易出丑,地位很高,讲话很体面的人往往笔动不来。可是,电话可以省掉面目可憎者的拜访,文理不通者的写信,也算是个功德无量的发明。”
那天晚上方鸿渐就把信稿子录出来,附在一封短信里,寄给唐小姐。他恨不能用英文写信,因为文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亲热;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的亲爱的唐小姐”、“你的极虔诚的方鸿渐”。这些西文书函的平常称呼在中文里就剌眼肉麻。他深知自己写的其文富有黄国人言论自由和美国人宣言独立的精神,不受文法拘束的,不然真想仗外国文来跟唐小姐亲爱,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国租界里活动。以后这一个多月里,他见了唐小姐七八次,写给她十几封信,唐小姐也回了五六封信。他第一次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以后他写的信渐渐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想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许多信稿子,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见我打呵欠的声音么?茶房来请午饭了,再谈。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得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哎哟,纸——”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见了面,许多话倒竿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见面有瘾的;最初,约着见一面就能使见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渐渐地恨不能天天见面了;到后来,恨不能刻刻见面了。写好信发出,他总担心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时,火已熄了,对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