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灵的律
罗马书8章2节说: 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
一个人他之所以为他,是因为他有所为,有所不为。他的身体和心思在他意志的掌管之下,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说的一句话出自他"自己"的决定。因此,他有权有能力作什么,不作什么。他有意志决定去爱一个人,也有意志决定不去爱一个人。他已经得着真正的释放,他是他自己的主人,他才是真正自由的。
如果他活在肉体里,他的行为,他说的话做的事是无意识的。脑子里想的问题也是杂乱无章,明明是在做一件要紧的事,大脑却无缘无故飘到了别处。明明定义要做一件事,却做着做着变成了另一件事。有时莫名其妙的情绪沮丧,甚至突然出现某种极端的想法。总之,他的生活是人肉体本能的反应。他自己做不了什么决定。 他只能服从必死的肉体的罪与死的律。
保罗说,他是“痛击己身,叫身服我" 一个人倘若连自己也掌控不了,又该如何去掌管别人?
一个人他之所以为他,是因为他有所为,有所不为。他的身体和心思在他意志的掌管之下,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说的一句话出自他"自己"的决定。因此,他有权有能力作什么,不作什么。他有意志决定去爱一个人,也有意志决定不去爱一个人。他已经得着真正的释放,他是他自己的主人,他才是真正自由的。
如果他活在肉体里,他的行为,他说的话做的事是无意识的。脑子里想的问题也是杂乱无章,明明是在做一件要紧的事,大脑却无缘无故飘到了别处。明明定义要做一件事,却做着做着变成了另一件事。有时莫名其妙的情绪沮丧,甚至突然出现某种极端的想法。总之,他的生活是人肉体本能的反应。他自己做不了什么决定。 他只能服从必死的肉体的罪与死的律。
保罗说,他是“痛击己身,叫身服我" 一个人倘若连自己也掌控不了,又该如何去掌管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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