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的暧昧与傲慢
按我写文的习惯,开头通常是要来一段铺垫的,甭管是赋还是比还是兴。但今儿索性就直接说了,缘起是刚和豆瓣最近推出的“舞台剧”的管理员(或者负责人)掐了几句,关于条目分类的逻辑关系。说得对方不高兴好像还有些委屈的样子,而我经历(没用“遭受”或者“忍受”哦)豆瓣的暧昧与傲慢也早不是一回两回三回一天两天三天了,广播里吐槽过太多次,吐槽无力,干脆写成日记,或许管点用,也许管屁用。
本文只论述豆瓣在读书、电影(及舞台剧)、音乐的条目分类问题上表现的暧昧与傲慢。至于那些在国家法律之内、明文规则之外遭遇被封号的、被禁言的、被删帖的事儿和人儿,本文不涉及,不表示其不存在。
【读书】
a.读书最早的一次改进是引入了“统一书号”,我国在1956-1986年间使用的图书号码,之后逐渐由国际通用的ISBN取代。比如,我读的第一本郑渊洁童话《虎王出山》的统一书号为10280·177,后来改用ISBN为753580117X。
这次改进使得豆瓣读书收书范围扩大,很好。但有一个问题我在一开始就向当时的负责人反映过,却至今没人管。即:在统一书号前还常常冠以K、R、T、M等字母,分别表示该书属于中小学教材、少年儿童读物、通俗读物、少数民族语言读物等。比如我儿时最爱的科普读物《征服病菌的道路》的统一书号为R13024·36,但多了这个字母豆瓣就不让加,后来有人去掉字母把它加进来了,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甚至,百度搜索能找到的很多缺失字母的统一书号,信息源都是豆瓣。误导何其大也。
这个瑕疵在技术上很难改进吗?是要额外开一份工资才能搞定吗?我来出这份工钱找个人帮你豆瓣改掉这个瑕疵好吗?还是说,你压根就不觉得这算问题。
b.读书第二次大改进是引入了杂志。现在反观,我觉得杂志成了个鸡肋。半年前一狠心把当年点击了“读过”的杂志全部删掉了,结果还有一本竟然删不掉,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本杂志由于盗用ISSN号被转换成了ISBN,孤零零一本显示在页面上怪恶心的,管理员知道这事儿,但也不知道何年何月会解决。
这并不是我要讲的主要问题。主要问题在于当初划定的收录杂志的验证码是ISSN(类似ISBN),而国内的报纸是没有ISSN的(只有国内统一刊号)。于是呢,如《南方周末》这样的报纸就盗用了其他刊物的ISSN之后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豆瓣。这个问题我上次给管理员反映的时候,答复说人手不够,看见了肯定会删,但是到今天也好几个月了,为什么有时间答复我却没时间删掉或者修改一个条目?实际上,豆瓣的规则似乎真得是不收录报纸的,连有ISSN的《纽约时报》都被删掉了哦,我能说是选择性执法么?能给我个理由,最早为什么设定只收杂志不收报纸的规则呢?是因为杂志长得更像书而更不像报纸吗?
通过盗用其他刊物的ISSN而添加到豆瓣的国内报纸有几十份,这些错误信息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各大搜索引擎的显要位置。添加报纸是不合规则的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即“暧昧”;面对一部分用户要求合法添加报纸的需求不予应对,此即“傲慢”。而后面要讨论的对舞台剧的处理,则是在经历了暧昧和傲慢阶段之后,直接独立出来成傻逼了,其强行把用户之前添加到豆瓣电影的舞台剧条目转换到舞台剧频道的做法,亦是简单粗暴的。
c.读书第三次大改进是关联版本。关联版本的暧昧与傲慢比起上面两点有过之而无不及之。首先,(我的印象中)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头,反馈给用户的关联版本通过与否,都要豆邮和邮件各发一份,这种不顾用户体验的骚扰方式持续了很久才取消。而版本关联没通过,是从来不告诉你理由的。在我这么一个多少还有点文化以及责任心的人看来,我提交的任何一个版本关联都是搜索考据再三确认后才提交的,你管理员压根就不可能有理由不通过。但你不仅不通过,还连理由都没有,多牛逼啊!有一次对此行径终于不能忍之后吐了个槽,终于辗转得到了有关负责人的回应,于是过了不久,没通过的被通过了,而且从此不通过也会附上理由了。
其实附上理由就是让你管理员出示“明文规则”,而不是心随你动来判决任何一个用户辛辛苦苦的“添砖加瓦”。结果第一次附上的理由就很搞笑:《现代世界史》的所有版本不让我把下册关联,理由是上下册不存在同一版本的关系。可明明这个所有版本里,有全一册的,有全两册的,有全三册的,连拆分为六本分册的都被关联了,占到全书内容一半的下册却不能,逻辑何在?没有人能告诉我,没有人会告诉我。明文规则是狗屁,因为管理员有他的潜规则。
d.附上一个从一开始就说要解决但至今未见解决的问题。那就是对于共用同一个ISBN的一套丛书(以及用同一个ISBN先后出版了几本不同的书或者同一本书的修订版重复使用一个ISBN),无法对丛书中的每一本书单独设立一个条目。在连电视剧都可以做到了分季条目的关联之后,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在技术上有多大的坎跨不过去。就算我体谅程序员们桌前都摆着巨长的一条ToDoList,可老天,这个问题都ToDo七年了,总该挠个痒吧,亲爱的,这真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问题。
e.最后说到每一本书具体页面的信息属性问题。这里问题颇多,都是没有标准和规则所致。因为没有明文规则(编辑页的那个“如”好像没起到半点规范作用),所以用户自行填写时总是按着自己的习惯或者怎么方便怎么来,web2.0的“人多力量大”并不天然地意味着“人多质量好”,维基百科中文版和英文版的差距就是活生生的实例。
随便提出几问:1.同一外国作者不同出版社译名不同时,怎么处理以便读者点击作者名字就可以查到他的所有作品?译名和原名怎么处理?2.作者国籍到底是用方括号还是圆括号还是没有标准?3.作者和编者、译者和校者要不要区分?4.一本书的“第几版”或者“XX版”信息应该直接放在书名后还是放在副标题?或者最好再开一栏填写版次信息?
f.突然想起来补充的一个槽点是:前阵子豆瓣读书的短评突然由之前的350字(也许更多?)上限改成了和电影一样的140字。当初电影短评简单粗暴地截断了那些没设限之前超过长度的短评(准确地讲是有些被截了有些没被截,原因不明,实例见这里),读书短评会不会再次简单粗暴呢?既然读书并没有相继推出给短评投票的功能,又为什么要更改上限呢?本来我已经很习惯在短评里长篇大论了(而不是把这种个人的不完善的观点当成书评发表),如此一来习惯就得被迫改变,且那些已经超过字数的也不能改动了。
由短评顺带扯到广播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短评中,每两个英文字母是算一个汉字的,也即140字等于280字母,这一规则通行于互联网。偏偏豆瓣广播却是一个英文字母算一个汉字,这样就造成了同样长度的文本,在微博可以发出,在豆瓣广播却超过字数无法发出,文本所含英文(也包括网址)越多越吃亏。这么广泛影响用户体验的一个问题,被很多用户向管理员提过很多次,就是不见修改。
【电影】
作为电影页面信息属性规则的参与制定人员之一,我以下的论述力图保持冷静。但首先我仍然想指出两点比较好的地方:其一,得益于IMDb的开路,豆瓣电影的明文规则比起其他频道要完善得多,而且操作起来也比较容易;其二,电影频道的负责人影志那真的是相当负责,平时我浏览页面发现诸如把电视剧误当成电影的乌龙或者伪造IMDb编号时,忍不住会随手发豆邮给他,如此鸡零狗碎的事情他都会亲自迅速解决。整个电影频道在改版之路上的平稳有序行进,我想他应该是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的。负责人和负责人,是不同的。
从大方向上讲,豆瓣电影其实走过很大的弯路。虽然电影数据库一直是在扒IMDb,但早期的豆瓣只扒了导演和演员等基本信息(那时连编剧栏都不存在),而且中英文人名的格式也和现在完全不一致。后来,才渐渐地补充扒了一些信息,而规则也随之更改,这其中就存在很多重复劳动。这也说明了从一开始建立一个相对合理、完善规则的重要性。
另一条弯路体现在收录的范围上。早年当我恨不得把各种看过的玩意儿都添加到豆瓣来的时候,有很多非电影都是我从IMDb上发现然后加到豆瓣的,比如电视节目《锵锵三人行》、世界杯、奥运会、奥斯卡颁奖典礼、歌剧等。实际上,这些非电影条目在添加不久之后大部分都被管理员删掉了,有些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恢复了页面,有些则没有。而大趋势则是,除了电子游戏之外的IMDb条目,豆瓣都可以收录。
问题也随之而来。按我的理解,IMDb收录条目的总范围是:电影院公映过的、电视上播出过的、发行过DVD的,以及在某种程度(这个度很难界定)的公共领域(如艺术展、因特网)传播过的视频作品。而豆瓣目前则显得很奇怪:如果作为电视节目的《中国好声音》是可以收录的,那么《正大综艺》呢?如果作为大型文艺演出的奥运会开幕式是可以收录的,那么春晚呢?诸如此类。
最近从电影频道独立出来的“舞台剧”可以看成一次尝试,但我已经多次表达过我的观点:这注定是一次高不成低不就的尝试。比起建立粗犷的“视频作品”的范围和规则,对于精细的“舞台剧”的处理要费劲得多。你把《悲惨世界》的十周年音乐会、二十五周年音乐会当成音乐剧收走了,那Bob Dylan的摇滚演唱会呢?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呢?打算再和演出商合作开一个“音乐会”频道?
首先,IMDb收录的舞台剧或者说更广泛一点的“舞台艺术”是指在电视台播出过的或发行过DVD的,这不仅是保证了收录条目的同质性,还建立了用户对条目打分和评论的共同基础。而豆瓣舞台剧是在做一个什么事情呢?它让宅家看视频和现场看演出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纳入同一打分体系(而电影碟片和胶片的差异小得多),让美国John版的和中国张三版的同名舞台剧纳入同一打分体系,让张三版在A市大剧院和B市小剧场的演出纳入同一打分体系,让张三版a角和b角的演出纳入同一打分体系。我都不好意思说这种操蛋的做法依次玷污了哪些人的情感又侮辱了哪些人的智商。想出这种打分方式的负责人懂艺术么?懂科学么?
其次,电影或者电视剧作为“视频作品”的历史才100年,特别是在英美等国家,历史传承下来的数据库是相当完备且易于查找的(相较之下,我们连个民国电影数据库都做不全)。而始于古希腊的“舞台剧”该怎么算?如果豆瓣是出于商业考量以国内剧场为核心建立一个当代的舞台剧数据库也就罢了,可它却偏偏当婊子还立牌坊说是要建一个如书影音那样的“全世界范围内”的数据库。按照这样的逻辑,豆瓣读书应该从唐代的《金刚经》开始收录嘛,全世界图书馆的古籍一网打尽,多么功德无量的事情哇!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汤显祖莎翁的剧演了几百年,你能把各个时期的版本都收进来?时间标准是什么?《卡门》这样的名歌剧世界各地上演过N次,收录标准是什么?连这样最基本的标准都没有,更别谈我在讨论中追问管理员的几个问题得到的自相矛盾的答复。据说规则是要在实践中一点一点来慢慢摸索的,那我真诚地现在就告诉你,最后摸索出来的要么是一个与初衷毫无干系的另外一码规则,要么就是从一团乱麻开始到乱麻一团结束,豆瓣当年没规则就草草上线的“我去”的尴尬下场难道不是前车之鉴吗?连负责人都把明文规则当作一个无足轻重的事儿,难怪人家说豆瓣是文艺青年的天下了。但文艺不是不要规则,哪一个伟大的画家、剧作家、导演是没有章法地搞出伟大的作品来的?你连伟大的尾巴都踩不上,傲气啥呢?野心甚么?
最后回到电影,想说的是,对于IMDb这样真正伟大的网站,豆瓣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比如糟糕的、引导性极差的搜索和判断功能,不然怎么会出现一部1927年上映的理论上基本没人看过的民国电影被几千人当成那部经典动画片《大闹天宫》的荒唐事儿(已处理)。今天读到一则把Goodreads称作“美国版豆瓣”的报道我就觉得好笑,中国什么时候开始输出价值观了?豆瓣甭管它现在走得有多么远,产品做得有多么一大锅,它最初从Amazon和IMDb身上的模仿和借鉴是抹不掉的,而人家也一直在大步往前走啊。
【音乐】
关于音乐,我说不上更多,因为在遭遇它最大的一次“改进”之后,我就对它兴趣不大以至于也没太多了解了。那次“改进”就是不知道按什么规则合并了一些收录曲目相同只是条码不一样的条目(比如同一专辑的出口版和国内版)。当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当初拿着一张张淘来的CD按照条码一个个敲到豆瓣上添加的条目消失了的时候,那种失望的感觉难以形容。这又是哪个负责人想出来的瞎搞呢?类似豆瓣读书的关联版本的做法你都笨死到想不出来?我只能表示遗憾。
而最近的一次遭遇则让我吐槽某些管理员的素质。他们居然把澳洲一个模仿Beatles的乐队Beatnix发行的翻唱专辑收在了Beatles的作品中(已更正),这样低级的错误随便搜索一下国外著名网站的Beatles专辑列表都不会出现啊。管理员的责任心何在?另外,北大周其凤校长出的那张《妈妈的油茶果》,我提交都半个月过去了,你七天之内的审核结果呢?音乐频道的处理效率之低也是让我对它爱理不理的主要原因。大概对于管理员的绩效,也是没有什么明文规则来评定的吧。多随心所欲,多文艺二逼。
【20121217】豆瓣各个栏目在排版上的逻辑不一致性是个明显的问题。比如日记默认段首不空两格,评论和读书论坛默认段首空两格,最奇葩的是电影论坛,只有第一段默认段首空两格。再比如日记、评论、论坛和小组讨论的行间距甚至字体,都是各自为政。我想,从网站的各种不一致不协调不对齐,折射出的是背后豆瓣团队的不合理的组织构架。这样傲娇的网站永远不可能成长为一个伟大的互联网公司。
最后的最后,我想带着一丝绝望结束本文(写着写着心情也更无力了)。面对豆瓣长久以来惯用的暧昧与傲慢,我已经失去了所谓“意见与建议”的低姿态,本文就是吐槽,毫无额外指望。我觉着吧,豆瓣似乎长着长着就长成了那种大公司,那种只要上面负责人拍拍脑袋灵光一现个想法,就让底下的人赶紧去干活做事的一层一层一层的大公司。负责人的想法靠谱不靠谱,底下的人不关心只管做,而底下的人怎么对待用户,负责人也不关心。豆瓣的暧昧,是中国式的暧昧;豆瓣的傲慢,是中国式的傲慢。如果这就是中国,那么这就是中国。
本文只论述豆瓣在读书、电影(及舞台剧)、音乐的条目分类问题上表现的暧昧与傲慢。至于那些在国家法律之内、明文规则之外遭遇被封号的、被禁言的、被删帖的事儿和人儿,本文不涉及,不表示其不存在。
【读书】
a.读书最早的一次改进是引入了“统一书号”,我国在1956-1986年间使用的图书号码,之后逐渐由国际通用的ISBN取代。比如,我读的第一本郑渊洁童话《虎王出山》的统一书号为10280·177,后来改用ISBN为753580117X。
这次改进使得豆瓣读书收书范围扩大,很好。但有一个问题我在一开始就向当时的负责人反映过,却至今没人管。即:在统一书号前还常常冠以K、R、T、M等字母,分别表示该书属于中小学教材、少年儿童读物、通俗读物、少数民族语言读物等。比如我儿时最爱的科普读物《征服病菌的道路》的统一书号为R13024·36,但多了这个字母豆瓣就不让加,后来有人去掉字母把它加进来了,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甚至,百度搜索能找到的很多缺失字母的统一书号,信息源都是豆瓣。误导何其大也。
这个瑕疵在技术上很难改进吗?是要额外开一份工资才能搞定吗?我来出这份工钱找个人帮你豆瓣改掉这个瑕疵好吗?还是说,你压根就不觉得这算问题。
b.读书第二次大改进是引入了杂志。现在反观,我觉得杂志成了个鸡肋。半年前一狠心把当年点击了“读过”的杂志全部删掉了,结果还有一本竟然删不掉,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本杂志由于盗用ISSN号被转换成了ISBN,孤零零一本显示在页面上怪恶心的,管理员知道这事儿,但也不知道何年何月会解决。
这并不是我要讲的主要问题。主要问题在于当初划定的收录杂志的验证码是ISSN(类似ISBN),而国内的报纸是没有ISSN的(只有国内统一刊号)。于是呢,如《南方周末》这样的报纸就盗用了其他刊物的ISSN之后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豆瓣。这个问题我上次给管理员反映的时候,答复说人手不够,看见了肯定会删,但是到今天也好几个月了,为什么有时间答复我却没时间删掉或者修改一个条目?实际上,豆瓣的规则似乎真得是不收录报纸的,连有ISSN的《纽约时报》都被删掉了哦,我能说是选择性执法么?能给我个理由,最早为什么设定只收杂志不收报纸的规则呢?是因为杂志长得更像书而更不像报纸吗?
通过盗用其他刊物的ISSN而添加到豆瓣的国内报纸有几十份,这些错误信息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各大搜索引擎的显要位置。添加报纸是不合规则的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即“暧昧”;面对一部分用户要求合法添加报纸的需求不予应对,此即“傲慢”。而后面要讨论的对舞台剧的处理,则是在经历了暧昧和傲慢阶段之后,直接独立出来成傻逼了,其强行把用户之前添加到豆瓣电影的舞台剧条目转换到舞台剧频道的做法,亦是简单粗暴的。
c.读书第三次大改进是关联版本。关联版本的暧昧与傲慢比起上面两点有过之而无不及之。首先,(我的印象中)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头,反馈给用户的关联版本通过与否,都要豆邮和邮件各发一份,这种不顾用户体验的骚扰方式持续了很久才取消。而版本关联没通过,是从来不告诉你理由的。在我这么一个多少还有点文化以及责任心的人看来,我提交的任何一个版本关联都是搜索考据再三确认后才提交的,你管理员压根就不可能有理由不通过。但你不仅不通过,还连理由都没有,多牛逼啊!有一次对此行径终于不能忍之后吐了个槽,终于辗转得到了有关负责人的回应,于是过了不久,没通过的被通过了,而且从此不通过也会附上理由了。
其实附上理由就是让你管理员出示“明文规则”,而不是心随你动来判决任何一个用户辛辛苦苦的“添砖加瓦”。结果第一次附上的理由就很搞笑:《现代世界史》的所有版本不让我把下册关联,理由是上下册不存在同一版本的关系。可明明这个所有版本里,有全一册的,有全两册的,有全三册的,连拆分为六本分册的都被关联了,占到全书内容一半的下册却不能,逻辑何在?没有人能告诉我,没有人会告诉我。明文规则是狗屁,因为管理员有他的潜规则。
d.附上一个从一开始就说要解决但至今未见解决的问题。那就是对于共用同一个ISBN的一套丛书(以及用同一个ISBN先后出版了几本不同的书或者同一本书的修订版重复使用一个ISBN),无法对丛书中的每一本书单独设立一个条目。在连电视剧都可以做到了分季条目的关联之后,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在技术上有多大的坎跨不过去。就算我体谅程序员们桌前都摆着巨长的一条ToDoList,可老天,这个问题都ToDo七年了,总该挠个痒吧,亲爱的,这真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问题。
e.最后说到每一本书具体页面的信息属性问题。这里问题颇多,都是没有标准和规则所致。因为没有明文规则(编辑页的那个“如”好像没起到半点规范作用),所以用户自行填写时总是按着自己的习惯或者怎么方便怎么来,web2.0的“人多力量大”并不天然地意味着“人多质量好”,维基百科中文版和英文版的差距就是活生生的实例。
随便提出几问:1.同一外国作者不同出版社译名不同时,怎么处理以便读者点击作者名字就可以查到他的所有作品?译名和原名怎么处理?2.作者国籍到底是用方括号还是圆括号还是没有标准?3.作者和编者、译者和校者要不要区分?4.一本书的“第几版”或者“XX版”信息应该直接放在书名后还是放在副标题?或者最好再开一栏填写版次信息?
f.突然想起来补充的一个槽点是:前阵子豆瓣读书的短评突然由之前的350字(也许更多?)上限改成了和电影一样的140字。当初电影短评简单粗暴地截断了那些没设限之前超过长度的短评(准确地讲是有些被截了有些没被截,原因不明,实例见这里),读书短评会不会再次简单粗暴呢?既然读书并没有相继推出给短评投票的功能,又为什么要更改上限呢?本来我已经很习惯在短评里长篇大论了(而不是把这种个人的不完善的观点当成书评发表),如此一来习惯就得被迫改变,且那些已经超过字数的也不能改动了。
由短评顺带扯到广播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短评中,每两个英文字母是算一个汉字的,也即140字等于280字母,这一规则通行于互联网。偏偏豆瓣广播却是一个英文字母算一个汉字,这样就造成了同样长度的文本,在微博可以发出,在豆瓣广播却超过字数无法发出,文本所含英文(也包括网址)越多越吃亏。这么广泛影响用户体验的一个问题,被很多用户向管理员提过很多次,就是不见修改。
【电影】
作为电影页面信息属性规则的参与制定人员之一,我以下的论述力图保持冷静。但首先我仍然想指出两点比较好的地方:其一,得益于IMDb的开路,豆瓣电影的明文规则比起其他频道要完善得多,而且操作起来也比较容易;其二,电影频道的负责人影志那真的是相当负责,平时我浏览页面发现诸如把电视剧误当成电影的乌龙或者伪造IMDb编号时,忍不住会随手发豆邮给他,如此鸡零狗碎的事情他都会亲自迅速解决。整个电影频道在改版之路上的平稳有序行进,我想他应该是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的。负责人和负责人,是不同的。
从大方向上讲,豆瓣电影其实走过很大的弯路。虽然电影数据库一直是在扒IMDb,但早期的豆瓣只扒了导演和演员等基本信息(那时连编剧栏都不存在),而且中英文人名的格式也和现在完全不一致。后来,才渐渐地补充扒了一些信息,而规则也随之更改,这其中就存在很多重复劳动。这也说明了从一开始建立一个相对合理、完善规则的重要性。
另一条弯路体现在收录的范围上。早年当我恨不得把各种看过的玩意儿都添加到豆瓣来的时候,有很多非电影都是我从IMDb上发现然后加到豆瓣的,比如电视节目《锵锵三人行》、世界杯、奥运会、奥斯卡颁奖典礼、歌剧等。实际上,这些非电影条目在添加不久之后大部分都被管理员删掉了,有些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恢复了页面,有些则没有。而大趋势则是,除了电子游戏之外的IMDb条目,豆瓣都可以收录。
问题也随之而来。按我的理解,IMDb收录条目的总范围是:电影院公映过的、电视上播出过的、发行过DVD的,以及在某种程度(这个度很难界定)的公共领域(如艺术展、因特网)传播过的视频作品。而豆瓣目前则显得很奇怪:如果作为电视节目的《中国好声音》是可以收录的,那么《正大综艺》呢?如果作为大型文艺演出的奥运会开幕式是可以收录的,那么春晚呢?诸如此类。
最近从电影频道独立出来的“舞台剧”可以看成一次尝试,但我已经多次表达过我的观点:这注定是一次高不成低不就的尝试。比起建立粗犷的“视频作品”的范围和规则,对于精细的“舞台剧”的处理要费劲得多。你把《悲惨世界》的十周年音乐会、二十五周年音乐会当成音乐剧收走了,那Bob Dylan的摇滚演唱会呢?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呢?打算再和演出商合作开一个“音乐会”频道?
首先,IMDb收录的舞台剧或者说更广泛一点的“舞台艺术”是指在电视台播出过的或发行过DVD的,这不仅是保证了收录条目的同质性,还建立了用户对条目打分和评论的共同基础。而豆瓣舞台剧是在做一个什么事情呢?它让宅家看视频和现场看演出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纳入同一打分体系(而电影碟片和胶片的差异小得多),让美国John版的和中国张三版的同名舞台剧纳入同一打分体系,让张三版在A市大剧院和B市小剧场的演出纳入同一打分体系,让张三版a角和b角的演出纳入同一打分体系。我都不好意思说这种操蛋的做法依次玷污了哪些人的情感又侮辱了哪些人的智商。想出这种打分方式的负责人懂艺术么?懂科学么?
其次,电影或者电视剧作为“视频作品”的历史才100年,特别是在英美等国家,历史传承下来的数据库是相当完备且易于查找的(相较之下,我们连个民国电影数据库都做不全)。而始于古希腊的“舞台剧”该怎么算?如果豆瓣是出于商业考量以国内剧场为核心建立一个当代的舞台剧数据库也就罢了,可它却偏偏当婊子还立牌坊说是要建一个如书影音那样的“全世界范围内”的数据库。按照这样的逻辑,豆瓣读书应该从唐代的《金刚经》开始收录嘛,全世界图书馆的古籍一网打尽,多么功德无量的事情哇!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汤显祖莎翁的剧演了几百年,你能把各个时期的版本都收进来?时间标准是什么?《卡门》这样的名歌剧世界各地上演过N次,收录标准是什么?连这样最基本的标准都没有,更别谈我在讨论中追问管理员的几个问题得到的自相矛盾的答复。据说规则是要在实践中一点一点来慢慢摸索的,那我真诚地现在就告诉你,最后摸索出来的要么是一个与初衷毫无干系的另外一码规则,要么就是从一团乱麻开始到乱麻一团结束,豆瓣当年没规则就草草上线的“我去”的尴尬下场难道不是前车之鉴吗?连负责人都把明文规则当作一个无足轻重的事儿,难怪人家说豆瓣是文艺青年的天下了。但文艺不是不要规则,哪一个伟大的画家、剧作家、导演是没有章法地搞出伟大的作品来的?你连伟大的尾巴都踩不上,傲气啥呢?野心甚么?
最后回到电影,想说的是,对于IMDb这样真正伟大的网站,豆瓣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比如糟糕的、引导性极差的搜索和判断功能,不然怎么会出现一部1927年上映的理论上基本没人看过的民国电影被几千人当成那部经典动画片《大闹天宫》的荒唐事儿(已处理)。今天读到一则把Goodreads称作“美国版豆瓣”的报道我就觉得好笑,中国什么时候开始输出价值观了?豆瓣甭管它现在走得有多么远,产品做得有多么一大锅,它最初从Amazon和IMDb身上的模仿和借鉴是抹不掉的,而人家也一直在大步往前走啊。
【音乐】
关于音乐,我说不上更多,因为在遭遇它最大的一次“改进”之后,我就对它兴趣不大以至于也没太多了解了。那次“改进”就是不知道按什么规则合并了一些收录曲目相同只是条码不一样的条目(比如同一专辑的出口版和国内版)。当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当初拿着一张张淘来的CD按照条码一个个敲到豆瓣上添加的条目消失了的时候,那种失望的感觉难以形容。这又是哪个负责人想出来的瞎搞呢?类似豆瓣读书的关联版本的做法你都笨死到想不出来?我只能表示遗憾。
而最近的一次遭遇则让我吐槽某些管理员的素质。他们居然把澳洲一个模仿Beatles的乐队Beatnix发行的翻唱专辑收在了Beatles的作品中(已更正),这样低级的错误随便搜索一下国外著名网站的Beatles专辑列表都不会出现啊。管理员的责任心何在?另外,北大周其凤校长出的那张《妈妈的油茶果》,我提交都半个月过去了,你七天之内的审核结果呢?音乐频道的处理效率之低也是让我对它爱理不理的主要原因。大概对于管理员的绩效,也是没有什么明文规则来评定的吧。多随心所欲,多文艺二逼。
【20121217】豆瓣各个栏目在排版上的逻辑不一致性是个明显的问题。比如日记默认段首不空两格,评论和读书论坛默认段首空两格,最奇葩的是电影论坛,只有第一段默认段首空两格。再比如日记、评论、论坛和小组讨论的行间距甚至字体,都是各自为政。我想,从网站的各种不一致不协调不对齐,折射出的是背后豆瓣团队的不合理的组织构架。这样傲娇的网站永远不可能成长为一个伟大的互联网公司。
最后的最后,我想带着一丝绝望结束本文(写着写着心情也更无力了)。面对豆瓣长久以来惯用的暧昧与傲慢,我已经失去了所谓“意见与建议”的低姿态,本文就是吐槽,毫无额外指望。我觉着吧,豆瓣似乎长着长着就长成了那种大公司,那种只要上面负责人拍拍脑袋灵光一现个想法,就让底下的人赶紧去干活做事的一层一层一层的大公司。负责人的想法靠谱不靠谱,底下的人不关心只管做,而底下的人怎么对待用户,负责人也不关心。豆瓣的暧昧,是中国式的暧昧;豆瓣的傲慢,是中国式的傲慢。如果这就是中国,那么这就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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