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看“公正课”--- 第一集:谋杀得到的侧面、同类相残案
今天上课的时候老师提到公正课,一边大力推荐一边自己都想不起来课上讲了些什么,另有同学上前协助,两个人各种交流课程内容各种赞叹,却没听到任何思考性的东西。当然我没有批驳她们的意思,她们只是在互相确认一种共同经历罢了,我也干过不少这种事。只是这件事上我的想法有一点不同。不知道是不是辩论队带出来的毛病,我非常恐惧自己会说出一些不过脑子的话,倾向于想好了再说,总觉得一个不小心就会被队里的前辈嫌弃...当然,即使到了大三,我还是时不时就脑残下,2B青年欢乐多嘛,太严肃了多没意思~
不过她们的对话倒是提醒了我----一个星期以前就跟自己说好要把公正课的感想记录下来,毕竟第一次看的时候,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大一的事了,很多想法都跟现在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有所变化。所以决定再看一遍,再想一遍。
于此,开始看第三遍公正课第一集。
1,其实很多国外的牛叉教授都很喜欢用提问的方式开课,当然前提是他布置的阅读任务会让你三更半夜甚至凌晨还在图书馆苦逼地装鸵鸟。所以外国学生很多过的都是夜猫子的生活,刷夜刷到凌晨三四点然后一觉睡到日上三竿,难怪他们老得快啊...
2,第一个问题其实就是伦理学上著名的电车难题,刹车失灵,你可以选择什么都不做让电车撞向前路上的五个人,或者你也可以选择转动方向盘把电车引到另一条轨道上,这将使你不得不撞上另一个人。你会怎么选择?这个思想实验其实隐含了一个设定,那就是如果你什么都不做那么是你害死了那五个人但这并非谋杀,如果你让电车转向那么就是你谋杀了那一个人,对于轨道上的人来说不过就是个生或死的问题,但是对于你来说,这是一个谋杀还是不谋杀的问题。当然这也是在我今年暑假看了一篇TDK长评后才知道的。
3,迈克尔教授想讨论的其实不是这个问题,虽然这一点在某个学生回答后面一个问题的时候有所体现。他想问的是,你会选择害死五个人还是杀死一个人?这是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因为死一个人比死五个人的社会代价要小。这就引出了教授后面说的结果主义,也就是某个学生举例说让飞机坠毁在空地上害死全飞机的人被称为英雄,因为他们没有选择让飞机坠毁在人口稠密的市区,这避免了更多的伤亡。
4,那个黄种人学生提出的种族灭绝设想其实很有意思,虽然不是课程需要讨论的问题,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中看到在现实社会中,有色人种仍然是处于被白种人歧视的弱势地位,他们才会从这种小问题联想到曾经被迫害的过去,或者是恐惧于不知道历史会不会重演的未来。或许我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是因为他在某种程度上论证了我关于现代化的观点,现代化是西方的是白种人的,他们开创了这样一个纪元,他们一直处于强势地位。于此,也欢迎不同意者来讨论~
5,第二个问题主观视角被设定为旁观者,涉及到一个无辜的胖子。其实我很奇怪为什么哈佛的学生会在第二个问题的时候当了墙头草,其实这跟第一个问题是一模一样的。
6,关于推不推那个胖子的选择,哈佛某学生表达出了一种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的差异感受。说白了就是你徒手杀死某人跟扛个火箭炮把他轰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虽然都是谋杀。这首先让我想到《权力的游戏》里面狼爸关于亲自行刑的观念,你要处死一条生命就应该自己动手,不应该躲在侩子手的后面,这样你才会懂得生命的重量,才会对生命报以应有的尊重,在杀人时才会谨慎。其次,不得不说的现代化战争。当核武器这种以“确保相互摧毁”为原则的战争工具被研发生产并使用之后,这个世界的战争其实已经进入到一种泯灭人性漠视生命的地步。我虽然讨厌战争片但是十分推崇《兄弟连》,就是因为里面每个死去的战士都有名字,都是活生生的人,而不仅仅是伤亡报告上的数字。当然,这个得以实现的前提一是他们选择了一个小且固定的视角,二是他们都是背着步枪手榴弹的步兵,坦克在这里一直都是背景,为什么?因为当你被保护在铁皮里面的时候,你不知道被你杀死的人的鲜血和迸飞的弹片打到你身上是一件多么疼痛的事情,你就不会懂得什么叫“生命”。
7,第三个问题,医生与病人。五个中伤和一个重伤,你救哪一边?迈克尔教授设置的都是绝境级别的封闭问题,其实我一直特别讨厌这种问题,尤其在做网上那种心理测试的时候,很想说:我为什么一定要根据你的选项来呢?万一我心里的选项是列表之外的呢?为什么一定要有参考答案而不能是开放式问题呢?这是不是说明你为了图方便将人导向你仅知道的那些答案呢?...好吧其实我们打比赛的时候做问题都是封闭式问题,不然还打个毛啊时间都被别人讲完了。
8,第四个问题,还是医生和病人。五个分别需要做一种器官移植手术却没有可移植器官的病人和一个五脏健全的体检者,你是选择杀死健全者将器官取出来救治那五个人,还是让那五个人就这么死掉?第一个回答问题的人提出了一个新设定,能不能用第一个死掉的重病其他的健全内脏去救助那些需要器官移植的四个还活着的重病。当然这是在逃避问题(咱们打比赛的时候基本上都这么干...),但是其实这个想法就是第二周那个“同类相残案”的部分设定啊!
9,说回第四个问题,其实这个涉及到一个职业道德与伦理道德的矛盾点。可以联想到那些年的《大长今》,她和她的师父都面临了一个矛盾,当你的仇人成为你的患者的时候,你是选择报仇还是救治?如果你选择报仇那就违背了你作为一个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如果你选择救治那在伦理上你又对不起那些被你的仇人害死的亲人。最后,大长今和她师父都选择了职业道德,这当然是一种无上崇高的品德与操守,同时作为一个大众传播的电视剧,编剧们也有义务对这个社会负责,这个社会需要真善美需要希望需要正确的引导。
10,在我大一看这课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唯结果论者,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将生命放到数量和质量的标准上去权衡、去取舍,相信多数人的幸福就是这个社会所追求的东西,就是哲学存在的意义。但是当我看第二遍的时候,我才明白,其实我是个绝对道德主义者,认为道德是固定的不可变通的,差不多就是道德洁癖的意思吧。无论结果如何,初衷才是最根本的问题。谋杀就是谋杀。
11,关于迈克尔教授所说的风险,当你开始思考,那些熟悉的就会变得陌生,然后你就再也回不去了。就好比是你拿本汉语字典随便找个字,盯着它看,慢慢地,你就会觉得这个字好像被分解了一样,而你感觉你似乎从来没有认识过这个字。当然这个例子浅显了些。但是事实是,思考本身就存在着巨大风险,“没头脑和不高兴”,你懂的。至于政治方面的风险,你可以理解为重建的前提是毁灭,涅槃的前提是自焚,但这是一种视角,我个人不做评价。
12,19世纪的英国法律案件,海难中逃生的小船,三个有家室的男人和一个还在梦想自己成为真正的男人的孤儿,食物慢慢用完,孤儿不听劝告喝了海水后病重。他们先提出抽签的建议,被孤儿拒绝...最后那三个男人杀死了奄奄一息的孤儿靠他的肉和血液支撑到救援出现。主观视角设定为陪审团。牺牲一人救活三人,有罪还是没罪?
就我个人来说,有罪。就像我之前说的,我是一个绝对道德主义者,谋杀就是谋杀。所以我其实也不是很赞同将精神病患者杀人视为无罪的规定,难道因为他是神志不清的,死掉的人就白死了吗?就算是未成年人犯法监护人也是要代其受过的啊。你可以说让精神病人服刑毫无意义但是你不可以说他们是无罪的。这跟被杀掉的人是不是孤儿有没有人会为他难过没有一毛钱关系。
但是,我这样坚定的原因是因为英美是习惯法的国家,他们的法庭是由陪审团决定有罪与否,但是惩罚方式是由法官大人来决定的,所以鉴于他们是在一个绝境中求生的不争事实,法官大人可以从轻发落。
13,那么如果主观视角不是陪审团而是那三个船员之一呢?就我个人而言,我会杀掉那个男孩。求生是一种本能,在基督教看来,放弃自己的生命就是一种罪恶,所以自杀是要下地狱的(可以看看《地狱神探》,基努·里维斯的片子当中为数不多的我看着顺眼的一部)。
首先,道德感是一种社会属性,而本能说的是自然属性,除了那些把大脑借给上帝虔诚至极的信徒(也许苦行僧更甚),正常人都是社会属性敌不过自然属性。你首先是以有意识的生命,其次你才是一个社会人。而“真的勇士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在这个情况下,属于既要面对淋漓的鲜血又要面对杀人后自己良知的拷打还要面对一旦获救后全社会的目光,必然是相当惨淡的人生。我既非基督徒又非真正的勇士,但是我不想被自己害死在大海里...好歹也得是长江里嘛~
其次,我们并不是只做道德的事,我们甚至并不只是做正确的事,当然我们也并不只是做我们愿意做的事。我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规,但是如果我哪天心情不好或者赶时间,我也许就会在马路上没车的时候闯红灯...当然,前提是我是行人不是司机...闯红灯要扣分的呀~所以当我确定我不想那么轻易地就死在海上后,当食物自己送上门来,我不会假装我不饿,但这并不代表我会原谅自己。赎罪是一生的事,那也要活着才有得赎。
14,那么如果主观视角是那个孤儿呢?仍然是就我个人而言,我会选择成为其他三个人的食物。既然我选择了不听劝告喝海水,那么重病致死就是我必须承担的对自己的责任。反正总是要死的,我才不要苟延残喘死得难看,长痛不如短痛,所以说我并非真的勇士,也许真的勇士会抗争到最后一刻吧。至于死了之后会不会被吃掉,那是死了之后的事了,我不在乎。就好像是那些捐献遗体的人一样,反正已经死了,为社会做点贡献也不错是吧?
15,某个学生问道如果那三个人回到社会之后成为邪恶的人怎么办?我觉得这就像是迈克尔教授念报纸的陈述时说道“这是三个平行端正的人,至少报纸上是这么描写的”一样,是个小笑话。没有人是先知,事实上我认为真正的先知不应该参与历史进程,我不能因为那三个人有可能是坏人就让他们死掉。至于他们以后有没有再犯罪,那是另外一场审判了,一事归一事。
大致就先这样吧,想到什么下次再补。
不过她们的对话倒是提醒了我----一个星期以前就跟自己说好要把公正课的感想记录下来,毕竟第一次看的时候,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大一的事了,很多想法都跟现在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有所变化。所以决定再看一遍,再想一遍。
于此,开始看第三遍公正课第一集。
1,其实很多国外的牛叉教授都很喜欢用提问的方式开课,当然前提是他布置的阅读任务会让你三更半夜甚至凌晨还在图书馆苦逼地装鸵鸟。所以外国学生很多过的都是夜猫子的生活,刷夜刷到凌晨三四点然后一觉睡到日上三竿,难怪他们老得快啊...
2,第一个问题其实就是伦理学上著名的电车难题,刹车失灵,你可以选择什么都不做让电车撞向前路上的五个人,或者你也可以选择转动方向盘把电车引到另一条轨道上,这将使你不得不撞上另一个人。你会怎么选择?这个思想实验其实隐含了一个设定,那就是如果你什么都不做那么是你害死了那五个人但这并非谋杀,如果你让电车转向那么就是你谋杀了那一个人,对于轨道上的人来说不过就是个生或死的问题,但是对于你来说,这是一个谋杀还是不谋杀的问题。当然这也是在我今年暑假看了一篇TDK长评后才知道的。
3,迈克尔教授想讨论的其实不是这个问题,虽然这一点在某个学生回答后面一个问题的时候有所体现。他想问的是,你会选择害死五个人还是杀死一个人?这是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因为死一个人比死五个人的社会代价要小。这就引出了教授后面说的结果主义,也就是某个学生举例说让飞机坠毁在空地上害死全飞机的人被称为英雄,因为他们没有选择让飞机坠毁在人口稠密的市区,这避免了更多的伤亡。
4,那个黄种人学生提出的种族灭绝设想其实很有意思,虽然不是课程需要讨论的问题,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中看到在现实社会中,有色人种仍然是处于被白种人歧视的弱势地位,他们才会从这种小问题联想到曾经被迫害的过去,或者是恐惧于不知道历史会不会重演的未来。或许我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是因为他在某种程度上论证了我关于现代化的观点,现代化是西方的是白种人的,他们开创了这样一个纪元,他们一直处于强势地位。于此,也欢迎不同意者来讨论~
5,第二个问题主观视角被设定为旁观者,涉及到一个无辜的胖子。其实我很奇怪为什么哈佛的学生会在第二个问题的时候当了墙头草,其实这跟第一个问题是一模一样的。
6,关于推不推那个胖子的选择,哈佛某学生表达出了一种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的差异感受。说白了就是你徒手杀死某人跟扛个火箭炮把他轰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虽然都是谋杀。这首先让我想到《权力的游戏》里面狼爸关于亲自行刑的观念,你要处死一条生命就应该自己动手,不应该躲在侩子手的后面,这样你才会懂得生命的重量,才会对生命报以应有的尊重,在杀人时才会谨慎。其次,不得不说的现代化战争。当核武器这种以“确保相互摧毁”为原则的战争工具被研发生产并使用之后,这个世界的战争其实已经进入到一种泯灭人性漠视生命的地步。我虽然讨厌战争片但是十分推崇《兄弟连》,就是因为里面每个死去的战士都有名字,都是活生生的人,而不仅仅是伤亡报告上的数字。当然,这个得以实现的前提一是他们选择了一个小且固定的视角,二是他们都是背着步枪手榴弹的步兵,坦克在这里一直都是背景,为什么?因为当你被保护在铁皮里面的时候,你不知道被你杀死的人的鲜血和迸飞的弹片打到你身上是一件多么疼痛的事情,你就不会懂得什么叫“生命”。
7,第三个问题,医生与病人。五个中伤和一个重伤,你救哪一边?迈克尔教授设置的都是绝境级别的封闭问题,其实我一直特别讨厌这种问题,尤其在做网上那种心理测试的时候,很想说:我为什么一定要根据你的选项来呢?万一我心里的选项是列表之外的呢?为什么一定要有参考答案而不能是开放式问题呢?这是不是说明你为了图方便将人导向你仅知道的那些答案呢?...好吧其实我们打比赛的时候做问题都是封闭式问题,不然还打个毛啊时间都被别人讲完了。
8,第四个问题,还是医生和病人。五个分别需要做一种器官移植手术却没有可移植器官的病人和一个五脏健全的体检者,你是选择杀死健全者将器官取出来救治那五个人,还是让那五个人就这么死掉?第一个回答问题的人提出了一个新设定,能不能用第一个死掉的重病其他的健全内脏去救助那些需要器官移植的四个还活着的重病。当然这是在逃避问题(咱们打比赛的时候基本上都这么干...),但是其实这个想法就是第二周那个“同类相残案”的部分设定啊!
9,说回第四个问题,其实这个涉及到一个职业道德与伦理道德的矛盾点。可以联想到那些年的《大长今》,她和她的师父都面临了一个矛盾,当你的仇人成为你的患者的时候,你是选择报仇还是救治?如果你选择报仇那就违背了你作为一个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如果你选择救治那在伦理上你又对不起那些被你的仇人害死的亲人。最后,大长今和她师父都选择了职业道德,这当然是一种无上崇高的品德与操守,同时作为一个大众传播的电视剧,编剧们也有义务对这个社会负责,这个社会需要真善美需要希望需要正确的引导。
10,在我大一看这课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唯结果论者,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将生命放到数量和质量的标准上去权衡、去取舍,相信多数人的幸福就是这个社会所追求的东西,就是哲学存在的意义。但是当我看第二遍的时候,我才明白,其实我是个绝对道德主义者,认为道德是固定的不可变通的,差不多就是道德洁癖的意思吧。无论结果如何,初衷才是最根本的问题。谋杀就是谋杀。
11,关于迈克尔教授所说的风险,当你开始思考,那些熟悉的就会变得陌生,然后你就再也回不去了。就好比是你拿本汉语字典随便找个字,盯着它看,慢慢地,你就会觉得这个字好像被分解了一样,而你感觉你似乎从来没有认识过这个字。当然这个例子浅显了些。但是事实是,思考本身就存在着巨大风险,“没头脑和不高兴”,你懂的。至于政治方面的风险,你可以理解为重建的前提是毁灭,涅槃的前提是自焚,但这是一种视角,我个人不做评价。
12,19世纪的英国法律案件,海难中逃生的小船,三个有家室的男人和一个还在梦想自己成为真正的男人的孤儿,食物慢慢用完,孤儿不听劝告喝了海水后病重。他们先提出抽签的建议,被孤儿拒绝...最后那三个男人杀死了奄奄一息的孤儿靠他的肉和血液支撑到救援出现。主观视角设定为陪审团。牺牲一人救活三人,有罪还是没罪?
就我个人来说,有罪。就像我之前说的,我是一个绝对道德主义者,谋杀就是谋杀。所以我其实也不是很赞同将精神病患者杀人视为无罪的规定,难道因为他是神志不清的,死掉的人就白死了吗?就算是未成年人犯法监护人也是要代其受过的啊。你可以说让精神病人服刑毫无意义但是你不可以说他们是无罪的。这跟被杀掉的人是不是孤儿有没有人会为他难过没有一毛钱关系。
但是,我这样坚定的原因是因为英美是习惯法的国家,他们的法庭是由陪审团决定有罪与否,但是惩罚方式是由法官大人来决定的,所以鉴于他们是在一个绝境中求生的不争事实,法官大人可以从轻发落。
13,那么如果主观视角不是陪审团而是那三个船员之一呢?就我个人而言,我会杀掉那个男孩。求生是一种本能,在基督教看来,放弃自己的生命就是一种罪恶,所以自杀是要下地狱的(可以看看《地狱神探》,基努·里维斯的片子当中为数不多的我看着顺眼的一部)。
首先,道德感是一种社会属性,而本能说的是自然属性,除了那些把大脑借给上帝虔诚至极的信徒(也许苦行僧更甚),正常人都是社会属性敌不过自然属性。你首先是以有意识的生命,其次你才是一个社会人。而“真的勇士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在这个情况下,属于既要面对淋漓的鲜血又要面对杀人后自己良知的拷打还要面对一旦获救后全社会的目光,必然是相当惨淡的人生。我既非基督徒又非真正的勇士,但是我不想被自己害死在大海里...好歹也得是长江里嘛~
其次,我们并不是只做道德的事,我们甚至并不只是做正确的事,当然我们也并不只是做我们愿意做的事。我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规,但是如果我哪天心情不好或者赶时间,我也许就会在马路上没车的时候闯红灯...当然,前提是我是行人不是司机...闯红灯要扣分的呀~所以当我确定我不想那么轻易地就死在海上后,当食物自己送上门来,我不会假装我不饿,但这并不代表我会原谅自己。赎罪是一生的事,那也要活着才有得赎。
14,那么如果主观视角是那个孤儿呢?仍然是就我个人而言,我会选择成为其他三个人的食物。既然我选择了不听劝告喝海水,那么重病致死就是我必须承担的对自己的责任。反正总是要死的,我才不要苟延残喘死得难看,长痛不如短痛,所以说我并非真的勇士,也许真的勇士会抗争到最后一刻吧。至于死了之后会不会被吃掉,那是死了之后的事了,我不在乎。就好像是那些捐献遗体的人一样,反正已经死了,为社会做点贡献也不错是吧?
15,某个学生问道如果那三个人回到社会之后成为邪恶的人怎么办?我觉得这就像是迈克尔教授念报纸的陈述时说道“这是三个平行端正的人,至少报纸上是这么描写的”一样,是个小笑话。没有人是先知,事实上我认为真正的先知不应该参与历史进程,我不能因为那三个人有可能是坏人就让他们死掉。至于他们以后有没有再犯罪,那是另外一场审判了,一事归一事。
大致就先这样吧,想到什么下次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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