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红魔,终身红魔
一旦爱上,就不会改变:
喜欢老特拉福德的威严与厚重;
敬佩爵爷弗格森的执着和铁腕;
怀念小贝在梦剧场的圆月弯刀;
感动吉格斯20年如一日的忠心;
欣赏斯科尔斯为人低调与朴实;
一日红魔,终身红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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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作为一个曼联的球迷:
还有很多眷恋的人,比如内维尔兄弟,C罗,范尼,铁血队长基恩,门将范德萨......
还有许多感动的事,比如莫斯科那个雨夜的的记忆,当红魔成为英格兰真正的霸主......
曼彻斯特联队是红魔的官方称谓,坐落于大不列颠岛的西北部工业重镇曼彻斯特市,有着超过120年的历史,是世界上最成功的足球俱乐部之一。
而我与曼联的故事,发生在10年前,记得当时还在上小学,第一次看足球比赛,就是有曼联队参加的,其实那时候对什么队并不感冒,只是有一个人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那么帅气优雅,他的任意球是那么的出神入化,他总是如此的勤勤恳恳,他就是被许多人追逐的偶像——万人迷大卫.贝克汉姆,也是我的第一个偶像。至于喜欢上曼联的原因,也许就是爱屋及乌吧。但这一喜欢,就是10年,不曾动摇,不曾改变,不曾后悔,直到永远。
很多人不理解22个人抢一个球的游戏有什么意思,许多人不明白一个十几岁的小孩为何对足球如此痴迷,更有人表示出不屑甚至是讥讽。其实,喜欢一样东西,没有理由,不需要解释。喜欢就是喜欢,因为它能带给我快乐,它能伴我成长,并交给了我许多东西,难道这还不够吗?
曼联,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有精神财富的俱乐部,源于它的不幸,源于它经历的苦难。其中,红魔最显著的品质就是:永不放弃。10年,曼联真的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比如比赛没有永远的胜者,有高潮必定也有低潮,最重要的在于坚持,在于不放弃,在于发现快乐,享受快乐,这些情绪对于我们的生活不也是如此吗?还比如,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对手,制定不同的战术和策略,有时候要避其锋芒,有的要乘胜追击,这些,都可以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
10年,我从小学到了初中、高中、大学,也从小孩变成了成年人了,不变的唯有我对曼联坚定的支持、欣赏和爱。只是看球时的心情已经不同了,小时候看到它输了的时候会难过好一阵子;现在,它的比赛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了,不管输和赢,重要的在于享受过程,寻找那种心跳的感觉。我想,这就足够了吧。
10年一个轮回,有的人来了,自然有人要离开;
有我最喜爱的人,比如贝克汉姆,C罗,基恩;
有我最不舍的人,比如范德萨,内维尔,范尼;
时光荏荏,他们的离开是不可避免的:
有的为了前途,有的特殊原因;
有的为了家人,为了在巅峰中离开。
而我们,
也只是希望看他们一眼,再看他们一眼,多看他们一眼,
然后
从此,远在天涯......
而对于我来说
不管如何物是人非
有的只是坚定的信念
一日红魔,终身红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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