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有关邀请的回应与说明
长期以来,我一直信奉学生事务优先的原则,这包括:1回复任何一封有意义的邮件(不是骚扰性的,或单纯礼节性的);2优先处理学生的电邮,尤其是学业答疑和心事解锁;3积极参与学生社团邀请,造福学生的讲座、沙龙、座谈等等。
毋庸讳言,上述邀请和付出既是一种职责、义务,也是自己对作为负责任的好老师的使命感的履行,从中我也得到不少乐趣和收获,所谓”教学相长“的部分境界由此而生。但同时,偶尔我也感到一丝困惑和不满。有部分学生社团,可能更多是为了小团体的私利或名声而做事,而更多忽略更大范围内的公益事务,这是我不太支持的。也请某些社团因此知难而退。
同样,有些社团的确也是在为团体和更大范围内的学生服务,其心可鉴,但工作方法有不大对头之处。比如,有些人邀请我做某类征文的评委,很可能是今天提供给你电子版,明天就要求你提供评审结果。一般情况下,我会尽量压缩自己的时间满足要求,而且我自己也习惯把优先处理此类事务当成了习惯,但是一旦自己事务繁杂(这种情况似乎日益明显),很可能不能如此及时有效的加以处理。比如有社团可能今天给我材料,要求我明天前提供结果和意见,而事实是,我今天要备课,明天一天在珠海上课,晚上8点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南校。
毫无疑问,为学校做事是我的职责,也是我的荣幸,我对中山大学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热爱,但并不意味着,做事的人不要给老师们留下更多空间和时间。否则,不仅老师感到疲惫,而且,做事的效果很难真正得以保证。我大概还是知道一点中国的国情的,同样是办一个优秀的国际会议,国际惯例是提前一年左右发通知,而我们很多都是不到半年或三个月,另外,对与会者的真正尊敬也是不可同日而语,比如待遇,比如发言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讨论等等。中国特色的多数国际会议,最后的真正的学术效果可想而知,所以表面的繁荣未必等于达致了内在的规律性实效。
毋庸讳言,我还会一如既往地坚持学生事务优先,但我也想提醒社团的某些办事员和有关部门真正尊重老师,至少从时间上给予保障。这样才会实现共享和双赢。
毋庸讳言,上述邀请和付出既是一种职责、义务,也是自己对作为负责任的好老师的使命感的履行,从中我也得到不少乐趣和收获,所谓”教学相长“的部分境界由此而生。但同时,偶尔我也感到一丝困惑和不满。有部分学生社团,可能更多是为了小团体的私利或名声而做事,而更多忽略更大范围内的公益事务,这是我不太支持的。也请某些社团因此知难而退。
同样,有些社团的确也是在为团体和更大范围内的学生服务,其心可鉴,但工作方法有不大对头之处。比如,有些人邀请我做某类征文的评委,很可能是今天提供给你电子版,明天就要求你提供评审结果。一般情况下,我会尽量压缩自己的时间满足要求,而且我自己也习惯把优先处理此类事务当成了习惯,但是一旦自己事务繁杂(这种情况似乎日益明显),很可能不能如此及时有效的加以处理。比如有社团可能今天给我材料,要求我明天前提供结果和意见,而事实是,我今天要备课,明天一天在珠海上课,晚上8点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南校。
毫无疑问,为学校做事是我的职责,也是我的荣幸,我对中山大学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热爱,但并不意味着,做事的人不要给老师们留下更多空间和时间。否则,不仅老师感到疲惫,而且,做事的效果很难真正得以保证。我大概还是知道一点中国的国情的,同样是办一个优秀的国际会议,国际惯例是提前一年左右发通知,而我们很多都是不到半年或三个月,另外,对与会者的真正尊敬也是不可同日而语,比如待遇,比如发言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讨论等等。中国特色的多数国际会议,最后的真正的学术效果可想而知,所以表面的繁荣未必等于达致了内在的规律性实效。
毋庸讳言,我还会一如既往地坚持学生事务优先,但我也想提醒社团的某些办事员和有关部门真正尊重老师,至少从时间上给予保障。这样才会实现共享和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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