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外贸及国外推广都会面向哪些客户群体?
我是谁?我在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该向谁做?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当我们在做事的时候会不会问问自己这些问题?而我们都得到答案了么? ---角落的人
作为自己我想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应该做到的。而作为工作,这些问题我们也一样要通晓,不论什么事。同样做外贸,SEM,或者品牌等等,我们都应该搞清楚自己的方向,然后前进。
对于外贸而言,我总结了下,大部分的客户群体无外乎下面这几种。当然,行业不同也会有不同的出入。给大家分享下,应该对做外贸,做品牌,SEM的公司企业会有帮助:
1、OEM合作客户:如果您本身是一个生产商,这类客户属于您的同行,他可能委托您生产,贴他的商标,所谓的贴牌,正规叫法是“OEM”, Origio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这类形式的合作,占中国出口的大部分,这类客户一般有一定经营历史和规模,属于需要重点开发的客户。比如国内的家电生产企业,可以与国外的家电生产企业形成OEM合作关系。
2、配套生产直接客户:这类客户在生产过程中,您自己的产品会作为配件或生产消耗品应用在他的产品上或生产过程中,他购买您的产品后直接使用,所以,也叫直接客户。比如汽车配件行业,国外做汽车总成的,如果您的产品是总成里的其中一部分,那么您属于二级配套,他属于一级配套,他向整车厂配套,您向他配套,您需要把国外所有做总成的厂家找出来。这类客户一般也有一定经营历史和规模,也是属于需要重点开发的客户;
3、经销代理合作客户:这类目标客户没有生产,纯贸易,这类客户里大小层次不依,有的刚进入这个行业,有的做了几十年,在物色目标客户时,要重点考察客户的质量,找一些值得培养的客户进行合作,那些整天在B2B找供应商,比价格,谁便宜给谁做的,这类客户一般很难培养起来;这类客户里有一类值得关注,那就是一些邮购业务商,也就是B2C,这类客户也比较容易搜索,因为他们很重视在网络上的宣传,暴光率比较高,国外这类业务发展很快,一些公司规模也很大,业务量不小;类似礼品、办公用品等行业可以寻找这类合作关系。
4、维修直接客户:这类客户属于国外的维修行业,比如国外汽车维修商,他购买您的产品用于自己的维修过程,量可能不大,但是定单稳定,价格好,也是重点目标客户群;
5、工程直接客户:这类客户一般都是属于工程公司,各种各样的工程公司,比如建筑工程、实验室工程、管道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如果你的产品属于工程材料或工具,那么可以将相关工程商作为目标客户。
原文链接:http://www.jlsharing.com/archives/362
作为自己我想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应该做到的。而作为工作,这些问题我们也一样要通晓,不论什么事。同样做外贸,SEM,或者品牌等等,我们都应该搞清楚自己的方向,然后前进。
对于外贸而言,我总结了下,大部分的客户群体无外乎下面这几种。当然,行业不同也会有不同的出入。给大家分享下,应该对做外贸,做品牌,SEM的公司企业会有帮助:
1、OEM合作客户:如果您本身是一个生产商,这类客户属于您的同行,他可能委托您生产,贴他的商标,所谓的贴牌,正规叫法是“OEM”, Origio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这类形式的合作,占中国出口的大部分,这类客户一般有一定经营历史和规模,属于需要重点开发的客户。比如国内的家电生产企业,可以与国外的家电生产企业形成OEM合作关系。
2、配套生产直接客户:这类客户在生产过程中,您自己的产品会作为配件或生产消耗品应用在他的产品上或生产过程中,他购买您的产品后直接使用,所以,也叫直接客户。比如汽车配件行业,国外做汽车总成的,如果您的产品是总成里的其中一部分,那么您属于二级配套,他属于一级配套,他向整车厂配套,您向他配套,您需要把国外所有做总成的厂家找出来。这类客户一般也有一定经营历史和规模,也是属于需要重点开发的客户;
3、经销代理合作客户:这类目标客户没有生产,纯贸易,这类客户里大小层次不依,有的刚进入这个行业,有的做了几十年,在物色目标客户时,要重点考察客户的质量,找一些值得培养的客户进行合作,那些整天在B2B找供应商,比价格,谁便宜给谁做的,这类客户一般很难培养起来;这类客户里有一类值得关注,那就是一些邮购业务商,也就是B2C,这类客户也比较容易搜索,因为他们很重视在网络上的宣传,暴光率比较高,国外这类业务发展很快,一些公司规模也很大,业务量不小;类似礼品、办公用品等行业可以寻找这类合作关系。
4、维修直接客户:这类客户属于国外的维修行业,比如国外汽车维修商,他购买您的产品用于自己的维修过程,量可能不大,但是定单稳定,价格好,也是重点目标客户群;
5、工程直接客户:这类客户一般都是属于工程公司,各种各样的工程公司,比如建筑工程、实验室工程、管道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如果你的产品属于工程材料或工具,那么可以将相关工程商作为目标客户。
原文链接:http://www.jlsharing.com/archives/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