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知識要記牢
古典音樂
簡介
古典音樂是一個含義廣泛的術語,廣義的西洋古典音樂是指那些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並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音樂,或者指植根於西方傳統禮拜式音樂和世俗音樂,其範圍涵蓋了約公元9世紀至今的全部時期。主要因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而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間音樂。在地理上,這些音樂主要創作於歐洲和美洲,這是相對於非西方音樂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樂主要以樂譜記錄和傳播,和大多數民間音樂口傳心授的模式不同。
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本來是專指德奧在1750—1830年間以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為代表的音樂,即所謂「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或翻譯為「維也納古典主義音樂」)。這就是狹義的古典音樂。
從這個狹義的古典音樂概念出發,我們可以向前追溯到巴赫、亨德爾,乃至更早的天主教、基督教的宗教音樂,向後延伸到浪漫主義、民族樂派,以及20世紀西方的現代音樂。這些都是廣義的古典音樂,也就是基於這個傳統的,無論是繼承和發揚這個傳統,還是試圖以創新來突破這個傳統的音樂創作嘗試,都可以歸入古典音樂之內。而在這個傳統外獨立發展的音樂,雖然有借鑒和影響古典音樂創作的,但是一般也不歸入古典音樂之內,比如爵士樂、搖滾樂,以及東方一些民族的音樂。
因此對於廣義的「古典音樂」這個詞來說,歐洲藝術音樂的定義更加準確。
歐洲藝術音樂與其他的非歐洲音樂和流行音樂體系的主要區別是記譜法有所不同,其規則大約源自於16世紀便開始使用的記譜法。在西方記譜法中,作曲者給演奏者規定了音調、格律、速度,獨特的節奏和對於一同段音樂準確的演奏方式。這種即興演奏發揮空間很小的記譜法模式,極大的不同於非歐洲藝術音樂(相對於傳統的日本音樂和印度音樂)和流行音樂。
古典音樂作為音樂中類別的稱呼,是相對於輕音樂、通俗音樂等類別而存在,它本身並沒有嚴格明確的解釋或者定義。在輕音樂範圍裏,有時也採用「古典」的概念來指某些經過時間檢驗,被人們奉為楷模的輕音樂作品,如古典輕歌劇、古典爵士樂等,這裡的 classical 理解為「古代+經典」,似乎更為合適一些。
歷史
Periods of Western classical music
Early
Medieval(中世紀) (500–1400)
Renaissance(文藝復興) (1400–1600)
Baroque(巴洛克) (1600–1760)
Common practice
Baroque(巴洛克) (1600–1760) - J.S.Bach;
Classical(古典主義) (1730–1820) - Haydn; Mozart; Beethoven.
Romantic(浪漫主義) (1815–1910) - Schubert; Chaopin; Wagner; Brahms; Bruckner.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Modern (1890–1930)
20th century (1901–2000)
Contemporary (1975–present)
21st century (2001–present)
體裁
-交響曲
-奏鳴曲
-協奏曲
-歌劇
-合唱
-室內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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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響曲
交響曲(不等同交響樂)是包含多個樂章的大型管弦樂曲,一般是為管弦樂團創作。
樂曲結構
經典交響曲結構如下:
第一樂章:奏鳴曲式,快板,有時有一個慢速度引子——通常是奏鳴曲式,並且是整部作品智慧的核心。
第二樂章:又稱慢樂章,復三部曲式或變奏曲,慢板
第三樂章:又稱小步舞曲樂章,一般是三段體,中、快板
第四樂章:又稱終樂章,奏鳴曲或迴旋曲式,快板。在早期的交響曲作品中,第四樂章通常是短小而且分量輕的一個樂章,但是作曲家後來開始感到需要有某種能夠與第一樂章取得平衡並為其補充實質內容的音樂。
樂隊
交響曲是由管弦樂團演奏。
著名作曲家及作品
貝多芬第五交響曲
貝多芬第九交響曲
莫札特第二十五交響曲
莫札特第四十交響曲
德弗札克第九交響曲《新世界交響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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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鳴曲
奏鳴曲(Sonata)是種樂器音樂的寫作方式,此字彙源自拉丁文的sonare,即發出聲響。在古典音樂史上,此種曲式隨著各個樂派的風格不同也有著不同的發展。奏鳴曲的曲式從古典樂派時期開始逐步發展完善。19世紀初,給各類樂器演奏的奏鳴曲大量出現,奏鳴曲儼然成為了西方古典音樂的主要表現方式。到了20世紀,作曲家依然創作著給樂器演奏的奏鳴曲,但相較於古典樂派以及浪漫樂派的奏鳴曲,20世紀的奏鳴曲在曲式方面已有了不同的面貌。
奏鳴曲簡史
巴洛克時期
奏鳴曲在十七世紀初是指為一或二件旋律樂器,以及一個數字低音(Figured Bass)聲部而寫的樂器作品,也就是一種重奏曲。巴洛克時期的奏鳴曲主要有兩種,「獨奏奏鳴曲」(solo sonata) 以及 「三重奏鳴曲」(trio sonata)。由於在這個時期的樂器曲均有一個低音聲部存在,因此,參與演奏的人數並非其名稱上的數目。
巴洛克初期的奏鳴曲可由單一樂章或是多樂章而組成,當時的樂章尚未有固定的排列順序及形式,奏鳴曲的樂章可自由的跟舞曲混合。17世紀中開始,奏鳴曲可供不同場合使用之需而分為「教會奏鳴曲」(sonata da chiesa)以及「室內奏鳴曲」(sonata da camera)。「教會奏鳴曲」的風格較嚴謹,大多是由注重對位法的樂章而組成;「室內奏鳴曲」則在前奏曲後接上舞曲,風格和曲式都自由許多。從這個時候開始,「教會奏鳴曲」在樂章的排列順序上漸漸有了規範----四個樂章,各樂章的速度為慢─快─慢─快。到了科萊里(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時期,他數量豐富的小提琴奏鳴曲作品更是奠定了「教會奏鳴曲」的排列順序。「室內奏鳴曲」雖然還是沒有固定的樂章數目及順序,但是也開始沿用轉換樂章時變換速度這個規則。
小提琴在巴洛克初期是最被看重的一種旋律樂器,因此當時有大量的小提琴奏鳴曲出現,此外,還有無伴奏的小提琴奏鳴曲存在。在此種曲式中,又屬巴赫所做的六首小提琴無伴奏奏鳴曲、組曲最考驗演奏者的技巧。至於鍵盤樂器方面,早期的鍵盤樂器奏鳴曲數量並不多,一直到巴洛克盛期,由多梅尼科·斯卡拉蒂(Dominico Scarlatti 1685-1757)寫下數百首單樂章的鍵盤奏鳴曲之後,此類奏鳴曲才躍升為主流。
古典樂派
受到啟蒙時代的理性思考所帶來的影響,古典樂派的音樂無論是在創作風格或是技巧上都和巴洛克音樂形成了強烈的對比。由於此時期的音樂家開始運用簡明的曲式從事創作,導致曲式的結構在古典樂派漸漸確立成形。這個轉變也為奏鳴曲帶來了固定的創作形式。
古典樂派時期的奏鳴曲大多是由三或四個樂章組成,除了少數例外,這個時期的多樂章作品中的第一樂章,一定是快板,而且是採用「奏鳴曲式」創作,其調性則是樂曲的主調。第二樂章通常是和第一樂章形成對照的慢板,曲式並無一定,可以是二段式(體)、三段式(體)、或者是變奏曲等。在由四個樂章組成的奏鳴曲裡,第三樂章多為小步舞曲(minuet)或是詼諧曲(Scherzo),這兩種曲式都是三段式(體),速度通常是中等到快速的範圍內;如果樂曲由三個樂章組成,第三樂章則會有終章的氣勢。第四樂章要具備終結全曲的氣勢,必須能和第一樂章互相呼應,作曲家偶爾會採用「奏鳴曲式」或是生動活潑的「輪旋奏鳴曲式」創作。上述的曲式結構在十八世紀後期成為固定模式,海頓、克萊門蒂、莫扎特以及貝多芬的多樂章作品,均採用此格式創作,克萊門蒂的Op.2是第一部真正的鋼琴奏鳴曲。
浪漫樂派
浪漫樂派的奏鳴曲大多數仍保留古典樂派所傳承下來的四個樂章的形式,但是和古典樂派的奏鳴曲相比,此時期奏鳴曲的樂曲長度明顯的增加了許多。在曲式方面,古典樂派的曲式結構仍被採用,但是大多數人僅約略遵循曲式的規範,有的作曲家將曲式的結構完全拓展開來,有的作曲家則省略部分結構。
浪漫樂派後
奏鳴曲在浪漫主義時期色調和諧和實踐緊密聯繫在一起。即使這種做法的消亡之前,大型作品越來越偏離了被認為是近一個世紀的標準,從四個樂章的佈局,和內部結構變動以及開始改變。「奏鳴曲的想法,」隨著長期奏鳴曲本身,仍然是中央音樂分析,和強大的影響力上,無論是在大型工程和室內樂作曲家。作為極其重要的形式擴展音樂的說法奏鳴曲中的作用將激勵作曲家如欣德米特,普羅科菲耶夫,肖斯塔科維奇的奏鳴曲形式撰寫,並與傳統的奏鳴曲結構組成和執行工作繼續。斯克里亞賓鋼琴奏鳴曲開始從後期浪漫主義時期的標準形式,但逐步放棄已教的正式標誌,通常為單樂章作品組成。查爾斯·艾夫斯的大規模協和鋼琴奏鳴曲「(1920)一點相似不耐煩傳統的奏鳴曲。它有四個樂章(但不平常的節奏),很少barlines,音調,在目前的情況下,是稍縱即逝的,或經常與多調性加劇。它甚至還包含了可選中提琴和長笛(很輕微)部分。再後來,布列茲在20世紀50年代初,旨在奏鳴曲相同的意義,而他們既不是色調,也沒有規定標準的四樂章形式,將組成三個奏鳴曲[模糊]艾略特·卡特開始了他的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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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奏曲
協奏曲(concerto),指一件或數件獨奏樂器和樂隊協同演奏,既有對比又相互交融的作品。用一件樂器者又稱「獨奏協奏曲」,用幾件樂器者又稱「大協奏曲」。通常為三個樂章,但也有僅一個樂章的協奏曲,舒曼將自己這樣的作品稱為「小協奏曲」,以及樂章更多的協奏曲。
歷史
巴洛克時期
巴洛克時期的義大利作曲家確定了協奏曲的形式,並創作了大量的大協奏曲(如科列里的Concerto grosso in g minor, op.6 no.8),和以小提琴協奏曲為代表的獨奏樂器協奏曲(如安東尼奧·韋瓦第的四季協奏曲)。巴赫給出了處理獨奏樂器和樂隊的不同方式。
協奏曲在義大利由當時流行的三重奏鳴曲作為基礎改進而來的。最先出現的是大協奏曲,作曲家托列里以樂隊中的兩組樂器分別擔任「主奏部」、「協奏部」,替代原來三重奏鳴曲三聲部之中的兩個高音部,突出了「主奏部」和「協奏部」這兩個聲部之間的對比。科列里將這一嘗試真正變成了音樂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巴洛克時期的協奏曲格式分為所謂的教堂協奏曲(cancertida chiesa)和室內協奏曲(concerti da camera)。教堂協奏曲通常有慢板序曲作為前導,其後跟隨快板賦格樂段,快慢樂章交替,較為莊重;室內協奏曲通常用阿拉曼德,庫朗,小步舞曲,薩拉班德,吉格等舞曲作為樂章,風格較為輕快,其實後來的創作中二者的差別並不大。
古典主義時期
維也納古典樂派時期,莫扎特大幅度提升了獨奏樂器的地位,同時為自己的協奏曲創作了華彩,他最終確立了C.P.E.巴赫開創的第一樂章採用雙呈示部的奏鳴曲式這一規則,把第三樂章寫成迴旋曲式,確定了協奏曲的形式(如第20鋼琴協奏曲),而貝多芬則把協奏曲作為整體加以構思,開創了樂章間不間斷過渡,以及作曲家事先寫定華彩的先例(如第5鋼琴協奏曲),他也提升了獨奏樂器的地位,並進一步加強第一樂章的分量(如小提琴協奏曲)。
浪漫主義時期
浪漫主義時期的協奏曲更加註重獨奏樂器技巧的展現,後來出現了大量炫技性的協奏曲作品,獨奏樂器和樂隊的平衡逐漸被打破(如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協奏曲)。浪漫主義作曲家的協奏曲也更注意旋律的優美可歌,注意樂曲的技巧性以及對於內心世界的表達。
貝多芬在他的創作中加強了協奏曲的戲劇表現力,強化了獨奏樂器與樂隊之間的聯繫以及對音樂素材的分享,特別是使主題得到了真正的交響發展,這些努力都在布拉姆斯那裡得到了繼承和進一步的發揚(如布拉姆斯的Concerto for piano and orchestra no.2, op.83)。
20世紀後
進入20世紀之後,協奏曲的創作變得越發多樣,既有新古典主義者按照傳統模式,追求古老精神的作品(如斯特拉文斯基的Concerto for piano and wind instruments),也有完全打破傳統結構的作品(如普朗克的Concerto for Organ, Strings and Timpani),甚至還出現了為聲樂和樂隊創作的聲樂協奏曲(如格里埃爾的Concerto for Coloratura Soprano and Orchestra, op.82)。
樂章配置以及曲式特徵
維瓦爾蒂按照義大利歌劇序曲的模式確定了協奏曲快-慢-快的樂章布局,但是在他那裡,三個樂章幾乎是等長的。到了莫扎特那裡,雖然他的協奏曲仍然是三個樂章的,但是明顯是類比於交響曲的套曲格式確定的,同樣強調奏鳴曲式的第一樂章。在莫扎特那裡,協奏曲形成了固定的樂章配置。
第一樂章為奏鳴曲式,一般是快板,戲劇性的。一般沒有引子,直接由樂隊進入呈示部。呈示部有兩個,第一呈示部由樂隊演奏;第二呈示部由獨奏樂器和樂隊共同演奏。在再現部接近結束,收束的時候樂隊暫停,由獨奏樂器即興演奏華彩段,以展示演奏者的技巧。有時因為演奏者過於炫耀,會脫離原曲的風格,所以從貝多芬開始,一些作曲家也會預先寫好華彩。
第二樂章一般為三部曲式,常為柔板,慢板或行板,一般具有抒情性的歌唱性質。
第三樂章為迴旋曲式,急板,歡快而富有技巧,常為舞蹈性質或節日歡慶性質。
舒曼和李斯特嘗試創作單樂章的協奏曲(如李斯特的Concerto for piano and orchestra no.1, S.124(LW H4))。而多於三個樂章的協奏曲也屢見不鮮(如肖斯塔科維奇的Concerto for cello and orchestra no.1, op.107)。
獨奏樂器
協奏曲的獨奏樂器可以是任何常見的不常見的樂器,常見的如小提琴,大提琴,鋼琴,像中提琴協奏曲,管風琴協奏曲,各種管樂器協奏曲就相對少見了,更少見的還有低音提琴協奏曲,打擊樂器的協奏曲等等。除了一件獨奏樂器的協奏曲,還有一些協奏曲為兩件,三件甚至四件獨奏樂器和樂隊創作,且不像大協奏曲那樣整體地處理這些獨奏樂器和樂隊的關係,這樣就有二重,三重協奏曲等(如勃拉姆斯的Duo Concerto, op.102,貝多芬的Triple Concerto, op.56)。
此外,有些為獨奏樂器和樂隊而寫的作品,例如弗蘭克的交響變奏曲(Symphonic Variations for solo piano and orchestra, M.46),李斯特的死之舞(Totentanz(Dance of Death), piano with or without orchestra,op.40),拉赫曼尼諾夫的帕格尼尼主題狂想曲(Rhapsody on a Theme of Paganini, Op.43)等,雖然不叫做協奏曲,卻近似協奏曲這一體裁。相反,有的叫做協奏曲的作品卻只有一件獨奏樂器而沒有樂隊(如巴赫的Italian Concerto, BWV.971)。
協奏曲在音樂史中,一直是交響音樂中相對大眾化的體裁,很少成為新的作曲觀念的發端之地,但是往往更受到普通聽眾的歡迎。因為協奏曲當中既有樂隊的強大力量和豐富色彩,又有獨奏聲部輝煌炫目的技巧表演以及細膩的感情抒發,協奏曲結合了交響性和樂器技巧,作曲家在這種結合中平衡著交響性和技巧性,而不同的聽眾則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在協奏曲中得到滿足,這也就是為什麼協奏曲這一體裁一直受到許多人喜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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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
歌劇(義大利語:opera)是一門西方舞台表演藝術,簡單而言就是主要或完全以歌唱和音樂來交代和表達劇情的戲劇,也即是唱出來而不是說出來的戲劇。[1]歌劇首先出現在17世紀的義大利,源自古希臘戲劇的劇場音樂。歌劇的演出和戲劇的所需一樣,都要憑藉劇場的典型元素,如背景、戲服以及表演等。一般而言,較之其他戲劇不同的是,歌劇演出更看重歌唱和歌手的傳統聲樂技巧等音樂元素。歌手和合唱團常有一隊樂器手負責伴奏,有的歌劇只需一隊小樂隊,有的則需要一團完整的管弦樂團。有些歌劇中都會穿插有舞蹈表演,如不少法語歌劇都有一場芭蕾舞表演。歌劇被視為西方古典音樂傳統的一部分[2],因此和經典音樂一樣,流行程度不及當代流行音樂,而近代的音樂劇被視為歌劇的現代版本。
歌劇最早出現在16世紀的義大利,既而傳播到歐洲各國,而德國的海因里希·許茨、法國的讓-巴普蒂斯特·呂利和英格蘭的亨利·珀賽爾分別在他們自己的國家,開創了17世紀歌劇的先河。一直到18世紀,義大利歌劇依然是歐洲的主流,縱然巴黎吸引了不少外國作曲家到法國謀生,而韓德爾最終落腳英倫。
而義大利歌劇的主流一直是正歌劇,直至格魯克在1760年代推出的「革新歌劇」,以對抗正歌劇的矯揉造作。而今天依然著名的18世紀歌劇巨匠,顯然是莫札特。莫札特少年時先以正歌劇起家,既而以義大利語喜歌劇,風行各地,尤以《費加羅的婚禮》、《唐·喬望尼》和《女人皆如此》為人稱頌。而莫氏倒數第二部歌劇《魔笛》(最後一部為狄多王的仁慈),更是德語歌劇的指標性作品。
19世紀初期是美聲(bel canto)風格歌劇的高峰期,風行當時的羅西尼、多尼采蒂和貝利尼等人的歌劇,時至今日,依然常見於舞台。與此同時,賈科莫·梅耶貝爾的歌劇作品則成為了法式大歌劇(Grand Opera)的典範,並風行全法。
而19世紀中後葉則被譽為歌劇的「黃金時期」,其中理察·華格納和朱塞佩·威爾第在德國和義大利各領風騷。而黃金時期過後的20世紀初,西歐歌劇繼續演變出不同風格,如義大利的寫實主義(verismo)和法國的當代歌劇,和及後賈科莫·普契尼和理察·施特勞斯的作品。而在整個19世紀,在中東歐地區,尤其是俄羅斯和波希米亞,國民樂派的崛起造就了當地和西歐平行發展的歌劇作品。
整個20世紀,現代風格元素常被嘗試混入歌劇當中,如阿諾德·勛伯格和阿爾班·貝爾格的無調性手法和十二音階作曲法,以伊戈爾·斯特拉文斯基為代表的新古典主義音樂和菲利普·格拉斯和約翰·亞當斯的簡約音樂。隨著錄音技術的改善,像恩里科·卡魯索等歌手成為歌劇圈外人士所知的名字。隨著20世紀科技的進步,歌劇也會在電台和電視上播放,也出現了為廣播媒體而寫的歌劇。
1 術語舉凡
2 簡史
2.1 起源
2.2 義大利語歌劇
2.2.1 巴洛克時期
2.2.2 古典時期:格魯克、對梅塔斯塔齊奧標準的批判和莫札特
2.2.3 浪漫時期:美聲、威爾第和寫實主義
2.3 德語歌劇
2.4 法語歌劇
2.5 俄語歌劇
2.6 英語歌劇
2.7 其他語言的歌劇
2.8 近代和現代潮流
2.8.1 現代主義
2.8.2 其他潮流
2.8.3 音樂劇重歸歌劇
3 歌劇唱腔
3.1 聲音分類
3.2 聲音分類的利用
3.3 著名唱家
http://zh.wikipedia.org/wiki/歌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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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
合唱指一種集體性的歌唱藝術。在合唱中,人員分成若干聲部,分別採用不同的旋律,同時唱歌。這類表演團隊被稱為合唱團或者合唱隊。參加的人員則稱做合唱團員或者合唱隊員,其所演唱的歌曲稱作合唱音樂,但也常遇到將合唱當做合唱團或合唱音樂的簡稱。
合唱團的種類
合唱團有不同的分類標準。這些標準只有局部意義,而且其界限也不是固定的:
組成:
混聲合唱:既有男聲聲部也有女聲聲部;此外男童合唱也可歸入此類,其中有男高和男低聲部。
同聲合唱:如女聲合唱,男聲合唱和童聲合唱(所有聲音如女聲)。
歌唱者的人數:如室內合唱(大約15-30人)、大合唱以及小合唱(人數明顯較通常合唱少,甚至有的聲部僅有一個人唱)等。
伴奏:有伴奏合唱和無伴奏合唱(a cappella)。
藝術質量方面的要求:如室內合唱、音樂會合唱、群眾合唱
功能和組成:如教堂合唱、聲樂協會、廣播合唱、歌劇合唱、愛樂合唱、學校合唱、輪迴演出合唱、表演合唱、警察合唱、工作合唱
風格特點:學院派(德文Schola)、複調合唱(德文Madrigalchor)、清唱劇合唱(德文Oratorienchor)、水手合唱(英文shanty chorus)、靈樂合唱(英文gospel chorus)、理髮師合唱(英文barbershop)、爵士合唱等等。有時合唱團也以所唱風格之代表性音樂家或類型命名,如巴赫合唱團、小歌劇合唱團等等。
合唱成員:兒童合唱、女童合唱、男童合唱、青年合唱、老年合唱、工人合唱、同性戀者合唱等
合唱組成
有著相近音區的演唱演員會被歸到同一個聲部中。根據需要演出的作品的需要,聲部的組成可以不一樣。
合唱作品通常會將這些聲部的首字母列出,以表明所需要的人員要求。
女高音(soprano, S)、女低音(alto, A)、男高音(tenore(tenor), T)、男低音(basso(bass), B) = SATB,最常見的混聲合唱形式。
理髮師合唱(barbershop),包括主旋律(lead)、高音(tenor)、中音(baritone)和低音(bass)。
每個聲部可以再劃分。第一組通常比第二組音要高。縮寫的時候字母會重複。
第一/二女高音、女中音 = SSA, 流行的女聲合唱形式
第一/二女高音、第一/二女中音、第一/二男高音、第一/二男低音 = SSAATTBB,八部混聲合唱
若大合唱分成兩部分小合唱,則會這樣表示:
第一女高音、第一女中音、第一男高音、第一男低音、第二女高音、第二女中音、第二男高音、第二男低音 = SATB/SATB (雙重合唱)
現實中還有其他特別形式,還有史可循:
加入男聲最高音歌手作"最高聲部"或"女中音"。
在古樂演奏中還有理論指出,中世紀晚期,文藝復興時期和巴洛克的合唱作品中,還有用獨唱歌手代替整個聲部。即每個聲部只有一個人。
在少數編製龐大的合唱曲中,甚至有四十部的合唱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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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樂
室內樂(Chamber music),又稱室樂,是一種古典音樂作品的體裁,為幾件在室內演奏的樂器所作。室內樂由幾人合奏,每人各演奏一個聲部,通常不含獨奏。「室內」指音樂可以在空間較小的室內演奏。
演奏
室內樂一般不設指揮,所以每個表演者擁有較大的自由發揮空間。從組織上來說,室內樂的費用與設施需求較管弦樂團小。許多古典音樂家喜歡演奏室內樂。雖然許多室內樂作品業餘愛好者也可以演奏,但總的來說室內樂需要較高的技術能力與藝術修養,不適合初學者。
http://zh.wikipedia.org/wiki/古典樂
http://zh.wikipedia.org/wiki/古典音樂作曲家列表
音樂術語列表
節奏
小節
節奏
節拍
複節奏
速度
极慢板(Grave)
广板(Largo)(40-60 bpm)
慢板(Lento)
柔板(Adagio)(66-76 bpm)
小柔板(Adagietto)
小广板(Larghetto)(60-66 bpm)
行板(Andante)(76-108 bpm)
小行板(Andantino)
中速(Moderato)(108-120 bpm)
小快板(Allegretto)
快板(Allegro)(120-168 bpm)
急板(Presto)(168-200 bpm)
最急板(Prestissimo)(200-208 bpm)
原速(A Tempo)
自由节奏(Rubato)
渐慢(Ritardando/rit)
突慢(Ritenuto/riten)
表情
熱情地(Appassionato)
輝煌地(Brillante)
滑稽地(Buffo)
如歌地(Cantabile)
有朝氣地(Fresco)
詼諧地(Giocoso)
優美地(Con Grazio)
雄偉地(Grandioso)
高貴地(Maestoso)
田園風格(Tastorable)
歡慶地(Festivo)
陰鬱地(Lugubre)
哀傷地(Dolente)
哭泣地(Largemoso)
葬禮地(Funebre)
喧鬧地(Strepitoso)
神秘地(Misterioso)
進行曲風格(Alla Marcia)
虔誠地(Religioso)
華彩樂段(Cadenza)
甜蜜地(Dolce)
強弱
漸強(Crescendo/cresc)
漸弱(Diminuendo/dim)
最弱(Piano Pianissmo/ppp)
很弱(Pianissmo/pp)
弱(Piano/p)
中弱(Mezzo Piano/mp)
中強(Mazzo Forte/mf)
強(Forte/f)
很強(Fortissimo/ff)
最強(Forte Fortissimo/fff)
突強(Sforzando/sf/sfz)
強後突弱(Forte Piano/fp)
調式
調key
調式mode
調性
大調(Major)
小調(Minor)
轉調Transpose
二重調性
和聲
和弦 ( Chord )
和聲
和諧
泛音
基本頻率
旋律
旋律(Melody)
音階
音程(Interval)
音高
音域
音色(Colour)
樂句
聲部
切分音(Syncopation)
曲式
二段體(Binary)
三段體(Ternary)
奏鳴曲式(Sonata form)
呈示部(Exposition)
展開部(Development)
再現部(Recapitulation)
迴旋曲式(Rondo)
賦格(Fugue)
技巧
作曲技巧舉隅
模進、模仿(imitation)
橋(音樂)
複調(Polyphony)
賦格(fugal, fugue)
卡農(canon)
對位法(Counterpoint)
切分法(syncopation)
無調性(Atonal)
序列主義(Serial music)
十二音列(twelve-tone)
演奏技巧
琶音 (Arpeggio)
吐音
連奏 (Legato)
斷奏 (Staccato)
裝飾音
顫音
震音
揉弦 (Vibrato)
撥弦 (Pizzicato)
變格定弦 (Scordatura)
保持音 (tenuto) ten.
漸快 (string.)
時期/流派
中世紀時期
巴洛克時期 (Baroque Period)
古典時期 (Classical Period)
浪漫樂派時期 (Romantic Period)
民族樂派
現代樂派
印象主義(Impressionism)
表現主義
新古典樂派
原始音樂
新民族主義
未來主義
噪音音樂
具體音樂
微分音樂
先鋒派
序列主義
偶然音樂
磁帶音樂
電子音樂
計算機音樂
簡約派
後現代主義
概念音樂
行為音樂
多媒體音樂
http://zh.wikipedia.org/wiki/音樂術語列表
西洋樂器列表
-鍵盤樂器
鋼琴
風琴
管風琴
古鋼琴
羽管鍵琴
手風琴
口風琴
-撥弦樂器
吉他
電吉他
豎琴
低音吉他
-木管樂器
單簧管
雙簧管
英國管
長笛
短笛
口琴
巴松管
薩克斯風
鼻笛-口腔驅動型
-銅管樂器
小號
短號
沖鋒號
法國號
長號
次中音號
上低音號
低音號
-弓弦樂器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齒弦樂器
木琴
-打擊樂器
定音鼓
管鐘
馬林巴
鑼
鈸
小鼓
大鼓
爵士鼓
簡介
古典音樂是一個含義廣泛的術語,廣義的西洋古典音樂是指那些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並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音樂,或者指植根於西方傳統禮拜式音樂和世俗音樂,其範圍涵蓋了約公元9世紀至今的全部時期。主要因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而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間音樂。在地理上,這些音樂主要創作於歐洲和美洲,這是相對於非西方音樂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樂主要以樂譜記錄和傳播,和大多數民間音樂口傳心授的模式不同。
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本來是專指德奧在1750—1830年間以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為代表的音樂,即所謂「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或翻譯為「維也納古典主義音樂」)。這就是狹義的古典音樂。
從這個狹義的古典音樂概念出發,我們可以向前追溯到巴赫、亨德爾,乃至更早的天主教、基督教的宗教音樂,向後延伸到浪漫主義、民族樂派,以及20世紀西方的現代音樂。這些都是廣義的古典音樂,也就是基於這個傳統的,無論是繼承和發揚這個傳統,還是試圖以創新來突破這個傳統的音樂創作嘗試,都可以歸入古典音樂之內。而在這個傳統外獨立發展的音樂,雖然有借鑒和影響古典音樂創作的,但是一般也不歸入古典音樂之內,比如爵士樂、搖滾樂,以及東方一些民族的音樂。
因此對於廣義的「古典音樂」這個詞來說,歐洲藝術音樂的定義更加準確。
歐洲藝術音樂與其他的非歐洲音樂和流行音樂體系的主要區別是記譜法有所不同,其規則大約源自於16世紀便開始使用的記譜法。在西方記譜法中,作曲者給演奏者規定了音調、格律、速度,獨特的節奏和對於一同段音樂準確的演奏方式。這種即興演奏發揮空間很小的記譜法模式,極大的不同於非歐洲藝術音樂(相對於傳統的日本音樂和印度音樂)和流行音樂。
古典音樂作為音樂中類別的稱呼,是相對於輕音樂、通俗音樂等類別而存在,它本身並沒有嚴格明確的解釋或者定義。在輕音樂範圍裏,有時也採用「古典」的概念來指某些經過時間檢驗,被人們奉為楷模的輕音樂作品,如古典輕歌劇、古典爵士樂等,這裡的 classical 理解為「古代+經典」,似乎更為合適一些。
歷史
Periods of Western classical music
Early
Medieval(中世紀) (500–1400)
Renaissance(文藝復興) (1400–1600)
Baroque(巴洛克) (1600–1760)
Common practice
Baroque(巴洛克) (1600–1760) - J.S.Bach;
Classical(古典主義) (1730–1820) - Haydn; Mozart; Beethoven.
Romantic(浪漫主義) (1815–1910) - Schubert; Chaopin; Wagner; Brahms; Bruckner.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Modern (1890–1930)
20th century (1901–2000)
Contemporary (1975–present)
21st century (2001–present)
體裁
-交響曲
-奏鳴曲
-協奏曲
-歌劇
-合唱
-室內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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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響曲
交響曲(不等同交響樂)是包含多個樂章的大型管弦樂曲,一般是為管弦樂團創作。
樂曲結構
經典交響曲結構如下:
第一樂章:奏鳴曲式,快板,有時有一個慢速度引子——通常是奏鳴曲式,並且是整部作品智慧的核心。
第二樂章:又稱慢樂章,復三部曲式或變奏曲,慢板
第三樂章:又稱小步舞曲樂章,一般是三段體,中、快板
第四樂章:又稱終樂章,奏鳴曲或迴旋曲式,快板。在早期的交響曲作品中,第四樂章通常是短小而且分量輕的一個樂章,但是作曲家後來開始感到需要有某種能夠與第一樂章取得平衡並為其補充實質內容的音樂。
樂隊
交響曲是由管弦樂團演奏。
著名作曲家及作品
貝多芬第五交響曲
貝多芬第九交響曲
莫札特第二十五交響曲
莫札特第四十交響曲
德弗札克第九交響曲《新世界交響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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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鳴曲
奏鳴曲(Sonata)是種樂器音樂的寫作方式,此字彙源自拉丁文的sonare,即發出聲響。在古典音樂史上,此種曲式隨著各個樂派的風格不同也有著不同的發展。奏鳴曲的曲式從古典樂派時期開始逐步發展完善。19世紀初,給各類樂器演奏的奏鳴曲大量出現,奏鳴曲儼然成為了西方古典音樂的主要表現方式。到了20世紀,作曲家依然創作著給樂器演奏的奏鳴曲,但相較於古典樂派以及浪漫樂派的奏鳴曲,20世紀的奏鳴曲在曲式方面已有了不同的面貌。
奏鳴曲簡史
巴洛克時期
奏鳴曲在十七世紀初是指為一或二件旋律樂器,以及一個數字低音(Figured Bass)聲部而寫的樂器作品,也就是一種重奏曲。巴洛克時期的奏鳴曲主要有兩種,「獨奏奏鳴曲」(solo sonata) 以及 「三重奏鳴曲」(trio sonata)。由於在這個時期的樂器曲均有一個低音聲部存在,因此,參與演奏的人數並非其名稱上的數目。
巴洛克初期的奏鳴曲可由單一樂章或是多樂章而組成,當時的樂章尚未有固定的排列順序及形式,奏鳴曲的樂章可自由的跟舞曲混合。17世紀中開始,奏鳴曲可供不同場合使用之需而分為「教會奏鳴曲」(sonata da chiesa)以及「室內奏鳴曲」(sonata da camera)。「教會奏鳴曲」的風格較嚴謹,大多是由注重對位法的樂章而組成;「室內奏鳴曲」則在前奏曲後接上舞曲,風格和曲式都自由許多。從這個時候開始,「教會奏鳴曲」在樂章的排列順序上漸漸有了規範----四個樂章,各樂章的速度為慢─快─慢─快。到了科萊里(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時期,他數量豐富的小提琴奏鳴曲作品更是奠定了「教會奏鳴曲」的排列順序。「室內奏鳴曲」雖然還是沒有固定的樂章數目及順序,但是也開始沿用轉換樂章時變換速度這個規則。
小提琴在巴洛克初期是最被看重的一種旋律樂器,因此當時有大量的小提琴奏鳴曲出現,此外,還有無伴奏的小提琴奏鳴曲存在。在此種曲式中,又屬巴赫所做的六首小提琴無伴奏奏鳴曲、組曲最考驗演奏者的技巧。至於鍵盤樂器方面,早期的鍵盤樂器奏鳴曲數量並不多,一直到巴洛克盛期,由多梅尼科·斯卡拉蒂(Dominico Scarlatti 1685-1757)寫下數百首單樂章的鍵盤奏鳴曲之後,此類奏鳴曲才躍升為主流。
古典樂派
受到啟蒙時代的理性思考所帶來的影響,古典樂派的音樂無論是在創作風格或是技巧上都和巴洛克音樂形成了強烈的對比。由於此時期的音樂家開始運用簡明的曲式從事創作,導致曲式的結構在古典樂派漸漸確立成形。這個轉變也為奏鳴曲帶來了固定的創作形式。
古典樂派時期的奏鳴曲大多是由三或四個樂章組成,除了少數例外,這個時期的多樂章作品中的第一樂章,一定是快板,而且是採用「奏鳴曲式」創作,其調性則是樂曲的主調。第二樂章通常是和第一樂章形成對照的慢板,曲式並無一定,可以是二段式(體)、三段式(體)、或者是變奏曲等。在由四個樂章組成的奏鳴曲裡,第三樂章多為小步舞曲(minuet)或是詼諧曲(Scherzo),這兩種曲式都是三段式(體),速度通常是中等到快速的範圍內;如果樂曲由三個樂章組成,第三樂章則會有終章的氣勢。第四樂章要具備終結全曲的氣勢,必須能和第一樂章互相呼應,作曲家偶爾會採用「奏鳴曲式」或是生動活潑的「輪旋奏鳴曲式」創作。上述的曲式結構在十八世紀後期成為固定模式,海頓、克萊門蒂、莫扎特以及貝多芬的多樂章作品,均採用此格式創作,克萊門蒂的Op.2是第一部真正的鋼琴奏鳴曲。
浪漫樂派
浪漫樂派的奏鳴曲大多數仍保留古典樂派所傳承下來的四個樂章的形式,但是和古典樂派的奏鳴曲相比,此時期奏鳴曲的樂曲長度明顯的增加了許多。在曲式方面,古典樂派的曲式結構仍被採用,但是大多數人僅約略遵循曲式的規範,有的作曲家將曲式的結構完全拓展開來,有的作曲家則省略部分結構。
浪漫樂派後
奏鳴曲在浪漫主義時期色調和諧和實踐緊密聯繫在一起。即使這種做法的消亡之前,大型作品越來越偏離了被認為是近一個世紀的標準,從四個樂章的佈局,和內部結構變動以及開始改變。「奏鳴曲的想法,」隨著長期奏鳴曲本身,仍然是中央音樂分析,和強大的影響力上,無論是在大型工程和室內樂作曲家。作為極其重要的形式擴展音樂的說法奏鳴曲中的作用將激勵作曲家如欣德米特,普羅科菲耶夫,肖斯塔科維奇的奏鳴曲形式撰寫,並與傳統的奏鳴曲結構組成和執行工作繼續。斯克里亞賓鋼琴奏鳴曲開始從後期浪漫主義時期的標準形式,但逐步放棄已教的正式標誌,通常為單樂章作品組成。查爾斯·艾夫斯的大規模協和鋼琴奏鳴曲「(1920)一點相似不耐煩傳統的奏鳴曲。它有四個樂章(但不平常的節奏),很少barlines,音調,在目前的情況下,是稍縱即逝的,或經常與多調性加劇。它甚至還包含了可選中提琴和長笛(很輕微)部分。再後來,布列茲在20世紀50年代初,旨在奏鳴曲相同的意義,而他們既不是色調,也沒有規定標準的四樂章形式,將組成三個奏鳴曲[模糊]艾略特·卡特開始了他的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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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奏曲
協奏曲(concerto),指一件或數件獨奏樂器和樂隊協同演奏,既有對比又相互交融的作品。用一件樂器者又稱「獨奏協奏曲」,用幾件樂器者又稱「大協奏曲」。通常為三個樂章,但也有僅一個樂章的協奏曲,舒曼將自己這樣的作品稱為「小協奏曲」,以及樂章更多的協奏曲。
歷史
巴洛克時期
巴洛克時期的義大利作曲家確定了協奏曲的形式,並創作了大量的大協奏曲(如科列里的Concerto grosso in g minor, op.6 no.8),和以小提琴協奏曲為代表的獨奏樂器協奏曲(如安東尼奧·韋瓦第的四季協奏曲)。巴赫給出了處理獨奏樂器和樂隊的不同方式。
協奏曲在義大利由當時流行的三重奏鳴曲作為基礎改進而來的。最先出現的是大協奏曲,作曲家托列里以樂隊中的兩組樂器分別擔任「主奏部」、「協奏部」,替代原來三重奏鳴曲三聲部之中的兩個高音部,突出了「主奏部」和「協奏部」這兩個聲部之間的對比。科列里將這一嘗試真正變成了音樂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巴洛克時期的協奏曲格式分為所謂的教堂協奏曲(cancertida chiesa)和室內協奏曲(concerti da camera)。教堂協奏曲通常有慢板序曲作為前導,其後跟隨快板賦格樂段,快慢樂章交替,較為莊重;室內協奏曲通常用阿拉曼德,庫朗,小步舞曲,薩拉班德,吉格等舞曲作為樂章,風格較為輕快,其實後來的創作中二者的差別並不大。
古典主義時期
維也納古典樂派時期,莫扎特大幅度提升了獨奏樂器的地位,同時為自己的協奏曲創作了華彩,他最終確立了C.P.E.巴赫開創的第一樂章採用雙呈示部的奏鳴曲式這一規則,把第三樂章寫成迴旋曲式,確定了協奏曲的形式(如第20鋼琴協奏曲),而貝多芬則把協奏曲作為整體加以構思,開創了樂章間不間斷過渡,以及作曲家事先寫定華彩的先例(如第5鋼琴協奏曲),他也提升了獨奏樂器的地位,並進一步加強第一樂章的分量(如小提琴協奏曲)。
浪漫主義時期
浪漫主義時期的協奏曲更加註重獨奏樂器技巧的展現,後來出現了大量炫技性的協奏曲作品,獨奏樂器和樂隊的平衡逐漸被打破(如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協奏曲)。浪漫主義作曲家的協奏曲也更注意旋律的優美可歌,注意樂曲的技巧性以及對於內心世界的表達。
貝多芬在他的創作中加強了協奏曲的戲劇表現力,強化了獨奏樂器與樂隊之間的聯繫以及對音樂素材的分享,特別是使主題得到了真正的交響發展,這些努力都在布拉姆斯那裡得到了繼承和進一步的發揚(如布拉姆斯的Concerto for piano and orchestra no.2, op.83)。
20世紀後
進入20世紀之後,協奏曲的創作變得越發多樣,既有新古典主義者按照傳統模式,追求古老精神的作品(如斯特拉文斯基的Concerto for piano and wind instruments),也有完全打破傳統結構的作品(如普朗克的Concerto for Organ, Strings and Timpani),甚至還出現了為聲樂和樂隊創作的聲樂協奏曲(如格里埃爾的Concerto for Coloratura Soprano and Orchestra, op.82)。
樂章配置以及曲式特徵
維瓦爾蒂按照義大利歌劇序曲的模式確定了協奏曲快-慢-快的樂章布局,但是在他那裡,三個樂章幾乎是等長的。到了莫扎特那裡,雖然他的協奏曲仍然是三個樂章的,但是明顯是類比於交響曲的套曲格式確定的,同樣強調奏鳴曲式的第一樂章。在莫扎特那裡,協奏曲形成了固定的樂章配置。
第一樂章為奏鳴曲式,一般是快板,戲劇性的。一般沒有引子,直接由樂隊進入呈示部。呈示部有兩個,第一呈示部由樂隊演奏;第二呈示部由獨奏樂器和樂隊共同演奏。在再現部接近結束,收束的時候樂隊暫停,由獨奏樂器即興演奏華彩段,以展示演奏者的技巧。有時因為演奏者過於炫耀,會脫離原曲的風格,所以從貝多芬開始,一些作曲家也會預先寫好華彩。
第二樂章一般為三部曲式,常為柔板,慢板或行板,一般具有抒情性的歌唱性質。
第三樂章為迴旋曲式,急板,歡快而富有技巧,常為舞蹈性質或節日歡慶性質。
舒曼和李斯特嘗試創作單樂章的協奏曲(如李斯特的Concerto for piano and orchestra no.1, S.124(LW H4))。而多於三個樂章的協奏曲也屢見不鮮(如肖斯塔科維奇的Concerto for cello and orchestra no.1, op.107)。
獨奏樂器
協奏曲的獨奏樂器可以是任何常見的不常見的樂器,常見的如小提琴,大提琴,鋼琴,像中提琴協奏曲,管風琴協奏曲,各種管樂器協奏曲就相對少見了,更少見的還有低音提琴協奏曲,打擊樂器的協奏曲等等。除了一件獨奏樂器的協奏曲,還有一些協奏曲為兩件,三件甚至四件獨奏樂器和樂隊創作,且不像大協奏曲那樣整體地處理這些獨奏樂器和樂隊的關係,這樣就有二重,三重協奏曲等(如勃拉姆斯的Duo Concerto, op.102,貝多芬的Triple Concerto, op.56)。
此外,有些為獨奏樂器和樂隊而寫的作品,例如弗蘭克的交響變奏曲(Symphonic Variations for solo piano and orchestra, M.46),李斯特的死之舞(Totentanz(Dance of Death), piano with or without orchestra,op.40),拉赫曼尼諾夫的帕格尼尼主題狂想曲(Rhapsody on a Theme of Paganini, Op.43)等,雖然不叫做協奏曲,卻近似協奏曲這一體裁。相反,有的叫做協奏曲的作品卻只有一件獨奏樂器而沒有樂隊(如巴赫的Italian Concerto, BWV.971)。
協奏曲在音樂史中,一直是交響音樂中相對大眾化的體裁,很少成為新的作曲觀念的發端之地,但是往往更受到普通聽眾的歡迎。因為協奏曲當中既有樂隊的強大力量和豐富色彩,又有獨奏聲部輝煌炫目的技巧表演以及細膩的感情抒發,協奏曲結合了交響性和樂器技巧,作曲家在這種結合中平衡著交響性和技巧性,而不同的聽眾則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在協奏曲中得到滿足,這也就是為什麼協奏曲這一體裁一直受到許多人喜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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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
歌劇(義大利語:opera)是一門西方舞台表演藝術,簡單而言就是主要或完全以歌唱和音樂來交代和表達劇情的戲劇,也即是唱出來而不是說出來的戲劇。[1]歌劇首先出現在17世紀的義大利,源自古希臘戲劇的劇場音樂。歌劇的演出和戲劇的所需一樣,都要憑藉劇場的典型元素,如背景、戲服以及表演等。一般而言,較之其他戲劇不同的是,歌劇演出更看重歌唱和歌手的傳統聲樂技巧等音樂元素。歌手和合唱團常有一隊樂器手負責伴奏,有的歌劇只需一隊小樂隊,有的則需要一團完整的管弦樂團。有些歌劇中都會穿插有舞蹈表演,如不少法語歌劇都有一場芭蕾舞表演。歌劇被視為西方古典音樂傳統的一部分[2],因此和經典音樂一樣,流行程度不及當代流行音樂,而近代的音樂劇被視為歌劇的現代版本。
歌劇最早出現在16世紀的義大利,既而傳播到歐洲各國,而德國的海因里希·許茨、法國的讓-巴普蒂斯特·呂利和英格蘭的亨利·珀賽爾分別在他們自己的國家,開創了17世紀歌劇的先河。一直到18世紀,義大利歌劇依然是歐洲的主流,縱然巴黎吸引了不少外國作曲家到法國謀生,而韓德爾最終落腳英倫。
而義大利歌劇的主流一直是正歌劇,直至格魯克在1760年代推出的「革新歌劇」,以對抗正歌劇的矯揉造作。而今天依然著名的18世紀歌劇巨匠,顯然是莫札特。莫札特少年時先以正歌劇起家,既而以義大利語喜歌劇,風行各地,尤以《費加羅的婚禮》、《唐·喬望尼》和《女人皆如此》為人稱頌。而莫氏倒數第二部歌劇《魔笛》(最後一部為狄多王的仁慈),更是德語歌劇的指標性作品。
19世紀初期是美聲(bel canto)風格歌劇的高峰期,風行當時的羅西尼、多尼采蒂和貝利尼等人的歌劇,時至今日,依然常見於舞台。與此同時,賈科莫·梅耶貝爾的歌劇作品則成為了法式大歌劇(Grand Opera)的典範,並風行全法。
而19世紀中後葉則被譽為歌劇的「黃金時期」,其中理察·華格納和朱塞佩·威爾第在德國和義大利各領風騷。而黃金時期過後的20世紀初,西歐歌劇繼續演變出不同風格,如義大利的寫實主義(verismo)和法國的當代歌劇,和及後賈科莫·普契尼和理察·施特勞斯的作品。而在整個19世紀,在中東歐地區,尤其是俄羅斯和波希米亞,國民樂派的崛起造就了當地和西歐平行發展的歌劇作品。
整個20世紀,現代風格元素常被嘗試混入歌劇當中,如阿諾德·勛伯格和阿爾班·貝爾格的無調性手法和十二音階作曲法,以伊戈爾·斯特拉文斯基為代表的新古典主義音樂和菲利普·格拉斯和約翰·亞當斯的簡約音樂。隨著錄音技術的改善,像恩里科·卡魯索等歌手成為歌劇圈外人士所知的名字。隨著20世紀科技的進步,歌劇也會在電台和電視上播放,也出現了為廣播媒體而寫的歌劇。
1 術語舉凡
2 簡史
2.1 起源
2.2 義大利語歌劇
2.2.1 巴洛克時期
2.2.2 古典時期:格魯克、對梅塔斯塔齊奧標準的批判和莫札特
2.2.3 浪漫時期:美聲、威爾第和寫實主義
2.3 德語歌劇
2.4 法語歌劇
2.5 俄語歌劇
2.6 英語歌劇
2.7 其他語言的歌劇
2.8 近代和現代潮流
2.8.1 現代主義
2.8.2 其他潮流
2.8.3 音樂劇重歸歌劇
3 歌劇唱腔
3.1 聲音分類
3.2 聲音分類的利用
3.3 著名唱家
http://zh.wikipedia.org/wiki/歌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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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
合唱指一種集體性的歌唱藝術。在合唱中,人員分成若干聲部,分別採用不同的旋律,同時唱歌。這類表演團隊被稱為合唱團或者合唱隊。參加的人員則稱做合唱團員或者合唱隊員,其所演唱的歌曲稱作合唱音樂,但也常遇到將合唱當做合唱團或合唱音樂的簡稱。
合唱團的種類
合唱團有不同的分類標準。這些標準只有局部意義,而且其界限也不是固定的:
組成:
混聲合唱:既有男聲聲部也有女聲聲部;此外男童合唱也可歸入此類,其中有男高和男低聲部。
同聲合唱:如女聲合唱,男聲合唱和童聲合唱(所有聲音如女聲)。
歌唱者的人數:如室內合唱(大約15-30人)、大合唱以及小合唱(人數明顯較通常合唱少,甚至有的聲部僅有一個人唱)等。
伴奏:有伴奏合唱和無伴奏合唱(a cappella)。
藝術質量方面的要求:如室內合唱、音樂會合唱、群眾合唱
功能和組成:如教堂合唱、聲樂協會、廣播合唱、歌劇合唱、愛樂合唱、學校合唱、輪迴演出合唱、表演合唱、警察合唱、工作合唱
風格特點:學院派(德文Schola)、複調合唱(德文Madrigalchor)、清唱劇合唱(德文Oratorienchor)、水手合唱(英文shanty chorus)、靈樂合唱(英文gospel chorus)、理髮師合唱(英文barbershop)、爵士合唱等等。有時合唱團也以所唱風格之代表性音樂家或類型命名,如巴赫合唱團、小歌劇合唱團等等。
合唱成員:兒童合唱、女童合唱、男童合唱、青年合唱、老年合唱、工人合唱、同性戀者合唱等
合唱組成
有著相近音區的演唱演員會被歸到同一個聲部中。根據需要演出的作品的需要,聲部的組成可以不一樣。
合唱作品通常會將這些聲部的首字母列出,以表明所需要的人員要求。
女高音(soprano, S)、女低音(alto, A)、男高音(tenore(tenor), T)、男低音(basso(bass), B) = SATB,最常見的混聲合唱形式。
理髮師合唱(barbershop),包括主旋律(lead)、高音(tenor)、中音(baritone)和低音(bass)。
每個聲部可以再劃分。第一組通常比第二組音要高。縮寫的時候字母會重複。
第一/二女高音、女中音 = SSA, 流行的女聲合唱形式
第一/二女高音、第一/二女中音、第一/二男高音、第一/二男低音 = SSAATTBB,八部混聲合唱
若大合唱分成兩部分小合唱,則會這樣表示:
第一女高音、第一女中音、第一男高音、第一男低音、第二女高音、第二女中音、第二男高音、第二男低音 = SATB/SATB (雙重合唱)
現實中還有其他特別形式,還有史可循:
加入男聲最高音歌手作"最高聲部"或"女中音"。
在古樂演奏中還有理論指出,中世紀晚期,文藝復興時期和巴洛克的合唱作品中,還有用獨唱歌手代替整個聲部。即每個聲部只有一個人。
在少數編製龐大的合唱曲中,甚至有四十部的合唱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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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樂
室內樂(Chamber music),又稱室樂,是一種古典音樂作品的體裁,為幾件在室內演奏的樂器所作。室內樂由幾人合奏,每人各演奏一個聲部,通常不含獨奏。「室內」指音樂可以在空間較小的室內演奏。
演奏
室內樂一般不設指揮,所以每個表演者擁有較大的自由發揮空間。從組織上來說,室內樂的費用與設施需求較管弦樂團小。許多古典音樂家喜歡演奏室內樂。雖然許多室內樂作品業餘愛好者也可以演奏,但總的來說室內樂需要較高的技術能力與藝術修養,不適合初學者。
http://zh.wikipedia.org/wiki/古典樂
http://zh.wikipedia.org/wiki/古典音樂作曲家列表
音樂術語列表
節奏
小節
節奏
節拍
複節奏
速度
极慢板(Grave)
广板(Largo)(40-60 bpm)
慢板(Lento)
柔板(Adagio)(66-76 bpm)
小柔板(Adagietto)
小广板(Larghetto)(60-66 bpm)
行板(Andante)(76-108 bpm)
小行板(Andantino)
中速(Moderato)(108-120 bpm)
小快板(Allegretto)
快板(Allegro)(120-168 bpm)
急板(Presto)(168-200 bpm)
最急板(Prestissimo)(200-208 bpm)
原速(A Tempo)
自由节奏(Rubato)
渐慢(Ritardando/rit)
突慢(Ritenuto/riten)
表情
熱情地(Appassionato)
輝煌地(Brillante)
滑稽地(Buffo)
如歌地(Cantabile)
有朝氣地(Fresco)
詼諧地(Giocoso)
優美地(Con Grazio)
雄偉地(Grandioso)
高貴地(Maestoso)
田園風格(Tastorable)
歡慶地(Festivo)
陰鬱地(Lugubre)
哀傷地(Dolente)
哭泣地(Largemoso)
葬禮地(Funebre)
喧鬧地(Strepitoso)
神秘地(Misterioso)
進行曲風格(Alla Marcia)
虔誠地(Religioso)
華彩樂段(Cadenza)
甜蜜地(Dolce)
強弱
漸強(Crescendo/cresc)
漸弱(Diminuendo/dim)
最弱(Piano Pianissmo/ppp)
很弱(Pianissmo/pp)
弱(Piano/p)
中弱(Mezzo Piano/mp)
中強(Mazzo Forte/mf)
強(Forte/f)
很強(Fortissimo/ff)
最強(Forte Fortissimo/fff)
突強(Sforzando/sf/sfz)
強後突弱(Forte Piano/fp)
調式
調key
調式mode
調性
大調(Major)
小調(Minor)
轉調Transpose
二重調性
和聲
和弦 ( Chord )
和聲
和諧
泛音
基本頻率
旋律
旋律(Melody)
音階
音程(Interval)
音高
音域
音色(Colour)
樂句
聲部
切分音(Syncopation)
曲式
二段體(Binary)
三段體(Ternary)
奏鳴曲式(Sonata form)
呈示部(Exposition)
展開部(Development)
再現部(Recapitulation)
迴旋曲式(Rondo)
賦格(Fugue)
技巧
作曲技巧舉隅
模進、模仿(imitation)
橋(音樂)
複調(Polyphony)
賦格(fugal, fugue)
卡農(canon)
對位法(Counterpoint)
切分法(syncopation)
無調性(Atonal)
序列主義(Serial music)
十二音列(twelve-tone)
演奏技巧
琶音 (Arpeggio)
吐音
連奏 (Legato)
斷奏 (Staccato)
裝飾音
顫音
震音
揉弦 (Vibrato)
撥弦 (Pizzicato)
變格定弦 (Scordatura)
保持音 (tenuto) ten.
漸快 (string.)
時期/流派
中世紀時期
巴洛克時期 (Baroque Period)
古典時期 (Classical Period)
浪漫樂派時期 (Romantic Period)
民族樂派
現代樂派
印象主義(Impressionism)
表現主義
新古典樂派
原始音樂
新民族主義
未來主義
噪音音樂
具體音樂
微分音樂
先鋒派
序列主義
偶然音樂
磁帶音樂
電子音樂
計算機音樂
簡約派
後現代主義
概念音樂
行為音樂
多媒體音樂
http://zh.wikipedia.org/wiki/音樂術語列表
西洋樂器列表
-鍵盤樂器
鋼琴
風琴
管風琴
古鋼琴
羽管鍵琴
手風琴
口風琴
-撥弦樂器
吉他
電吉他
豎琴
低音吉他
-木管樂器
單簧管
雙簧管
英國管
長笛
短笛
口琴
巴松管
薩克斯風
鼻笛-口腔驅動型
-銅管樂器
小號
短號
沖鋒號
法國號
長號
次中音號
上低音號
低音號
-弓弦樂器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齒弦樂器
木琴
-打擊樂器
定音鼓
管鐘
馬林巴
鑼
鈸
小鼓
大鼓
爵士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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