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啸云【同人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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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时间内,我想做一个这样的人,譬如小李飞刀那样。
但是他们都叫我龙啸云,或者龙大哥,还有人叫我龙四爷。每个人都很恭敬,很懂礼貌,也很识趣。他们在我面前该笑的时候笑得人仰马翻,该痛苦的时候像死了亲娘,一切都很自然,丝毫看不出有半分矫揉做作弄虚作假。他们对我的尊敬对我的遵从似乎都是真的,有时候看起来比真的还真。
但是我知道如果可能的话,他们更希望我在他们卑躬屈膝,迎合着叫田大哥、王大哥、吴大哥,这些人的嘴脸,我看着就想抽两巴掌。为了活的体面并一直体面下去,我必须学会阴谋手段耍心机安插探子,无所不用其极,有的人觉得我很狠毒,有的人觉得我很厉害,有的人觉得我心机很深,只有我知道,我很无奈。
我想起来了寻欢,那个被我逼走的人。
我摸着寻欢的脸,看他因长期酗酒而日渐消瘦的面庞,轻轻问:“寻欢,你恨大哥么?”没有回答,只有烛火跳动的摇曳,他醉了抑或是装醉,然而都不重要,我很怕他,无论是醉的李寻欢,抑或是,不醉的李寻欢。
“李寻欢这个人很厉害,他的心计远远胜于飞刀。”一日我与门下一名老者谈天,他如是说,我颇不解。
“魔刀门灭门那日他从京城赶回,到了魔刀门十里外一处酒楼歇息却不立即前往魔刀门,此乃一。武林大会挺身而出,挫群雄而抱美归,乃二;义送李园,娇妻相让,撒手关外,乃三。”老者摇头道:“四爷,你还是小心些为妙。”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就是江湖上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
天机不可泄,世上洞悉天机者,智者也,已非武力所能抗衡,排名第一当之无愧,然而他的这番话却耐人咀嚼。寻欢,你到底是怎样的人,宅心仁厚义字当头还是城府似海心毒腹黑呢。
“四爷,你还是早做准备,十年前你得到的、十年中你所创造的,全部要毁去了。”天机老人向我辞别的时候跟我说。
天机老人走了,李寻欢回来了。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废去了小云的功夫。
“大哥,我不知道是您的儿子…”他满脸懊悔。
我满腔的愤怒瞬间化为乌有,这是我的兄弟啊,我龙啸云一生朋友若干,兄弟却只有他一个啊,这么多年江湖上也曾有有头有脸的人要与我结拜,可我又怎么能辱了我兄弟的名头呢。我本家道中落,沦落江湖,只是一时路见不平,竟得到这样丰厚的回馈,一切都只怪我,怪我看上了那个女子。
那日在李园,桃花正开得艳,我出门去找寻欢,却见桃花漫天飞舞,那女子腮红肤白,舞得忘我,罗袖轻挥,身姿微摆,一举一动,一颦一蹙,都是那么的勾人魂魄。她恍若知晓我的存在,轻轻一个回眸,莞尔一笑,调皮又不乏诱惑,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堕入魔道了。
那个女人叫林诗音,李寻欢青梅竹马的表妹,我只当作是他的表妹,又怎料知他们很久之前就已经私许终身,寻欢啊寻欢啊,你这是要将为兄推入不仁不义之境吗。
“啸云,我的心里再容不得别人了。”诗音悠悠道,恍若在说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情,“我想搬到后园。”
“诗音…”我欲语还休,这美丽的人儿已经是我的妻子,措手可及却远在天涯,她的心里始终容不下别人了,七个月后,小云在冷心小筑出生了,而我与诗音从不曾同房过。
诗音总是冷冰冰的,哪怕就是这次她也不畏惧我,我愤怒的目光化作万道剑光恨不能将她碎尸万段,拳头紧捏发出咯吱的响声,如此有辱门风的事情叫我怎办,我想到了我的那个兄弟,他叫李寻欢。
我长期活在一种矛盾中,自己与另一个自己在辩论,在搏斗,在争吵,谁也不能服谁,谁也不是强者,同时谁也不是弱者。白日里,我在厅堂上与诸武林朋友谈论江湖上大小事宜,晚上我就落魄的一个人守着红烛饮醉,“花间一壶酒,对饮成三人”,我感觉到无尽的寒意,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孤独,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妻子和儿子,一切都没有,飘飘荡荡像无归处的孤魂野鬼。我在劝服自己,不可能的,没有道理的,寻欢对我仁至义尽,绝不是天机老人说的那样。一会又跟自己说,若是他当年不舍弃一切远走关外,武林同道断断容他不得,即便他飞刀绝技无敌,对抗整个武林正道,何异于螳螂挡车。
天机老人的脸似乎又出现在我面前,皱纹纵横,每一道都是丰富的人生经历积淀出来的大智慧,也许,也许我真的应该先下手为强。
几年前我认识了年轻人,他来到我的府上求我收留,当时他身无分文,衣裳也破破烂烂,看样子好几天没吃饭了,然而他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成了一条线,眼睛里透射出一股不怕输的精光,这个因为饥饿而摇摇欲坠的年轻人笔直地站着,像花岗石一般倔强、坚定、冷漠,仿佛可以随时转身离开,无论结局是饿死还是被杀死。
我对他很好,很客气,把他安排在干净的上房,因为我觉得一个人到了这般落魄的景象还能坚持自己的骨气,再客气点对待也算不得过分的。然而有的人却不这么想,他们觉得龙四爷对待一个不明来历毫无江湖的年轻人不应该如此客气,这个年轻人竟然连一声感谢都没有说,他们应该帮龙四爷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那个少年来的时候腰间别着一把剑,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一把破铁片罢了,我虽然未生小觑之意,但是却不料到铁片也能杀人。
藏剑山庄的少庄主秦游龙的手刚搭上剑柄,少年人的剑已经刺穿了他的喉咙。血,像罂粟花一般诡异,弥漫在整个空间,似乎一切都变得血红。前一刻还在幸灾乐祸的人突然间哑口无言,被少年人的剑法吓坏了。秦游龙瞪大眼睛,口中断断续续发出几个字:“你…你……你是…是…谁?”
少年人轻声道:“我叫阿飞。”
阿飞告诉那些成名的江湖人物:就算是铁片,我也照样能要了你们的命,即使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
我无法包庇他,因为就算是素有威望的龙四爷,也不能因为一个没有靠山不知来历的年轻人得罪藏剑山庄。
阿飞的腰依旧挺得笔直,眼中明显透出一丝愧意,他嘴角动了动,想要说些什么。我摆摆手,要说的既然都已经明了又何必再说。他已经算是武林的公敌,就算我一心想要袒护,也难保他周全呀。
“阿飞,你为何要杀秦游龙。”我不禁好奇道,秦游龙顶多也不过是仗着剑法过人想要欺凌一下不起眼的阿飞罢了,恃强凌弱弱肉强食倒也是人之常情,就算是满口仁义道德的正义之士也只是嘴上劝劝,倒也没人义正言辞地阻止。幸亏阿飞深藏不露,我暗下想,否则不知要被耍来耍去的多难堪,可是也犯不着闹出人命吧。
“我杀过人。”阿飞眉角微微蹙起,道:“剑并不是用来看看的,能杀人的才是好剑,我知道拖累了龙四爷,与藏剑山庄庄主单打独斗我倒不畏惧,只怕他身后的武林正义大旗我手中的剑再快再锋利却怎样砍都砍不倒的,所以我只有走。”
“你要走?”这倒并不出乎我的意料。
“天下之大,江湖之宽,不会没有我阿飞容身之处,四爷之恩,我记在心上了。”
他是一个很坚决的人,当天就走了,再后来出现他已经是李寻欢的朋友了。
没有人不被李寻欢骗到,就算是他的宿敌郭嵩阳、上官金虹也如此。郭嵩阳的铁剑堪称怒剑,多年前我曾有幸见他与李寻欢交手一次,其人身材高大魁伟,但看来却丝毫不见臃肿,反而显得很瘦削矫健,面上带着种奇异的死灰色,双眉斜飞入鬓,目光睥睨间,骄气逼人,颔下几缕疏疏的胡子,随风飘散,整个人看来显得既高傲,又潇洒,既严肃,又不羁,他是我见过剑客之中一个真正为了剑道而活的人,他的铁剑背在身后,然而他整个人却像是一把宝剑一般,锋芒毕露。
“你为何不杀了他?”我感觉困惑,高手过招,全神贯注,但能求一个快、巧、利,稍有不慎,便有性命之虞,刚刚的一战,惊心动魄,两人过招,无一不巧、狠之极限,嵩阳铁剑正气凛然不容侵犯,剑剑若天雷轰隆,中者断断无生还可能,乃为“刚”,小李飞刀却是觑人破绽,一击制胜,取的是“巧”。这一战是李寻欢胜了,却没有预料中的血雨纷飞,郭嵩阳的表情更加严肃,像模子刚刚刻出来一般,他在原地沉吟了半晌,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我败了。”
他终于走了,背影萧索而又落寞,他削断了李寻欢的飞刀,可是在此之前他却给李寻欢三个出手的机会,每一个都可以要了他的命。
李寻欢只是笑了笑,随手把被削断的飞刀扔开去,道:“他只是为了比剑,并不是为了搏命,我能手下留情又怎能痛下杀手。”
天机老人在的时候,我总向他请教一些问题,比如对寻欢做过一些事情的揣摩,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能想到坏的一方面去,然而产生某种念头的同时,相反面也会随之而生,我把每一件事每一个细节都细细咀嚼,回味、思索,却迟迟不能得到答案。
我总觉得他的仁义超出了我能理解的范围,所以不自然地就会想到他做一些事情别有动机,比如与嵩阳铁剑比剑,他虽然放过了郭嵩阳,实际上已经早要了郭嵩阳的命,而且纳为己有,直到郭嵩阳为了他去赴上官金虹的约,把自己钉在瀑布之上只为告诉李寻欢那凌厉如雨的剑招,他的命早就被李寻欢所利用,这是仁义还是阴险,没有人知道,我也猜不透,当然这是后话了。
天机老人说:天机变幻莫测,老夫凭借一身修为尚能通晓皮毛,然而李寻欢这个人我始终看不透,看不透……
老人一头皓发,胡须尽白,背着手佝偻着腰在我面前来来回回走了几遍,终于说道:“四爷,如果我是你,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拱手相还李园,抛弃已经得到的名誉,退隐江湖,要么……”老人欲语还休,过了半晌,幽幽道:“要么…就尽自己的力量与他一战吧!”
“铁面无私”赵正义这个人其实一点都不名副其实,有时候他就像条狗,而且还是一条随时翻脸无情咬主人的狗,不过话说回来,他咬起人来是真的理直气壮、大义凛然,“铁胆震八方”秦孝仪其实真的没有听起来那么厉害,还有“摩云手”公孙摩云、洛阳府的田七爷,说起来一个一个都是江湖上成名的腕儿,然而在我心中他们各有一个对应的价钱,只是有的人价值多一点,有的人少一点罢了。
每个人都以为这是一个契机,能击败例无虚发的小李探花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传说,至少可以在江湖上轰动三十年,甚至是五十年。但是没有人出手,没有人敢,在李园的冷香小筑里,这些成名的江湖人物以多欺少围住了李寻欢,然而始终没有人出手,他在冷风中病怏怏地站着,像一只久病的老虎,懒散地站着,病态不掩威严,最后只能由我出马了,我打着圆场走过去搂住寻欢的肩膀,事实上谁都能看出我的用意,他出刀的方向被我阻止了,只不过是心照不宣罢了,生死一瞬,田七的金丝夹藤软棍、公孙摩云的摩云手制服了毫无还手之力的小李探花。
“大哥……”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写满了困惑、惊讶、失望,其实我的内心又何尝不是呢,我唯一的兄弟,你为何让我如此害怕致斯境界。
杀还是不杀,这是一个问题,江湖上很多人想将李寻欢碎尸万段,铁笛先生、五毒童子、百晓生,还有很多称雄一方的江洋大盗,每个人眼里都放出炽热的光芒,名震天下的小李探花静静坐着,面上似乎还挂着浅浅的微笑,他看着我,一如既往,无恨无怨不喜不悲。
“要么拱手相让李园,抛弃已经得到的荣誉,要么…”天机老人的话又在耳边响起,我豁然转身,道:“兄弟,你我情如手足,然你犯下重罪,大哥也不能…”喉咙一紧,下面的话似乎卡在喉咙一般,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好,四爷深明大义,果然不愧兴云庄庄主。”
“四爷,这个人你杀不得。”一个熟悉而又冷漠的声音,像花岗石一般坚硬、冷酷的少年笔直地站在大厅外面,腰间斜斜地插着那柄铁片,是阿飞,他又回来了,不是回报我收留之恩,而是站到了我心头大患的一边。
“四爷,这个人你杀不得。”一个熟悉而又冷漠的声音,像花岗石一般坚硬、冷酷的少年笔直地站在大厅外面,腰间斜斜地插着那柄竹片,是阿飞,他又回来了,不是回报我收留之恩,而是站到了我心头大患的一边,更可怕的是他背后还跟着一个女人,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
林仙儿风姿卓绝地跟在阿飞的后面,一身光鲜的妆扮,“云绣坊”上好的丝绸,“古玉轩”价值不菲的饰配,一身行头价值超过千两白银,然而她就亦步亦趋地跟在阿飞后头,一个衣衫褴褛、瘦削、贫穷的少年后头,态度恭谨慎微,仿佛眼里除了阿飞,再也容不得世上别的任何一个男子,但是我知道她和在座的大部分正义侠士都有不清不楚的关系,她是一个不择手段心狠手辣的女人,可以随时变幻表情、立场,可以随时跟从以及出卖某个人,上一刻可能还在床上和你耳鬓厮磨,下一刻说不定就拿着匕首插入你的胸膛,谁都知道她狠毒,但是却没有人抵挡得了她妖魔一般的笑容。
秦游龙的死使得阿飞变得传奇起来,更何况后面还跟着一个传奇的女人,场面变得微妙、复杂、不知如何收场,众人谁也不敢出头,谁知道这个女人会不会临时翻脸,把一些不堪的事情给抖露出来,就算是我,也不敢贸然得罪这个女人,我虽然没有和她上过床,但是却是我让她假扮梅花盗的。
我突然觉得好累,好疲倦,不愿抬起头来看别人,看一张张尔虞我诈唯利是图的脸,有人为了金钱、有人为了名誉、有人为了武功秘籍,有人为了女人,一切,都是因为利益交织,我恨,恨不能像李寻欢一样能交到推心置腹生死相交的好友,恨不能一声武艺绝学天下无双,无人不惧,而现在,现在我只能畏首畏尾,夹着尾巴做人,哪怕自己的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也得忍气吞声。
阿飞走了,我放他走的,没有人要赶尽杀绝,因为每个人都被他的斗志所震撼,他身上至少伤了二十几处,有几处离要害只有毫厘之差,然而面对这些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他毫无惧色,眼里只有冷漠和不屑。
少林寺的心鉴大师带走了李寻欢,不几日我便听到五毒童子、伊哭惨死于小李飞刀下的消息,再然后就是田七和心鉴大师的死讯,接下来梅花盗事件暴露,百晓生死于刀下,李寻欢洗清冤情,一切线索零零碎碎拼凑了起来,矛头直指兴云庄。我只有走,走的无隐无踪,就像江湖上从来没有龙四爷这个人过。
“爹爹,我们不能就这样苟且偷生,我们要复仇!”小云在我耳边说,他一字一顿道,“我要李寻欢身败名裂,碎尸万段,要打败李寻欢,我们只能依靠京城的金钱帮!”他的脸上写满了与年龄不相称的阴险毒辣,这个孩子从小有名师传艺,一向娇生惯养飞扬跋扈惯了,年纪不大,在江湖上却闯了不少的祸,他武功被李寻欢废了以后,整日被他娘关在房内,我以为他是闭门思过,却不知道他真有如此心计。
这就是我一手带大的孩子小云吗,才十来岁,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篷上镶着白兔毛的边,像个粉装玉琢的红孩儿。小小年纪竟能谋略深远将江湖大势分析得如此透彻清楚,即便是刀头舔血数十年的老江湖也未必能做到这般地步。
“金钱落地,人头不保”这句话我倒也是知道的,帮主正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行第二的子母龙凤环的上官金虹,其人阴狠毒辣、冷酷无情,倒是可以用来对付李寻欢,更何况他手下还有个杀人的机器,荆无命。
有些人最大的欲望是金钱,有些人最大的欲望是女人,而上官金虹最大的欲望却是权力,他手下帮众三千,富可敌国,然而据可靠情报,他自己的起居室很简单朴素,两张床一张大桌子而已,每日他在那里查看公文,吃饭,休息,他有钱有女人有宝马有名剑也无须武功秘籍,但是有一样他却是不能轻易得到的,况且这样东西对他对权力的追求产生了阻碍,那就是李寻欢的命。
我动用了最后一个棋子,疯疯癫癫的胡不归,天机老人临行时曾说过,“江湖上只有两个人的功夫我看不透,一个是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一个就是装疯卖傻的胡不归。”胡不归内外兼修,无论是内家正宗的“沾衣十八跌”还是外家的“分筋错骨手”都用得纯火炉青,更难得七七四十九路“不归剑法”招招夺魂,式式追命,早在二十年前便扬名江湖。
胡不归欠我一个人情,当年他行事疯癫,甚是得罪了不少人,他的仇家集结一起,要取他性命,逃到我门上时候身上血迹斑斑,至少伤了五六十处,在我府上足足休养了三个多月才复原,至此以后,他行事更加疯癫,倒像是真的疯了一般。
李寻欢像条死鱼般被摔在地上,胡不归虽然不愿意对付李寻欢,然而当年他曾允诺要答应我一个要求,如今承诺兑现了,李寻欢就坐在我的对面,他惨然一笑,道:“大哥若是想见我,只要吩咐一声,我立刻就到,又何必劳动这么多朋友的大驾呢。”
我看着他,落拓、孤寂,但眉宇间却隐藏不住一股勃发的英气,是一种大无畏的正义,像浩瀚博大的天空,能容纳万物,他的眼睛似乎能穿透我的心灵,洞彻我内心最阴暗的角落所埋藏的污垢。他就这般静静坐着,不曾有一丝动作,连头都不曾抬起,但是我却似乎有千钧重的担子压在肩头,想说的话全部哽咽在喉咙。我听说上官金虹这个人行事无常,杀人如草,所以犹豫着如何去拜访他,更不敢提与他八拜之交的条件来,因为没有人敢跟他做买卖,除非你想变成一个死人。我如今落魄得像一只丧家犬,就算有了李寻欢这个筹码,以他如今的地位,又怎么会在天下英雄面前屈尊纡贵与我结拜。可是我又怎么能放弃重振兴云庄的唯一机会呢?
小云去了并带回来了荆无命,面无表情,眼珠是黯然的死灰色,像带着一副面具。他的手指清瘦、修长、有力,剑随随便便插在腰间,谁也看不出这把江湖上随处可见的青锋剑足以跻身江湖前十,无论是什么样的剑,能杀人的才是利器。他的眼神很空灵,与他对视的瞬间仿佛陷身于一片虚无之中,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兴奋,终于,终于能杀死这个伟大的李寻欢了吗,让出妻子义送房产远走关外的李寻欢,这个让我咬牙切齿恨之入骨的李寻欢真的要死了吗,我突然觉得觉得能不能重振兴云庄其实也不是很重要,只要能杀死李寻欢,只要能杀死他,诗音就会回到我的身边,这样我也可以睡得安稳,自他踏入关内的一步,我就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阿飞不合时宜的出现,胡不归也每日偷偷送吃的喝的给李寻欢,一切都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人算不如天算,为了避人耳目,我特地借用了当今清流之首,左都御史樊林泉的居处,不想到阿飞的鼻子竟如此灵敏,自从他遇上李寻欢,他眼里再没有当年那个收留他的龙四爷了,我只恨当年一时怜才,埋下了如此祸害,总之荆无命走了,带走的是自己残废的左手,失去的是上官金虹的器重。
我偷偷地溜出来了,李寻欢和阿飞忙着叙旧假装没有看到,其实我又何尝不知。大街上,冷风刺骨,我听到我的牙齿在打架,浑身也直哆嗦,是气愤、失望、仇恨,抑或是一切其他情绪,李寻欢啊李寻欢,你一次又一次放过我,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觉得我龙啸云不值得你动手吗,还是你非要我忍受自己妻子喜欢你的屈辱,还有你的儿子……我像一头疯狂的狮子,在路上一路狂奔,李寻欢啊李寻欢,当年我若是知道诗音与你青梅竹马,以我龙啸云的为人又怎么会横刀夺爱,大婚当日,你将房产地契封在礼盒之中,远走关外,我龙啸云又何曾缺少钱财,这些身外之物我又什么时候看在眼里,我这辈子最珍贵的东西就在我身边,触手可及,我可以抱她、亲她,然而她却像一截没有感情的木头,她的心早就藏了另外一个人,再也不给我空出一丝地方来,你为什么要回来,来打破我的宁静,打破我的伪装,为什么!!!
上官金虹虽然为人阴狠毒辣,然而不愧一代枭雄,言出必行,很快江湖上很多有头有脸的豪杰侠客都收到了我与他八拜之交的请帖,然而人来的并不多,偌大的聚贤居稀稀拉拉地坐着十几个人,,在江湖中混的人,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惹麻烦的。
酒筵已张。我连饮三杯,举杯向上官金虹笑道:“大哥的浓情厚意,实令做兄弟的永生难忘,来,兄弟敬大哥一杯。”上官金虹淡淡道:“我从不沾酒。”
小云立刻倒了杯茶过来,陪笑道:“既然如此,老伯就以茶代酒如何?”
上官金虹依旧淡淡道:“我也不喝茶。”
我心下一紧,上官金虹这只老狐狸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脑袋里各种思绪纷杂,却也明白了个三四分,只是依旧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勉强笑道:“大哥平日喝的是什么?”
上官金虹坐在那里,手里把玩着两只铁环,偶尔发出一两声碰撞的清脆之声,整个酒楼里鸦雀无声,刚刚多嘴的西门玉已经变成了一个死人,没有人敢再吐一个字,只是吃,低着头忐忑地吃,巴不得这场宴席早早结束,他在等人,等得很耐心,而能让他值得如此耐心等的人,普天之下只有一人,那就是小李飞刀。
又是李寻欢,为什么每次我即将成功的时候都会出现,他来了我就必须走。上官金虹一声冷笑,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淡淡地问:“你怕小李飞刀?”
我头顶冷汗涔涔,若是不怕,便是假话,在这只喜怒无常的老狐狸面前说假话只怕后果不堪,若说是怕,岂不又煞了自己的威风。就在这犹豫当口,上官金虹冷冷道:“你干嘛不与门口那条狗结拜。”
众人有人想笑,却又不敢,只能强忍着,这个大魔王撕去了面具,杀机顿动,人虽然如石像一般立着,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条件是小李飞刀的性命,结果不但没有要了小李的命,反而折损了他的爱将,他恨我之心必然入骨,又怎么还会好心与我结拜,我真是错的离谱,离谱啊。
我背着小云走在路上,每一步都觉得沉重,大街上有人在笑,有人在买卖吆喝,有人在偷东西,有人在乞讨,有人在骂人,两边卖首饰的、卖府绸的、卖胭脂水粉、卖水果、卖糖葫芦的、卖米面粮油的,所有一切一切,这些凡夫俗子不求上进的人忙忙碌碌一日一日终究还是平平庸庸,他们因为偷斤少两不为人发觉而欣喜,他们为讨价还价成功而激动,他们在大白天伸出他们的肮脏之手,拿走别人的银钱,他们手足完好却在大街上乞讨,他们出入妓院、赌坊只为一时之快,他们撒谎,互相欺骗,只为蝇头之利。他们是一群蝼蚁,是该轻贱的生命,满足于三文一碗的豆浆,十文一壶的老黄酒,身上穿着粗布麻衣,手上满是劳苦留下的老茧,他们付出的艰辛最多,然而回报呢?
小云还在耳边喃喃道:“爹爹,我要报仇。”
我苦笑一声,我的儿子啊,你知不知道你身上流的是谁的血,不是豺狼的凶残也不是虎豹肆虐,你流的血是来自于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正义的人,他的心胸与天空海洋一般宽广,他对仇人和朋友一样尊重,他从来不会耍什么阴谋手段,从不会在背后恶意诽谤伤害他人,他有着超人的武艺,江湖中无人对他不畏惧也无人不对他尊敬,你为何被为父调教到这般阴险毒辣地步,你的断手还放在上官金虹面前的盘子里,血淋淋的让为父触目惊心,你为何还忘不了要报仇,为父就是因为仇恨才毁了自己,失去了你娘,难道我真的能让仇恨再次失去你吗…
我似乎又听到了天机老人的话,四爷,以妖邪之心揣度神佛之心,大无畏浩然正气也会成为妖魔外道,若以神佛之心揣度妖魔之心,魑魅魍魉也变得灵动正气,你猜不透李寻欢,因为你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是佛是魔。
寻欢,应该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吧,应该是我比较自私吧,应该是我比较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吧,可是…可是在这弱肉强食的江湖,不是本应该这样吗,我没有名师教导,没有例不虚发的飞刀,没有显赫的家世,我靠什么立足于江湖呢,你这样的英雄大概也便是存乎大雅之堂吧,江湖的黑暗阴冷角落里充满着撕咬颤抖之声,谁要活得久,谁就必须不择手段多一些。
好吧,江湖,暂别了。我已心灰意冷,尔虞我诈已经厌倦了,也不要看到一张张虚伪的脸,上官金虹的高枝我也攀附不上,兴云庄也废弃了,树倒猢狲散,当年的百名门客也全然不知所踪,江湖,已经不属于我。
我只是一个江湖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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