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杂事三则
大都风镜
元代的北京地区,已渐为风沙肆虐之地。《元史》中有关北京沙尘天气的记录很多,如至治三年(1323)二月丙戌,“雨土”;致和元年(1328)三月壬申,“雨霾”;天历二年(1329)三月丁亥、至顺元年(1330)三月丙戌,“雨土霾”;至元四年(1338)四月辛未,“天雨红沙,昼晦”;至正二十七年(1367)三月庚子,“大风自西北起,飞沙扬砾,白日昏暗”。这些沙尘灾害记录能被载入正史,足见其规模之剧烈。
在如此频繁风沙天气中生活的大都民众,为防止沙尘入眼,有人制出了类似后世防风眼镜的物件,一种被称为“鬼眼镜”的眼部护具。元人所著《析津志·风俗》曾载:“幽燕沙漠之地,风起则沙尘涨【障】天,显宦有“鬼眼睛”者,以魫【音“审”】为之,嵌于眼上,仍以青皂帛系于头”。 魫,意指鱼之头骨。这说明元人已用鱼脑骨为原料,制成透明镜片,以黑色丝带系缚于眼睛之前,以防沙尘迷眼,俨然近日防风眼镜的雏形。
元宫人碎记
《析津志辑佚·祠庙》“刘便宜祠堂”条载,“便宜刘公仲禄”,曾为太祖成吉思汗诏迎丘处机于山东。时帝赐金虎符,“其文曰:如朕亲行,便宜从事。当是时,官制未定,故但称公为便宜公。”【或为答剌罕的汉译】,刘仲禄有侄孙女“曰弟弟,世祖时以婉容淑德选入后宫。世祖升遐,仁裕至皇后【应为裕宗徽仁裕圣皇后弘吉剌·伯蓝也怯赤(一名阔阔真)】以嫁故平章政事张乙九思【自小宿卫东宫,裕宗心腹】,封鲁国太夫人。
这里的鲁国太夫人刘弟弟,作为开国元勋的内眷后裔,仍需以宫人身份应役内廷,一如勋旧子弟征调入质备位怯薛,应是草原父权制主仆关系在元廷宫人制度中的延续。
元宫人的入宫年纪,《天府广记·诗一》万石《退宫人引》曰:“少年十五二十时,中官教得行步齐。”可见多应在十五到二十岁之间,但也有例外,《元宫词(十二首)》中曾载,“十三宫女善词章,长立君王玉几旁。”可见元宫中亦有幼小宫女成养。《退宫人引》又有“舞困楼阑过三十,内家别选娥眉入。”则宫人年届三十例有放出。
宫人中如刘弟弟一类的官宦女子,或蒙宠信或依背景,多能身入豪门跻至贵妇,如《元史》中就有太祖赐宫人弘吉剌氏予察罕为妻、世祖两赐刘元宫女为妻的记录。但一些出身寒门的宫人,自宫中放出后多已无家可归,“虽名辇送半无家,旋卖珠环问亲戚。”无奈只好“出宫嫁作海商妻。”选择为世所轻但颇有资囊的商人为伴,“一为商妇始自怜,十年不见回番船,年多不记教坊曲,时时寻拨相思弦。”结局很是可怜。外人眼中貌似风光的宫廷生活,在这些宫人看来其实是“一别诸亲三十年,诏令相见出宫垣。就中苦乐谁知得,内侍丛中不敢言。”
元代“买使伪钞”罪
瞥见《元史·刑法四》的《诈伪》条目中,录有元代对使用假钞者的惩罚条文:“买使伪钞者,初犯杖一百七,再犯加徒一年,三犯科断流远。”《刑法二·职制下》中“诸流囚”条亦载,“知情买使伪钞,三犯,”“杖一百七,发肇州屯种。”
元时流刑,按《元史·刑法志》记载,“流则南人迁于辽阳迤北之地,北人迁于南方湖广之乡。”当时“诸流远囚徒,惟女直、高丽二族流湖广,余并流奴儿干及取海青之地。”肇州在成宗元贞元年(1295)立有屯田万户府,流放肇州屯田时为仅次于流放奴儿干捉大马哈鱼的重刑(按奴儿干即今黑龙江入海口古庙街地,现为俄罗斯尼古拉耶夫斯克市;肇州在今黑龙江省肇东市四站镇八里城古城,哈尔滨市西,比清时流放集散地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市还要在北)。仁宗延佑六年(1319)七月,就曾“命分简奴儿干流囚罪稍轻者,屯田肇州。”以之为恩赏。英宗延佑七年三月,中书省还曾议得:“各处合流辽阳行省罪囚,无分轻重,一概发付奴儿干地面。缘彼中别无种养生业,岁用衣粮,站赤重加劳费。即目肇州现有屯田,今后若有流囚,照依所犯,分拣重者,发付奴儿干地,轻者于肇州从宜安置,屯种自赡,似为便益。”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至元通行宝钞。元律:伪造钞者处死并没家产,“虽亲老无兼丁”,不赦。
元代的北京地区,已渐为风沙肆虐之地。《元史》中有关北京沙尘天气的记录很多,如至治三年(1323)二月丙戌,“雨土”;致和元年(1328)三月壬申,“雨霾”;天历二年(1329)三月丁亥、至顺元年(1330)三月丙戌,“雨土霾”;至元四年(1338)四月辛未,“天雨红沙,昼晦”;至正二十七年(1367)三月庚子,“大风自西北起,飞沙扬砾,白日昏暗”。这些沙尘灾害记录能被载入正史,足见其规模之剧烈。
在如此频繁风沙天气中生活的大都民众,为防止沙尘入眼,有人制出了类似后世防风眼镜的物件,一种被称为“鬼眼镜”的眼部护具。元人所著《析津志·风俗》曾载:“幽燕沙漠之地,风起则沙尘涨【障】天,显宦有“鬼眼睛”者,以魫【音“审”】为之,嵌于眼上,仍以青皂帛系于头”。 魫,意指鱼之头骨。这说明元人已用鱼脑骨为原料,制成透明镜片,以黑色丝带系缚于眼睛之前,以防沙尘迷眼,俨然近日防风眼镜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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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仇英《南都繁会图》局部,老者带叆叇(音“ài dài”),即早期的眼镜。 |
元宫人碎记
《析津志辑佚·祠庙》“刘便宜祠堂”条载,“便宜刘公仲禄”,曾为太祖成吉思汗诏迎丘处机于山东。时帝赐金虎符,“其文曰:如朕亲行,便宜从事。当是时,官制未定,故但称公为便宜公。”【或为答剌罕的汉译】,刘仲禄有侄孙女“曰弟弟,世祖时以婉容淑德选入后宫。世祖升遐,仁裕至皇后【应为裕宗徽仁裕圣皇后弘吉剌·伯蓝也怯赤(一名阔阔真)】以嫁故平章政事张乙九思【自小宿卫东宫,裕宗心腹】,封鲁国太夫人。
这里的鲁国太夫人刘弟弟,作为开国元勋的内眷后裔,仍需以宫人身份应役内廷,一如勋旧子弟征调入质备位怯薛,应是草原父权制主仆关系在元廷宫人制度中的延续。
元宫人的入宫年纪,《天府广记·诗一》万石《退宫人引》曰:“少年十五二十时,中官教得行步齐。”可见多应在十五到二十岁之间,但也有例外,《元宫词(十二首)》中曾载,“十三宫女善词章,长立君王玉几旁。”可见元宫中亦有幼小宫女成养。《退宫人引》又有“舞困楼阑过三十,内家别选娥眉入。”则宫人年届三十例有放出。
宫人中如刘弟弟一类的官宦女子,或蒙宠信或依背景,多能身入豪门跻至贵妇,如《元史》中就有太祖赐宫人弘吉剌氏予察罕为妻、世祖两赐刘元宫女为妻的记录。但一些出身寒门的宫人,自宫中放出后多已无家可归,“虽名辇送半无家,旋卖珠环问亲戚。”无奈只好“出宫嫁作海商妻。”选择为世所轻但颇有资囊的商人为伴,“一为商妇始自怜,十年不见回番船,年多不记教坊曲,时时寻拨相思弦。”结局很是可怜。外人眼中貌似风光的宫廷生活,在这些宫人看来其实是“一别诸亲三十年,诏令相见出宫垣。就中苦乐谁知得,内侍丛中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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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永乐宫》壁画玉女图,聊充元宫人形象。 |
元代“买使伪钞”罪
瞥见《元史·刑法四》的《诈伪》条目中,录有元代对使用假钞者的惩罚条文:“买使伪钞者,初犯杖一百七,再犯加徒一年,三犯科断流远。”《刑法二·职制下》中“诸流囚”条亦载,“知情买使伪钞,三犯,”“杖一百七,发肇州屯种。”
元时流刑,按《元史·刑法志》记载,“流则南人迁于辽阳迤北之地,北人迁于南方湖广之乡。”当时“诸流远囚徒,惟女直、高丽二族流湖广,余并流奴儿干及取海青之地。”肇州在成宗元贞元年(1295)立有屯田万户府,流放肇州屯田时为仅次于流放奴儿干捉大马哈鱼的重刑(按奴儿干即今黑龙江入海口古庙街地,现为俄罗斯尼古拉耶夫斯克市;肇州在今黑龙江省肇东市四站镇八里城古城,哈尔滨市西,比清时流放集散地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市还要在北)。仁宗延佑六年(1319)七月,就曾“命分简奴儿干流囚罪稍轻者,屯田肇州。”以之为恩赏。英宗延佑七年三月,中书省还曾议得:“各处合流辽阳行省罪囚,无分轻重,一概发付奴儿干地面。缘彼中别无种养生业,岁用衣粮,站赤重加劳费。即目肇州现有屯田,今后若有流囚,照依所犯,分拣重者,发付奴儿干地,轻者于肇州从宜安置,屯种自赡,似为便益。”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至元通行宝钞。元律:伪造钞者处死并没家产,“虽亲老无兼丁”,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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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活活跪死的囚犯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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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12-25 14: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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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饼干_biscuit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12-25 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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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性企业文化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12-25 1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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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ཌ男人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12-25 0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