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指丛林中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规则。告诉人们丛林中的强弱位置不可能永远不变。你只有抓住一切机会,磨练意志,锻炼身体,才能在竞争中获胜。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 - 概述
一棵伟岸的大树,长在丛林中。它的顶端极力向上,以寻求最多的阳光雨露;它粗大的的枝干尽可能地占领着空间,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它的根系极尽繁茂,以汲取大地最多的精华。然而,在大树旁边,几棵瘦弱的小树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它们枝干细脆,叶片已接近枯黄。
小树愤怒地盯着大树:“你已经足够强大,为什么还要限制我的生长?”大树漠然地看了它一眼,冷淡地说:“对于我来说,你的生长永远是个威胁,这就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是它最典型的特征。”
自然界中存在丛林法则是必然的
因为,整个自然界的生存资源在总数上是有限的,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自然就会出现有我没你、有你没我的竞争,实力不够的生物只好被淘汰,成为生物链上上一级生物口中餐。俗话“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就是对这一现象最通俗的描述。
春风将一棵草籽刮落在大树下,没几天,这棵种子就从泥土的缝隙中伸出幼嫩的小脸,羞涩地轻摇着身姿,张望着庞大的世界。一滴又一滴露水从大树的枝干上滴下,滋养着正在蓬勃生长的小草。草儿抬起头:“大树先生,谢谢您的帮助!”“哈哈哈哈……”大树浑厚的笑声在丛林中回荡:“别客气,丛林的法则似乎互相帮助的。你只管放心地长吧,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会尽我的一切力量帮助你的。”小草感动得流出了眼泪。它一次次地长高,一次次的倒下,终于长成一片嫩绿如茵的草坪。见此情景,一直没有作声的小树不解的问:“你疯了吗?为什么那么卖力地生长?”小草回答说:“我不能辜负大树先生的希望。”小树嗤之以鼻,摇头冷笑:“它很吝啬,你看他把我挤成这样,我都要无立足之地了。”“但为什么,它会这样如此不同地对我?”“因为你的存在不仅不会对它构成威胁,还会养护它脚下的土地,使它生存的土壤变得肥沃。”
丛林中,不仅仅只有血肉模糊的弱肉强食,互利互惠也是丛林法则的重要组成,和其他生物合作未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鱼类和鸡类的群居可以壮声势,以避免出现被强者全体消灭的惨境;一只狼面对更强大的对手或许势单力薄,而一群狼则天下无敌,谁也惹不起。可见,互利互惠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资源,是为了达到一种共赢的局面。
夜晚下了一场暴雨。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风住雨停了。大家惊讶的发现,大树的树干被折断了,庞大的身躯凌乱地躺在地上,而它旁边的小树却安然无恙地站在那儿。大树奇怪地问小树:“这么大的风你怎么会没事?我如此强大都不能幸免遇难,而弱小的你却能逃过一劫。”小树说:“正是你的高大招致了你的毁灭,难道你忘了‘树大招风’、‘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古训了吗?”
这也是丛林法则,丛林中的强弱位置不可能永远不变。你只有抓住一切机会,磨练意志,锻炼身体,才能在竞争中获胜。
丛林法则 - 法则启示
正方观点
丛林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能适应环境,就只能被环境淘汰。
弱肉强食,丛林中的资源有限,只能强者才能获得最多
实力弱小的时候,采取结盟不失为一种策略。
同类竞争,异类共赢。
强弱是可以逆转的,所以时刻要有危机意识。
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的结束,就全看各自的实力、智慧和造化了。
相反观点
但是也有人认为丛林法则不是完全适用于人类社会,因为毕竟人类社会不同于无序竞争的原始丛林,人类社会是智慧生物构成。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与人之间不会一直停留在弱肉强食状态,强权就是真理在人类社会是行不通的,即使暂时存在也是不能长久的,因为人类不同于低等生物,人类强者或者弱者也都是暂时性状态,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权享有天赋的人权。
丛林法则只是人类社会的所谓强者们以及甘愿被欺凌的弱者们用来欺骗自身的说法,这种说法可能会欺骗多数人,也可能长时间的欺骗少数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
而人类在自然界,作为食物链顶端的智慧生命,更加不可以完全遵照丛林法则,因为从地球生态上来看如果完全按照丛林法则发展行事,那么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可以无限攫取地球资源,那么这样最终会毁灭自然界,进而反过来会影响到人类自身生存,也就是丛林法则会毁了人类自己!
丛林法则 - 核心理念
有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丛林法则 - 应用要诀
追求卓越,适应环境;审时度势,抓住机遇。
应用领域: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军事、企业经营、组织管理。
学习后可以深刻认识和有效解决如下问题:
1、适应环境问题
2、竞争问题
3、企业兼并、合作、扩张问题
4、结盟问题
5、资源争夺问题
丛林法则 - 强者争霸天下
角逐天下,惟强者为尊。在社会丛林中,只有竞争做强者,才能任意发挥,才不至于被人践踏。
武王伐纣后立周,不仅占居了商朝的原有领土,还挥师征服了周边的许多小国。为了牢固地控制这大片领土,武王把土地分封给同姓宗亲和功臣谋士,让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上建立诸侯国,一方面守护着周王朝的安全,另一方面,各诸侯国君还必须向周王进贡。诸侯中如有不服者,都要受到严酷的惩罚,周王室为此还建立了专门的惩治机构。
还有,美国功打伊拉克,没有什么道理,只是因为它强大,就可以说找大规模杀伤武器,也可以说是解放伊拉克实现民主。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的科技含量极高的“铁拳”肆意地砸向近乎无助的伊拉克,就像非洲莽原上凶猛的豹子戏弄羚羊一样。这不禁让人想起巴顿将军的名言:战争是人类最壮观的竞赛!在竞赛中,人可以为所欲为。在战斗中,强者胜,弱者亡。
可是,想做强者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因时、因势、因事,把握机会奋力抗争,才能争得强者之位。
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陆续灭掉东方六国,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然而,秦之灭六国统一天下,并不是单凭兵力上的优势取得的,而是和当时的整体形势、民心所向、一直以来的准备、秦国的实力、秦王嬴政的策略等都是分不开的。这一切都是秦为争霸天下所做的准备,都是秦争霸天下的必要条件。正是因为这些,东方六国才无力抵御秦军的进攻,秦才得以统一天下。
然而,“打天下难,坐天下更难”,夺得天下的霸主们想长久的维持领先地位也非易事。犬戎杀周幽王于骊山之后,周王室日益衰败,周平王被迫迁都洛邑。诸侯国中的强者群起逐鹿,吞并弱小国家。扩充自己的版图,建立自己的庞大势力,也求能争得天下。面对如此危局,周平王似乎并没有什么高招,只是甘心情愿地任人宰割。结果,新一轮的霸主又独霸天下。
相比周平王,秦始皇在这一点上就英明的多,他为巩固霸主地位,采取了一系列非常之措施,适得他当政期间,虽达不到四海生平,倒也安稳了12年。
回望失去霸主地位的“英雄”们所作所为,似乎也不难得出他们失利的原因:
主观上:过于执着于自己的优势,往往把落后的追赶者作为自己的参照物,以至于失去了向前超越的动力。
客观上:凡有野心者,都有取之天下之意,并且都在暗中不断地蓄势,一旦有了机会谁都不会手下留情的。
难怪宋太祖会说:“不须多言,江南有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可许他人鼾睡。”
别忘了:小心驶得万年船。
丛林法则 - 结盟也是智慧
很显然,被领先者打压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以,弱者经常会采取结盟的方法,让自己高过一些。
蒙古刚刚统一的时候,由于势单力孤,饱受金国的欺辱和压迫,于是,成吉思汗就定下联宋攻金的策略,和宋结盟让蒙古国受益匪浅,不但压制了金的嚣张气焰,还使自己不断强大起来。
经济学家钟朋荣的《“小狗经济”有优势》一文也很好地说明了,当你实力不足够和大家伙对抗的时候,采取结盟不失为明智、智慧之举。在文中他先举出了在非洲大草原上经常会出现的场景:几条小狼狗、一个负责骚扰,一个负责赶,一个负责扑,居然能吃掉一匹大斑马。
然后他总结道:“三条小狗吃掉一匹大斑马的秘诀是分工明确,合作紧密。正因为大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决不动摇,才产生了分工的优势,产生了合作的能量。在经济工作中,许多经济活动也是采取这种分工协作的方式完成的。我把这种经济活动称为小狗经济。”
在温州经济发展中,有很多这样的“小狗经济”。比如说温州的鞋,成品鞋多半不是由一家生产出来的,而是由许多与鞋子有关的厂家——生产鞋底的,生产鞋面的,负责上胶的,他们通过合作——生产出成品鞋的。这些厂家,单凭任何一只“小狗”,都会因为不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和技术优势,而无法独占市场,但是,通过这样的联合之后,“小狗经济”就有了对抗“大斑马”的优势。也是温州经济如此活跃原因所在。
不过,虽然合作会很有效,但也不能丧失理智。
宝洁公司的汰渍洗衣粉与联合利华的“奥妙”洗衣粉是同一档次的竞争对手,因为双方都是知名的国际品牌,价位上也明显高于国内品牌。刚开始也算是和平共处,共享中国大陆高价位洗衣粉市场。但是好景不长,随着雕牌、奇强等洗衣粉的逐渐发展,1999年汰渍与奥妙都不能坐视不理了,于是,竞相降价,昔日的和平转瞬烟消云散。
由于外资企业产品的高成本,汰渍开始“想念”以前的黄金时期了,因为昔日的和平给双方都带来了较高的利益,于是,汰渍决定不但不再降价,还立即将汰渍提价,并希望借此市场行动向奥妙发出停止战信号,以达到双方继续在中高价位洗衣粉上和平共处的目的。可惜奥妙有自己的清醒认识,继续将价位格拉到现在的中价位,其结果可想而知:汰渍损失惨重,销量创历史最低,奥妙却捡了个大便宜,稳坐中价位洗衣粉的领导地位。后来汰渍终于从挫折中缓过神来,在2002年把价格降得比奥妙还要低。
在这一案例中,奥妙和汰渍,虽然二者以前有过合作,但是不可能永远合作;当有利益冲突的时候,竞争是必然的,幻想“和平”就是幼稚的表现了。其实,“奥妙”和“汰渍”的殊死相争才是正常的现象。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这是美国人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奉行的价值准则,现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当然也包括中国,尽管它与中国传统价值观相左。因为中国传统的“财帛如粪土,仁义值千金”价值观,不是很符合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 - 中国发展与丛林法则
现在人们总是在讲国际社会的丛林法则,什么是丛林法则?其实也没什么高深的理论,你只要看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就全都明白了。在非洲大草原上,虽说动物的种类繁多,但只有两大类,一类是食草的,一类是食肉的,食肉动物处于食物链的顶端,食草动物处于中间。这两种动物哪一种过的更安逸更舒适呢?显然是食肉动物,狮子在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睡觉休息,用于捕猎的时间很少,因为肉类的营养丰富,热量高,吃一顿能顶好几天。而那些食草动物,特别是那些体型大一些的,则是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在进食,否则就满足不了身体的需要。食草动物辛辛苦苦吃了半天,好不容易长了一点肉,最后弄不好还是成了狮子、猎豹、鬣狗的盘中餐了。这就是丛林法则中最基本的一点:弱肉强食。但在食肉动物之间还有另外一套规则,就是划分势力范围,依体型的大小、在群体中的地位来决定进食的顺序。在食肉动物之间为争夺势力范围,为消灭潜在的对手,为提升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进而获得优先进食的权力也会发生争斗,但这种争斗与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之间矛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狮子再强壮,它也不会去主动攻击鬣狗,除非鬣狗对它产生了重大威胁。因为鬣狗也有利齿,它有自卫的能力,如果为了解决一顿午饭而冒受伤的危险,成本就太高了。
现在的国际社会与非洲草原没什么两样,国际斗争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我有和平愿望,说和平发展是人类共同愿望,但人类战争从原始社会就开始了。所以不能一厢情愿地想问题,愿望归愿望,解决问题还是要现实些。我们现在生活得比以前要好,但我们不希望看到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在西方国家制定的对他们有利的国际经贸规则下,我们辛辛苦苦劳作了半天的血汗钱被别人轻而易举的拿了去。现在世界上为争夺各种资源的斗争已日趋白热化,你不能总是猫在家里没完没了的韬光养晦,中国如果不能尽快平等的参与国际资源分配,恐怕是你薪也卧了,胆也尝了,到头来还是两手纂空拳。按有些人的看法,中国现在实力不够,等实力强了再争霸也不晚,如果当初日本人也是这么想,那现在的日本恐怕还不如中国呢。现在美国可能不会给中国充裕时间让中国在渐进式改革中崛起。为什么?你现在是最弱的时期,谁都明白你渐进的结果是什么。邓小平说的韬光养晦,这话也都翻成英文了,人家也不是不知道。现在霸权国家目的是要把中国国内的资源掏光,然后叫你后悔。还是在2001年的时候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在美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上说:他过去经商时得到的经验是,在对手还没有崛起的时候,打倒他所用的力气最小。我们现在应该明白这一点,时不我待,中国要想更好的发展,就得尽快挤到“食肉动物”的行列里去 。
丛林法则 - 历史特征分析
第一,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上的国家数量大致保持在200个左右,其中有几十个新国家是从原来强国殖民地独立而来的.如果丛林法则真的起作用,那么根本不应该出现60,70年代大规模的民族自决运动。
第二,也是更加重要的一点,近半个世纪以来,同强国发生过直接冲突或者战争的一些弱小国家或地区,并没有出现很高的死亡率.这里的例子很多,比如:总统被他国军队强行逮捕的巴拿马并没有被顺手接管;只能靠人肉炸弹泄愤的巴勒斯坦至少没有被以色列灭族;被美国大兵横扫的阿富汗和伊拉克并没有成为美国的第51个州,而且在法理上美国并不希望抹掉他们的独立性......
倒是还有一个反例:90年代初,地区大国伊拉克吞并撮尔小国科威特时,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包括伊拉克传统盟友难得的同心一致反对,最后保存了科威特作为独立国家而不是伊拉克的一个省存在.肇事者伊拉克当然受到惩罚,不过也没有被顺手分成几块分而治之。
那么,怎么解释这些现象?当然,可以从其他方面找证据,比如某些小国没有什么资源,或者没有什么重要的地缘战略价值,对于大国来说纯属食之无味,故而不屑一顾。但是,大量的太平洋印度洋上资源富饶地少人稀的岛国,以及麦金德口中占据地缘政治要冲的“新月地带“的小国,或者西欧北欧那些除了有钱什么都没有的弹丸国家,为什么依然生活得消遥自在,丝毫不担心沦为大国强国口中的美食呢?
看来,弱肉强食不见得是当代国际社会的特征,其次,适者生存原则。
先申明一点,我是一个相对主义者,不承认在人类社会(非自然界)中存在绝对真理.那么,疑问出来了,谁是“适者“?或者说,什么是“适“的标准?
历史给我们标准了吗?封建时代的中国是当时世界文化文明的表率,不管是政治制度,经济成果还是科技发展水平都是其他国家艳慕的对象,万国来仪的封贡体制也维持了好几百年。但是,一到近代,昨日的成就在今天突然就不“适“了.还有罗马,建立了煌煌的“rome pax“之后,也被远远落后的蛮族打得消声匿迹。
理论给我们标准了吗?现在,苏联垮了东欧变了,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理论似乎不值钱了而遭到一致漫骂,似乎唯有按照资本主义理论建立的制度才是真正的“适者“.但是,那个国家是严格按照自由竞争,资本自由流动和看不见的手这些经典的资本主义理论来实现国家-市场的分离,又有那个政府甘心充当真正的守夜人?而某些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中随处可见的“共产主义“的组织方式,一样也让这些国家在当前的国际社会中“适“得很.(ps:我一向认为,共产主义的“失败“,在于它由一种理论进入到现实人类生活组织制度时过于超前了,以及这个理论在现实中被唱歪了) 。
当然,前面的分析是建立在对国家单位的分析上。但是,这个分析在于表明,作为生活在某个时代的人而言,现在似乎“适“的标准不见得在历史中是真正的标准.价值总是相对的,曾经被大贤奉为圭臬的奴隶制还不是成为臭名昭著的历史遗迹。
达尔文主义虽然在自然界有很强的解释力,但是把“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引入到人类社会尤其是国际社会中则似乎有为豪斯浩弗“生存空间论“辩护之嫌因为国际社会缺乏控制国家的共有权威.所以,丛林法则并不具备解释当代国际社会中国家行为的唯一性和正当性.窃以为,“生存,也让他者生存“的相互认知原则,以及建立在这种相互认知基础上得到国际社会共同承认的某些原则,在引导当前国家行为上起到重要的规范作用。
丛林法则 - 概述
一棵伟岸的大树,长在丛林中。它的顶端极力向上,以寻求最多的阳光雨露;它粗大的的枝干尽可能地占领着空间,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它的根系极尽繁茂,以汲取大地最多的精华。然而,在大树旁边,几棵瘦弱的小树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它们枝干细脆,叶片已接近枯黄。
小树愤怒地盯着大树:“你已经足够强大,为什么还要限制我的生长?”大树漠然地看了它一眼,冷淡地说:“对于我来说,你的生长永远是个威胁,这就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是它最典型的特征。”
自然界中存在丛林法则是必然的
因为,整个自然界的生存资源在总数上是有限的,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自然就会出现有我没你、有你没我的竞争,实力不够的生物只好被淘汰,成为生物链上上一级生物口中餐。俗话“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就是对这一现象最通俗的描述。
春风将一棵草籽刮落在大树下,没几天,这棵种子就从泥土的缝隙中伸出幼嫩的小脸,羞涩地轻摇着身姿,张望着庞大的世界。一滴又一滴露水从大树的枝干上滴下,滋养着正在蓬勃生长的小草。草儿抬起头:“大树先生,谢谢您的帮助!”“哈哈哈哈……”大树浑厚的笑声在丛林中回荡:“别客气,丛林的法则似乎互相帮助的。你只管放心地长吧,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会尽我的一切力量帮助你的。”小草感动得流出了眼泪。它一次次地长高,一次次的倒下,终于长成一片嫩绿如茵的草坪。见此情景,一直没有作声的小树不解的问:“你疯了吗?为什么那么卖力地生长?”小草回答说:“我不能辜负大树先生的希望。”小树嗤之以鼻,摇头冷笑:“它很吝啬,你看他把我挤成这样,我都要无立足之地了。”“但为什么,它会这样如此不同地对我?”“因为你的存在不仅不会对它构成威胁,还会养护它脚下的土地,使它生存的土壤变得肥沃。”
丛林中,不仅仅只有血肉模糊的弱肉强食,互利互惠也是丛林法则的重要组成,和其他生物合作未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鱼类和鸡类的群居可以壮声势,以避免出现被强者全体消灭的惨境;一只狼面对更强大的对手或许势单力薄,而一群狼则天下无敌,谁也惹不起。可见,互利互惠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资源,是为了达到一种共赢的局面。
夜晚下了一场暴雨。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风住雨停了。大家惊讶的发现,大树的树干被折断了,庞大的身躯凌乱地躺在地上,而它旁边的小树却安然无恙地站在那儿。大树奇怪地问小树:“这么大的风你怎么会没事?我如此强大都不能幸免遇难,而弱小的你却能逃过一劫。”小树说:“正是你的高大招致了你的毁灭,难道你忘了‘树大招风’、‘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古训了吗?”
这也是丛林法则,丛林中的强弱位置不可能永远不变。你只有抓住一切机会,磨练意志,锻炼身体,才能在竞争中获胜。
丛林法则 - 法则启示
正方观点
丛林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能适应环境,就只能被环境淘汰。
弱肉强食,丛林中的资源有限,只能强者才能获得最多
实力弱小的时候,采取结盟不失为一种策略。
同类竞争,异类共赢。
强弱是可以逆转的,所以时刻要有危机意识。
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的结束,就全看各自的实力、智慧和造化了。
相反观点
但是也有人认为丛林法则不是完全适用于人类社会,因为毕竟人类社会不同于无序竞争的原始丛林,人类社会是智慧生物构成。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与人之间不会一直停留在弱肉强食状态,强权就是真理在人类社会是行不通的,即使暂时存在也是不能长久的,因为人类不同于低等生物,人类强者或者弱者也都是暂时性状态,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权享有天赋的人权。
丛林法则只是人类社会的所谓强者们以及甘愿被欺凌的弱者们用来欺骗自身的说法,这种说法可能会欺骗多数人,也可能长时间的欺骗少数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
而人类在自然界,作为食物链顶端的智慧生命,更加不可以完全遵照丛林法则,因为从地球生态上来看如果完全按照丛林法则发展行事,那么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可以无限攫取地球资源,那么这样最终会毁灭自然界,进而反过来会影响到人类自身生存,也就是丛林法则会毁了人类自己!
丛林法则 - 核心理念
有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丛林法则 - 应用要诀
追求卓越,适应环境;审时度势,抓住机遇。
应用领域: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军事、企业经营、组织管理。
学习后可以深刻认识和有效解决如下问题:
1、适应环境问题
2、竞争问题
3、企业兼并、合作、扩张问题
4、结盟问题
5、资源争夺问题
丛林法则 - 强者争霸天下
角逐天下,惟强者为尊。在社会丛林中,只有竞争做强者,才能任意发挥,才不至于被人践踏。
武王伐纣后立周,不仅占居了商朝的原有领土,还挥师征服了周边的许多小国。为了牢固地控制这大片领土,武王把土地分封给同姓宗亲和功臣谋士,让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上建立诸侯国,一方面守护着周王朝的安全,另一方面,各诸侯国君还必须向周王进贡。诸侯中如有不服者,都要受到严酷的惩罚,周王室为此还建立了专门的惩治机构。
还有,美国功打伊拉克,没有什么道理,只是因为它强大,就可以说找大规模杀伤武器,也可以说是解放伊拉克实现民主。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的科技含量极高的“铁拳”肆意地砸向近乎无助的伊拉克,就像非洲莽原上凶猛的豹子戏弄羚羊一样。这不禁让人想起巴顿将军的名言:战争是人类最壮观的竞赛!在竞赛中,人可以为所欲为。在战斗中,强者胜,弱者亡。
可是,想做强者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因时、因势、因事,把握机会奋力抗争,才能争得强者之位。
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陆续灭掉东方六国,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然而,秦之灭六国统一天下,并不是单凭兵力上的优势取得的,而是和当时的整体形势、民心所向、一直以来的准备、秦国的实力、秦王嬴政的策略等都是分不开的。这一切都是秦为争霸天下所做的准备,都是秦争霸天下的必要条件。正是因为这些,东方六国才无力抵御秦军的进攻,秦才得以统一天下。
然而,“打天下难,坐天下更难”,夺得天下的霸主们想长久的维持领先地位也非易事。犬戎杀周幽王于骊山之后,周王室日益衰败,周平王被迫迁都洛邑。诸侯国中的强者群起逐鹿,吞并弱小国家。扩充自己的版图,建立自己的庞大势力,也求能争得天下。面对如此危局,周平王似乎并没有什么高招,只是甘心情愿地任人宰割。结果,新一轮的霸主又独霸天下。
相比周平王,秦始皇在这一点上就英明的多,他为巩固霸主地位,采取了一系列非常之措施,适得他当政期间,虽达不到四海生平,倒也安稳了12年。
回望失去霸主地位的“英雄”们所作所为,似乎也不难得出他们失利的原因:
主观上:过于执着于自己的优势,往往把落后的追赶者作为自己的参照物,以至于失去了向前超越的动力。
客观上:凡有野心者,都有取之天下之意,并且都在暗中不断地蓄势,一旦有了机会谁都不会手下留情的。
难怪宋太祖会说:“不须多言,江南有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可许他人鼾睡。”
别忘了:小心驶得万年船。
丛林法则 - 结盟也是智慧
很显然,被领先者打压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以,弱者经常会采取结盟的方法,让自己高过一些。
蒙古刚刚统一的时候,由于势单力孤,饱受金国的欺辱和压迫,于是,成吉思汗就定下联宋攻金的策略,和宋结盟让蒙古国受益匪浅,不但压制了金的嚣张气焰,还使自己不断强大起来。
经济学家钟朋荣的《“小狗经济”有优势》一文也很好地说明了,当你实力不足够和大家伙对抗的时候,采取结盟不失为明智、智慧之举。在文中他先举出了在非洲大草原上经常会出现的场景:几条小狼狗、一个负责骚扰,一个负责赶,一个负责扑,居然能吃掉一匹大斑马。
然后他总结道:“三条小狗吃掉一匹大斑马的秘诀是分工明确,合作紧密。正因为大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决不动摇,才产生了分工的优势,产生了合作的能量。在经济工作中,许多经济活动也是采取这种分工协作的方式完成的。我把这种经济活动称为小狗经济。”
在温州经济发展中,有很多这样的“小狗经济”。比如说温州的鞋,成品鞋多半不是由一家生产出来的,而是由许多与鞋子有关的厂家——生产鞋底的,生产鞋面的,负责上胶的,他们通过合作——生产出成品鞋的。这些厂家,单凭任何一只“小狗”,都会因为不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和技术优势,而无法独占市场,但是,通过这样的联合之后,“小狗经济”就有了对抗“大斑马”的优势。也是温州经济如此活跃原因所在。
不过,虽然合作会很有效,但也不能丧失理智。
宝洁公司的汰渍洗衣粉与联合利华的“奥妙”洗衣粉是同一档次的竞争对手,因为双方都是知名的国际品牌,价位上也明显高于国内品牌。刚开始也算是和平共处,共享中国大陆高价位洗衣粉市场。但是好景不长,随着雕牌、奇强等洗衣粉的逐渐发展,1999年汰渍与奥妙都不能坐视不理了,于是,竞相降价,昔日的和平转瞬烟消云散。
由于外资企业产品的高成本,汰渍开始“想念”以前的黄金时期了,因为昔日的和平给双方都带来了较高的利益,于是,汰渍决定不但不再降价,还立即将汰渍提价,并希望借此市场行动向奥妙发出停止战信号,以达到双方继续在中高价位洗衣粉上和平共处的目的。可惜奥妙有自己的清醒认识,继续将价位格拉到现在的中价位,其结果可想而知:汰渍损失惨重,销量创历史最低,奥妙却捡了个大便宜,稳坐中价位洗衣粉的领导地位。后来汰渍终于从挫折中缓过神来,在2002年把价格降得比奥妙还要低。
在这一案例中,奥妙和汰渍,虽然二者以前有过合作,但是不可能永远合作;当有利益冲突的时候,竞争是必然的,幻想“和平”就是幼稚的表现了。其实,“奥妙”和“汰渍”的殊死相争才是正常的现象。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这是美国人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奉行的价值准则,现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当然也包括中国,尽管它与中国传统价值观相左。因为中国传统的“财帛如粪土,仁义值千金”价值观,不是很符合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 - 中国发展与丛林法则
现在人们总是在讲国际社会的丛林法则,什么是丛林法则?其实也没什么高深的理论,你只要看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就全都明白了。在非洲大草原上,虽说动物的种类繁多,但只有两大类,一类是食草的,一类是食肉的,食肉动物处于食物链的顶端,食草动物处于中间。这两种动物哪一种过的更安逸更舒适呢?显然是食肉动物,狮子在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睡觉休息,用于捕猎的时间很少,因为肉类的营养丰富,热量高,吃一顿能顶好几天。而那些食草动物,特别是那些体型大一些的,则是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在进食,否则就满足不了身体的需要。食草动物辛辛苦苦吃了半天,好不容易长了一点肉,最后弄不好还是成了狮子、猎豹、鬣狗的盘中餐了。这就是丛林法则中最基本的一点:弱肉强食。但在食肉动物之间还有另外一套规则,就是划分势力范围,依体型的大小、在群体中的地位来决定进食的顺序。在食肉动物之间为争夺势力范围,为消灭潜在的对手,为提升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进而获得优先进食的权力也会发生争斗,但这种争斗与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之间矛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狮子再强壮,它也不会去主动攻击鬣狗,除非鬣狗对它产生了重大威胁。因为鬣狗也有利齿,它有自卫的能力,如果为了解决一顿午饭而冒受伤的危险,成本就太高了。
现在的国际社会与非洲草原没什么两样,国际斗争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我有和平愿望,说和平发展是人类共同愿望,但人类战争从原始社会就开始了。所以不能一厢情愿地想问题,愿望归愿望,解决问题还是要现实些。我们现在生活得比以前要好,但我们不希望看到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在西方国家制定的对他们有利的国际经贸规则下,我们辛辛苦苦劳作了半天的血汗钱被别人轻而易举的拿了去。现在世界上为争夺各种资源的斗争已日趋白热化,你不能总是猫在家里没完没了的韬光养晦,中国如果不能尽快平等的参与国际资源分配,恐怕是你薪也卧了,胆也尝了,到头来还是两手纂空拳。按有些人的看法,中国现在实力不够,等实力强了再争霸也不晚,如果当初日本人也是这么想,那现在的日本恐怕还不如中国呢。现在美国可能不会给中国充裕时间让中国在渐进式改革中崛起。为什么?你现在是最弱的时期,谁都明白你渐进的结果是什么。邓小平说的韬光养晦,这话也都翻成英文了,人家也不是不知道。现在霸权国家目的是要把中国国内的资源掏光,然后叫你后悔。还是在2001年的时候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在美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上说:他过去经商时得到的经验是,在对手还没有崛起的时候,打倒他所用的力气最小。我们现在应该明白这一点,时不我待,中国要想更好的发展,就得尽快挤到“食肉动物”的行列里去 。
丛林法则 - 历史特征分析
第一,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上的国家数量大致保持在200个左右,其中有几十个新国家是从原来强国殖民地独立而来的.如果丛林法则真的起作用,那么根本不应该出现60,70年代大规模的民族自决运动。
第二,也是更加重要的一点,近半个世纪以来,同强国发生过直接冲突或者战争的一些弱小国家或地区,并没有出现很高的死亡率.这里的例子很多,比如:总统被他国军队强行逮捕的巴拿马并没有被顺手接管;只能靠人肉炸弹泄愤的巴勒斯坦至少没有被以色列灭族;被美国大兵横扫的阿富汗和伊拉克并没有成为美国的第51个州,而且在法理上美国并不希望抹掉他们的独立性......
倒是还有一个反例:90年代初,地区大国伊拉克吞并撮尔小国科威特时,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包括伊拉克传统盟友难得的同心一致反对,最后保存了科威特作为独立国家而不是伊拉克的一个省存在.肇事者伊拉克当然受到惩罚,不过也没有被顺手分成几块分而治之。
那么,怎么解释这些现象?当然,可以从其他方面找证据,比如某些小国没有什么资源,或者没有什么重要的地缘战略价值,对于大国来说纯属食之无味,故而不屑一顾。但是,大量的太平洋印度洋上资源富饶地少人稀的岛国,以及麦金德口中占据地缘政治要冲的“新月地带“的小国,或者西欧北欧那些除了有钱什么都没有的弹丸国家,为什么依然生活得消遥自在,丝毫不担心沦为大国强国口中的美食呢?
看来,弱肉强食不见得是当代国际社会的特征,其次,适者生存原则。
先申明一点,我是一个相对主义者,不承认在人类社会(非自然界)中存在绝对真理.那么,疑问出来了,谁是“适者“?或者说,什么是“适“的标准?
历史给我们标准了吗?封建时代的中国是当时世界文化文明的表率,不管是政治制度,经济成果还是科技发展水平都是其他国家艳慕的对象,万国来仪的封贡体制也维持了好几百年。但是,一到近代,昨日的成就在今天突然就不“适“了.还有罗马,建立了煌煌的“rome pax“之后,也被远远落后的蛮族打得消声匿迹。
理论给我们标准了吗?现在,苏联垮了东欧变了,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理论似乎不值钱了而遭到一致漫骂,似乎唯有按照资本主义理论建立的制度才是真正的“适者“.但是,那个国家是严格按照自由竞争,资本自由流动和看不见的手这些经典的资本主义理论来实现国家-市场的分离,又有那个政府甘心充当真正的守夜人?而某些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中随处可见的“共产主义“的组织方式,一样也让这些国家在当前的国际社会中“适“得很.(ps:我一向认为,共产主义的“失败“,在于它由一种理论进入到现实人类生活组织制度时过于超前了,以及这个理论在现实中被唱歪了) 。
当然,前面的分析是建立在对国家单位的分析上。但是,这个分析在于表明,作为生活在某个时代的人而言,现在似乎“适“的标准不见得在历史中是真正的标准.价值总是相对的,曾经被大贤奉为圭臬的奴隶制还不是成为臭名昭著的历史遗迹。
达尔文主义虽然在自然界有很强的解释力,但是把“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引入到人类社会尤其是国际社会中则似乎有为豪斯浩弗“生存空间论“辩护之嫌因为国际社会缺乏控制国家的共有权威.所以,丛林法则并不具备解释当代国际社会中国家行为的唯一性和正当性.窃以为,“生存,也让他者生存“的相互认知原则,以及建立在这种相互认知基础上得到国际社会共同承认的某些原则,在引导当前国家行为上起到重要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