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故事(之三)信仰之跃
(一) 爱的童话——《冬天的故事》
(二)忠诚的童话——三角追逐的叙事
(三) 信仰之跃——《恐惧与颤栗》
第三个故事无需讲述,是耳熟能详的亚伯拉罕弑子。这和爱和忠诚有什么关系呢?
《冬天的故事》中,侯麦想用轻盈的叙述对待一个命题——不是奇迹碰巧发生,而是,在信的领域里,奇迹必然发生。可这一点也不轻松,《恐惧与颤栗》中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只不过克氏的焦点和强度都不同,在他的叙述里,赦免的奇迹不是偶然的,由于亚伯拉罕无条件地信,神恩便是必然的。恰是在弑子、放弃自身的人性与人间伦理、走入疯狂之境的时候,亚伯拉罕完成了信仰之跃:
在克氏著名的三阶段/层面说中,在最低的审美层面的人的行为是对存在的自然的、自发性的反应;在中间的伦理层面的人则通过哲学、科学乃至神学来理性地构建真理与世界秩序,这个层面的秩序不是个人的,而是具有普遍性;然而在最高的信仰层面的人则超越依赖理智构建的伦理层面而重回一种个人状态,但并非依赖生物性直觉,而是依赖信仰之跃而融入神的意志。当一个人已经经历了信仰之跃,他便不再遵守伦理层面的世界规则,他的行为从伦理和审美层面来看可能都是疯狂的,因为信仰之跃本身就在理性之外,换句话说,是荒谬的,但这荒谬将人从人之有限、理性之有限领向神之无限。
于是,正是在观看莎剧的时候,菲莉茜发生了信仰之跃,只不过这信仰是在现代语境下——对爱的信仰,而她违背理性的孤注一掷得到了像亚伯拉罕那样的回报。然而侯麦此片的缺陷也正在此,菲莉茜的信仰之跃发生得太轻易,在飞跃之前,她仅是有些烦恼和彷徨,未经痛苦的挣扎,比如她的痛苦就远比不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的特里萨——后者面对丈夫的不忠,宁愿抛弃轻松舒适的西方中产生活,一无所有地回到高压下的布拉格,独自忍受痛苦。这不是经过理性考量后的行动,而是出于对爱与忠诚之纯粹的捍卫。
但信仰之跃是个主观过程,甚至本身就是个悖论:这一跃,也许想着是跃向无限真理,但当人脱离了依赖群体的、具有普遍性的知识、经验与理智,又怎样能保证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是朝向更高的人生意义(或者神),而不是自身发狂鬼迷心窍呢?这是极端的危险,纵使虔诚如克尔凯郭尔,纵使是(克氏理解中)完成了伟大的信仰之跃的亚伯拉罕,在面对荒谬的弃绝的召唤时,也都发出恐惧的颤栗。
同样,回到托马斯、萨宾娜与特里萨的故事(无论昆德拉版的还是前面中国版的),在一个神已死的世界上,又有什么能够指导行为呢?当我们需要勇气、需要牺牲、从而到达爱实现爱时,(因为爱不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行动),有什么足够强大的理由能够在理性与经验的范围内说服我们,让我们将自己全然交出去呢?有什么确然的理由能要求奉献与忠诚呢?价值相对论会说:没有什么理由,一切都是相对的,不如快乐吧,满足自身的情欲吧。可那不正将我们领向一个伦理坍塌无所适从的世界?
刘小枫所称的“神义论的自由伦理”,大约正是克尔凯郭尔的“信仰的骑士”的“伦理”。尽管这个“伦理”无论在现代还是中国文化的意义上,都必须打上引号,因为它其实是超越了伦理的信仰,是信仰所要求的绝对的道德律令,而伦理本为人间之理,与神无涉,(尤其在中文中,伦理的伦字就以人字为偏旁),但他们展示给我们看的人生事实却是,哪怕仅仅为了生存,人亦必须超越自身的道德走向更高。(这又与尼采远相呼应了。)然而这云端的更高之处只垂下一根纤细的绳索,即便是“信仰的骑士”在向着神义行进时,仍然恐惧和颤栗,更不消说被抛入无神的自由世界的现代人。当我们行动,一切责任都在自己身上,我们凭借的理由永远不够确然,(圣人也好传统也好乃至科学知识也好,都始终在被修正乃至推翻),人永远在贸然称义,所以我们永远如履薄冰。
在《恐惧与颤栗》的后记中,克尔凯郭尔说,信仰是人类的最高热情,但每一代都不得不重新寻找信仰。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理性与科学同时胜利也失败着的世界上,亚伯拉罕的困境仅仅是穿上了时装,转化成菲莉茜或特里萨的困境。可谁又知道呢?也许正是这恐惧和颤抖中的选择,这没有路标的旷野上的逆风暴前行,在一次次为人类创造价值和准则?
(二)忠诚的童话——三角追逐的叙事
(三) 信仰之跃——《恐惧与颤栗》
第三个故事无需讲述,是耳熟能详的亚伯拉罕弑子。这和爱和忠诚有什么关系呢?
《冬天的故事》中,侯麦想用轻盈的叙述对待一个命题——不是奇迹碰巧发生,而是,在信的领域里,奇迹必然发生。可这一点也不轻松,《恐惧与颤栗》中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只不过克氏的焦点和强度都不同,在他的叙述里,赦免的奇迹不是偶然的,由于亚伯拉罕无条件地信,神恩便是必然的。恰是在弑子、放弃自身的人性与人间伦理、走入疯狂之境的时候,亚伯拉罕完成了信仰之跃:
在克氏著名的三阶段/层面说中,在最低的审美层面的人的行为是对存在的自然的、自发性的反应;在中间的伦理层面的人则通过哲学、科学乃至神学来理性地构建真理与世界秩序,这个层面的秩序不是个人的,而是具有普遍性;然而在最高的信仰层面的人则超越依赖理智构建的伦理层面而重回一种个人状态,但并非依赖生物性直觉,而是依赖信仰之跃而融入神的意志。当一个人已经经历了信仰之跃,他便不再遵守伦理层面的世界规则,他的行为从伦理和审美层面来看可能都是疯狂的,因为信仰之跃本身就在理性之外,换句话说,是荒谬的,但这荒谬将人从人之有限、理性之有限领向神之无限。
于是,正是在观看莎剧的时候,菲莉茜发生了信仰之跃,只不过这信仰是在现代语境下——对爱的信仰,而她违背理性的孤注一掷得到了像亚伯拉罕那样的回报。然而侯麦此片的缺陷也正在此,菲莉茜的信仰之跃发生得太轻易,在飞跃之前,她仅是有些烦恼和彷徨,未经痛苦的挣扎,比如她的痛苦就远比不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的特里萨——后者面对丈夫的不忠,宁愿抛弃轻松舒适的西方中产生活,一无所有地回到高压下的布拉格,独自忍受痛苦。这不是经过理性考量后的行动,而是出于对爱与忠诚之纯粹的捍卫。
但信仰之跃是个主观过程,甚至本身就是个悖论:这一跃,也许想着是跃向无限真理,但当人脱离了依赖群体的、具有普遍性的知识、经验与理智,又怎样能保证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是朝向更高的人生意义(或者神),而不是自身发狂鬼迷心窍呢?这是极端的危险,纵使虔诚如克尔凯郭尔,纵使是(克氏理解中)完成了伟大的信仰之跃的亚伯拉罕,在面对荒谬的弃绝的召唤时,也都发出恐惧的颤栗。
同样,回到托马斯、萨宾娜与特里萨的故事(无论昆德拉版的还是前面中国版的),在一个神已死的世界上,又有什么能够指导行为呢?当我们需要勇气、需要牺牲、从而到达爱实现爱时,(因为爱不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行动),有什么足够强大的理由能够在理性与经验的范围内说服我们,让我们将自己全然交出去呢?有什么确然的理由能要求奉献与忠诚呢?价值相对论会说:没有什么理由,一切都是相对的,不如快乐吧,满足自身的情欲吧。可那不正将我们领向一个伦理坍塌无所适从的世界?
刘小枫所称的“神义论的自由伦理”,大约正是克尔凯郭尔的“信仰的骑士”的“伦理”。尽管这个“伦理”无论在现代还是中国文化的意义上,都必须打上引号,因为它其实是超越了伦理的信仰,是信仰所要求的绝对的道德律令,而伦理本为人间之理,与神无涉,(尤其在中文中,伦理的伦字就以人字为偏旁),但他们展示给我们看的人生事实却是,哪怕仅仅为了生存,人亦必须超越自身的道德走向更高。(这又与尼采远相呼应了。)然而这云端的更高之处只垂下一根纤细的绳索,即便是“信仰的骑士”在向着神义行进时,仍然恐惧和颤栗,更不消说被抛入无神的自由世界的现代人。当我们行动,一切责任都在自己身上,我们凭借的理由永远不够确然,(圣人也好传统也好乃至科学知识也好,都始终在被修正乃至推翻),人永远在贸然称义,所以我们永远如履薄冰。
在《恐惧与颤栗》的后记中,克尔凯郭尔说,信仰是人类的最高热情,但每一代都不得不重新寻找信仰。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理性与科学同时胜利也失败着的世界上,亚伯拉罕的困境仅仅是穿上了时装,转化成菲莉茜或特里萨的困境。可谁又知道呢?也许正是这恐惧和颤抖中的选择,这没有路标的旷野上的逆风暴前行,在一次次为人类创造价值和准则?
锦瑟的最新日记 · · · · · · ( 全部 )
- Heiliger Dankgesang (24人喜欢)
- 探监记 (111人喜欢)
- 平凡的友谊 (353人喜欢)
- 一个学校的衰败史 (140人喜欢)
- 破釜沉舟 (57人喜欢)
热门话题 · · · · · · ( 去话题广场 )
-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