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几年前的一个初秋,我随一个旅行团前往广西百色旅行,那是一个靠近中越边境的小城市,很多人知道它,或许是有听过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百色起义。旅行社的汽车傍晚7点多从深圳体育中心出发时,天空正飘落着濛濛细雨,从车窗向外望去,整个城市在夜色中有了一种雾一样的颜色。听司机师傅说要开10多个小时才能到目的地,这冗长的黑夜实在难熬,和几个伙伴聊了几句,又只顾望着窗外的夜色深沉。当很多人进入梦乡时,我打开了随身带的MP3,那是一个珠海产的魅族M型号,它坚固耐用,在还流行听MP3的年代,我曾买过几个,一直把它作为随身的必备品。里面有很多首歌,许巍的《旅行》,是一个朋友介绍的,听了以后就一直存在里面,《笑忘书》,是听一个朋友唱的,说不上喜欢和不喜欢,于是也存在里面。但是,那次百色之行听的最多的还是张学友的这首《情书》。“…你醉了脆弱得藏不住泪痕,我知道绝望比冬天还寒冷,你恨自己是个怕孤独的人,偏偏又爱上自由自私的灵魂,你带着它唯一写过的情书,想证明当初爱得并不糊涂,他曾为了你的逃离颓废痛苦,也为了破镜重圆抱着你哭…”我第一次听时,还在那家公司上班,办公室环境清幽,天气好时甚至能在阳台上看到对面珠江入海口的波光潋潋和相向行驶的轮船。公司的X小姐喜欢唱歌,那时还没有“忐忑”和“法海你不懂爱”这样的神曲,延续的不过是爱来爱去的苦情和悲情歌手。X小姐在工作间隙时听的这首歌一下子就吸引了我,问了以后才知道歌名是情书。去百色旅行前的那一段时间,因为一些事心陷泥沼,我不知道是怎么度过那一段难忘的时光的,很多年后我只解时间是最好的药,只是有时候我会想起那段时间经常听的情书。
身处这个时代,虽然有文字,但它只存在于冷冰冰的各种屏后,我努力的去读,去记,只是想离这个文字的主人更近一些。有些巧合,那天看了一本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是对书信时代的向往,晚上在家看一个朋友更新的空间,是描述的一种自己乍暖还寒时抚琴,练字,素书的情景,这种有种古典美的生活,让人非常欣赏。于是,我想起了家里有过的几本有关书信的书,《湘行散记》中的沈从文与张兆和,《达夫书简》中的郁达夫与王映霞。偶有黄昏时,又重新打开翻阅来看,还是一种令人宁静与向往的美。沈从文的书信多写于船上,那时他正在湘西的旅途中,文字中张兆和已经把沈从文从“喝杯甜酒吧”的乡下人,改称为“从文二哥”、“亲爱的二哥”。而张兆和则是沈从文笔端和内心的“三三”。情浓时再多的话也不会感觉多,这时琐碎反而是一种愈深的爱。沈从文在“第三张”中写道:“你这人好像是天生就要我写信似的。见及你,在你面前,我不知为什么就总得逗你面壁使你走开,非得写信赔礼赔罪不可。同你一离开,那就更非时时刻刻写信不可了。倘若我们就是那么分开三年两年,我们的信一定可以有一箱子了。我总好像要同你说话,又永远说不完事”。这样的话,让身为局外人的人我们看,简直就是婆婆妈妈了,那能理解别人爱恋时的情真意切。相较之下,郁达夫的书信则更加炙热甚至甜腻,他对王映霞写道“你有什么不便,请直接说与我知道,客气是生疏的时候的礼貌,我们的中间,是用不着的。譬如你的日用起居各端,请你不客气地和我说出,我力虽微薄,心却热到沸点,能为你效劳的事情,就是丢掉生命也有所不惜。”,信结束时,郁极具浪漫的畅想了他们未来尤似神仙眷侣的生活:朝来风色暗高楼,偕隐名山誓白头。好事只愁天妒我,为君先买五湖舟。读此书信,难以让人相信作者当时已经是蜚声文坛的青年才俊。在爱人面前,在一个20多岁的少女面前,郁更像一个少不更事的痴情少年。
有书信的时代,它是情牵,它是乡愁。侯孝贤电影恋恋风尘中,阿远应征入伍了,他最放心不下的是孤独留在台北的阿云,阿云也离不开他,临走送给阿远的礼物是一千零九十六个写好自己地址、姓名贴好邮票的信封,“我要你天天写信给我,跟我讲话!”她说;阿远当的是三年兵,其中有一年是润年,二月多一天。也许阿云太寂寞了,更也许世界在阿远未及察觉的时候已逐渐改变了,就在阿远即将退伍之前,阿云和别人结婚了。阿远心疼极了,但是,时间还是最好的一贴药。阿远对她从来没有恨意,他一辈子也许都不知道为什么阿云会遗弃他,但是他一辈子也不会去问,他宁愿这么相信:像阿云这样的女孩,嫁的应该是一个比我更好的人。
写在结尾的话:我一直想写下情书这个主题,但很多时候,执笔又放下。也许有的话潜藏心中更好。上面文字中部分摘录自《郁达夫书简》、《湘行散记》和百度百科,特此说明。
身处这个时代,虽然有文字,但它只存在于冷冰冰的各种屏后,我努力的去读,去记,只是想离这个文字的主人更近一些。有些巧合,那天看了一本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是对书信时代的向往,晚上在家看一个朋友更新的空间,是描述的一种自己乍暖还寒时抚琴,练字,素书的情景,这种有种古典美的生活,让人非常欣赏。于是,我想起了家里有过的几本有关书信的书,《湘行散记》中的沈从文与张兆和,《达夫书简》中的郁达夫与王映霞。偶有黄昏时,又重新打开翻阅来看,还是一种令人宁静与向往的美。沈从文的书信多写于船上,那时他正在湘西的旅途中,文字中张兆和已经把沈从文从“喝杯甜酒吧”的乡下人,改称为“从文二哥”、“亲爱的二哥”。而张兆和则是沈从文笔端和内心的“三三”。情浓时再多的话也不会感觉多,这时琐碎反而是一种愈深的爱。沈从文在“第三张”中写道:“你这人好像是天生就要我写信似的。见及你,在你面前,我不知为什么就总得逗你面壁使你走开,非得写信赔礼赔罪不可。同你一离开,那就更非时时刻刻写信不可了。倘若我们就是那么分开三年两年,我们的信一定可以有一箱子了。我总好像要同你说话,又永远说不完事”。这样的话,让身为局外人的人我们看,简直就是婆婆妈妈了,那能理解别人爱恋时的情真意切。相较之下,郁达夫的书信则更加炙热甚至甜腻,他对王映霞写道“你有什么不便,请直接说与我知道,客气是生疏的时候的礼貌,我们的中间,是用不着的。譬如你的日用起居各端,请你不客气地和我说出,我力虽微薄,心却热到沸点,能为你效劳的事情,就是丢掉生命也有所不惜。”,信结束时,郁极具浪漫的畅想了他们未来尤似神仙眷侣的生活:朝来风色暗高楼,偕隐名山誓白头。好事只愁天妒我,为君先买五湖舟。读此书信,难以让人相信作者当时已经是蜚声文坛的青年才俊。在爱人面前,在一个20多岁的少女面前,郁更像一个少不更事的痴情少年。
有书信的时代,它是情牵,它是乡愁。侯孝贤电影恋恋风尘中,阿远应征入伍了,他最放心不下的是孤独留在台北的阿云,阿云也离不开他,临走送给阿远的礼物是一千零九十六个写好自己地址、姓名贴好邮票的信封,“我要你天天写信给我,跟我讲话!”她说;阿远当的是三年兵,其中有一年是润年,二月多一天。也许阿云太寂寞了,更也许世界在阿远未及察觉的时候已逐渐改变了,就在阿远即将退伍之前,阿云和别人结婚了。阿远心疼极了,但是,时间还是最好的一贴药。阿远对她从来没有恨意,他一辈子也许都不知道为什么阿云会遗弃他,但是他一辈子也不会去问,他宁愿这么相信:像阿云这样的女孩,嫁的应该是一个比我更好的人。
写在结尾的话:我一直想写下情书这个主题,但很多时候,执笔又放下。也许有的话潜藏心中更好。上面文字中部分摘录自《郁达夫书简》、《湘行散记》和百度百科,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