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河》读后
小时候的假期,我有时会跟着父母搭上单位的班车往返木城和成都。那个时候没有什么高速公路,单位的班车在普通马路上也就跑不快(运气好的话,早上七点出发,四个小时之后可以到达成都,刚好能赶上吃午饭)。普通马路的好处是谁都可以上,普通马路的坏处是上的人多了普通马路自己有时候不耐烦起来就也会有情绪——单位的班车跑着跑着逐渐慢下来,最后颓丧的叹了一口气,怪叫一声停下来——前面又塌方了。我们就常常在这种充满未知的旅途上颠来颠去的,无聊的看窗外、吞口水、憋尿和睡觉。
有一回堵得实在是太久了,司机一挥鞭把单位的班车赶下了普通马路,只沿着河边弯弯曲曲的深一脚浅一脚地挪。过了好一阵子前面热闹起来,大家往外看是热闹非凡的街市,蓝衬衫拉着红裙子,草帽赶着背篓,自行车的铃铛不停拍打桥头的牌坊。这是到新津县城了——当天单位的班车避开了普通马路上没有尽头的拥堵,想要从这里穿城而过。殊不知小小的县城载不动从普通马路下来的成群的机动车——我们这一次可是结结实实的被堵在了县城的街道上。
单位的班车里的乘客们也开始不耐烦起来,此时此刻的夏日中午,没有空调的单位的班车正无比同情的看着我们。我起身走到车前面往挡风玻璃外看出去,喔,前方停驻在原地的车辆们比普通马路上的状况还要壮观。这个时候,我不知怎的就在脑海中突然有了一个无比清楚的念头:此时此刻如果要是有哪个车的喇叭开始尖叫就好了——我还想好了那种尖叫的具体形式,就是我掐着嗓子能发出的最高声调的延长音(如果搁到现在我觉得可以用high C来形容)。紧接着不可思议的情况发生了,几秒钟后,四下里不知哪一辆车真的就突然开始按喇叭,发出我刚才脑海中闪过的这个古怪的超高音调,越过了蓝衬衫和红裙子,越过了草帽和背篓,和自行车的铃铛一起拍打单位班车的窗户——司机皱了眉,回头和后面的人说,哎呀这是什么破车发出的怪叫。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伟大!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与众不同!!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神奇力量,在我身上将会发生不平凡的事迹。
那年我十岁。我在心里一定握紧了拳。
今天我看了王华的《花河》。好小说啊,我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的小说了。当然得出这个结论之前我做了一次自我反省:哥们儿,你难道不觉得你评价一部小说好不好的标准太一招鲜了吗——翻来覆去无非就是要在里面找到三个人的影子,铁凝、莫言,和张承志——《花河》如此精彩是我没有预料到的,但我要承认我认可它的原因在于我在读小说的时候不止一次的想起大浴女、红树林,和黑骏马。中学时代的阅读对我的影响太深了,以致我对能够和回忆中的风景契扣的行文风格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而导致判断不准。
任何人和物,放到“县/乡”这个语境里去,都自然而然的蒸腾着饱实的地气,填满读者的想象。中国的农村真是一块巨大的宝藏,中国的历史也是一块巨大的宝藏,随便掏一下就能发现一个好故事。《花河》模糊了县和乡,模糊了年份,模糊了人生的艰难和沮丧——往往跨过一节段就过了十年,而毫不显突兀和意外——远山近水晨雾夕阳,寥寥几笔说的不多,又什么都说了。
我很喜欢这样不露声色地讲故事的方式,比那种高高在上天下第一的二哥强多了。读完《花河》回过头来咂摸特别有味——这场戏里的人物是生活淘炼出来的精华,和真实的人生一样。我们生活中,有多少人过着日子年岁是涨了,可是心眼却小了,做不到圆通自在,模样就丑了,身体也渐渐垮下去,最后恨恨着就谢幕了。恩怨情仇,哪个不是自寻烦恼呢。《花河》里面没有一个“坏人”,只有矛盾的两方,且每一个人都得了精神上的善终。这简直可以算是个大喜剧了。
很多人也许和我一样,在小时候曾经也以为自己是最特别的存在,之后通过生活经验的洗礼,而逐渐的学会认识自己。其实生活本身并没有“教会”我们什么,更多的时间我们是在不断的研究自己,是我们在对内的求索过程中的点滴心得形成了我们对外的处事态度。我反感灌输式的心灵鸡汤,用“1、2、3…”把美好的人生体验如此教条地那么不美好的端上桌,粗暴的让人接受。没有经历过过程的结果,一定也没有滋味。
不争一时得失,要相信精神的能量。
今年我三十岁。我心里满是散步的羊。
有一回堵得实在是太久了,司机一挥鞭把单位的班车赶下了普通马路,只沿着河边弯弯曲曲的深一脚浅一脚地挪。过了好一阵子前面热闹起来,大家往外看是热闹非凡的街市,蓝衬衫拉着红裙子,草帽赶着背篓,自行车的铃铛不停拍打桥头的牌坊。这是到新津县城了——当天单位的班车避开了普通马路上没有尽头的拥堵,想要从这里穿城而过。殊不知小小的县城载不动从普通马路下来的成群的机动车——我们这一次可是结结实实的被堵在了县城的街道上。
单位的班车里的乘客们也开始不耐烦起来,此时此刻的夏日中午,没有空调的单位的班车正无比同情的看着我们。我起身走到车前面往挡风玻璃外看出去,喔,前方停驻在原地的车辆们比普通马路上的状况还要壮观。这个时候,我不知怎的就在脑海中突然有了一个无比清楚的念头:此时此刻如果要是有哪个车的喇叭开始尖叫就好了——我还想好了那种尖叫的具体形式,就是我掐着嗓子能发出的最高声调的延长音(如果搁到现在我觉得可以用high C来形容)。紧接着不可思议的情况发生了,几秒钟后,四下里不知哪一辆车真的就突然开始按喇叭,发出我刚才脑海中闪过的这个古怪的超高音调,越过了蓝衬衫和红裙子,越过了草帽和背篓,和自行车的铃铛一起拍打单位班车的窗户——司机皱了眉,回头和后面的人说,哎呀这是什么破车发出的怪叫。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伟大!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与众不同!!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神奇力量,在我身上将会发生不平凡的事迹。
那年我十岁。我在心里一定握紧了拳。
今天我看了王华的《花河》。好小说啊,我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的小说了。当然得出这个结论之前我做了一次自我反省:哥们儿,你难道不觉得你评价一部小说好不好的标准太一招鲜了吗——翻来覆去无非就是要在里面找到三个人的影子,铁凝、莫言,和张承志——《花河》如此精彩是我没有预料到的,但我要承认我认可它的原因在于我在读小说的时候不止一次的想起大浴女、红树林,和黑骏马。中学时代的阅读对我的影响太深了,以致我对能够和回忆中的风景契扣的行文风格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而导致判断不准。
任何人和物,放到“县/乡”这个语境里去,都自然而然的蒸腾着饱实的地气,填满读者的想象。中国的农村真是一块巨大的宝藏,中国的历史也是一块巨大的宝藏,随便掏一下就能发现一个好故事。《花河》模糊了县和乡,模糊了年份,模糊了人生的艰难和沮丧——往往跨过一节段就过了十年,而毫不显突兀和意外——远山近水晨雾夕阳,寥寥几笔说的不多,又什么都说了。
我很喜欢这样不露声色地讲故事的方式,比那种高高在上天下第一的二哥强多了。读完《花河》回过头来咂摸特别有味——这场戏里的人物是生活淘炼出来的精华,和真实的人生一样。我们生活中,有多少人过着日子年岁是涨了,可是心眼却小了,做不到圆通自在,模样就丑了,身体也渐渐垮下去,最后恨恨着就谢幕了。恩怨情仇,哪个不是自寻烦恼呢。《花河》里面没有一个“坏人”,只有矛盾的两方,且每一个人都得了精神上的善终。这简直可以算是个大喜剧了。
很多人也许和我一样,在小时候曾经也以为自己是最特别的存在,之后通过生活经验的洗礼,而逐渐的学会认识自己。其实生活本身并没有“教会”我们什么,更多的时间我们是在不断的研究自己,是我们在对内的求索过程中的点滴心得形成了我们对外的处事态度。我反感灌输式的心灵鸡汤,用“1、2、3…”把美好的人生体验如此教条地那么不美好的端上桌,粗暴的让人接受。没有经历过过程的结果,一定也没有滋味。
不争一时得失,要相信精神的能量。
今年我三十岁。我心里满是散步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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