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0·写给年老的自己,的情书
因为一些小小的伤口,昨天在房间里宅了一整天,脸庞持续疼痛以及轻微浮肿。
昨天风很大,夜里开始下起雨来,以这样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迎接着2013年的五月。今天起来阳光明媚到晃眼,风里夹着暖暖的初夏的情绪,天空罕见的湛蓝,琳姑娘站在窗边对着飘着云朵的天空兴奋不已。
下午的时候去影院看了《致青春》,影片并没有期望中的会被触动,支离破碎的剧情以及无奈的拙劣,影片结束的时候毫无印象。只是影片散场的时候,暖暖的黄色灯光亮起,人们纷纷起身四散退场,突然就在那个时刻,喜欢上了这种离别散场的感觉。一直以来最不喜欢离别,最不喜欢在阳光明媚的时候走进影院,一场故事结束,踏出影院已是夜幕降临,仿佛人生的又一场结束。
本以为今天看完《致青春》又会散场感伤,但是这么意外的,喜欢上了这种离别。大家坐在同一个故事前面,一起因为故事里的人和事欣喜或者感伤,被触动到忍俊不禁或者不能自己地哭泣,而当影片落幕,温暖的灯光亮起,只是为了照亮分别的路。
我想我可能终于开始习惯了孤单,习惯了离别。
前几日在豆瓣看到一本推荐的书,评语里说,“人生就是一场关于离别的漫长旅程。”
于是果断买回来,一口气读完。
在多年后的艾什顿庄园,年老的安娜手拿一封老旧的情书,紫叶的山毛榉树下,安然离世。
安娜倾其一生爱着的托马斯,写给另外一个女人的情书。
“亲爱的,我们中许多人都曾有过这样的体会:一生之中遇人无数,可却偏偏总有一个人让我们深深迷恋。只要见了那面孔,一种难以自抑的心痛就会随之而来,无药可解。世间万般美妙全都集中在那一个人身上。自此之后相思之情愈烈,不得片刻缓歇,因为这种爱总是绵延无期,抑或,至死方休。”
突然发现,原来当某一天你终于年华老去,唯一可以留给自己的,就是这些关于青春的爱情,以及回忆,即使它当时在你看来,是那么卑微,渺小,羞怯,难以启齿。
《致青春》里唯一还能记得的片段,是那个美丽迷人的姑娘阮莞,她爱着她懦弱的小男朋友,即使身边爱她的朋友们都会说,他配不上你的,分了吧。
可是她还是爱着他。
这其中的原因么,你们不知道的,我知道。
几乎都已经快要忘却的,那迷离恍惚的三、四年的时光,也是一样的,几乎全世界的人,包括自己都经常地明显的,或者暗示的对自己说,分了吧,他不适合你,配不上你。他一次次让你失望,一次次让你伤心,不完美的感情亦没有进取的事业或者未来作为弥补。
可是还是恋恋不舍的,是曾经在一起的快乐的时光、属于自己的回忆、或者一种偶尔的想要走到最后的冲动?
影片中漂亮迷人的阮莞在奔赴演唱会的途中失去生命的一刻,给她青春的爱划了一个不完美的句点。
爱她的朋友们无法自制,失声痛哭,人生中有那么多的告别的方式,为什么偏偏是这样一个可笑的男人。
阮莞赴约前说,我再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我还是会心动。
于是她就去了,满怀兴奋,一如初恋的小女孩。
青春的爱总是这样欠缺完美,可是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会知道,其中的值得和不值得,愿意和不愿意。因为青春年少的爱那么干净,毫无功利、毫无理智,我愿意的,就是值得的。
而如今我知道我终于全身而退,一生中遇人无数,如果那个人让你用了一段时间来悲伤,然后被你忘却,那么这只是个过客,只是一段感情,或者说,只是爱过。
而如今可以坦然地说,哦,那个人啊,很久不联系了,也不想去联系。
如果哪天再相见,我想我也只是会说一句,你好。
然后在心里默默地告诉他,谢谢你,让我离开你。
这是一段过往,只是留作纪念。
而一直到现在还是很喜欢那句诗,
它说,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多么完美的爱情。
今天,终于想给自己一个承认,以纪念的名义,才敢把这句话讲出口,在2012年,最美好的24岁的年华里,爱过一个人,或许,直到此刻,你还是在我心里。
已经不能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把你放到了心里。只是难以忘记的,是那段美好到完美的朝夕相处的时光,每天有你的陪伴,就再也体会不到孤单是什么滋味,开始相信人是有灵魂的,当它找到伴的时候,灵魂这片小小的云朵欢呼雀跃,守护起安宁而欣喜的时光。
宝贝儿,或许你早已经不记得了,那几次醉酒之后的讲出来的“喜欢”,我让自己相信那只是酒醉之后一时的胡言乱语,我让自己去相信酒醒之后,你什么都不会记得。
所以我更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回应,我的是沉默,沉默,以及沉默。
那些时候的你,心里是不是在难过,失落,还是悲伤?
可是宝贝儿,我除了沉默,又能怎么样呢?难道我能对着一个醉酒的人说,我也喜欢你么?就算说出口了,又能怎么样呢?你岂不是还是要离开,还是要消失于我的生活里,人生那么长,不到最后一刻,谁又能保证就与谁厮守到老呢.
与其让本已悲痛不已的离别再加入一些些的不能兑现的承诺,何不如就不要什么许诺了呢。
我直到今天还是在庆幸,我们的离别这么完美,那些遗憾,让我们这么完美。
那么几次我几乎都要触碰到你的心,可是还是收回了手,我知道我是在害怕,你我无力抵挡那些浮华的世事,仿佛被预言了一般的,终究面临承诺的失落。
也许你今后的人生里遇人无数,但是恰恰因为这份遗憾,我会成为你生命中的一个独特的,难以忘却的故人,这对于我来说,岂不是比起一段草草了结的爱情要珍贵得多。而这份遗憾,让我每次听到你的声音,还是会心动。
如果也有一场告别演唱会,我想我即使像阮莞一样匆匆告别,我的人生也不会那么缺憾了么。
宝贝儿,你不知道的,你离开后的我,每天都在想念你,却从不敢承认。
只是某次酒醉,躺在床上头痛欲裂,屈妈妈再一次地好奇问起,你是不是很喜欢他。我终于有勇气地说,“是”。但是高傲的自尊即使是在这样失落到极致的时刻还在奋力地挣扎,于是马上又故作弥补地补充说,“但是又能怎样呢?”
算是给疼惜我的朋友的回答,也是给自己的再一次的强调。
那一刻,我觉得我突然懂你了,面对这样的无奈,也只有神经松懈到不能自己的时候才敢去承认吧。
我做不到法国电影里的情节,敢不敢爱,敢不敢死,敢不敢天荒地老永不分离。在青春的末尾,我只能默默地低下头,说不敢。
因为世事让人变得畏惧,而依赖让人变得卑微。
这种妥协带来的卑微是我永远无法忍受的,我赌气般的开始努力,想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起来,不论是内在,还是外在的,我开始决定去读书,去跳舞,去护肤,去试着对身边出现的任何人、任何事抱以温和的笑容,时刻监督自己做一个最善良并且有良好教养的姑娘,去做一个无可挑剔的完美。
我希望当我有一天终于变成光芒四射的样子的时候,我就可以忘记你。
我无法忍受这种卑微的想念。
可是今天,我意识到我终将逝去的青春,我想是该给自己一个承认了,哪怕只是给自己一个交代和纪念呢。留作当我青春不在,年华老去的时候,至少还有份情书,给自己读。
宝贝儿,我想此刻的你应该是在暗自窃喜的吧,你终于明确地知道你又俘获了一颗一向故作坚强以及高傲的心,你终于知道这颗心以往在你面前所有的伪装,以及伪装下深深藏起来的无奈和想念。
而如今,你我天各一方,我清楚地知道对于我来说离别已是永别,环境的分离会逐渐地隔离你我的共同话题,共同朋友,慢慢地将那些年少的冲动一点点抹去,慢慢将我们变成再无交集的路人。或者,已经是再无交集的路人。
也正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透彻地了解了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严酷和残忍,让我们不敢再去放纵年少的荷尔蒙,随性地跟着自己的心走,让我们开始学会理智,学会自控,学会伪装,以及放弃。学会开始适应离别,爱上离别。
多年前的15岁里,少读红楼梦,面对宴席散场,宝哥哥唉声叹气,失落不已。而黛玉则满心欢喜。多年来面对感伤的散场总是耿耿于怀,不能自释,而如今,终于有点懂她。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相聚一场仿佛就是为了最终令人心碎的离别,既如此,人生何不若初见,即使相遇,也尽量早早散场,免得谁谁利用时间一点点进入心里,在散场的时候狠狠滴击碎曾经的美好和梦想。
如此的人生哲学,许就是这个注定孤独的女子给自己的一种保护吧,她知道终将失去,所以宁愿不曾拥有。
如今想黛玉,你应该也是同样懂得的吧,这种心被撕碎的感觉,太痛了,痛生生地到恨自己为什么当初不能只是远远地离开,不去靠近。
也许只有在这个时候,我知道已经彻底离去了的时候。
我才敢给出这个承认给你,给自己。权且做纪念。
你即将开始你全新的生活,而我也在艰难地前行,对此,我除了祈祷你幸福安康,此外也无能为力。可是无论如何,我知道只有年少的时候才敢去义无反顾地想要去拥有,这种理智所不能控制的心,让自己变得卑微,渺小,自我厌恶,可是这就是青春啊。
它这么短暂而热烈,这么地让我珍惜。
昨天风很大,夜里开始下起雨来,以这样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迎接着2013年的五月。今天起来阳光明媚到晃眼,风里夹着暖暖的初夏的情绪,天空罕见的湛蓝,琳姑娘站在窗边对着飘着云朵的天空兴奋不已。
下午的时候去影院看了《致青春》,影片并没有期望中的会被触动,支离破碎的剧情以及无奈的拙劣,影片结束的时候毫无印象。只是影片散场的时候,暖暖的黄色灯光亮起,人们纷纷起身四散退场,突然就在那个时刻,喜欢上了这种离别散场的感觉。一直以来最不喜欢离别,最不喜欢在阳光明媚的时候走进影院,一场故事结束,踏出影院已是夜幕降临,仿佛人生的又一场结束。
本以为今天看完《致青春》又会散场感伤,但是这么意外的,喜欢上了这种离别。大家坐在同一个故事前面,一起因为故事里的人和事欣喜或者感伤,被触动到忍俊不禁或者不能自己地哭泣,而当影片落幕,温暖的灯光亮起,只是为了照亮分别的路。
我想我可能终于开始习惯了孤单,习惯了离别。
前几日在豆瓣看到一本推荐的书,评语里说,“人生就是一场关于离别的漫长旅程。”
于是果断买回来,一口气读完。
在多年后的艾什顿庄园,年老的安娜手拿一封老旧的情书,紫叶的山毛榉树下,安然离世。
安娜倾其一生爱着的托马斯,写给另外一个女人的情书。
“亲爱的,我们中许多人都曾有过这样的体会:一生之中遇人无数,可却偏偏总有一个人让我们深深迷恋。只要见了那面孔,一种难以自抑的心痛就会随之而来,无药可解。世间万般美妙全都集中在那一个人身上。自此之后相思之情愈烈,不得片刻缓歇,因为这种爱总是绵延无期,抑或,至死方休。”
突然发现,原来当某一天你终于年华老去,唯一可以留给自己的,就是这些关于青春的爱情,以及回忆,即使它当时在你看来,是那么卑微,渺小,羞怯,难以启齿。
《致青春》里唯一还能记得的片段,是那个美丽迷人的姑娘阮莞,她爱着她懦弱的小男朋友,即使身边爱她的朋友们都会说,他配不上你的,分了吧。
可是她还是爱着他。
这其中的原因么,你们不知道的,我知道。
几乎都已经快要忘却的,那迷离恍惚的三、四年的时光,也是一样的,几乎全世界的人,包括自己都经常地明显的,或者暗示的对自己说,分了吧,他不适合你,配不上你。他一次次让你失望,一次次让你伤心,不完美的感情亦没有进取的事业或者未来作为弥补。
可是还是恋恋不舍的,是曾经在一起的快乐的时光、属于自己的回忆、或者一种偶尔的想要走到最后的冲动?
影片中漂亮迷人的阮莞在奔赴演唱会的途中失去生命的一刻,给她青春的爱划了一个不完美的句点。
爱她的朋友们无法自制,失声痛哭,人生中有那么多的告别的方式,为什么偏偏是这样一个可笑的男人。
阮莞赴约前说,我再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我还是会心动。
于是她就去了,满怀兴奋,一如初恋的小女孩。
青春的爱总是这样欠缺完美,可是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会知道,其中的值得和不值得,愿意和不愿意。因为青春年少的爱那么干净,毫无功利、毫无理智,我愿意的,就是值得的。
而如今我知道我终于全身而退,一生中遇人无数,如果那个人让你用了一段时间来悲伤,然后被你忘却,那么这只是个过客,只是一段感情,或者说,只是爱过。
而如今可以坦然地说,哦,那个人啊,很久不联系了,也不想去联系。
如果哪天再相见,我想我也只是会说一句,你好。
然后在心里默默地告诉他,谢谢你,让我离开你。
这是一段过往,只是留作纪念。
而一直到现在还是很喜欢那句诗,
它说,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多么完美的爱情。
今天,终于想给自己一个承认,以纪念的名义,才敢把这句话讲出口,在2012年,最美好的24岁的年华里,爱过一个人,或许,直到此刻,你还是在我心里。
已经不能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把你放到了心里。只是难以忘记的,是那段美好到完美的朝夕相处的时光,每天有你的陪伴,就再也体会不到孤单是什么滋味,开始相信人是有灵魂的,当它找到伴的时候,灵魂这片小小的云朵欢呼雀跃,守护起安宁而欣喜的时光。
宝贝儿,或许你早已经不记得了,那几次醉酒之后的讲出来的“喜欢”,我让自己相信那只是酒醉之后一时的胡言乱语,我让自己去相信酒醒之后,你什么都不会记得。
所以我更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回应,我的是沉默,沉默,以及沉默。
那些时候的你,心里是不是在难过,失落,还是悲伤?
可是宝贝儿,我除了沉默,又能怎么样呢?难道我能对着一个醉酒的人说,我也喜欢你么?就算说出口了,又能怎么样呢?你岂不是还是要离开,还是要消失于我的生活里,人生那么长,不到最后一刻,谁又能保证就与谁厮守到老呢.
与其让本已悲痛不已的离别再加入一些些的不能兑现的承诺,何不如就不要什么许诺了呢。
我直到今天还是在庆幸,我们的离别这么完美,那些遗憾,让我们这么完美。
那么几次我几乎都要触碰到你的心,可是还是收回了手,我知道我是在害怕,你我无力抵挡那些浮华的世事,仿佛被预言了一般的,终究面临承诺的失落。
也许你今后的人生里遇人无数,但是恰恰因为这份遗憾,我会成为你生命中的一个独特的,难以忘却的故人,这对于我来说,岂不是比起一段草草了结的爱情要珍贵得多。而这份遗憾,让我每次听到你的声音,还是会心动。
如果也有一场告别演唱会,我想我即使像阮莞一样匆匆告别,我的人生也不会那么缺憾了么。
宝贝儿,你不知道的,你离开后的我,每天都在想念你,却从不敢承认。
只是某次酒醉,躺在床上头痛欲裂,屈妈妈再一次地好奇问起,你是不是很喜欢他。我终于有勇气地说,“是”。但是高傲的自尊即使是在这样失落到极致的时刻还在奋力地挣扎,于是马上又故作弥补地补充说,“但是又能怎样呢?”
算是给疼惜我的朋友的回答,也是给自己的再一次的强调。
那一刻,我觉得我突然懂你了,面对这样的无奈,也只有神经松懈到不能自己的时候才敢去承认吧。
我做不到法国电影里的情节,敢不敢爱,敢不敢死,敢不敢天荒地老永不分离。在青春的末尾,我只能默默地低下头,说不敢。
因为世事让人变得畏惧,而依赖让人变得卑微。
这种妥协带来的卑微是我永远无法忍受的,我赌气般的开始努力,想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起来,不论是内在,还是外在的,我开始决定去读书,去跳舞,去护肤,去试着对身边出现的任何人、任何事抱以温和的笑容,时刻监督自己做一个最善良并且有良好教养的姑娘,去做一个无可挑剔的完美。
我希望当我有一天终于变成光芒四射的样子的时候,我就可以忘记你。
我无法忍受这种卑微的想念。
可是今天,我意识到我终将逝去的青春,我想是该给自己一个承认了,哪怕只是给自己一个交代和纪念呢。留作当我青春不在,年华老去的时候,至少还有份情书,给自己读。
宝贝儿,我想此刻的你应该是在暗自窃喜的吧,你终于明确地知道你又俘获了一颗一向故作坚强以及高傲的心,你终于知道这颗心以往在你面前所有的伪装,以及伪装下深深藏起来的无奈和想念。
而如今,你我天各一方,我清楚地知道对于我来说离别已是永别,环境的分离会逐渐地隔离你我的共同话题,共同朋友,慢慢地将那些年少的冲动一点点抹去,慢慢将我们变成再无交集的路人。或者,已经是再无交集的路人。
也正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透彻地了解了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严酷和残忍,让我们不敢再去放纵年少的荷尔蒙,随性地跟着自己的心走,让我们开始学会理智,学会自控,学会伪装,以及放弃。学会开始适应离别,爱上离别。
多年前的15岁里,少读红楼梦,面对宴席散场,宝哥哥唉声叹气,失落不已。而黛玉则满心欢喜。多年来面对感伤的散场总是耿耿于怀,不能自释,而如今,终于有点懂她。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相聚一场仿佛就是为了最终令人心碎的离别,既如此,人生何不若初见,即使相遇,也尽量早早散场,免得谁谁利用时间一点点进入心里,在散场的时候狠狠滴击碎曾经的美好和梦想。
如此的人生哲学,许就是这个注定孤独的女子给自己的一种保护吧,她知道终将失去,所以宁愿不曾拥有。
如今想黛玉,你应该也是同样懂得的吧,这种心被撕碎的感觉,太痛了,痛生生地到恨自己为什么当初不能只是远远地离开,不去靠近。
也许只有在这个时候,我知道已经彻底离去了的时候。
我才敢给出这个承认给你,给自己。权且做纪念。
你即将开始你全新的生活,而我也在艰难地前行,对此,我除了祈祷你幸福安康,此外也无能为力。可是无论如何,我知道只有年少的时候才敢去义无反顾地想要去拥有,这种理智所不能控制的心,让自己变得卑微,渺小,自我厌恶,可是这就是青春啊。
它这么短暂而热烈,这么地让我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