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诗和远方
五一出差去巴松错(位于西藏林芝地区),很好看的一个地方,狭长的湖泊中段有一个湖心小岛,四周不与陆相连,据说是一个空心岛,岛上有个古朴的寺庙,也是小小的,有两层,门外古树参天,桃花尚未凋落,一片粉色的云霞之下是僧人们日常劳作的空地。该寺庙信奉生殖崇拜,在其门口的左右侧分别放了由树木自然生长而成的男阴和女阴,僧人们更是用一种奇特的黑草挂在阴部,异常逼真。在西藏,很多寺庙和民族都有生殖崇拜,藏传佛教的传说大多也育男女情感有关,赤裸真实,其中神的性情和人很贴近。
当时是巴松错的自行车环湖比赛,为了拍摄视频,我爬到赛道的右侧小山上取景,那小山低矮温顺,挂满了经幡。藏族人通常会在风水极好的地方挂上经幡,幡上印满经书和佛像,风一吹,经幡颤然而动,就相当于大自然替人们念了一遍经。以前杂志社的同事给一组经幡的图片取名:风读,我也读。我觉得这个标题很精彩。在那层层经幡之下我看到一丛丛干枯的花,花瓣硬朗不失俏丽,已经风干了却仍然坚硬,我采了一把想带回家插起来,同时想,这花是在风来雨往和经幡的念力下风干成这样的,一定有某种灵性。
回到营地,问了大沈这是什么植物,说是鸢尾,我采回来的部分其实是鸢尾的花梗,真正的花瓣早已败落。我想我是没有见过鸢尾花的,就问大沈鸢尾长什么样子,胖墩墩的大沈准备开口,却突然发现好像语言说不通,就用手比划:两个手由一个点向两个方向分别画弧形,结尾弯处停下,好像两道娇媚的彩虹由他手中腾出来。他手放下,我以为这朵花已然是此模样了,两瓣儿,微翘。可他又用右手食指由外向内做了一个同样的弧形,小弯儿俏皮地停在了他大大的肚子前方,他说:“三瓣儿,蓝紫色。”我想象不出一个简单的动作竟然比我看到真实的花更灵动,他胖乎乎的手指充当了花瓣的指引人,在巴松错微湿的空气里唤出一支鸢尾花来。
后来回家我百度了一下,才发现鸢尾花竟是我常见的花,以前老是在很多文艺范儿的书里看到这个名字,却从来没有和真实的花朵对上号,只觉得这个名字神秘又高洁,我简直要把她当花神来崇拜,那时候只要看到“鸢尾”这两个字,就觉得此书散发着光辉。其实鸢尾很普通的样子,她既不如我想象中的奇妙,也不如大沈画出的灵动,人很容易耽溺于自己的想象中。
后来这束鸢尾花梗跟着我去了错高村,辗转八一镇,才回到拉萨。
大沈要继续去阿里做项目,那可是我最想去的地方了,阿里啊,像只在梦里的地方,洪荒又高贵的阿里哩。大沈以前在一线城市做媒介,接触的都是高端杂志和时尚人群,后来不喜欢大城市了,果断辞职,走了中国大半,国外也走了一些,来到西藏暂时落了脚;一同来出差的常远从小就四处走,新疆、西安、北京、贵州、西藏,他一个人拿着一本介绍新疆秘址的书,十处找到了八处;帅帅毕业之后没有工作,一个女孩子想到哪儿就去了,也不过才比我大两岁;杜冬理科毕业最后却做了翻译,国内外常换地方,一说起他几年翻译时光里结识的形形色色的人,就不禁自笑,后来他去了理塘,写了一本关于一个理塘姑娘的爱情之书,来到西藏。细数现在在西藏的好朋友,无一不是这样的经历,天南地北到处走,最后也还是会离开西藏的。
看到他们,看看自己,我发现生活轨迹从我不知道的时间开始,走了另外一个方向。
想起大学毕业那一年,我考研失败,在室友们都在纠结是工作还是读研的时候,我只能非常痛苦地考虑我的工作单位在哪里。那时候姐姐让我到重庆来,毕业前夕,我常常要在贵阳和重庆之间跑,到重庆见工作推荐人,回贵阳照毕业照、答辩,又回重庆投简历面试,再回贵阳参加毕业典礼,如此往往复复地在两个地方走。我每次都坐同一趟火车,因此一个胖胖的乘务员已经认得我了,最后一次,他很不客气地检查了我的身份证,并问:你到底是有什么事情,老是两个地方频繁地跑。这趟车是昆明开往重庆的,他可能担心我会携毒,可我何尝不无奈,那个时候我发着低烧,想起几分钟前贵阳下着大雨我差点上不了火车,焦急地在雨里狂奔的时候,我在雨里急得哇哇大哭,给在重庆的爷爷打电话说:“我不来了,我不想来了”,爷爷却极尽温柔地安慰我的时候,我比他更想咆哮。可是我还是一边笑一边给他说,下次不会了。我好像一个犯错的学生,用微笑告诉他我错了,下次不会了,我不会再给你添麻烦了。在25岁之前,我总觉得我是错的,世界上有我存在就是错的,我像个包袱,那时段我很喜欢海子的一首诗,我认为那就是为我而写的:我不声不响的/带来自己这个包袱 /尽管我不喜爱自己 /但我还是悄悄打开。
那时候,我一点也不敢想自己的未来,世界又灰又暗,雨淋淋的。
可接下来的路径好像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我在重庆待了三年,又阴差阳错地来到拉萨,接着我想去新疆,想去云南,想去台湾,想去日本,想去看看我那些我陌生又熟悉的地方,用同学的话说,是走上了不归路,我开始过漂着的生活了,怎么会呢,像我这样一个缺乏全安感的人,我本以为我会一直守着一个熟悉的角落安全到死的。而事实是,我越来越不想在某个地方定下来,以前为了来拉萨给妈妈说,妈你让我出去看外面的世界,两年我就回来,然这一切竟成了不可逆转的谎言。
回忆起小时候用筷子吃饭,飞飞给我说,姐,握筷子的时候要握得高一点,这样长大了就可以离家远一点。原来小时候我们都是渴望远方的,对未知的地域充满好奇和甜蜜的憧憬,希望远远地离开家乡,制造一种远方的神话。我一直保持了这种握筷子的方式,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恨不能用手扶着筷子顶端吃饭,成了恶习,改不回来了。小时候那个让我去远方的妹妹现在也劝我回家,挨着父母找个工作嫁个老公生个娃,可是,一语成谶啊,妹妹。
我在高中的时候最喜欢三毛,看她的《撒哈拉沙漠》,为了她和荷西哭泣,也希望自己穿上奇异的服装,去沙漠生活。后来一度非常迷恋安妮宝贝,她去的越南,去的墨脱我都想去,如今墨脱已经离我不远。后来看杜拉斯、波伏娃、弗里达、陈雪,这些我喜欢的女性无一例外都是不做停留的人,她们来来去去寻找一个不存在的栖息地,不过都是为了安全感,因为,只有陌生才是安全的。
那天看高晓松写了一片文章,名字叫《不买房,买梦想》,他说他和他的妹妹两个人都决定不买房子,他们俩随心所欲地走,走遍了世界,没有房子却觉得很幸福,因为他们的母亲曾告诉他们:生活不是眼前的苟且,生活有诗和远方。 谁要觉得你眼前这点儿苟且就是你的人生,那你这一生就完了。生活就是适合远方,能走多远走多远;走不远,一分钱没有,那么就读诗,诗就是你坐在这,它就是远方。 我以前对这个男人没有什么感觉的,关注他最多的一次还是因为他酒驾入狱了,可是,这一刻我非常了解,了解他的远方,他的诗。
当时是巴松错的自行车环湖比赛,为了拍摄视频,我爬到赛道的右侧小山上取景,那小山低矮温顺,挂满了经幡。藏族人通常会在风水极好的地方挂上经幡,幡上印满经书和佛像,风一吹,经幡颤然而动,就相当于大自然替人们念了一遍经。以前杂志社的同事给一组经幡的图片取名:风读,我也读。我觉得这个标题很精彩。在那层层经幡之下我看到一丛丛干枯的花,花瓣硬朗不失俏丽,已经风干了却仍然坚硬,我采了一把想带回家插起来,同时想,这花是在风来雨往和经幡的念力下风干成这样的,一定有某种灵性。
回到营地,问了大沈这是什么植物,说是鸢尾,我采回来的部分其实是鸢尾的花梗,真正的花瓣早已败落。我想我是没有见过鸢尾花的,就问大沈鸢尾长什么样子,胖墩墩的大沈准备开口,却突然发现好像语言说不通,就用手比划:两个手由一个点向两个方向分别画弧形,结尾弯处停下,好像两道娇媚的彩虹由他手中腾出来。他手放下,我以为这朵花已然是此模样了,两瓣儿,微翘。可他又用右手食指由外向内做了一个同样的弧形,小弯儿俏皮地停在了他大大的肚子前方,他说:“三瓣儿,蓝紫色。”我想象不出一个简单的动作竟然比我看到真实的花更灵动,他胖乎乎的手指充当了花瓣的指引人,在巴松错微湿的空气里唤出一支鸢尾花来。
后来回家我百度了一下,才发现鸢尾花竟是我常见的花,以前老是在很多文艺范儿的书里看到这个名字,却从来没有和真实的花朵对上号,只觉得这个名字神秘又高洁,我简直要把她当花神来崇拜,那时候只要看到“鸢尾”这两个字,就觉得此书散发着光辉。其实鸢尾很普通的样子,她既不如我想象中的奇妙,也不如大沈画出的灵动,人很容易耽溺于自己的想象中。
后来这束鸢尾花梗跟着我去了错高村,辗转八一镇,才回到拉萨。
大沈要继续去阿里做项目,那可是我最想去的地方了,阿里啊,像只在梦里的地方,洪荒又高贵的阿里哩。大沈以前在一线城市做媒介,接触的都是高端杂志和时尚人群,后来不喜欢大城市了,果断辞职,走了中国大半,国外也走了一些,来到西藏暂时落了脚;一同来出差的常远从小就四处走,新疆、西安、北京、贵州、西藏,他一个人拿着一本介绍新疆秘址的书,十处找到了八处;帅帅毕业之后没有工作,一个女孩子想到哪儿就去了,也不过才比我大两岁;杜冬理科毕业最后却做了翻译,国内外常换地方,一说起他几年翻译时光里结识的形形色色的人,就不禁自笑,后来他去了理塘,写了一本关于一个理塘姑娘的爱情之书,来到西藏。细数现在在西藏的好朋友,无一不是这样的经历,天南地北到处走,最后也还是会离开西藏的。
看到他们,看看自己,我发现生活轨迹从我不知道的时间开始,走了另外一个方向。
想起大学毕业那一年,我考研失败,在室友们都在纠结是工作还是读研的时候,我只能非常痛苦地考虑我的工作单位在哪里。那时候姐姐让我到重庆来,毕业前夕,我常常要在贵阳和重庆之间跑,到重庆见工作推荐人,回贵阳照毕业照、答辩,又回重庆投简历面试,再回贵阳参加毕业典礼,如此往往复复地在两个地方走。我每次都坐同一趟火车,因此一个胖胖的乘务员已经认得我了,最后一次,他很不客气地检查了我的身份证,并问:你到底是有什么事情,老是两个地方频繁地跑。这趟车是昆明开往重庆的,他可能担心我会携毒,可我何尝不无奈,那个时候我发着低烧,想起几分钟前贵阳下着大雨我差点上不了火车,焦急地在雨里狂奔的时候,我在雨里急得哇哇大哭,给在重庆的爷爷打电话说:“我不来了,我不想来了”,爷爷却极尽温柔地安慰我的时候,我比他更想咆哮。可是我还是一边笑一边给他说,下次不会了。我好像一个犯错的学生,用微笑告诉他我错了,下次不会了,我不会再给你添麻烦了。在25岁之前,我总觉得我是错的,世界上有我存在就是错的,我像个包袱,那时段我很喜欢海子的一首诗,我认为那就是为我而写的:我不声不响的/带来自己这个包袱 /尽管我不喜爱自己 /但我还是悄悄打开。
那时候,我一点也不敢想自己的未来,世界又灰又暗,雨淋淋的。
可接下来的路径好像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我在重庆待了三年,又阴差阳错地来到拉萨,接着我想去新疆,想去云南,想去台湾,想去日本,想去看看我那些我陌生又熟悉的地方,用同学的话说,是走上了不归路,我开始过漂着的生活了,怎么会呢,像我这样一个缺乏全安感的人,我本以为我会一直守着一个熟悉的角落安全到死的。而事实是,我越来越不想在某个地方定下来,以前为了来拉萨给妈妈说,妈你让我出去看外面的世界,两年我就回来,然这一切竟成了不可逆转的谎言。
回忆起小时候用筷子吃饭,飞飞给我说,姐,握筷子的时候要握得高一点,这样长大了就可以离家远一点。原来小时候我们都是渴望远方的,对未知的地域充满好奇和甜蜜的憧憬,希望远远地离开家乡,制造一种远方的神话。我一直保持了这种握筷子的方式,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恨不能用手扶着筷子顶端吃饭,成了恶习,改不回来了。小时候那个让我去远方的妹妹现在也劝我回家,挨着父母找个工作嫁个老公生个娃,可是,一语成谶啊,妹妹。
我在高中的时候最喜欢三毛,看她的《撒哈拉沙漠》,为了她和荷西哭泣,也希望自己穿上奇异的服装,去沙漠生活。后来一度非常迷恋安妮宝贝,她去的越南,去的墨脱我都想去,如今墨脱已经离我不远。后来看杜拉斯、波伏娃、弗里达、陈雪,这些我喜欢的女性无一例外都是不做停留的人,她们来来去去寻找一个不存在的栖息地,不过都是为了安全感,因为,只有陌生才是安全的。
那天看高晓松写了一片文章,名字叫《不买房,买梦想》,他说他和他的妹妹两个人都决定不买房子,他们俩随心所欲地走,走遍了世界,没有房子却觉得很幸福,因为他们的母亲曾告诉他们:生活不是眼前的苟且,生活有诗和远方。 谁要觉得你眼前这点儿苟且就是你的人生,那你这一生就完了。生活就是适合远方,能走多远走多远;走不远,一分钱没有,那么就读诗,诗就是你坐在这,它就是远方。 我以前对这个男人没有什么感觉的,关注他最多的一次还是因为他酒驾入狱了,可是,这一刻我非常了解,了解他的远方,他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