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唯不乖
在谈窦唯之前,我突然想先说说科比。
摇滚和NBA之间没多少关联性,但对于我来说,科比却在某种程度上和窦唯很相似。开门见山的说,在我看球的前12年里,我一直以科黑的身份而引以为傲。01年总决赛直播时,我在电视机前诅咒科比的每一次出手都打铁。高中时宿舍晚上熄灯后关于“麦迪和科比谁更强”的主题卧谈会,我的选择永远是麦迪。奥尼尔抛弃洛杉矶投奔热火后,我幸灾乐祸地等着看科比的笑话。大一时在弘辰后面的小饭馆看08年总决赛,我跟一起看球的AT和小勋说,“知道湖人最屌的球员是谁吗?奥多姆啊!”
注册虎扑账号时,我在自我介绍栏里写:一直认为一个真正的球迷应该是感性而不是理性的。无论你是注重过程还是注重结果,你都必须坚持自己喜欢的和憎恨的,并无比坚定,不为他人左右。衡量一个球迷是真还是伪,说白了,就是看他能否做到爱憎分明。
其实,这段话当时就是针对科比的。那时的我如此讨厌科比,没有任何来由。我对他的连续40+和81分不屑一顾,嘲笑他没有天赋,手短脚短,玩2K时老是喜欢用乔丹和他对位,并对之施以各种虐待和蹂躏以获得虚拟的快感。
直到今年,在我看球的第13年,在向来没有因为身体原因而缺席季后赛的科比因为脚踝受伤不得不离开赛场时,我才改变之前一贯坚持的看法——我突然发现,没有科比的NBA,似乎不那么好玩了。
看看现在的年轻球星们,凯文-杜兰特,德里克-罗斯,克里斯-保罗,这些人天赋异秉,经常能打出漂亮的进攻和传球,他们的存在让现代篮球的竞技水平得以不断提升。在镜头前面他们总是彬彬有礼,也几乎从不会对队友说”把那该死的球给我“这样的狠话。可在看他们的比赛时你总觉得缺点什么。究竟缺点什么呢?后来我发现,其实就是科比般的偏执、专注和永不妥协。
偏执,专注,永不妥协。为了赢下一场比赛不顾一切;即便投失了前99个球也依然会选择第100次出手;永远渴望爆掉对位的防守者,不管面对的是年迈的乔丹、巅峰的麦迪还是年轻的詹姆斯。科比太严肃、太较真了,以至于他看起来总是少那么点人情味。这就是我讨厌他的原因。而可笑的是,如今这竟然变成了我对他充满敬意的理由——巨大的讽刺和矛盾,不是么?
所以永远不要把科比和詹姆斯进行对比。他们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科比和詹姆斯的差别就像是70后和80后之间的鸿沟一样不可逾越和改变:科比隐忍倔强不喜言语,玩不惯社交网络,把篮球当成自己的生命;而詹姆斯满脸阳光微笑,喜欢搅基、请队友吃饭、热衷于上facebook和发twitter,把篮球当成一种职业和习惯。
当然,这个世界从不缺乏孤独症患者。打篮球的科比是,同样的,玩音乐的窦唯也是。
94年红磡的“摇滚中国乐势力”演唱会,让香港人第一次见识了内地的摇滚乐,也认识了那个叫窦唯的外表清秀斯文的高个青年。那时的他留着小寸头,一袭合身西装,平静如水的面容,不开口唱歌怎么看也和摇滚二字沾不了边。而在那场日后被奉为中国摇滚音乐史上最浓墨重彩一笔的演唱会上,同样是“魔岩三杰”之一的何勇对着全场女乐迷们的第一声问候便是:“香港的姑娘们,你们漂亮吗?”让见惯了大场面的香港姑娘们也懵然失措。
如今,距离那个很多人眼中的中国摇滚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差不多20年。当初意气奋发、个性鲜明的魔岩三杰——窦唯、何勇和张楚,可能怎么也想不到三人的命运在经历跌宕起伏的波折后竟落得同样悲凉的结局:何勇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和精神分裂,人们说他疯了;张楚独居青岛海畔,远离摇滚和人世,人们说他死了;而窦唯呢,头发剃光,身材发福,早已从一个摇旗呐喊的摇滚愤青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中年男人,沉迷于佛教经书和风格迷幻的音乐当中。于是人们说,窦唯成仙了。
显然“理想主义者”的称谓不适用于窦唯,因为他一直在践行自己的理想。当他发现黑豹式的摇滚不是他想要的音乐时,他毅然选择脱下紧身皮衣,摘下墨镜,剪去一头的长发,奔着自己的心中的那个梦就去了——即便当时的黑豹正如日中天,连西藏的音像店都能听到《无地自容》和《don‘t break my heart》。当整个音乐圈都在向商业进军、向市场媚俗时,只有窦唯一意孤行地坚守着自己的那小块阵地,并且看起来,他好像丝毫没有要妥协的架势。
所以,窦唯终究是孤独的。这让他开始怀疑很多事情的真实性,包括爱情。在许戈辉的一次采访中,他形容自己和王菲的爱情根本就是一场阴谋。当被问及对于爱情的看法时,他说,这是个重要的问题,得以后认真谈才行。难怪某论坛里有人在他和王菲的八卦贴里留言:“不了解窦唯的时候,觉得他这样的怎么能配的上王菲?而听了他的音乐,了解他的故事之后才觉得,王菲怎么配得上他呢?”其实说到底这不是配不配的问题,而在于爱情对于窦唯而言更像是一件奢侈品:王菲和这世上的大多数女人一样,渴望的是幸福和安定感,而对窦唯而言,寻找自我才是更为重要的事情,所以他无暇顾及爱情,更无力承担爱情的重量。
同样,窦唯也是焦虑的,这个现实世界有时让他感到难以理解,让他无所适从。但与此同时,他却并没有丢弃掉那些早已经悉数罗列好的既定原则:不再唱黑豹的歌,不为赚钱而做音乐,不做随波逐流的人。他其实十分清楚只要自己肯开口肯低头妥协,他仍旧是有商业价值的,仍旧可以随时出来赚不少的钱。他一直在探寻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可他更清楚自己不想要的是什么。他说这是他的宿命,从小时候父亲给他做民乐启蒙的时候就已经注定。只是他面临的事实和矛盾在于,他只想专心做自己的音乐,过自己简单的生活,把金钱、名声、地位这些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暂且抛在一边不闻不问,可这个世界偏偏不让他这么做,媒体需要他出现在新闻版块里,乐迷需要他来拯救中国摇滚;他想保持内心的平静,全然超脱,与世俗拉开距离,却又难免有失去控制的时候,所以才会出现放火烧车这样极端而又无奈的行为。最终的结果是,他试图选择皈依佛教来解决精神层面的焦虑和困惑,为自己寻找安身立命之本。
一直以来,窦唯受到的爱和争议几乎同样多。他身上的音乐天赋和悲剧气质让人着迷,与此同时,他的某些行为和思维方式又让人觉得难以理喻。其实归根到底,窦唯只是如此普通的一个人:他敏感,脆弱,又有着难以消解的茫然和焦虑,最后只能寄希望于他的音乐来表达自我,追寻自我,继而超越自我。
所以,了解窦唯的唯一途径就是进入他所构建的音乐世界中。评价音乐的好坏永远比评价人的好坏简单得多,它是不是真诚的,是迎合胃口还是发自内心的,你只要听上几遍就自然明了。而对我来说,促使我写下这篇文字的原因亦只有一个:他收录在《黑梦》专辑里的那首《噢!乖》总是能在深夜里带给我共鸣。
可实际上,窦唯一直都不乖,也从来不打算变乖——因为早在这个世界准备强奸他之前,他已经把这个世界强奸了一遍,然后潇洒地转身离开了。
摇滚和NBA之间没多少关联性,但对于我来说,科比却在某种程度上和窦唯很相似。开门见山的说,在我看球的前12年里,我一直以科黑的身份而引以为傲。01年总决赛直播时,我在电视机前诅咒科比的每一次出手都打铁。高中时宿舍晚上熄灯后关于“麦迪和科比谁更强”的主题卧谈会,我的选择永远是麦迪。奥尼尔抛弃洛杉矶投奔热火后,我幸灾乐祸地等着看科比的笑话。大一时在弘辰后面的小饭馆看08年总决赛,我跟一起看球的AT和小勋说,“知道湖人最屌的球员是谁吗?奥多姆啊!”
注册虎扑账号时,我在自我介绍栏里写:一直认为一个真正的球迷应该是感性而不是理性的。无论你是注重过程还是注重结果,你都必须坚持自己喜欢的和憎恨的,并无比坚定,不为他人左右。衡量一个球迷是真还是伪,说白了,就是看他能否做到爱憎分明。
其实,这段话当时就是针对科比的。那时的我如此讨厌科比,没有任何来由。我对他的连续40+和81分不屑一顾,嘲笑他没有天赋,手短脚短,玩2K时老是喜欢用乔丹和他对位,并对之施以各种虐待和蹂躏以获得虚拟的快感。
直到今年,在我看球的第13年,在向来没有因为身体原因而缺席季后赛的科比因为脚踝受伤不得不离开赛场时,我才改变之前一贯坚持的看法——我突然发现,没有科比的NBA,似乎不那么好玩了。
看看现在的年轻球星们,凯文-杜兰特,德里克-罗斯,克里斯-保罗,这些人天赋异秉,经常能打出漂亮的进攻和传球,他们的存在让现代篮球的竞技水平得以不断提升。在镜头前面他们总是彬彬有礼,也几乎从不会对队友说”把那该死的球给我“这样的狠话。可在看他们的比赛时你总觉得缺点什么。究竟缺点什么呢?后来我发现,其实就是科比般的偏执、专注和永不妥协。
偏执,专注,永不妥协。为了赢下一场比赛不顾一切;即便投失了前99个球也依然会选择第100次出手;永远渴望爆掉对位的防守者,不管面对的是年迈的乔丹、巅峰的麦迪还是年轻的詹姆斯。科比太严肃、太较真了,以至于他看起来总是少那么点人情味。这就是我讨厌他的原因。而可笑的是,如今这竟然变成了我对他充满敬意的理由——巨大的讽刺和矛盾,不是么?
所以永远不要把科比和詹姆斯进行对比。他们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科比和詹姆斯的差别就像是70后和80后之间的鸿沟一样不可逾越和改变:科比隐忍倔强不喜言语,玩不惯社交网络,把篮球当成自己的生命;而詹姆斯满脸阳光微笑,喜欢搅基、请队友吃饭、热衷于上facebook和发twitter,把篮球当成一种职业和习惯。
当然,这个世界从不缺乏孤独症患者。打篮球的科比是,同样的,玩音乐的窦唯也是。
94年红磡的“摇滚中国乐势力”演唱会,让香港人第一次见识了内地的摇滚乐,也认识了那个叫窦唯的外表清秀斯文的高个青年。那时的他留着小寸头,一袭合身西装,平静如水的面容,不开口唱歌怎么看也和摇滚二字沾不了边。而在那场日后被奉为中国摇滚音乐史上最浓墨重彩一笔的演唱会上,同样是“魔岩三杰”之一的何勇对着全场女乐迷们的第一声问候便是:“香港的姑娘们,你们漂亮吗?”让见惯了大场面的香港姑娘们也懵然失措。
如今,距离那个很多人眼中的中国摇滚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差不多20年。当初意气奋发、个性鲜明的魔岩三杰——窦唯、何勇和张楚,可能怎么也想不到三人的命运在经历跌宕起伏的波折后竟落得同样悲凉的结局:何勇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和精神分裂,人们说他疯了;张楚独居青岛海畔,远离摇滚和人世,人们说他死了;而窦唯呢,头发剃光,身材发福,早已从一个摇旗呐喊的摇滚愤青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中年男人,沉迷于佛教经书和风格迷幻的音乐当中。于是人们说,窦唯成仙了。
显然“理想主义者”的称谓不适用于窦唯,因为他一直在践行自己的理想。当他发现黑豹式的摇滚不是他想要的音乐时,他毅然选择脱下紧身皮衣,摘下墨镜,剪去一头的长发,奔着自己的心中的那个梦就去了——即便当时的黑豹正如日中天,连西藏的音像店都能听到《无地自容》和《don‘t break my heart》。当整个音乐圈都在向商业进军、向市场媚俗时,只有窦唯一意孤行地坚守着自己的那小块阵地,并且看起来,他好像丝毫没有要妥协的架势。
所以,窦唯终究是孤独的。这让他开始怀疑很多事情的真实性,包括爱情。在许戈辉的一次采访中,他形容自己和王菲的爱情根本就是一场阴谋。当被问及对于爱情的看法时,他说,这是个重要的问题,得以后认真谈才行。难怪某论坛里有人在他和王菲的八卦贴里留言:“不了解窦唯的时候,觉得他这样的怎么能配的上王菲?而听了他的音乐,了解他的故事之后才觉得,王菲怎么配得上他呢?”其实说到底这不是配不配的问题,而在于爱情对于窦唯而言更像是一件奢侈品:王菲和这世上的大多数女人一样,渴望的是幸福和安定感,而对窦唯而言,寻找自我才是更为重要的事情,所以他无暇顾及爱情,更无力承担爱情的重量。
同样,窦唯也是焦虑的,这个现实世界有时让他感到难以理解,让他无所适从。但与此同时,他却并没有丢弃掉那些早已经悉数罗列好的既定原则:不再唱黑豹的歌,不为赚钱而做音乐,不做随波逐流的人。他其实十分清楚只要自己肯开口肯低头妥协,他仍旧是有商业价值的,仍旧可以随时出来赚不少的钱。他一直在探寻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可他更清楚自己不想要的是什么。他说这是他的宿命,从小时候父亲给他做民乐启蒙的时候就已经注定。只是他面临的事实和矛盾在于,他只想专心做自己的音乐,过自己简单的生活,把金钱、名声、地位这些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暂且抛在一边不闻不问,可这个世界偏偏不让他这么做,媒体需要他出现在新闻版块里,乐迷需要他来拯救中国摇滚;他想保持内心的平静,全然超脱,与世俗拉开距离,却又难免有失去控制的时候,所以才会出现放火烧车这样极端而又无奈的行为。最终的结果是,他试图选择皈依佛教来解决精神层面的焦虑和困惑,为自己寻找安身立命之本。
一直以来,窦唯受到的爱和争议几乎同样多。他身上的音乐天赋和悲剧气质让人着迷,与此同时,他的某些行为和思维方式又让人觉得难以理喻。其实归根到底,窦唯只是如此普通的一个人:他敏感,脆弱,又有着难以消解的茫然和焦虑,最后只能寄希望于他的音乐来表达自我,追寻自我,继而超越自我。
所以,了解窦唯的唯一途径就是进入他所构建的音乐世界中。评价音乐的好坏永远比评价人的好坏简单得多,它是不是真诚的,是迎合胃口还是发自内心的,你只要听上几遍就自然明了。而对我来说,促使我写下这篇文字的原因亦只有一个:他收录在《黑梦》专辑里的那首《噢!乖》总是能在深夜里带给我共鸣。
可实际上,窦唯一直都不乖,也从来不打算变乖——因为早在这个世界准备强奸他之前,他已经把这个世界强奸了一遍,然后潇洒地转身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