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只是挫折,生命也不一定要妥协
在写下这些字的时候,电脑里单曲循环着《年少无知》这首歌。Paul的作曲果然是很好听,无奈而又不甘心地唱着,只可惜生活是一堆挫折,只可惜生命是必须妥协。
最初想象中《天&地》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十八年前,四个组乐队的朋友登山时出了意外,为了保命,其中三人将另一人残忍杀害并吃他的肉得以存活。十八年后,他们重遇受害者的女朋友,女主在得知男朋友死亡真相之后,决定为他报仇,于是斡旋于三个大男人之中,暗自挑拨作梗,使得三人最后都不得善终。
这其实很符合港片的叙事风格,许多高收视率的大片都夹杂着家族利益情感仇恨的,我也正是抱着这样心态在等待这个呼之欲出的情节发展的。可看到最后,即便吃人真相浮出水面,故事也没按常理继续发展下去,没有复仇,没有勾心斗角,甚至连那三个作恶多端的男人,也并没有得到最惨痛的惩罚。所以我只能草草得出一结论:《天&地》是一部特立独行的港片。
和朋友讨论这部片子的时候,我开玩笑地说,编剧真是塑造了一个圣母般的女主角。因为Yan,三个男人十八年后又聚在了一起。他们在相互玩着争名逐利勾心斗角的游戏,Yan从不参与其中,只忙着听她的音乐办她的摇滚音乐节。无论男人们心里有多卑劣多自私,无论他们在外头斗得怎么个死去活来,可来到Yan的面前,似乎这些都不重要了,他们的心变得澄净,他们又会变成十八年前那些个为梦想奋斗的热血青年。也只有Yan,能唤起他们内心的一点美好一点良知。开始我以为是因为三个人害死了Yan的男友,对她心存愧疚才会待她不同于别人。其实,愧疚只会让人萌生补偿的念头,又怎么能让人得到心灵的净化呢?
维基百科上说,Yan代表了一种理想主义,我却有不同的想法。我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是黑仔婚礼结束后,宴会大厅的正中留了一张圆桌,Yan喝多了酒趴着睡着了。黑仔、鼓佬和Ronnie不约而同地回到了那里,想起了往事,竟孩子般地折起了纸飞机,比赛谁折的纸飞机飞得最远。这也是他们年轻时候常玩的游戏。当我看到这三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安静地坐在Yan的旁边,就这么不说话静静地看着熟睡的Yan的时候,我忽然有种感觉,写故事的人会不会是把一种人的本性拟化成了一个人的形象呢?Yan其实就是三个男人心底里残留的人性,残留的梦想。他们没有完全迷失自己,至少在Yan的面前,谁都不忍去玷污她的世界。他们爱她吗?毫无疑问,这三个男人在十八年前就爱上了这个可爱善良的女孩子,甚至可以说,他们只爱过这一个女人。但他们的爱有别于一般的男女情爱,那是一种升华后的爱,能使他们无论怎样迷失都有力量去回头。这份爱,就是看透世间肮脏污秽后仍旧对这个世界充满希望和信心的力量。因此导演没有太残忍地处置三个人,没有身败名裂,没有锒铛入狱,即便是唯一落得死亡结局的鼓佬,在死前那一刻,他的心灵,也得到了救赎。
真正代表理想主义的,我更倾向于是被他们杀害并吃了的家明。这个十八年前就已经不存在的人,却影响了其他四个人的一生。他们为了生存杀害了家明,如同他们为了生计放弃了音乐的梦想,他们杀死家明的那一刻,理想和信念,已经在他们心里死去了。于是,Ronnie选择失忆来麻痹自己,黑仔追逐名利,作恶多端,鼓佬做了社工试图为自己赎罪。如果他们没有遇见Yan,可能这三个失去理想的人就这么忘了音乐,忘了曾经的一切,一辈子庸碌迷茫下去。如果他们没有遇见Yan呢?不,这是他们心底没有跟着家明死去的东西,他们是注定会遇见的。
最后一集里,在Yan的摇滚音乐节上,鼓佬、黑仔和Bonnie重新站上舞台,唱起了家明谱曲的《年少无知》。填完词的时候,鼓佬问另外两个人,为什么我们十八年前想不到这些歌词呢?自然是想不到的。“如果命运能选择,十字街口你我踏出的每步更潇洒;如果活着能坦白,旧日所相信价值不必接受时代的糟蹋。”也只有被岁月和生活磨砺得伤痕累累的人,才会发出如此的感叹吧。
这场迟到十八年的摇滚秀带给每个人的震撼是无与伦比的。Dr. Dylan激动地告诉Yan,这首歌这个乐队很多年前他有听过,不过似乎还少了一个人。还扎着马尾辫的Yan替Yan回答了,没有少人,跟原来一样。最初我还奇怪,不是少了家明么?结果镜头转向了舞台,Bonnie身边出现了年轻时候的Bonnie,一老一少两个鼓佬在打着鼓,黑仔对着曾经的自己放声歌唱,我终于明白了!是的,没有少人,家明又回来了!
总是时不时为曾经五个人的友谊所感动。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导演运用了和其他电视剧截然不同的拍摄手法,不是简单的回忆、倒叙,而是突然将过去的画面插入到正在进行的故事里头。有时候,前一秒钟还是现在的鼓佬,后一秒钟,对着他说话的,就是年少时候的黑仔了。查了资料,这种手法叫做闪回(flashback)。这样子处理丝毫不显突兀,也不应该突兀,因为他们开始和过去的自己对话,开始一点点去找回曾经遗失的东西。整个故事里这种闪回很常见,很好地与现实作了对比,过去有多美好多充满理想,现实就有多失望多残酷。
其实,这部片子还是存在一些诟病的。大概是导演太想表现人性、道德、信仰等等的问题,反而有些忽略了正常的情节发展,尤其是后半段家明死因被揭发后三个人的性情大变,以及最后各自的结局,多少有些草草了事的味道,但并不影响我对这部剧的喜爱。比如Ben在坐牢后用一把音律不准的口琴吹出了Beatles的《Yesterday》给心爱的女人听,比如Dr. Dylan 无奈地说着“This city is dying”,比如摇滚节取消了却仍有大批爱好摇滚音乐的人聚集在了一起,比如Yan拿着录音设备走遍大街小巷山顶海边搜寻天地的声音,实在是太令人欲罢不能了。
故事的最后,Yan独自一人去了家明出事的雪山,想着如果当时自己把家明留住了,一切是不是都不一样了。可是,无论怎么改变,有一点她坚信是不会变的,他们依旧会重新聚在一起,合奏他们热爱的音乐。因为生活不只是挫折,生命也不一定要妥协。
最初想象中《天&地》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十八年前,四个组乐队的朋友登山时出了意外,为了保命,其中三人将另一人残忍杀害并吃他的肉得以存活。十八年后,他们重遇受害者的女朋友,女主在得知男朋友死亡真相之后,决定为他报仇,于是斡旋于三个大男人之中,暗自挑拨作梗,使得三人最后都不得善终。
这其实很符合港片的叙事风格,许多高收视率的大片都夹杂着家族利益情感仇恨的,我也正是抱着这样心态在等待这个呼之欲出的情节发展的。可看到最后,即便吃人真相浮出水面,故事也没按常理继续发展下去,没有复仇,没有勾心斗角,甚至连那三个作恶多端的男人,也并没有得到最惨痛的惩罚。所以我只能草草得出一结论:《天&地》是一部特立独行的港片。
和朋友讨论这部片子的时候,我开玩笑地说,编剧真是塑造了一个圣母般的女主角。因为Yan,三个男人十八年后又聚在了一起。他们在相互玩着争名逐利勾心斗角的游戏,Yan从不参与其中,只忙着听她的音乐办她的摇滚音乐节。无论男人们心里有多卑劣多自私,无论他们在外头斗得怎么个死去活来,可来到Yan的面前,似乎这些都不重要了,他们的心变得澄净,他们又会变成十八年前那些个为梦想奋斗的热血青年。也只有Yan,能唤起他们内心的一点美好一点良知。开始我以为是因为三个人害死了Yan的男友,对她心存愧疚才会待她不同于别人。其实,愧疚只会让人萌生补偿的念头,又怎么能让人得到心灵的净化呢?
维基百科上说,Yan代表了一种理想主义,我却有不同的想法。我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是黑仔婚礼结束后,宴会大厅的正中留了一张圆桌,Yan喝多了酒趴着睡着了。黑仔、鼓佬和Ronnie不约而同地回到了那里,想起了往事,竟孩子般地折起了纸飞机,比赛谁折的纸飞机飞得最远。这也是他们年轻时候常玩的游戏。当我看到这三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安静地坐在Yan的旁边,就这么不说话静静地看着熟睡的Yan的时候,我忽然有种感觉,写故事的人会不会是把一种人的本性拟化成了一个人的形象呢?Yan其实就是三个男人心底里残留的人性,残留的梦想。他们没有完全迷失自己,至少在Yan的面前,谁都不忍去玷污她的世界。他们爱她吗?毫无疑问,这三个男人在十八年前就爱上了这个可爱善良的女孩子,甚至可以说,他们只爱过这一个女人。但他们的爱有别于一般的男女情爱,那是一种升华后的爱,能使他们无论怎样迷失都有力量去回头。这份爱,就是看透世间肮脏污秽后仍旧对这个世界充满希望和信心的力量。因此导演没有太残忍地处置三个人,没有身败名裂,没有锒铛入狱,即便是唯一落得死亡结局的鼓佬,在死前那一刻,他的心灵,也得到了救赎。
真正代表理想主义的,我更倾向于是被他们杀害并吃了的家明。这个十八年前就已经不存在的人,却影响了其他四个人的一生。他们为了生存杀害了家明,如同他们为了生计放弃了音乐的梦想,他们杀死家明的那一刻,理想和信念,已经在他们心里死去了。于是,Ronnie选择失忆来麻痹自己,黑仔追逐名利,作恶多端,鼓佬做了社工试图为自己赎罪。如果他们没有遇见Yan,可能这三个失去理想的人就这么忘了音乐,忘了曾经的一切,一辈子庸碌迷茫下去。如果他们没有遇见Yan呢?不,这是他们心底没有跟着家明死去的东西,他们是注定会遇见的。
最后一集里,在Yan的摇滚音乐节上,鼓佬、黑仔和Bonnie重新站上舞台,唱起了家明谱曲的《年少无知》。填完词的时候,鼓佬问另外两个人,为什么我们十八年前想不到这些歌词呢?自然是想不到的。“如果命运能选择,十字街口你我踏出的每步更潇洒;如果活着能坦白,旧日所相信价值不必接受时代的糟蹋。”也只有被岁月和生活磨砺得伤痕累累的人,才会发出如此的感叹吧。
这场迟到十八年的摇滚秀带给每个人的震撼是无与伦比的。Dr. Dylan激动地告诉Yan,这首歌这个乐队很多年前他有听过,不过似乎还少了一个人。还扎着马尾辫的Yan替Yan回答了,没有少人,跟原来一样。最初我还奇怪,不是少了家明么?结果镜头转向了舞台,Bonnie身边出现了年轻时候的Bonnie,一老一少两个鼓佬在打着鼓,黑仔对着曾经的自己放声歌唱,我终于明白了!是的,没有少人,家明又回来了!
总是时不时为曾经五个人的友谊所感动。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导演运用了和其他电视剧截然不同的拍摄手法,不是简单的回忆、倒叙,而是突然将过去的画面插入到正在进行的故事里头。有时候,前一秒钟还是现在的鼓佬,后一秒钟,对着他说话的,就是年少时候的黑仔了。查了资料,这种手法叫做闪回(flashback)。这样子处理丝毫不显突兀,也不应该突兀,因为他们开始和过去的自己对话,开始一点点去找回曾经遗失的东西。整个故事里这种闪回很常见,很好地与现实作了对比,过去有多美好多充满理想,现实就有多失望多残酷。
其实,这部片子还是存在一些诟病的。大概是导演太想表现人性、道德、信仰等等的问题,反而有些忽略了正常的情节发展,尤其是后半段家明死因被揭发后三个人的性情大变,以及最后各自的结局,多少有些草草了事的味道,但并不影响我对这部剧的喜爱。比如Ben在坐牢后用一把音律不准的口琴吹出了Beatles的《Yesterday》给心爱的女人听,比如Dr. Dylan 无奈地说着“This city is dying”,比如摇滚节取消了却仍有大批爱好摇滚音乐的人聚集在了一起,比如Yan拿着录音设备走遍大街小巷山顶海边搜寻天地的声音,实在是太令人欲罢不能了。
故事的最后,Yan独自一人去了家明出事的雪山,想着如果当时自己把家明留住了,一切是不是都不一样了。可是,无论怎么改变,有一点她坚信是不会变的,他们依旧会重新聚在一起,合奏他们热爱的音乐。因为生活不只是挫折,生命也不一定要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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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3-06-05 15: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