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烧虾
锅烧虾
严正申明的是:我不是吃货,虽然我什么都吃。
本人姓郭,江湖送雅号“少侠”二字,深得吾心。行走江湖最重要的不是义气,而是吃,吃肉、吃酒、吃女人豆腐。所有江湖的电影电视都离不开一个场景,那就是饭店。
早期美国人靠着“哪里有面包,哪里就有祖国”价值理念闯荡世界,我则是凭借“哪里东西好吃,我就在哪里”的人生信条漂浮在神州大地。当然实践人生信条是个艰苦卓绝的浩瀚工程,我只是刚刚砌起半砖片瓦。成都的龙抓手担担面、重庆的鸡公煲、洛阳的烩面、兰州的拉面、大连的海鲜、青岛啤酒等等,偶都去源产地吃过,对于无产阶级的我能有此经历,也稍感满足了。但不会裹足的,毕竟吃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吃是吃界的初级阶段,高层次的有追求的吃客则是自己做饭。
就像评论者与作家一样。都得自己创造才有底气。所谓的理论家就是常人都听得懂的话语概括成一般人听不懂的术语,然后再将术语用俗语解释出来,解释就是成就感体现的过程。台湾的一个著名评论家来我校开讲座,他可以说是博览群书,阅卷无数,然而著作水平却极一般,整个讲座绕着能指所指的概念玩了一宿。有个极端的说法是,评论者是作家的寄生虫。但是我们需要评论家的,我知道。正如我们需要美食家一样。
这次端午节回家,见到我的人都说我变胖了,那些瘦子们用囧囧有神的眼睛望着我讨要秘方,我说自己煮饭吃就会变胖。他们嗤之以鼻。而对我来说,事实果真如此,一个人做饭,你去买肉买菜,卖家不可能只卖一点的,买回来的东西绝对超过一个人的饭量,每天我都撑的要死。
刚学做饭的时候,为了追求味道好,几乎把所有的调料品都用上了,经过一段时间后终于参悟了。金庸笔下的侠客,武功越高的人武器是越单薄的,真正的大侠是不用武器的。同样的,好厨师不是调料堆积出来的。调料放的越多,则越破坏食物本身的原味。吃火锅吃到后面你会发现只有一个味,辣。你会发现你吃的不是食物,而是单单的辣味,仅此而已。在福州左海西湖旁边有家红酒酒庄,里面的饭菜没有任何调味品,不放盐不放醋不放酱油,只用红酒。煮汤用红酒,炒菜用红酒,蒸饭的水也是用红酒。煮出来的东西除了红酒的脾香外,食物自带的味道也会被煮出来。当然那并不会合我的胃口,真正得我意的是西红柿汁。
我爱吃西红柿炒鸡蛋,因为他简单而不简单。简单到加点盐,然后把二货扔进锅里,眯着眼就能炒成了,而不简单则是其味道,有酸有甜、有时还会有点涩和润,如果用点纯正的花生油的话,味儿倍香!好吃的不是西红柿或者鸡蛋,而是二者结合后的汁,西红柿的(酸、甜)素和鸡蛋的腥,外加花生油(用葱姜炸下)润滑,啧啧啧,那味道那口感,啧啧啧。所以,喝了西红柿炒鸡蛋的汁,奥巴马得不到黑人的选票(变白),床头不用贴芙蓉姐姐(避孕),没有丐中丐也能一口气爬五楼(强身),恐怖基地从此成了西红柿种植基地(致富)。哎呦个啧啧。
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个细节是:焖。把西红柿炒到烂,炒成泥,然后放在锅里焖五分钟左右,这叫入味。叫融合。入味很重要,同样的炒虾亦是如此。我家乡婚宴酒席上经常会有这道菜,然后再配上小盘的酱油醋用来沾着吃。为什么要配酱油醋?因为他们炒的虾没有入味,虾肉是没有味道的。
虾有两种基本做法:或炒或煮。煮的营养好但味淡、炒的味道好能入味。所以我的方法是炒煮结合。不过在先炒后煮,还是先煮后炒的问题上我曾经纠结过一阵子,现在坚持先炒后煮。因为用油很重要,油要农家的纯正油,(市场上的什么金龙鱼什么其他的都不够香)油葱姜蒜稍微炸下,然后把虾放入炒,这一步基本奠定整道菜的成败。然后放水下去煮,煮的久点,基本要花20分钟以上,虾肉就会很有劲道,超级香、超有味。啧啧啧,哎哟个啧啧。
PS:要用活虾。
看着那些虾从暗青色变成红色,其实有点残酷。当得了黑脸包公,做得了红脸关公。能屈能伸,散布四海。高蛋白,高营养,人间之极品啊。虾之大者,为国为民。从宏观说,我们人也是放在水里煮的虾,从黑发变成白发,直至死亡,只不过时间长短不同而已。所以吃前默默为自己祷告下:虾们,你们好可爱啊,我要吃了你。爱到至深才会想把对方吃了,恋爱到最热烈的时期仅仅是亲亲、是完全不能够表达对爱人的情感的,要用啃,甚至用咬,或者吃。
别人做饭凭厨艺,我则是靠想象力。
一般我坚持“三色理论”,毕竟我是好色之徒。一顿饭里必须有三种颜色以上,黄红绿。比如西红柿炒蛋外加炒青菜,红的西红柿、金黄的蛋、鲜绿的菜,多么赏心悦目啊;再比如炒虾、煮玉米、土瘪四季豆,虾的红、玉米的黄、豆的绿,多么赏心悦目啊;再比如肉片炒芹菜、清炒胡萝卜南瓜等等等。。。
别以为我做的饭菜好吃,其实都是假的啦,就我自己爱吃,自己的孩子自己不疼谁疼,蛋蛋君疼?
我做的最好吃的是煮玉米。(哈哈哈,高级黑啊,我黑自己黑得真漂亮啊)
我的厨房里只有盐这一调料,很多食物看似平淡无味,就像有些人看似冷酷无情。其实百味皆俱,其心自知罢了。
严正申明的是:我不是吃货,虽然我什么都吃。
本人姓郭,江湖送雅号“少侠”二字,深得吾心。行走江湖最重要的不是义气,而是吃,吃肉、吃酒、吃女人豆腐。所有江湖的电影电视都离不开一个场景,那就是饭店。
早期美国人靠着“哪里有面包,哪里就有祖国”价值理念闯荡世界,我则是凭借“哪里东西好吃,我就在哪里”的人生信条漂浮在神州大地。当然实践人生信条是个艰苦卓绝的浩瀚工程,我只是刚刚砌起半砖片瓦。成都的龙抓手担担面、重庆的鸡公煲、洛阳的烩面、兰州的拉面、大连的海鲜、青岛啤酒等等,偶都去源产地吃过,对于无产阶级的我能有此经历,也稍感满足了。但不会裹足的,毕竟吃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吃是吃界的初级阶段,高层次的有追求的吃客则是自己做饭。
就像评论者与作家一样。都得自己创造才有底气。所谓的理论家就是常人都听得懂的话语概括成一般人听不懂的术语,然后再将术语用俗语解释出来,解释就是成就感体现的过程。台湾的一个著名评论家来我校开讲座,他可以说是博览群书,阅卷无数,然而著作水平却极一般,整个讲座绕着能指所指的概念玩了一宿。有个极端的说法是,评论者是作家的寄生虫。但是我们需要评论家的,我知道。正如我们需要美食家一样。
这次端午节回家,见到我的人都说我变胖了,那些瘦子们用囧囧有神的眼睛望着我讨要秘方,我说自己煮饭吃就会变胖。他们嗤之以鼻。而对我来说,事实果真如此,一个人做饭,你去买肉买菜,卖家不可能只卖一点的,买回来的东西绝对超过一个人的饭量,每天我都撑的要死。
刚学做饭的时候,为了追求味道好,几乎把所有的调料品都用上了,经过一段时间后终于参悟了。金庸笔下的侠客,武功越高的人武器是越单薄的,真正的大侠是不用武器的。同样的,好厨师不是调料堆积出来的。调料放的越多,则越破坏食物本身的原味。吃火锅吃到后面你会发现只有一个味,辣。你会发现你吃的不是食物,而是单单的辣味,仅此而已。在福州左海西湖旁边有家红酒酒庄,里面的饭菜没有任何调味品,不放盐不放醋不放酱油,只用红酒。煮汤用红酒,炒菜用红酒,蒸饭的水也是用红酒。煮出来的东西除了红酒的脾香外,食物自带的味道也会被煮出来。当然那并不会合我的胃口,真正得我意的是西红柿汁。
我爱吃西红柿炒鸡蛋,因为他简单而不简单。简单到加点盐,然后把二货扔进锅里,眯着眼就能炒成了,而不简单则是其味道,有酸有甜、有时还会有点涩和润,如果用点纯正的花生油的话,味儿倍香!好吃的不是西红柿或者鸡蛋,而是二者结合后的汁,西红柿的(酸、甜)素和鸡蛋的腥,外加花生油(用葱姜炸下)润滑,啧啧啧,那味道那口感,啧啧啧。所以,喝了西红柿炒鸡蛋的汁,奥巴马得不到黑人的选票(变白),床头不用贴芙蓉姐姐(避孕),没有丐中丐也能一口气爬五楼(强身),恐怖基地从此成了西红柿种植基地(致富)。哎呦个啧啧。
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个细节是:焖。把西红柿炒到烂,炒成泥,然后放在锅里焖五分钟左右,这叫入味。叫融合。入味很重要,同样的炒虾亦是如此。我家乡婚宴酒席上经常会有这道菜,然后再配上小盘的酱油醋用来沾着吃。为什么要配酱油醋?因为他们炒的虾没有入味,虾肉是没有味道的。
虾有两种基本做法:或炒或煮。煮的营养好但味淡、炒的味道好能入味。所以我的方法是炒煮结合。不过在先炒后煮,还是先煮后炒的问题上我曾经纠结过一阵子,现在坚持先炒后煮。因为用油很重要,油要农家的纯正油,(市场上的什么金龙鱼什么其他的都不够香)油葱姜蒜稍微炸下,然后把虾放入炒,这一步基本奠定整道菜的成败。然后放水下去煮,煮的久点,基本要花20分钟以上,虾肉就会很有劲道,超级香、超有味。啧啧啧,哎哟个啧啧。
PS:要用活虾。
看着那些虾从暗青色变成红色,其实有点残酷。当得了黑脸包公,做得了红脸关公。能屈能伸,散布四海。高蛋白,高营养,人间之极品啊。虾之大者,为国为民。从宏观说,我们人也是放在水里煮的虾,从黑发变成白发,直至死亡,只不过时间长短不同而已。所以吃前默默为自己祷告下:虾们,你们好可爱啊,我要吃了你。爱到至深才会想把对方吃了,恋爱到最热烈的时期仅仅是亲亲、是完全不能够表达对爱人的情感的,要用啃,甚至用咬,或者吃。
别人做饭凭厨艺,我则是靠想象力。
一般我坚持“三色理论”,毕竟我是好色之徒。一顿饭里必须有三种颜色以上,黄红绿。比如西红柿炒蛋外加炒青菜,红的西红柿、金黄的蛋、鲜绿的菜,多么赏心悦目啊;再比如炒虾、煮玉米、土瘪四季豆,虾的红、玉米的黄、豆的绿,多么赏心悦目啊;再比如肉片炒芹菜、清炒胡萝卜南瓜等等等。。。
别以为我做的饭菜好吃,其实都是假的啦,就我自己爱吃,自己的孩子自己不疼谁疼,蛋蛋君疼?
我做的最好吃的是煮玉米。(哈哈哈,高级黑啊,我黑自己黑得真漂亮啊)
我的厨房里只有盐这一调料,很多食物看似平淡无味,就像有些人看似冷酷无情。其实百味皆俱,其心自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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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时代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3-06-13 10: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