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朋克VS金属
70年代后期,重金属的坏运气来了,金属乐坛开始全面萧条:Aerosmith、Thin Lizzy、Black Sabbath因为吸毒的坏习惯而自掘坟墓;Kiss由于过度的商业化而魅力渐失;Deep Purple因为人员的频繁更迭而伤筋动骨;而Led Zeppelin则因鼓手John Bonham的酗酒亡故宣告解散;在那个时期只有Judas Priest和Queen还保有原班人马。伟大的老牌乐队渐渐消亡,而每一支新晋乐队在老一辈的光辉业绩面前黯然失色,重金属音乐处于一种几近消亡的状态。只有几支乐队在废墟上依然成长,其中包括AC/DC和Rush。AC/DC来自澳大利亚,主音吉他手Angus Young三和弦的吉他演奏风格,虽然并不复杂但魅力十足(甚至连后来的Metallica都学习他的吉他Riffs),而他在舞台上疯狂的动作简直让人怀疑他是否有点神经错乱;主唱Bon Scott的嗓音尖利得犹如来自地狱的魔音。Rush则用他们的进步摇滚鼓舞了一批新人。Deep Purple前成员Ritchie Blackmore的Rainbow(彩虹)是这个时期又一支伟大的乐队(它一直到80年代后期才日渐消亡),在乐队早期,他们曾发表了一些史诗般的专辑,但当其主唱Ronnie James Dio 离开自组乐队DIO之后,一切都变了。
就在重金属音乐普遍萧条的时候,它的姊妹音乐Punk(朋克乐)粉墨登场,并很快就成为摇滚乐坛一道独特的风景。这是一群刚学会摆弄乐器的青年掀起的潮流,他们强烈地反对法西斯主义、大国沙文主义;反对他们的政府,总而言之,反对身边每一件事物,他们在舞台上演奏那些浸透了正直的暴怒的三和弦的歌曲,沙哑着嗓子宣泄着愤懑不满的情绪。Iggy and the Stooges、MC5、New York Dolls等60年代早期朋克乐队的影响下,在70年代,有The Sex Pistols(性手枪)、Ramones(雷蒙斯)、Clash(碰撞)、Damned(地狱)、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苏西和妖精)著名朋克乐队前后成立,其中,The Sex Pistols、Clash和Damned被后人成为"英国朋克三大鼻祖";另外,一些音乐风格类似于朋克但更加模糊晦涩的乐队,诸如:Pagans(异教徒)、The Dead Boys(弱智男孩)、The UK Subs(英国潜水艇)、Misfits(不合时宜)、Crass(粗鲁)等乐队也加入了怒吼的行列。表面上看,Punk的出现和繁盛对重金属是一种冲击,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朋克乐对于重金属音乐的最大臂助在于使得充满能量的音乐得以继续存在,而且朋克乐对于传统重金属的某些内容进行了延续和发扬,比如,朋克对于当时社会上的种种不道德的行为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这种意识在Black Sabbath的歌曲"ldren of the Grave"、"War Pigs"中已经有所体现。
或许,在众多的punk乐队中,Iggy and the Stooges、Ramones和The Sex Pistols是最重要的三支乐队。Iggy and the Stooges是Iggy Pop的乐队,他们的一次演唱会曾让所有人惊诧得张大了嘴巴,那次演唱会由Iggy Pop一手设计,整个过程充斥着他的疯狂而古怪的动作和尖声嘶叫,那些狂暴的三重唱歌曲让现场每一个人都亢奋到了极点,但是时间呢?知道多长不?10分钟多一点!(怎么样,见过如此短的演唱会吗?呵呵)Ramones是一支来自美国纽约的乐队,他们的歌曲可不仅仅只是吼几声那么简单,他们大概是所有的朋克乐队中最有思想的一支,对于社会弊病的鞭挞要比其他乐队更有深度(至少在我觉得是这样的)。Ramones的音乐对后世的影响的巨大的,以至于日后大名鼎鼎的The Red Hot Chili Peppers(红辣椒)和Nirvana都是在Ramones所留下的沃土上成长的。最后来说说音乐史上最伟大、名声最响亮的朋克乐队:The Sex Pistols。它的历史本身就很富戏剧性。创始人Malcom McClaren是一个渴望毁灭一切的疯狂的艺术家,他们希望作一些好的惊世骇俗的朋克音乐,而事实上他们也的确作到了,他们的音乐代表了朋克乐最本质的部分,他们攻击社会弊病的技巧令人惊叹。他们蔑视一切,甚至在"God Save the Queen"(上帝拯救女王)中将英国人心目中的圣洁的女王损了个一塌糊涂,不仅如此,他们还公然选择女王的即位纪念日在伦敦的泰晤士河上的游轮中狂嚎这首歌,结果被警察给逮捕了。然而可悲的是,充满毁灭欲望的The Sex Pistols最终毁灭了自己,当他们的贝司手Sid Vicious杀死他的女友而自己也饮弹自尽之后,乐队彻底毁了。这件事不但使Vicious成为一个声名狼藉的Punk牺牲品,同时也开始了70年代朋克的地狱之路,从此,朋克仅仅在地下艰难地生存,一直到90年代。
在朋克在年轻人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欢迎的同时,另一支乐风剽悍,极富挑衅性的乐队也在乐坛崛起,它就是: Motorhead(摩托党)。千万不要小看它,因为Motorhead被认为是今天的Thrash Metal(鞭击金属)、Speed Metal(速度金属)、Power Metal(强力金属)等重要重金属风格的源头,甚至还可以向后延伸到Death Metal(死亡金属)。1976年,Motorhead的首张专辑《On Parole》不过是重金属能量稍微释放,但其后来的专辑,尤其是70年代末80年代处的专辑,像《Overkill》、《Bomber》、《Ace of Spades》等,则完全成为日后重金属歌曲的基石。更令人惊讶的是,Motorhead不仅吸引了大量的重金属乐迷,还吸引了许多疯狂的朋克乐迷,正是这些人,在Motorhead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另一种音乐的早期创作核心,那就是日后的hardcore(硬核乐)。
九十年代后期,中国朋克悄然兴起,似乎一夜之间推翻了金属大厦,也破灭了摇滚北京的梦想。应该说,金属的流行转变到朋克的盛行,在中国有其必然趋势,老崔就很喜THE CLASH吗!但是这样也陷入了摇滚照镜子——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境地。朋克取代了金属的地位,对中国摇滚来说是件好事,可对摇滚来说就未必是件幸事。我今天不是来讨论朋克与金属的深刻含义,也不是探讨音乐,只想从视觉角度谈谈两者的区别,希望以此可见一斑。
看人先看穿衣,从服饰角度来讲,朋克与金属的区别是很大的。金属乐手的服装质地多为皮革,紧身,鞋也是皮鞋,鞋头成尖形,高邦,喜爱戴骷髅头等金属制品的饰物。而朋克的衣服为布制或麻制,宽松,追求朴实,平民化,鞋也是布鞋甚至是草鞋,鞋头圆形,挂着的多是怪兮兮的小卡通。牛仔裤大家都爱穿,而金属是突出一‘破’字,朋克则突出烂字。金属们带的多为墨镜,朋克则带老土的近视镜或干脆前卫的彩色眼镜,反正镜片是透明的。如果带帽子,金属通常带硬质地的帽子,如棒球帽、高帽,朋克喜欢带软质地的帽子,形状也不拘一格,越土越好。
“头发长的是人的权利”,金属们多为披肩长发,或散或扎,飘逸潇洒。而朋克也有经典发型——鸡冠头,即使留长发,也最多是齐肩。其实,还有一种通用的没有发型的发型——光头,这在朋克乐手中的比重大些,而且可在各个乐手之间灵活使用,可金属的光头基本限于鼓手。染发近几年在中国已成普遍现象,可在摇滚乐手中染发的比率远小于时下街头的蛊惑青年,其中金属的风头又显弱些,这点与我们的近邻日本鬼子的摇滚相比,也相形拙。
在舞台上,分别朋克与金属就更容易些了。先说金属,常用的舞台动作有叉开双腿弹琴、向后甩动长发后疾速狂奔、一只脚踏着反馈音箱...大家应该在现场看多了,不在一一举例。而朋克只需用四字就可形容——埋头苦凿。金属乐手昂首挺胸、趾高气扬是必需的,至少也要双目平视、炯炯有神。朋克的头几乎是低着的,但不喜欢跪着唱歌。演到兴起,头的摆动也是有区别的,金属为‘甩’,朋克为‘磕’。还有一大典型区分方法是看扫弦时的右手,幅度大而狠的是朋克,动作小而精的是金属,而且金属是不砸琴的,他们通常说吉他也有生命,三五年前我也是这麽认为的,可直到有一天我砸了它,它并没有流血,而我却泪流满面。
说到交通工具,中国还没发展到普遍拥有汽车,所以金属开摩托,威风凛凛,朋克骑自行车,悠然自得。不管是谁,路一定是要走的,金属喜欢走路,朋克喜欢在路上走。当然,朋克与金属走路样子也是有区别的,这同在舞台上基本差不多,后者是仰头狂妄式,步伐为跨步式,前者为低头沉思式,步伐为挪步式。如果是背着琴走路,金属乐手就像背着网球拍,朋克乐手则像背着破扫帚。双手插在何处也很有讲究,金属的双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或皮带环上,经常是只用大拇指挂着,但无论如何,手掌至少要有一半露在外面。朋克的双手则插在上衣口袋里,且全部藏起。提起口袋,自然要提放在口袋里的东西,有钱包的经常是金属乐手,朋克不需要钱包,钱可无固定零散的放在全身各处,这一来既迷惑了小偷,又为小偷创造有利的条件,不过数目是窃贼们不屑的,所以吵吵丢了钱的摇滚乐手,八成是玩金属的,因为钱包的吸引力永远大于钱本身,这多像我们的摇滚。
乐队起名也是很有讲究的,以下只限于讨论国内乐队。金属乐队起名喜欢用气势宏伟之词,像唐朝,且多与战争有关,像战斧,从金属乐队名中可以看出该乐队的具体风格,如超载是激流金属,冥界是死亡金属,黑豹算是流行金属。朋克乐队起名也有诸多种类,像盘古的原始、粗糙,A BOY的无政府主义,体现厕所文化的苍蝇,不胜枚举。就像从焱更名为原子弹,即可看出乐队的心路里程。听摇滚歌曲,不能不看其歌词,天堂、地狱、天使、魔鬼、肉体、骷髅、希望、迷惘、光明、黑暗这样的词在金属中出现的机率较大,而朋克多用打砸抢一类的词汇,多看一些即可领会。当然,很多共有的主题就不必再深入讨论了。
总而言之,同样作为金融家,金属们喜欢点大钞,朋克钟情数钢币。同样作为数学家,朋克爱作10X10=100这样的题目,金属则喜欢10+2+5+13+7+...+4=100的题目,这样算动了脑筋。同是计算机专家,金属们是高级程序员,技术扎实,朋克们则是网络黑客,头脑灵活,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该出手时也出手。同为军事家,金属适合军团式进攻,排山倒海,朋克喜欢打游击战,更有甚者极好肉搏,并直接表现在作战时的无组织、无纪律、不服从分配。可中国人就喜欢看打仗,血流得越多越带劲。其实,中国的街头的战斗远比欧美大片吸引人,而且不花钱。朋克和金属会不会打起来,还是只是对骂了之,拭目以待吧!
就在重金属音乐普遍萧条的时候,它的姊妹音乐Punk(朋克乐)粉墨登场,并很快就成为摇滚乐坛一道独特的风景。这是一群刚学会摆弄乐器的青年掀起的潮流,他们强烈地反对法西斯主义、大国沙文主义;反对他们的政府,总而言之,反对身边每一件事物,他们在舞台上演奏那些浸透了正直的暴怒的三和弦的歌曲,沙哑着嗓子宣泄着愤懑不满的情绪。Iggy and the Stooges、MC5、New York Dolls等60年代早期朋克乐队的影响下,在70年代,有The Sex Pistols(性手枪)、Ramones(雷蒙斯)、Clash(碰撞)、Damned(地狱)、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苏西和妖精)著名朋克乐队前后成立,其中,The Sex Pistols、Clash和Damned被后人成为"英国朋克三大鼻祖";另外,一些音乐风格类似于朋克但更加模糊晦涩的乐队,诸如:Pagans(异教徒)、The Dead Boys(弱智男孩)、The UK Subs(英国潜水艇)、Misfits(不合时宜)、Crass(粗鲁)等乐队也加入了怒吼的行列。表面上看,Punk的出现和繁盛对重金属是一种冲击,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朋克乐对于重金属音乐的最大臂助在于使得充满能量的音乐得以继续存在,而且朋克乐对于传统重金属的某些内容进行了延续和发扬,比如,朋克对于当时社会上的种种不道德的行为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这种意识在Black Sabbath的歌曲"ldren of the Grave"、"War Pigs"中已经有所体现。
或许,在众多的punk乐队中,Iggy and the Stooges、Ramones和The Sex Pistols是最重要的三支乐队。Iggy and the Stooges是Iggy Pop的乐队,他们的一次演唱会曾让所有人惊诧得张大了嘴巴,那次演唱会由Iggy Pop一手设计,整个过程充斥着他的疯狂而古怪的动作和尖声嘶叫,那些狂暴的三重唱歌曲让现场每一个人都亢奋到了极点,但是时间呢?知道多长不?10分钟多一点!(怎么样,见过如此短的演唱会吗?呵呵)Ramones是一支来自美国纽约的乐队,他们的歌曲可不仅仅只是吼几声那么简单,他们大概是所有的朋克乐队中最有思想的一支,对于社会弊病的鞭挞要比其他乐队更有深度(至少在我觉得是这样的)。Ramones的音乐对后世的影响的巨大的,以至于日后大名鼎鼎的The Red Hot Chili Peppers(红辣椒)和Nirvana都是在Ramones所留下的沃土上成长的。最后来说说音乐史上最伟大、名声最响亮的朋克乐队:The Sex Pistols。它的历史本身就很富戏剧性。创始人Malcom McClaren是一个渴望毁灭一切的疯狂的艺术家,他们希望作一些好的惊世骇俗的朋克音乐,而事实上他们也的确作到了,他们的音乐代表了朋克乐最本质的部分,他们攻击社会弊病的技巧令人惊叹。他们蔑视一切,甚至在"God Save the Queen"(上帝拯救女王)中将英国人心目中的圣洁的女王损了个一塌糊涂,不仅如此,他们还公然选择女王的即位纪念日在伦敦的泰晤士河上的游轮中狂嚎这首歌,结果被警察给逮捕了。然而可悲的是,充满毁灭欲望的The Sex Pistols最终毁灭了自己,当他们的贝司手Sid Vicious杀死他的女友而自己也饮弹自尽之后,乐队彻底毁了。这件事不但使Vicious成为一个声名狼藉的Punk牺牲品,同时也开始了70年代朋克的地狱之路,从此,朋克仅仅在地下艰难地生存,一直到90年代。
在朋克在年轻人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欢迎的同时,另一支乐风剽悍,极富挑衅性的乐队也在乐坛崛起,它就是: Motorhead(摩托党)。千万不要小看它,因为Motorhead被认为是今天的Thrash Metal(鞭击金属)、Speed Metal(速度金属)、Power Metal(强力金属)等重要重金属风格的源头,甚至还可以向后延伸到Death Metal(死亡金属)。1976年,Motorhead的首张专辑《On Parole》不过是重金属能量稍微释放,但其后来的专辑,尤其是70年代末80年代处的专辑,像《Overkill》、《Bomber》、《Ace of Spades》等,则完全成为日后重金属歌曲的基石。更令人惊讶的是,Motorhead不仅吸引了大量的重金属乐迷,还吸引了许多疯狂的朋克乐迷,正是这些人,在Motorhead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另一种音乐的早期创作核心,那就是日后的hardcore(硬核乐)。
九十年代后期,中国朋克悄然兴起,似乎一夜之间推翻了金属大厦,也破灭了摇滚北京的梦想。应该说,金属的流行转变到朋克的盛行,在中国有其必然趋势,老崔就很喜THE CLASH吗!但是这样也陷入了摇滚照镜子——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境地。朋克取代了金属的地位,对中国摇滚来说是件好事,可对摇滚来说就未必是件幸事。我今天不是来讨论朋克与金属的深刻含义,也不是探讨音乐,只想从视觉角度谈谈两者的区别,希望以此可见一斑。
看人先看穿衣,从服饰角度来讲,朋克与金属的区别是很大的。金属乐手的服装质地多为皮革,紧身,鞋也是皮鞋,鞋头成尖形,高邦,喜爱戴骷髅头等金属制品的饰物。而朋克的衣服为布制或麻制,宽松,追求朴实,平民化,鞋也是布鞋甚至是草鞋,鞋头圆形,挂着的多是怪兮兮的小卡通。牛仔裤大家都爱穿,而金属是突出一‘破’字,朋克则突出烂字。金属们带的多为墨镜,朋克则带老土的近视镜或干脆前卫的彩色眼镜,反正镜片是透明的。如果带帽子,金属通常带硬质地的帽子,如棒球帽、高帽,朋克喜欢带软质地的帽子,形状也不拘一格,越土越好。
“头发长的是人的权利”,金属们多为披肩长发,或散或扎,飘逸潇洒。而朋克也有经典发型——鸡冠头,即使留长发,也最多是齐肩。其实,还有一种通用的没有发型的发型——光头,这在朋克乐手中的比重大些,而且可在各个乐手之间灵活使用,可金属的光头基本限于鼓手。染发近几年在中国已成普遍现象,可在摇滚乐手中染发的比率远小于时下街头的蛊惑青年,其中金属的风头又显弱些,这点与我们的近邻日本鬼子的摇滚相比,也相形拙。
在舞台上,分别朋克与金属就更容易些了。先说金属,常用的舞台动作有叉开双腿弹琴、向后甩动长发后疾速狂奔、一只脚踏着反馈音箱...大家应该在现场看多了,不在一一举例。而朋克只需用四字就可形容——埋头苦凿。金属乐手昂首挺胸、趾高气扬是必需的,至少也要双目平视、炯炯有神。朋克的头几乎是低着的,但不喜欢跪着唱歌。演到兴起,头的摆动也是有区别的,金属为‘甩’,朋克为‘磕’。还有一大典型区分方法是看扫弦时的右手,幅度大而狠的是朋克,动作小而精的是金属,而且金属是不砸琴的,他们通常说吉他也有生命,三五年前我也是这麽认为的,可直到有一天我砸了它,它并没有流血,而我却泪流满面。
说到交通工具,中国还没发展到普遍拥有汽车,所以金属开摩托,威风凛凛,朋克骑自行车,悠然自得。不管是谁,路一定是要走的,金属喜欢走路,朋克喜欢在路上走。当然,朋克与金属走路样子也是有区别的,这同在舞台上基本差不多,后者是仰头狂妄式,步伐为跨步式,前者为低头沉思式,步伐为挪步式。如果是背着琴走路,金属乐手就像背着网球拍,朋克乐手则像背着破扫帚。双手插在何处也很有讲究,金属的双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或皮带环上,经常是只用大拇指挂着,但无论如何,手掌至少要有一半露在外面。朋克的双手则插在上衣口袋里,且全部藏起。提起口袋,自然要提放在口袋里的东西,有钱包的经常是金属乐手,朋克不需要钱包,钱可无固定零散的放在全身各处,这一来既迷惑了小偷,又为小偷创造有利的条件,不过数目是窃贼们不屑的,所以吵吵丢了钱的摇滚乐手,八成是玩金属的,因为钱包的吸引力永远大于钱本身,这多像我们的摇滚。
乐队起名也是很有讲究的,以下只限于讨论国内乐队。金属乐队起名喜欢用气势宏伟之词,像唐朝,且多与战争有关,像战斧,从金属乐队名中可以看出该乐队的具体风格,如超载是激流金属,冥界是死亡金属,黑豹算是流行金属。朋克乐队起名也有诸多种类,像盘古的原始、粗糙,A BOY的无政府主义,体现厕所文化的苍蝇,不胜枚举。就像从焱更名为原子弹,即可看出乐队的心路里程。听摇滚歌曲,不能不看其歌词,天堂、地狱、天使、魔鬼、肉体、骷髅、希望、迷惘、光明、黑暗这样的词在金属中出现的机率较大,而朋克多用打砸抢一类的词汇,多看一些即可领会。当然,很多共有的主题就不必再深入讨论了。
总而言之,同样作为金融家,金属们喜欢点大钞,朋克钟情数钢币。同样作为数学家,朋克爱作10X10=100这样的题目,金属则喜欢10+2+5+13+7+...+4=100的题目,这样算动了脑筋。同是计算机专家,金属们是高级程序员,技术扎实,朋克们则是网络黑客,头脑灵活,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该出手时也出手。同为军事家,金属适合军团式进攻,排山倒海,朋克喜欢打游击战,更有甚者极好肉搏,并直接表现在作战时的无组织、无纪律、不服从分配。可中国人就喜欢看打仗,血流得越多越带劲。其实,中国的街头的战斗远比欧美大片吸引人,而且不花钱。朋克和金属会不会打起来,还是只是对骂了之,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