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纪录片来源于电影纪录片,是电影纪录片概念、思路、手法在电视上的引入和应用。电视纪录片的出现,构成了电视屏幕上以真实地记录现实生活为己任的电视节目形态。
电视纪录片来源于电影纪录片,是电影纪录片概念、思路、手法在电视上的引入和应用。电视纪录片的出现,构成了电视屏幕上以真实地记录现实生活为己任的电视节目形态。
一、电视纪录片的概念界定
电视纪录片是指运用现代电子、数字技术手段,通过非虚构的艺术手法,真实地记录人类社会生活,以现实生活的原始内容为基本素材,经过创作者的选择、重组、集中、强化,结构而成的一种完整的纪实性电视节目形态。
电视纪录片的内容保留着鲜活、真实的生活信息,具有极强的真实性、客观性,供观众观察、体验和思考,而在选择和结构过程中,则有隐性或显性的创作者主观的对生活的认识、理解、兴趣、爱好的介入。“电视纪录片是客观生活与主观认识的一种留有较大空间距离的结构。它既能将真实的生活物化成为一种可以复制、保存、传播的形态,留给人们一段活的历史,又能给观众提供一个创作者对生活的独特的、个性化的视角,供观众评介和欣赏。”[1]
早期的电视纪录片探索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30年代,当时一些图片摄影记者进行了一些类似于电视纪录片的创作。真正意义上的电视纪录片始于1946年,美国记者默罗首开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的电视纪录片先河,其主持的新闻节目《See it Now》中播出了大量从世界各地采访而来的电视纪录片。
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电视机构纷纷投资制作大型电视纪录片,并将其视为自身实力的标志。专业的科教电视纪录片频道Discovery更因在电视纪录片上的成就而成为全球10大知名品牌中惟一的媒体品牌。Discovery利用15颗通信卫星,每天以24种语言向全球160个国家和地区播放探索节目,内容涵盖了科技、自然、历史、探险和文化等诸多领域。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Discovery“人类探索特别贡献奖”。
二、电视纪录片的基本元素
电视纪录片作为一种独特的电视节目形态,主要有以下4个基本元素:
1.真实元素
电视纪录片必须以真实作为灵魂。电视纪录片“要求反映未经修饰的自然和社会,记录当事人的真实语言”[2]。电视纪录片最能打动观众之处,正在于其中的真实元素。电视纪录片的真实元素要求创作人员必须深入到事件的中心,对于所反映的事件应当找到全面的“证据链条”,而不能是道听途说的“孤证”。有些时候,创作人员还要查阅大量的历史文献,旁征博引,以求最大限度地贴近真实。
2.故事元素
电视纪录片不是堆零星资料的堆砌,而是经过了主创人员精心的编排。对于反映历史事件的电视纪录片来说,整部片子应当围绕着事件的前因后果,叙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即使是以传播知识为目的的科教电视纪录片,从头到尾也需要贯穿一条明确的逻辑线索,使观众感觉到似乎在倾听一位现场亲历者讲述的故事。
从受众接受的角度上讲,优秀的电视纪录片应该同时让受众在心扉和大脑、心理和生理、感性和理性方面都产生愉悦的感觉。电视纪录片的内容往往是理性的,但必须要通过感性的形式来表现,通过这种途径被人们记忆、产生共鸣。
3.艺术元素
电视纪录片是对真实世界的艺术再现。电视纪录片的艺术元素体现在对画面精致的拍摄、对素材流畅的剪辑、对音乐恰当的选择等方面。在电视纪录片中,创作人员大量地使用电影中的成熟艺术手法,通过蒙太奇、镜头的拉伸、色彩的应用等,构造出一部精美的艺术作品。
4.娱乐元素
电视纪录片在西方本身就是娱乐工业的一部分。中国电视纪录片虽然大都主题深刻,内容真实,制作精良,但往往留给人呆板乏味的感觉,形成了说教灌输式的风格。观众对这类电视纪录片不感兴趣。只有融入了娱乐元素,用娱乐化的方式和形式去制作电视纪录片,将知识融入其中,观众才会在享受娱乐盛宴的同时不知不觉地接受了电视纪录片所在传播的东西。如美国国家地理频道投资拍摄的电视纪录片《郑和下西洋》就采用了搬演、重现等方式,甚至聘用演员去表演,剪辑上讲求的也是戏剧化处理。
三、电视纪录片的记录方式
电视纪录片形态的记录方式可以分为参与式记录、旁观式记录、超常式记录、再现式记录4种。
1.参与式记录
即拍摄者参与到所记录的事实当中,摄像机和被记录对象之间形成一种亲密的关系,发掘事件的真实面貌,推动事件的进程,并将整个参与的过程拍摄下来,作为纪录的有机组成部分。参与式记录是电视纪录片的主要工作方式之一,可以运用在各种题材的记录当中。其长处在于记录者可以尽可能的去探究表象之下的真相,对表现内心世界、过去时空、以及赋予记录戏剧性情节性上非常有效,但由于是以对生活的介入而激发出一些非常态的东西,掌握不好,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生活的原生态。
2.旁观式记录
即在对生活的纪录中采用的是一种旁观的方式,也就是摄像机与被拍摄者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最理想的是争取把摄像机对被拍摄者的影响降到最低,剪接时强调一种连续性,从技术的角度就尽力避免表露作者的感情色彩和道德取向,尽量完整地真实地表现人物与事件的本来面目。电视纪录片《八廓南街16号》就是这样一种旁观式的记录。镜头对准了西藏八廓南街的一个居民委员会,摄像机在一种紧张的状态中,观察着这个中国共产党的最小的职能机构以及与西藏人民的交界面,等待着事件的发生。对于片中在审讯小偷段落所采用的惟一一次双机拍摄,导演在成片后还叹其为缺憾,认为破坏了单机固定镜头对事件的等待。其他像《重逢的日子》、《龙脊》、《山洞里的村庄》、《影人儿》等也是在沉静的观望中,解剖了一个家庭、一个山寨、一个村庄的方方面面,同时也物化了一段历史。
旁观式记录的目的是要对现实作直接的观察,从而让观众对现实有个直接的了解,其长处在于充分地还原了生活的原生态,保留了更深度的心理真实和观众自由诠释的空间,与此同时,旁观式记录在表现人物内心活动、情感及非现实时空等方面有许多不便,观众在接受过程中也可能因为那种强烈的不确定性而无所适从。
3.超常式记录
即以超常的视野,特殊的手段,去记录人文世界、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活动。
人的本质力量常常会辐射在各方面,人与自然、人与动植物、人与宇宙星空都能对话,电视纪录片的题材范围也越来越宽广,已深入到人的科学活动、野生动物、地理生态等层面,对历史、心理、生命等进行科学探索。
如瑞典科技工作者拍摄的《爱的凯歌》,就是将摄像机同一个深入人体的,直径只有1毫米的内窥镜连接在一起,拍摄了从精子的产生到受精,从胚胎的形成到胎儿生长的过程,既真实又神奇;美国的《大白鲨》是将小型摄像机放在冲浪板上,绑在长竿上,在水中近距离接近鲨鱼,还将遥控摄像机绑在鲨鱼的背上,进行水下摄影,获得了一个类似于鲨鱼自身的主观视角,拍摄了一部既真实又有趣的纪录片;在英国的野生动物纪录片《洞穴里的狮子》中,创作者把摄像机放在一个可以遥控的玩具中,人远远地操纵摄像机追随狮子的足迹,拍摄它的日常起居、捕食、游戏等。我国的《神奇的绿色之火》、《朱鹳》、《西藏的野生动物》、《雾海绿洲》等自然生态题材的电视纪录片也较多地采用了超常式的纪录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4.再现式记录
即在大量的实拍和历史素材中,运用情景再现,表现某段无法实际拍摄获得的内容,营造某种情景氛围,增强视觉的感受,形成一种特殊风格的电视纪录片。
再现式电视纪录片大多在表现旅游风光、文化遗产、历史人物的内容之中运用这种手法,像曾在《东方时空》栏目的《记忆》系列中播出的《梅兰芳》、《瞎子阿炳》等,就是这样的电视纪录片。
此外,现在也有人对完全真实的素材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组织、摆布拍摄,使人难以用电视纪录片这一概念来概括。对于这些新形态,需要根据实践的发展来进行定位和正名,认识到不同名目所蕴含的不同属性,既不能忽略这些新品种独有的生命力,也不能因此而对电视纪录片的认知产生偏差。
需要强调的是,不论出现何种新形态,不论什么手法,对于电视纪录片而言,它的基本特征是素材来自真实的生活,保证素材的原始状态,历史资料的真实性。即使是有扮演的段落,或电脑制作合成的内容,也应明确显示出来,以便使观众认同。
四、电视纪录片的基本类型
电视纪录片原则上可分为电视短纪录片、电视长纪录片、电视专题片、电视系列片等4个基本类型。
1.电视短纪录片
电视短纪录片原则上是指时长在15分钟以内,通过非虚构的艺术手法,直接从现实生活中选取典型形象和音响素材,加以客观展示的电视纪录片形态。
电视短纪录片因容量所限,不可能进行大跨度的时空纪录,只能如实反映现实生活的一个存在、一个片断、一个流程。它要求以现实逻辑为起点,充分呈现现实中的人物和事件以及时空顺序,客观记录生活的本来面目。
2.电视长纪录片
电视长纪录片原则是指时长在15分钟以上、50分钟以内的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表现主体的1~2集电视纪录片形态。
与电视短纪录片相比,电视长纪录片因有足够的容量,所以除用来记录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的现实生活题材,还可以用来表现历史、文献、考古、风光、科技等领域时空跨度较大的题材。
3.电视专题片
电视专题片作为中国特有的电视纪录片形态,是指以解说词阐述某种理念、观点作为主要结构方式,附以画面、音乐等元素进行说明、写意、升华的电视纪录片形态。
电视专题片中不乏精彩的纪实段落,但主旨是说明某个特定的主题。[3]电视专题片的纪实性要求创作者不得随意想象,不得虚构情节,不得任意拔高,只是一般不强调时空的同一性,充许穿插闪回,渲染情绪,引申抒情。因此,有研究者称其为写意型电视纪录片。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内电视学界和业界通常把电视专题片和电视纪录片看作相并列的两种电视节目形态。2004年5月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2003年度电视社教节目奖,把电视纪录片和电视专题片作为两种节目形态参评,并明确界定:电视纪录片是指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主体拍摄的纪实风格的电视节目;电视专题片是以声画对位的解说词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议叙结合的电视节目。[4]然而,也有研究者认为:“‘声画对位’和‘声画合一’只是创作手法不同;‘议叙结合’为主和‘现场实景’为主只是表现方式不同,均不足以科学地分清‘专题片’和‘纪录片’之间的本质差异。”[5]这种质疑是颇有见地的。
4.电视系列片
电视系列片是指内容上或逻辑上有承接关系的3集以上的电视长纪录片或电视专题片构成的电视纪录片形态。
电视系列片与单集或上下集的电视长纪录片和电视专题片相比,容量更大,常用来反映重大事件、历史人物、社会变迁、文化现象、科学发现等大型题材。电视系列片取材于客观现实,以真人真事为拍摄主体,内容丰厚,场面宏大,人物众多,事理复杂。创作手法上常常主观与客观并用、表现与再现共存、纪实与写意同在。
一般而言,比起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缺少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与电视娱乐节目相比,电视纪录片缺少欢快幽默的娱乐元素;与电视新闻节目相比,电视纪录片缺少新鲜快捷的信息资源。但电视纪录片具有记载历史、讲述现实、传播知识、弘扬民族精神、加强对外传播的文化品质,是可以长远流传的文化产品。
注释:
[1] 朱羽君:《对电视的生命感悟——朱羽君自选集》,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71~172页。
[2] 唐世鼎、黎斌主编:《世界电视节目荟萃》,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
[3] 刘春:《高举专题片的手》,《南方电视学刊》2004年第5期,第88页。
[4] 郭宝新主编:《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2003年度社教佳作赏析》,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第451页。
[5] 刘习良:《电视纪录片辨析》,《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6年第3期,第72页。(文章最终内容以刊物为准)
一、电视纪录片的概念界定
电视纪录片是指运用现代电子、数字技术手段,通过非虚构的艺术手法,真实地记录人类社会生活,以现实生活的原始内容为基本素材,经过创作者的选择、重组、集中、强化,结构而成的一种完整的纪实性电视节目形态。
电视纪录片的内容保留着鲜活、真实的生活信息,具有极强的真实性、客观性,供观众观察、体验和思考,而在选择和结构过程中,则有隐性或显性的创作者主观的对生活的认识、理解、兴趣、爱好的介入。“电视纪录片是客观生活与主观认识的一种留有较大空间距离的结构。它既能将真实的生活物化成为一种可以复制、保存、传播的形态,留给人们一段活的历史,又能给观众提供一个创作者对生活的独特的、个性化的视角,供观众评介和欣赏。”[1]
早期的电视纪录片探索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30年代,当时一些图片摄影记者进行了一些类似于电视纪录片的创作。真正意义上的电视纪录片始于1946年,美国记者默罗首开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的电视纪录片先河,其主持的新闻节目《See it Now》中播出了大量从世界各地采访而来的电视纪录片。
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电视机构纷纷投资制作大型电视纪录片,并将其视为自身实力的标志。专业的科教电视纪录片频道Discovery更因在电视纪录片上的成就而成为全球10大知名品牌中惟一的媒体品牌。Discovery利用15颗通信卫星,每天以24种语言向全球160个国家和地区播放探索节目,内容涵盖了科技、自然、历史、探险和文化等诸多领域。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Discovery“人类探索特别贡献奖”。
二、电视纪录片的基本元素
电视纪录片作为一种独特的电视节目形态,主要有以下4个基本元素:
1.真实元素
电视纪录片必须以真实作为灵魂。电视纪录片“要求反映未经修饰的自然和社会,记录当事人的真实语言”[2]。电视纪录片最能打动观众之处,正在于其中的真实元素。电视纪录片的真实元素要求创作人员必须深入到事件的中心,对于所反映的事件应当找到全面的“证据链条”,而不能是道听途说的“孤证”。有些时候,创作人员还要查阅大量的历史文献,旁征博引,以求最大限度地贴近真实。
2.故事元素
电视纪录片不是堆零星资料的堆砌,而是经过了主创人员精心的编排。对于反映历史事件的电视纪录片来说,整部片子应当围绕着事件的前因后果,叙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即使是以传播知识为目的的科教电视纪录片,从头到尾也需要贯穿一条明确的逻辑线索,使观众感觉到似乎在倾听一位现场亲历者讲述的故事。
从受众接受的角度上讲,优秀的电视纪录片应该同时让受众在心扉和大脑、心理和生理、感性和理性方面都产生愉悦的感觉。电视纪录片的内容往往是理性的,但必须要通过感性的形式来表现,通过这种途径被人们记忆、产生共鸣。
3.艺术元素
电视纪录片是对真实世界的艺术再现。电视纪录片的艺术元素体现在对画面精致的拍摄、对素材流畅的剪辑、对音乐恰当的选择等方面。在电视纪录片中,创作人员大量地使用电影中的成熟艺术手法,通过蒙太奇、镜头的拉伸、色彩的应用等,构造出一部精美的艺术作品。
4.娱乐元素
电视纪录片在西方本身就是娱乐工业的一部分。中国电视纪录片虽然大都主题深刻,内容真实,制作精良,但往往留给人呆板乏味的感觉,形成了说教灌输式的风格。观众对这类电视纪录片不感兴趣。只有融入了娱乐元素,用娱乐化的方式和形式去制作电视纪录片,将知识融入其中,观众才会在享受娱乐盛宴的同时不知不觉地接受了电视纪录片所在传播的东西。如美国国家地理频道投资拍摄的电视纪录片《郑和下西洋》就采用了搬演、重现等方式,甚至聘用演员去表演,剪辑上讲求的也是戏剧化处理。
三、电视纪录片的记录方式
电视纪录片形态的记录方式可以分为参与式记录、旁观式记录、超常式记录、再现式记录4种。
1.参与式记录
即拍摄者参与到所记录的事实当中,摄像机和被记录对象之间形成一种亲密的关系,发掘事件的真实面貌,推动事件的进程,并将整个参与的过程拍摄下来,作为纪录的有机组成部分。参与式记录是电视纪录片的主要工作方式之一,可以运用在各种题材的记录当中。其长处在于记录者可以尽可能的去探究表象之下的真相,对表现内心世界、过去时空、以及赋予记录戏剧性情节性上非常有效,但由于是以对生活的介入而激发出一些非常态的东西,掌握不好,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生活的原生态。
2.旁观式记录
即在对生活的纪录中采用的是一种旁观的方式,也就是摄像机与被拍摄者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最理想的是争取把摄像机对被拍摄者的影响降到最低,剪接时强调一种连续性,从技术的角度就尽力避免表露作者的感情色彩和道德取向,尽量完整地真实地表现人物与事件的本来面目。电视纪录片《八廓南街16号》就是这样一种旁观式的记录。镜头对准了西藏八廓南街的一个居民委员会,摄像机在一种紧张的状态中,观察着这个中国共产党的最小的职能机构以及与西藏人民的交界面,等待着事件的发生。对于片中在审讯小偷段落所采用的惟一一次双机拍摄,导演在成片后还叹其为缺憾,认为破坏了单机固定镜头对事件的等待。其他像《重逢的日子》、《龙脊》、《山洞里的村庄》、《影人儿》等也是在沉静的观望中,解剖了一个家庭、一个山寨、一个村庄的方方面面,同时也物化了一段历史。
旁观式记录的目的是要对现实作直接的观察,从而让观众对现实有个直接的了解,其长处在于充分地还原了生活的原生态,保留了更深度的心理真实和观众自由诠释的空间,与此同时,旁观式记录在表现人物内心活动、情感及非现实时空等方面有许多不便,观众在接受过程中也可能因为那种强烈的不确定性而无所适从。
3.超常式记录
即以超常的视野,特殊的手段,去记录人文世界、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活动。
人的本质力量常常会辐射在各方面,人与自然、人与动植物、人与宇宙星空都能对话,电视纪录片的题材范围也越来越宽广,已深入到人的科学活动、野生动物、地理生态等层面,对历史、心理、生命等进行科学探索。
如瑞典科技工作者拍摄的《爱的凯歌》,就是将摄像机同一个深入人体的,直径只有1毫米的内窥镜连接在一起,拍摄了从精子的产生到受精,从胚胎的形成到胎儿生长的过程,既真实又神奇;美国的《大白鲨》是将小型摄像机放在冲浪板上,绑在长竿上,在水中近距离接近鲨鱼,还将遥控摄像机绑在鲨鱼的背上,进行水下摄影,获得了一个类似于鲨鱼自身的主观视角,拍摄了一部既真实又有趣的纪录片;在英国的野生动物纪录片《洞穴里的狮子》中,创作者把摄像机放在一个可以遥控的玩具中,人远远地操纵摄像机追随狮子的足迹,拍摄它的日常起居、捕食、游戏等。我国的《神奇的绿色之火》、《朱鹳》、《西藏的野生动物》、《雾海绿洲》等自然生态题材的电视纪录片也较多地采用了超常式的纪录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4.再现式记录
即在大量的实拍和历史素材中,运用情景再现,表现某段无法实际拍摄获得的内容,营造某种情景氛围,增强视觉的感受,形成一种特殊风格的电视纪录片。
再现式电视纪录片大多在表现旅游风光、文化遗产、历史人物的内容之中运用这种手法,像曾在《东方时空》栏目的《记忆》系列中播出的《梅兰芳》、《瞎子阿炳》等,就是这样的电视纪录片。
此外,现在也有人对完全真实的素材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组织、摆布拍摄,使人难以用电视纪录片这一概念来概括。对于这些新形态,需要根据实践的发展来进行定位和正名,认识到不同名目所蕴含的不同属性,既不能忽略这些新品种独有的生命力,也不能因此而对电视纪录片的认知产生偏差。
需要强调的是,不论出现何种新形态,不论什么手法,对于电视纪录片而言,它的基本特征是素材来自真实的生活,保证素材的原始状态,历史资料的真实性。即使是有扮演的段落,或电脑制作合成的内容,也应明确显示出来,以便使观众认同。
四、电视纪录片的基本类型
电视纪录片原则上可分为电视短纪录片、电视长纪录片、电视专题片、电视系列片等4个基本类型。
1.电视短纪录片
电视短纪录片原则上是指时长在15分钟以内,通过非虚构的艺术手法,直接从现实生活中选取典型形象和音响素材,加以客观展示的电视纪录片形态。
电视短纪录片因容量所限,不可能进行大跨度的时空纪录,只能如实反映现实生活的一个存在、一个片断、一个流程。它要求以现实逻辑为起点,充分呈现现实中的人物和事件以及时空顺序,客观记录生活的本来面目。
2.电视长纪录片
电视长纪录片原则是指时长在15分钟以上、50分钟以内的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表现主体的1~2集电视纪录片形态。
与电视短纪录片相比,电视长纪录片因有足够的容量,所以除用来记录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的现实生活题材,还可以用来表现历史、文献、考古、风光、科技等领域时空跨度较大的题材。
3.电视专题片
电视专题片作为中国特有的电视纪录片形态,是指以解说词阐述某种理念、观点作为主要结构方式,附以画面、音乐等元素进行说明、写意、升华的电视纪录片形态。
电视专题片中不乏精彩的纪实段落,但主旨是说明某个特定的主题。[3]电视专题片的纪实性要求创作者不得随意想象,不得虚构情节,不得任意拔高,只是一般不强调时空的同一性,充许穿插闪回,渲染情绪,引申抒情。因此,有研究者称其为写意型电视纪录片。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内电视学界和业界通常把电视专题片和电视纪录片看作相并列的两种电视节目形态。2004年5月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2003年度电视社教节目奖,把电视纪录片和电视专题片作为两种节目形态参评,并明确界定:电视纪录片是指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主体拍摄的纪实风格的电视节目;电视专题片是以声画对位的解说词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议叙结合的电视节目。[4]然而,也有研究者认为:“‘声画对位’和‘声画合一’只是创作手法不同;‘议叙结合’为主和‘现场实景’为主只是表现方式不同,均不足以科学地分清‘专题片’和‘纪录片’之间的本质差异。”[5]这种质疑是颇有见地的。
4.电视系列片
电视系列片是指内容上或逻辑上有承接关系的3集以上的电视长纪录片或电视专题片构成的电视纪录片形态。
电视系列片与单集或上下集的电视长纪录片和电视专题片相比,容量更大,常用来反映重大事件、历史人物、社会变迁、文化现象、科学发现等大型题材。电视系列片取材于客观现实,以真人真事为拍摄主体,内容丰厚,场面宏大,人物众多,事理复杂。创作手法上常常主观与客观并用、表现与再现共存、纪实与写意同在。
一般而言,比起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缺少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与电视娱乐节目相比,电视纪录片缺少欢快幽默的娱乐元素;与电视新闻节目相比,电视纪录片缺少新鲜快捷的信息资源。但电视纪录片具有记载历史、讲述现实、传播知识、弘扬民族精神、加强对外传播的文化品质,是可以长远流传的文化产品。
注释:
[1] 朱羽君:《对电视的生命感悟——朱羽君自选集》,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71~172页。
[2] 唐世鼎、黎斌主编:《世界电视节目荟萃》,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
[3] 刘春:《高举专题片的手》,《南方电视学刊》2004年第5期,第88页。
[4] 郭宝新主编:《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2003年度社教佳作赏析》,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第451页。
[5] 刘习良:《电视纪录片辨析》,《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6年第3期,第72页。(文章最终内容以刊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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