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ing notes16:《简单的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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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直接确认事实?如果某个事物是我们可以亲身体验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亲自 投身其中,获得第一收资料。如果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我们就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确实人事物的真实性。
正如我们看到的,首先是事物,然后产生观念,最后出现语言。
在逻辑学中,陈述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语言上的特定表达方式,只针对可以做出真假判断的命题。
客观命题的真假判断是没有争议的,但主观命题有。
通常,一个词语的使用越普遍,它的含义就越模糊。
使用者塑造语言,同时语言也塑造使用者。
对真相的本质的理解就顺理成章地称之为符合论。而另一理论融贯说,则从属于符合论。融贯说是指,如果一个明天与某个已经得到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一致,那它就是真的。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1,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
2,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我们所说的“变化中”,不是从无到有的通道,而只是目前已存在的事物的内部变化。)
3,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4,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却认为负面。
区分原因:动力因、目的因(行动的目的或者是客观事物的功用)、质料因(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形式因(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在动力因中,要注意区别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如雕塑家是一座雕塑的主要原因,而工具是其工具原因,属于从属的方式。工具是主要原因要得到某种结果所使用的媒介。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两步:第一步是将要定义的属于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是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
只要是两个事物,他们就不可能完全相同。如果从字面上说两个事物完全相同,那么他们只可能是一个事物。
比较论证的概要:
A具有特性R、S、T、U、和W。
B具有特性R、S、T、U、和W。
A具有特性Z,
所以,B也具有特性Z。
论证形式:
1,联言论证:A·B:·是和的意思,A和B都是真的。
2,选言论证:A v B:v是或者的意思,两者中只能有一个是真的。
3,条件论证:即假言论证。A—B。
A,所以B。
4,三段论:
每一个M都是P。
每一个S都是M。
所以,每一个S都是P。
演绎论证得出的是必然性结论,而归纳论证只能得出可能性论证。
容易犯的逻辑错误。
窃取论题:
把有待正面的观点当作不证自明的前提条件。
所有在桌边的人都刮了脸。
吉姆坐在桌边。
所以吉姆也刮了脸。
错误:第一个命题具有所有大前提的标志,但是它的正确是以结论的正确性为前提的。如果我们不是预先知道吉姆刮了脸,那么就不能确定所有坐在桌边的人都刮了脸。所以,结论陈述的只是我们已知的事实。这里没有真正的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