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简单想法待修改
![]() |
图片的比较详细,简单地说,除去商业协商部分,出口退税的关注点主要有几个:
1、企业生产完成,按合同、订单进行供货,或者自行出口。这个环节侧重于对生产货物企业生产的监控,方向上要核实企业是否存在,是否正常经营生产,生产的货物是否与开具的发票一致。可以说这个环节是申报出口的基础。
2、货物流向的真实性。既然企业真实存在,并且产能产品相符,那么就是接下来就是核实货物流向是否匹配,对于自营出口企业,侧重于监控货运是否正常,但是这往往是日常监控的盲区,即使是有对应的发票,也很难去确定货物流的真实性,又不可能蹲点,所以实际上还是从产能和资金流切入。产能是稳定的,跟销售成一定比例,销售跟资金流动也是成比例的,资金但凡是通过银行走账,监控难度不会太大,但是这里如果发生现金交易,则无法监控。所以这部分的监控目前个人觉得是必然存在误差的。
对于贸易公司,就要多留个心眼,即使购货环节真实,是否出口报关同一批货物也很难确定,而且现在的出口退税操作都是跨地域的。所以货物流一定要求企业做好,这是基础,尤其对于异地进货的企业。此外,为避免企业易货出口,要进一步抓紧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向,尤其对于高退税率、小面积的产品,更是应该时刻盯住公司的资金流动。大多出口骗税案件都是从源头开始出现问题,所以对异地购货企业的监控也该从源头的供货企业开始。
3、期待更快捷完善的企业资金流监控体系。目前银行的系统应该是比较完善的,但是整个社会的信息共享体系比较滞后,所以作为监控部门的税务、海关等部门对企业资金流动的监控要求目前是难以满足的,只能期待共享机制和共享系统的建立。
4、清理非法买单买单行为。记得知乎上说的深圳的代理出口公司存在一些乱想,经过几次跟其他人交流,自我觉得应该是真实的,现在许多的小企业出口都是由货代公司代理的,这为他们获得报关单制造天然的机会,也就有了后面的卖单行为,之前貌似对这一块监控和打击力度不大,个人认为这也是个源头性问题,如果不零容忍地严控重打,该类行为无法杜绝。
还没人转发这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