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A(一)
男孩A
他说:“我觉得这个世界未必有坏人,多的只是些生意人。”
嗯,在这点上,他的看法大概和我差不多。但对这话的理解角度上,我和他应该也有不同。若把人分成非黑即白和保有灰色地带两种,我自认是后者,而以我认识的他某时候的刚烈与善辩来讲,我认为他应该是前者。
但凭心而论,他的个性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之一。
别人看来,他是一个大机构的踏实好员工,忠实的大城市的中流砥柱,令人起敬的社会成员。熟识了之后,才知道他个性的另几个维度:他是夜场狂热分子、是金句制造者、是贴心合适的旅伴。我猜,他最爱的两件东西,大概就是房子,和男人。嗯没错,他是基佬,一个不算太有安全感的基佬。
我和他的相处模式,在他人看来可能蛮奇怪的。我上班的时候,供职于一家大型机构的北京分支,而他,则是这家机构的上海分支的成员。我们俩经常会同时被公司派去另一个城市去出差,共同完成一个项目,因此而熟识。
所以我和他基本上没有在北京或上海见过面,每次见面,都是在另一座大城市。有可能是广州、有可能是香港、有可能是台北,也有可能是东京和新加坡。
事实上,这样的相处模式,把普通的同事缔造成好友的几率似乎更大一些。若是天天见面的同事,难免会彼此有一些防备,每天的琐碎也更容易发现彼此身上无聊一面。而这种“每次都在相对陌生的地方见面并完成工作”的关系,见面时都带着点新鲜,带着点脱离日常生活后的倾诉欲,以及神清气爽的“在此处又不在此处”的感觉,加速了我和他彼此交心的过程。
所以我和他,与其说是异地的同事,不如说是固定的旅伴,更合适些。
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杭州吧。
当时那次出差,是在西湖边,有一个大活动的直播。比起其他的同事和同行,我们俩那次的工作不算太忙碌,说白了就是走个过场,和大家交际一下,回去根据通稿写一些文字,另外就是和不常见面的业内人士建立一个联系罢了。
很无聊的。我是说这种非技术性、交际类的工作。我和我代表的机构,上次去某地“欠下”人情,这次再回请人吃饭和邀请人参加活动,借以还清上次欠的债。冤冤相报,一时半会儿怎么都没法清算。而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为了消解每个人呆在一个地方的无聊呢,还是让彼此成为对方“资源”这件事情变得更合理?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大家都是以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热情投身于这样的社交活动中,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
我那时还不认识他。我们俩都刚到这家机构没多长时间。起初见他,觉得他有一张从事我们这个行业中人常有的很焦虑、又常堆笑的脸,而他的骨架生的还不错,阔肩、无赘肉,很撑衣服,好看得很。看得出来,他善交际,却又不爱交际,人群中他笑,但转过头来就是冷笑和嘲笑,我爱看他的表情,多过于看大多数人的。
有八卦同事在旁边悄语:
“看到XX没?他今晚是带着男朋友来的。他现在的男朋友是沪上有名的摄影师,被我们邀请了的。”
因为见过太多,所以我也算是对“他们这种人”见怪不怪,只是好奇两个人是不是很般配。我想既然被八卦同事专门主动说与我听,他们在外貌上应该还是值得一看的。
好奇张望了一下,结果并没有让我失望。或许他男友和他单独拿出来看,都没有那样的好看,只是比一般的男生精致和善打理自己一些,而两个人放在一起看就真可称得上是一对璧人:两个人几乎一般高的个头,都是一样的“撑衣服”的好架子,穿的也都得体好看。他背着人的冷笑、嘲笑甚至讪笑,放在男友面前变成甜笑、微笑和傻笑,也不乏类似“展颜”和“莞尔”这种很迷人的笑。我越来越爱看他的表情了。
比起他来,他男友简直就是社交场上一把好手。这个男友认识每个人,和每个人都聊得来,每个人也都喜欢他。我猜,他男友除了精通聊天,应该还精通着诸如德州扑克这种有闲人的游戏,尝得出蓝牌和黑牌、买奈良美智梦游娃娃的烟灰缸,数遍再告诉我城里最新的夜店和餐厅,总之就是一切可以拿出来讲的风趣话题都识得。
有人把我介绍给他们认识。他笑着扑过来和我拥抱,说他看过我写的文章,一直都很喜欢,看到我署名的长文章,他会第一个看。
面对这么直白的奉承和赞扬,我一向是不知所措,回应的话也是一向不知所云的,我也从不主动地赞美陌生人,就算我真的认可对方,我也不会赞美——怕别人觉得我假。但面对此时的他,我好像没那么尴尬,也跟着微笑与甜笑,还少有地开始毫不吝啬地、发自内心地赞许他和他男友的风度和衣着。
他们单独相处的样子更是风景。
活动快结束的时候,西湖边上一片灯火阑珊,我独自走近湖边,带点雾气的湖边倒映着树与月亮,影影绰绰,美极了。我有点醉意,迷蒙中听到旁边的他俩在讲俗气的情话。
“月亮太美好了,我宁愿到明天早上都不要回去。”
“没有必要。有你在,月亮一点儿也不重要。”
我有点听不下去,就咳嗽两声,他看到我,带着点傲娇地笑着,帮我点了一支烟。那天,我们三个聊到午夜才各自回去。
我认识的每一个gay,性格里或多或少都有点drama queen的影子的。区别只是每个人幻想中自己的角色不同而已。
有的人把自己幻化成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美人儿,在各种社交网络里晒自己的大眼睛小尖脸美照;有的人想象中的自己则是A&F广告里的肌肉男,每天去健身房练块儿,雄性荷尔蒙多得要漫出来;有人认为自己是职场女强人,在办公室里百炼成钢,也许会在某个人面前化为绕指的柔。
他理想中的自己,则是有点妖气横生的样子,或者就是妖本身,报恩来的那种蛇妖狐妖之类。妩媚丛生,浪漫至死,宁愿爱人负我千次也不忍对他有一点欺骗那种。
嗯,他养了一只叫许仙的猫。
后来再见他,就是半年后的香港了。我们要参加的活动结束,他约我到中环山上喝酒。
我说,这回没跟男朋友一起来啊?
他顿了顿烟灰:
“哎哟你还惦记着他呢?早分了,跟个小狐狸精跑了!”
“他们这种人”的分手率一定是高于“我们这种人”的,所以我也不惊奇,只是觉得西湖边上的美好一夜就像白过了一样,至少,以后都不会再重来了,于是略有些遗憾。
他又换上我喜欢的傲娇表情,跟我讲他现在的男朋友。
“他啊,就是个大俗人,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做他那份工,赚他那些钱,真真是无聊死了!”
说是这么说,但看得出他话里话外带着点儿“保护”的意思,就好像是先要把自己爱的人的缺点放大到无限,以免我将来见着之后发现更大的毛病一样。
“我喜欢他啊,是因为他年纪比我大,你猜他有多大了?做我爸爸都不嫌老!又成熟又冷又不把我当回事儿的男人我最喜欢了!”
“那你和那么老的男人都聊啥啊?没代沟啊?”
“就不聊啊,打麻将呗。他这个人啊,一说话就得说起他儿子,还强迫我看他儿子的照片!我可不愿对着个小屁孩儿的破照片说可爱,还不如多赢他点钱,才不会亏本哒!”
从兰桂坊的半山腰,我看得到最高的ifc大楼被夜雾缠着。我喜欢南方的这样的夜晚,多过于北方过于清朗的夜色。
第二天晚上,我们去红馆看五月天演唱会。
其实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但我们那天都无心工作,两个人都被吉他手石头迷倒。他说他现在喜欢的正是这一型,精壮、不笑、温柔、好体力。我那段时间正迷着黎耀祥,喜欢他在《义海豪情》里的表演,我突然觉得那天晚上的石头和黎耀祥有点像。
我们往奇怪的话题里聊下去,发现我们俩对男人的审美还真是很类似。我们在以下几件事中达到共识:1.民国型男里,数一数二的是蒋中正,而不是那位国父,以及好总理;2.汪峰短发、留胡茬、带点金属饰品的时候很让人有种别样的好感;3.范植伟、张孝全这两个人,比阮经天和赵又廷更应该红;4.吴彦祖、金城武和古天乐这一型的帅,完完全全让人提不起兴趣,张震么还勉强凑合;5.陈升!陈升!陈升!
当时,我们还没发现吴秀波。否则那天的聊天中一定有至少十分钟的时间是在花痴这个人。
是谁说的,没有gay蜜的女人,人生就不完整来着?嗯,就是这个道理了。
(待定一下。大家喜欢他或不喜欢他,都必须说喜欢!因为本尊在看本帖,哈哈哈~)
他说:“我觉得这个世界未必有坏人,多的只是些生意人。”
嗯,在这点上,他的看法大概和我差不多。但对这话的理解角度上,我和他应该也有不同。若把人分成非黑即白和保有灰色地带两种,我自认是后者,而以我认识的他某时候的刚烈与善辩来讲,我认为他应该是前者。
但凭心而论,他的个性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之一。
别人看来,他是一个大机构的踏实好员工,忠实的大城市的中流砥柱,令人起敬的社会成员。熟识了之后,才知道他个性的另几个维度:他是夜场狂热分子、是金句制造者、是贴心合适的旅伴。我猜,他最爱的两件东西,大概就是房子,和男人。嗯没错,他是基佬,一个不算太有安全感的基佬。
我和他的相处模式,在他人看来可能蛮奇怪的。我上班的时候,供职于一家大型机构的北京分支,而他,则是这家机构的上海分支的成员。我们俩经常会同时被公司派去另一个城市去出差,共同完成一个项目,因此而熟识。
所以我和他基本上没有在北京或上海见过面,每次见面,都是在另一座大城市。有可能是广州、有可能是香港、有可能是台北,也有可能是东京和新加坡。
事实上,这样的相处模式,把普通的同事缔造成好友的几率似乎更大一些。若是天天见面的同事,难免会彼此有一些防备,每天的琐碎也更容易发现彼此身上无聊一面。而这种“每次都在相对陌生的地方见面并完成工作”的关系,见面时都带着点新鲜,带着点脱离日常生活后的倾诉欲,以及神清气爽的“在此处又不在此处”的感觉,加速了我和他彼此交心的过程。
所以我和他,与其说是异地的同事,不如说是固定的旅伴,更合适些。
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杭州吧。
当时那次出差,是在西湖边,有一个大活动的直播。比起其他的同事和同行,我们俩那次的工作不算太忙碌,说白了就是走个过场,和大家交际一下,回去根据通稿写一些文字,另外就是和不常见面的业内人士建立一个联系罢了。
很无聊的。我是说这种非技术性、交际类的工作。我和我代表的机构,上次去某地“欠下”人情,这次再回请人吃饭和邀请人参加活动,借以还清上次欠的债。冤冤相报,一时半会儿怎么都没法清算。而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为了消解每个人呆在一个地方的无聊呢,还是让彼此成为对方“资源”这件事情变得更合理?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大家都是以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热情投身于这样的社交活动中,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
我那时还不认识他。我们俩都刚到这家机构没多长时间。起初见他,觉得他有一张从事我们这个行业中人常有的很焦虑、又常堆笑的脸,而他的骨架生的还不错,阔肩、无赘肉,很撑衣服,好看得很。看得出来,他善交际,却又不爱交际,人群中他笑,但转过头来就是冷笑和嘲笑,我爱看他的表情,多过于看大多数人的。
有八卦同事在旁边悄语:
“看到XX没?他今晚是带着男朋友来的。他现在的男朋友是沪上有名的摄影师,被我们邀请了的。”
因为见过太多,所以我也算是对“他们这种人”见怪不怪,只是好奇两个人是不是很般配。我想既然被八卦同事专门主动说与我听,他们在外貌上应该还是值得一看的。
好奇张望了一下,结果并没有让我失望。或许他男友和他单独拿出来看,都没有那样的好看,只是比一般的男生精致和善打理自己一些,而两个人放在一起看就真可称得上是一对璧人:两个人几乎一般高的个头,都是一样的“撑衣服”的好架子,穿的也都得体好看。他背着人的冷笑、嘲笑甚至讪笑,放在男友面前变成甜笑、微笑和傻笑,也不乏类似“展颜”和“莞尔”这种很迷人的笑。我越来越爱看他的表情了。
比起他来,他男友简直就是社交场上一把好手。这个男友认识每个人,和每个人都聊得来,每个人也都喜欢他。我猜,他男友除了精通聊天,应该还精通着诸如德州扑克这种有闲人的游戏,尝得出蓝牌和黑牌、买奈良美智梦游娃娃的烟灰缸,数遍再告诉我城里最新的夜店和餐厅,总之就是一切可以拿出来讲的风趣话题都识得。
有人把我介绍给他们认识。他笑着扑过来和我拥抱,说他看过我写的文章,一直都很喜欢,看到我署名的长文章,他会第一个看。
面对这么直白的奉承和赞扬,我一向是不知所措,回应的话也是一向不知所云的,我也从不主动地赞美陌生人,就算我真的认可对方,我也不会赞美——怕别人觉得我假。但面对此时的他,我好像没那么尴尬,也跟着微笑与甜笑,还少有地开始毫不吝啬地、发自内心地赞许他和他男友的风度和衣着。
他们单独相处的样子更是风景。
活动快结束的时候,西湖边上一片灯火阑珊,我独自走近湖边,带点雾气的湖边倒映着树与月亮,影影绰绰,美极了。我有点醉意,迷蒙中听到旁边的他俩在讲俗气的情话。
“月亮太美好了,我宁愿到明天早上都不要回去。”
“没有必要。有你在,月亮一点儿也不重要。”
我有点听不下去,就咳嗽两声,他看到我,带着点傲娇地笑着,帮我点了一支烟。那天,我们三个聊到午夜才各自回去。
我认识的每一个gay,性格里或多或少都有点drama queen的影子的。区别只是每个人幻想中自己的角色不同而已。
有的人把自己幻化成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美人儿,在各种社交网络里晒自己的大眼睛小尖脸美照;有的人想象中的自己则是A&F广告里的肌肉男,每天去健身房练块儿,雄性荷尔蒙多得要漫出来;有人认为自己是职场女强人,在办公室里百炼成钢,也许会在某个人面前化为绕指的柔。
他理想中的自己,则是有点妖气横生的样子,或者就是妖本身,报恩来的那种蛇妖狐妖之类。妩媚丛生,浪漫至死,宁愿爱人负我千次也不忍对他有一点欺骗那种。
嗯,他养了一只叫许仙的猫。
后来再见他,就是半年后的香港了。我们要参加的活动结束,他约我到中环山上喝酒。
我说,这回没跟男朋友一起来啊?
他顿了顿烟灰:
“哎哟你还惦记着他呢?早分了,跟个小狐狸精跑了!”
“他们这种人”的分手率一定是高于“我们这种人”的,所以我也不惊奇,只是觉得西湖边上的美好一夜就像白过了一样,至少,以后都不会再重来了,于是略有些遗憾。
他又换上我喜欢的傲娇表情,跟我讲他现在的男朋友。
“他啊,就是个大俗人,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做他那份工,赚他那些钱,真真是无聊死了!”
说是这么说,但看得出他话里话外带着点儿“保护”的意思,就好像是先要把自己爱的人的缺点放大到无限,以免我将来见着之后发现更大的毛病一样。
“我喜欢他啊,是因为他年纪比我大,你猜他有多大了?做我爸爸都不嫌老!又成熟又冷又不把我当回事儿的男人我最喜欢了!”
“那你和那么老的男人都聊啥啊?没代沟啊?”
“就不聊啊,打麻将呗。他这个人啊,一说话就得说起他儿子,还强迫我看他儿子的照片!我可不愿对着个小屁孩儿的破照片说可爱,还不如多赢他点钱,才不会亏本哒!”
从兰桂坊的半山腰,我看得到最高的ifc大楼被夜雾缠着。我喜欢南方的这样的夜晚,多过于北方过于清朗的夜色。
第二天晚上,我们去红馆看五月天演唱会。
其实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但我们那天都无心工作,两个人都被吉他手石头迷倒。他说他现在喜欢的正是这一型,精壮、不笑、温柔、好体力。我那段时间正迷着黎耀祥,喜欢他在《义海豪情》里的表演,我突然觉得那天晚上的石头和黎耀祥有点像。
我们往奇怪的话题里聊下去,发现我们俩对男人的审美还真是很类似。我们在以下几件事中达到共识:1.民国型男里,数一数二的是蒋中正,而不是那位国父,以及好总理;2.汪峰短发、留胡茬、带点金属饰品的时候很让人有种别样的好感;3.范植伟、张孝全这两个人,比阮经天和赵又廷更应该红;4.吴彦祖、金城武和古天乐这一型的帅,完完全全让人提不起兴趣,张震么还勉强凑合;5.陈升!陈升!陈升!
当时,我们还没发现吴秀波。否则那天的聊天中一定有至少十分钟的时间是在花痴这个人。
是谁说的,没有gay蜜的女人,人生就不完整来着?嗯,就是这个道理了。
(待定一下。大家喜欢他或不喜欢他,都必须说喜欢!因为本尊在看本帖,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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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鹿哞哞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3-09-22 17: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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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a的狗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3-09-20 18: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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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沒鎖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3-09-03 12: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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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pple果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3-09-03 1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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Çee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3-09-02 0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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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pple果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3-09-01 19: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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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黄包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3-08-31 23: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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