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OTII易百科]大黄鸭版权之争
风靡全球的正版大黄鸭在北京园博园的园博湖正式亮相,按计划将停留至本月23日,26日移至颐和园。自从大黄鸭在香港展出后,中国掀起了一股鸭子热,各地陆续出现了大量”山寨”鸭子标志物,继而大黄鸭版权问题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它到底有没有版权呢?
*大黄鸭版权问题目前未经过正式法律程序裁定,本文仅集纳各代表方对版权问题的观点*
大黄鸭的诞生
大黄鸭(Rubber Duck)是荷兰概念艺术家(concept artist)弗洛伦泰因 霍夫曼所创作的巨型橡皮鸭艺术品,2013年5月到达香港之前,大黄鸭已经游历了11个国家的14个城市,其中一款为世界上体积最庞大的橡皮鸭,体积为26×20×32米。与此同时,与其相关的衍生品也引来了很多鸭粉的关注,但同时,在中国大陆多地也产生了很多“山寨鸭”。
大黄鸭的诞生源于霍夫曼在2001年参观美术馆时看到一幅画,便有了这个橡皮鸭艺术品的创意,并搜寻了很多橡皮鸭玩具。最后找到一个最为完美的原型,就是TOLO玩具公司(一家香港公司)生产的橡皮鸭[玩具橡皮鸭橡皮鸭]。最终在2007年,霍夫曼被法国一个艺术双年展邀请,并做出了第一隻橡皮鸭艺术品。
在2009年比利时的一次展览时,霍夫曼给TOLO玩具公司打电话,并希望要1万隻橡皮鸭,赠送给合作方。此后,霍夫曼与TOLO玩具厂商开始合作。霍夫曼做自己的橡皮鸭艺术作品,而TOLO公司则负责生产限量版玩具橡皮鸭进行销售。
霍夫曼的“大黄鸭”走红有其特殊背景,一方面是在西方很有影响的“小黄鸭”事件,即1992年一艘从中国出发的货轮在前往美国途中遇到风暴,其中的浴盆玩具黄色鸭子、蓝色海龟和绿色青蛙漂在海面,历经15年漂洋过海最终登陆美国、英国,这一过程中世界各国出现一批“追鸭族”,从而推进这一事件为公众关注;另一方面则是在西方国家中,孩子们洗澡的浴盆末端一般都会拴一只“橡皮鸭”,因此这一形象马上让他们想到自己快乐的童年。
大陆山寨大黄鸭泛滥
9月6号18米高的正版“大黄鸭”现身北京园博园。很多错过香港展览的观众,甚至远赴北京,一睹“鸭容”。不过就在“大黄鸭”吸引眼球之时,北京玉渊潭出现了一只“绿梦鸭”,造型与“大黄鸭”如出一辙,只是黄毛变绿毛。几乎同时,福建厦门旅博会也来了一只3米高缩微版“大黄鸭”,而山东一家景区正在搭建的“大黄鸭”竟也有18米,明摆着仿制。上周,黄浦江上甚至还出现了一艘“烤鸭版大黄鸭”渡轮。
一时间“举国尽是大黄鸭”,俨然一道奇观。北京方面的律师声明称,霍夫曼只将“大黄鸭”的展览权独家授予北京一家公司,其他各版“大黄鸭”都未经授权,授权方保留追求侵权者责任的权利,以维护“大黄鸭”的声誉。
大黄鸭的版权之争
大黄鸭之父的版权声明
霍夫曼其先后与香港和北京的玩具厂商签订了授权协议,负责大黄鸭衍生品的制造,并积极地维护版权,称要对所有盗版产品追究法律责任。
橡皮鸭在香港展出期间,中国大陆商家纷纷看好此商机,并陆续推出同类大型充气橡皮鸭商业活动,被媒体与网友们称为「山寨大黄鸭」。[25]随后,橡皮鸭艺术家霍夫曼现身杭州,并表示,他将毁掉所有的仿製品,称我不赞同抄袭,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去做原创者,简单的抄袭是很愚蠢的行为,他希望他的作品能带来灵感,希望人们能受到激励,让更多的人去做不同的事情,而不是简单的抄袭。
大陆艺术家质疑大黄鸭侵权
霍夫曼在接受《都市快报》採访时也曾说:这是(大黄鸭)中国製造的,然后以商品的方式去往欧洲,进入我们的生活,算上来回运输的时间,它应该已经15岁了,这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对此,中国艺术家幸鑫质疑称,大黄鸭之父(霍夫曼)的陈述是否可以被理解为他承认《大黄鸭》的形象来自某个中国制造的「原版玩具橡皮鸭」?而霍夫曼所做的事情就是,把浴缸鸭放大,并且放在城市中的广阔水域里。那现在的问题就是:这种扩大尺寸的复制,是否对原作者构成侵权?艺术评论人鲍栋认为,霍夫曼创作《橡皮鸭》的艺术手段不新,但他在扩大原物的过程中融入了自己的想法,「想法很重要,这是艺术创作的重要环节。」
来自中国官方的声音
2013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表文章《从”大黄鸭”谈作品原创性与创造性》。文章中结合了国外的司法实践案例,对原创性与创造性及其两者的关係进行阐述,并针对《橡皮鸭》与浴缸鸭「表达的实质」相同、合并原则决定浴缸鸭难获版权保护、《橡皮鸭》较之浴缸鸭不足以体现创造性三点展开讨论,正面表示《橡皮鸭》不受版权法保护。
【你对本文的观点赞同吗?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欢迎发表跟帖或者微博@网易新闻客户端 表达你的观点和建议。本文所有内容均来自于网络。】
注:本文部分内容引自中新网,北京青年报,维基百科,中国日报等。[ITOTII易百科0914]大黄鸭版权之争
转载请注明:ITOTII » 自动草稿
原文链接:http://www.itotii.com/5337.html
*大黄鸭版权问题目前未经过正式法律程序裁定,本文仅集纳各代表方对版权问题的观点*
大黄鸭的诞生
大黄鸭(Rubber Duck)是荷兰概念艺术家(concept artist)弗洛伦泰因 霍夫曼所创作的巨型橡皮鸭艺术品,2013年5月到达香港之前,大黄鸭已经游历了11个国家的14个城市,其中一款为世界上体积最庞大的橡皮鸭,体积为26×20×32米。与此同时,与其相关的衍生品也引来了很多鸭粉的关注,但同时,在中国大陆多地也产生了很多“山寨鸭”。
大黄鸭的诞生源于霍夫曼在2001年参观美术馆时看到一幅画,便有了这个橡皮鸭艺术品的创意,并搜寻了很多橡皮鸭玩具。最后找到一个最为完美的原型,就是TOLO玩具公司(一家香港公司)生产的橡皮鸭[玩具橡皮鸭橡皮鸭]。最终在2007年,霍夫曼被法国一个艺术双年展邀请,并做出了第一隻橡皮鸭艺术品。
在2009年比利时的一次展览时,霍夫曼给TOLO玩具公司打电话,并希望要1万隻橡皮鸭,赠送给合作方。此后,霍夫曼与TOLO玩具厂商开始合作。霍夫曼做自己的橡皮鸭艺术作品,而TOLO公司则负责生产限量版玩具橡皮鸭进行销售。
霍夫曼的“大黄鸭”走红有其特殊背景,一方面是在西方很有影响的“小黄鸭”事件,即1992年一艘从中国出发的货轮在前往美国途中遇到风暴,其中的浴盆玩具黄色鸭子、蓝色海龟和绿色青蛙漂在海面,历经15年漂洋过海最终登陆美国、英国,这一过程中世界各国出现一批“追鸭族”,从而推进这一事件为公众关注;另一方面则是在西方国家中,孩子们洗澡的浴盆末端一般都会拴一只“橡皮鸭”,因此这一形象马上让他们想到自己快乐的童年。
大陆山寨大黄鸭泛滥
9月6号18米高的正版“大黄鸭”现身北京园博园。很多错过香港展览的观众,甚至远赴北京,一睹“鸭容”。不过就在“大黄鸭”吸引眼球之时,北京玉渊潭出现了一只“绿梦鸭”,造型与“大黄鸭”如出一辙,只是黄毛变绿毛。几乎同时,福建厦门旅博会也来了一只3米高缩微版“大黄鸭”,而山东一家景区正在搭建的“大黄鸭”竟也有18米,明摆着仿制。上周,黄浦江上甚至还出现了一艘“烤鸭版大黄鸭”渡轮。
一时间“举国尽是大黄鸭”,俨然一道奇观。北京方面的律师声明称,霍夫曼只将“大黄鸭”的展览权独家授予北京一家公司,其他各版“大黄鸭”都未经授权,授权方保留追求侵权者责任的权利,以维护“大黄鸭”的声誉。
大黄鸭的版权之争
大黄鸭之父的版权声明
霍夫曼其先后与香港和北京的玩具厂商签订了授权协议,负责大黄鸭衍生品的制造,并积极地维护版权,称要对所有盗版产品追究法律责任。
橡皮鸭在香港展出期间,中国大陆商家纷纷看好此商机,并陆续推出同类大型充气橡皮鸭商业活动,被媒体与网友们称为「山寨大黄鸭」。[25]随后,橡皮鸭艺术家霍夫曼现身杭州,并表示,他将毁掉所有的仿製品,称我不赞同抄袭,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去做原创者,简单的抄袭是很愚蠢的行为,他希望他的作品能带来灵感,希望人们能受到激励,让更多的人去做不同的事情,而不是简单的抄袭。
大陆艺术家质疑大黄鸭侵权
霍夫曼在接受《都市快报》採访时也曾说:这是(大黄鸭)中国製造的,然后以商品的方式去往欧洲,进入我们的生活,算上来回运输的时间,它应该已经15岁了,这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对此,中国艺术家幸鑫质疑称,大黄鸭之父(霍夫曼)的陈述是否可以被理解为他承认《大黄鸭》的形象来自某个中国制造的「原版玩具橡皮鸭」?而霍夫曼所做的事情就是,把浴缸鸭放大,并且放在城市中的广阔水域里。那现在的问题就是:这种扩大尺寸的复制,是否对原作者构成侵权?艺术评论人鲍栋认为,霍夫曼创作《橡皮鸭》的艺术手段不新,但他在扩大原物的过程中融入了自己的想法,「想法很重要,这是艺术创作的重要环节。」
来自中国官方的声音
2013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表文章《从”大黄鸭”谈作品原创性与创造性》。文章中结合了国外的司法实践案例,对原创性与创造性及其两者的关係进行阐述,并针对《橡皮鸭》与浴缸鸭「表达的实质」相同、合并原则决定浴缸鸭难获版权保护、《橡皮鸭》较之浴缸鸭不足以体现创造性三点展开讨论,正面表示《橡皮鸭》不受版权法保护。
【你对本文的观点赞同吗?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欢迎发表跟帖或者微博@网易新闻客户端 表达你的观点和建议。本文所有内容均来自于网络。】
注:本文部分内容引自中新网,北京青年报,维基百科,中国日报等。[ITOTII易百科0914]大黄鸭版权之争
转载请注明:ITOTII » 自动草稿
原文链接:http://www.itotii.com/5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