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论爱与结合
Z: 海德格尔先生,您的哲学探索的是哲学史上最为深邃辽远的存在问题,您是否也愿意对爱情说点什么,对此我们总是充满期待的。
海:对爱情,我并没有说过多少。但《存在与时间》中对此在的分析,并不能说对爱情未置一词。此在分析试图揭示的是人这一存在者在生存论上的基本建制,并由此给出人类生命现象的诸种可能性。为此,我甚至把此在直接规定为“存在可能”(Seinkönnen)。简言之,此在分析相比于逻辑学中范畴分析、各类事实科学的实证分析的不同之处在于,此在分析既非对概念的演绎分类,也非对既成事实的归纳分类,它试图直接面对实事本身,让实事自己显示自身。这里的关键在于,概念演绎和事实归纳都事先已经以某种显示出来的概念或者事实为其基础,并且对这一事先已然如此这般的既成性发问不能。而此在分析的现象学思路,规定了我们从事的是本源性的基础研究,它讨论事物之何所以如此的“原因”。但这原因并非因果关系链条上的起始一环,而是存在论上的“使……可能”。只有当可能之物在任何时候都不被作为对象来把握时,才能称得上可能之物的自身显示。为此,我们只能从此在这一存在者入手开始这一基础存在论的研究。因为此在是这样一个存在者,他在他的生存中就已经领会着存在了。我可以从我自己本身那里讲出我所具有、拥有、保有的存在之意义——并且这讲出本身就是存在所应许的。这就是此在之分析本身何以可能的原因。此在分析分析此在之可能性,同时,此在分析本身具备着实现这一任务的可能性,因为此在向来已经领会了存在——这里的“循环”并非循环论证。那么,回到我们的主题,关于爱情,我们要问的是,什么是爱情?
Z:是的,用您的话说,这个问题可以转换为:什么使爱情得以可能?
海:的确。什么使爱情得以可能?这使我们避开了下面这些问题:我们谈论的到底是朋友之爱,男女之爱还是亲子之爱。也避开了下面这些问题:爱情如何与友谊相区分,肉体之爱如何与精神之爱相区分?我们并非“回避”这些问题,我们只是尝试首先避开这些问题的干扰,用直指问题核心的方式,探索一下,到底什么是爱情本身。反过来说,我们所揭示的爱情之实事本身,必定反过来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和规定上述问题的最终解答。
Z:海德格尔先生,这听起来激动人心呢。
海:首先我们问:爱情发生在什么地方?它发生在一个爱着的人(Liebhaber)激情澎湃的心房,还是发生在被爱者(Geliebte)那边——无论是她的心灵还是外表?或者,其实还有第三个选项,它发生在爱者和被爱者之间。说爱情只在自己心里,或者爱情是在被爱者那里,这其实等于说,爱情可以独独一个人在与世隔绝的地方发生。但这不符合实情。在这里,我并不是要否认那种孤独的恋爱,“柏拉图之爱”常常因为误解的缘故而被用来表述这种孤绝于恋爱对象的精神之爱。但我要尝试揭示的是,人从来都不是孤独地生存在世界上的。恰恰相反,人的这种孤独或者独身状态,只不过是他向来已经处在世界之上并与他人一起共同存在着的残缺样式(defizienter Modus),人能够自觉地对“孤独”表示喜欢或者厌恶,恰是人原本向来与他人共在的一个证明。人可以说自己是“孤独者”,这已经是他对“共在”这一前提在表明态度了。正因如此,我把“在-世界-之中-存在”规定为此在在生存论上的基本建制。换句话说,世界并不是在我们之外的res extensa(广延物) 。说起世界,我们很容易将之理解为所有存在者的总体,这一总体中因而也包括我们自己。然而,我们是如何达到这一“存在者总体”的概念的?我们并没有见过、摸过这总体,我们只是借由数目而思及了总体概念。存在者总体的存在乃是我们理智上通过数目概念而加以把握的。因而世界概念在这里只是以计算性的思维被抽象地把握了。实际上,我们的确见过、摸过世界,这就是我们的周边世界。在周边世界的寻视,此在发现了各自的世界。此在的世界并非无动于衷的数目之总体,而是活生生与之打交道的周边世界。周边世界启示了我们关于世界的世界性所在。世界先天地掌管着此在的生存。世界被规定为先天的,正是要说,在任何一个此在出生之前,它都已经具备了这一世界性。
Z:我非常赞同。照您的意思,此在总是在世界之中存在,这恰恰是爱情得以发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因为爱情不可能孤零零地发生。也就是说,爱情必定发生在爱者与被爱者之间。但我们如何理解这“之间”呢?我感觉,当我们说,爱情发生在“之间”时,仿佛它从我们身上被剥走了一样。
海:我首先回答一个更切迫地从这个生存论分析中崭露出来的问题:拥有世界性的此在,是否必定是爱着的此在呢?此在的生存分为诚然状态(Eigentlichkeit)和不诚状态(Uneigentlichekeit)。此在总是在世界之中存在,它不可避免地其他世内存在者打交道,我们将之称为“操心”。这里可以区分为对物的操办(Besorgen)和对人的操持(Fürsorge)。我试以对他人的操持为例进行解说诚然与不诚状态。在与他人共在中,人并不是总是以本己方式行为的。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不管是赞成、反对还是合谋,我们都会互相形成制约,将操心聚焦于与他人的差异,从而为弥补差异而费心费力。但这恰恰使此在陷入不可缝合的距离感中,攀比状态——比上和比下——最终只能变成对其中的喧嚷的不安的乏味状态(Abständigkeit)。做生活的奴隶:人们越是看不到这一点,就越是受此支配。这并不带有任何的贬义。当与他人共在时,我们首先是常人。在这里,我把常人状态刻画为不诚状态,并不是要对之有所道德谴责,而毋宁只是揭示真相,事实上,常人状态同样也在生存论上作为源初现象属于此在,只不过它属于此在的实证环节。如果说常人也有自己,那他必定是和诚然状态下的此在的自己有所不同。在常人状态下,“身不由己”(Botmäßigkeit)常常成为行为法则,从而表明,这样的“自己”毋宁只是“与他人共在”中的一个“他人”而已。他还不是本己的自我。现在我要说,爱情只有这个在世界之中存在的此在进入诚然状态时,才是必然的或者必要的。Sapere aude! 同样的,要有勇气,去追逐你的爱情!爱情从来不是自然而然(ohne weiteres)就到手的。爱情需要勇气。爱情有时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从一种既定的状态中脱离。这一切无不昭示着我们,爱情是此在在其诚然状态中所通达的。因此,就这一诚然状态,我们并非说,事实上这事情诚然已是如此,而是说,事实上这事情诚然应该如此!
Z:海德格尔先生,您的解说已经将您的基础存在论和爱情的一个明显特征联系起来了:当我们陷入爱情时,我们的确感觉自己与众不同了。这难道就是我们的“诚然状态”?还有,当面对爱人的时候,我们会突然间发现自己,有时我们从恋人那里发现自己比我们自己单身时发现到的更多。这难道就是我们从“常人”的他者中进入诚然的自己的征象?还有,当我们在恋爱时,我们经常说起“世界”,认为他或她是我在世界上的唯一,他或她是我的整个世界。这难道不是在佐证您最初的洞见:人向来已经在世界中存在,爱情的到来回过头来提醒了我们这一源初生活经验?而当您说“诚然状态”是一种应当时,我仿佛突然开窍了,难道爱情是我们的一种伦理?
海:请容许我不能直接回答您的问题。但我们现在可以讨论一下“之间”的意义。您为什么认为,如果我说,爱情发生在爱者与被爱者之间,它就仿佛从您身上剥夺了一样?或许您认为,“之间”的意思是说,爱情既不在爱者身上,也不在被爱者身上,而是这两者之间另外有个空地,那里住着爱情?这并不是我期待的理解。如果我们认为,爱者和被爱者之间的关系另外需要一个空间去盛放爱情这种关系,这实际上是将关系置于两个实体之间,于是,爱情到底是外在关系还是内在关系,就成为了问题。然而,我们的问题在提法上就已经做出了根本改变。我们并不将此在看做是作为实体的生物。我在这里需要强调我使用“此在”这一术语的意义。哲学历史上,人向来被定义为“理性的动物”,从而被突出地从“精神”方面加以理解。此在避免了这一形而上学的烙印,同时,此在要强调另外一种思想道路:生存。此在的生存毋宁首先被理解为展开着的“此”。正因如此,此在并非哲学史上向来的那样,被理解为确定的存在者,此在是绽出(ek-sistierend)的存在者。时间性是我们理解这一绽出生存方式的视野。此在从来都不是一个内在的此,他向来已经“在外面”。内在的精神不能说没有肉体还可能;独立的个体不能说没有社会还可能;此刻的当下不能说没有未来还可能。正是在此在的这种存在方式中,精神向来与肉体相联系,个体向来与社会相联系,此刻向来与未来相联系。人与人之间的爱情,是人与人外部的联系呢,还是包容在一个人内部的联系?不!爱情不可能是那个通常意义上的实体的联系。爱情是此在在其生存中为自己所准备的东西,它既是作为激情的承受,也是作为关联的投射。
Z:我不得不臣服于您大海般的说服力。爱情既不是内在关系,也不是外在关系,爱情是绽出的此在本身“之间”涌现的。虽然我对于此在本身如何拥有“之间”仍然感觉到一种形而上学的神秘,但我隐约感觉您的理解代表了一种伟大的哲学道路。并且这里同样有着具有强大说服力的清晰性,我相信不久以后我将不得不按着您的思路来思考了。但是,关于爱情的话题,我仍然有着疑惑,此在说到底仍然是单个的,他必须遭遇另一个人才能发生爱情,那么在这两个此在之间,爱情如何显示自身为诚然状态下的现象呢?毕竟,恋人们总是会说,我爱你胜过你爱我,他们是怎么衡量爱的多少的?他们如何判断“爱过”?
海:爱情的方式,是交互相处的最极端的(radikal)方式。一个人在爱一个人的同时,还可以爱另外的人,但他们仍然是两两相爱。所以爱情总是个体之间交互的(inter-individuell)。我们能否断定这种方式是不是人类相处的唯一必要的方式:爱情是人类出于生育的需要而配搭的佐料;还是说,爱情是这样一种诚然的生存方式,我们人类从中在极端的意义上尝试理解自身?另外,我们在什么意义上规定,爱情的方式是人类生存的最极端的方式?还有更极端的方式么?
Z:海德格尔先生,您对此有解答么?
海:请回忆当我说此在“在-世界-之中-存在”这一生存论基本建制时,说过,“与他人共在”是其中的一种,并将之与“与它物共在”并举。此在与事物打交道的方式称为操办,事物在此在面前是“用具”。用具和其它一般自然物区分开来,在我这里,用具就是上手之物,而那些未能成为用具之物,则是现成在手之物。这一区别标志了此在遭遇物的不同方式。但此在并不以遭遇物的方式遭遇他人,再亲熟之人在此在那里也不是用具,更不是物,而“也还”是另一个此在。此在以此在的方式遭遇此在。当此在与另一个此在遭遇时,他首先明白的是对面站立的存在者同样也拥有着存在的领会。此在是世界性的,动植物是世界贫乏的,无机物是没有世界的。这构成了此在与此在打交道的最根本的特征。他者在这里是另一个此在意义上的自己。
Z:这里的区别重要极了。我们不能把自己的爱人称为“对象”,实际上,他/她一开始就已经有着我们的自己了。是不是这样,海德格尔先生?
海:当然,在某种意义上,被爱者仍旧可以是爱者的对象。我们的诉诸本源的现象学分析并不取消其它的、尤其是日常说法的一般正当性。但您有没有觉得,我将爱者和被爱者在此在意义上的共通性揭示出来,仍然显得过于轻巧了?这种共通是否只是笛卡尔意义上的那种人类都共同具有的那么一点点理性装备的意思呢?或者说,共通仅仅因为我们人都具有理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等于在谈论理性是否能恋爱了。不,我们谈论的仍然是此在。我们谈论的是,此在如何以一种格外的激情关联于另一个此在?
Z:是啊,这正是我想问您的。
海:我将以简单的方式回答您:这取决于作为另一个此在的他者如何向此在显示自身。他人并不是首先作为四处浮游的主体现成地出现在其它事物之旁,而是在他们操办着周边世界的存在中从世界的上手之物那里显示自身的。换句话说,他人并不直接作为另一个主体以对象的方式对峙在我们面前,从而让他们显得像物一样,相反,他人总是以他们同样也在自己的周边世界中操办着用具这种上手之物的方式,而与我照面。当他人与我交谈,我们总是在谈点什么;当他人与我合作,我们总是在做点什么。我们在关于什么的交谈和对于什么的做中,认识对方,或者说,我们认识对方的恰恰是关于什么和对于什么。我们在什么意义上说:“我理解你”?这里的“理解”当然不仅仅如日常用法一样,表示“赞同”、“同情”或其他的什么态度表达,而恰恰是对于这个共同生活的世界上的东西的理解。即便是为了表达态度,也是“就……”而表达态度。因此,“我理解你”,实际上是:关于什么,我理解你。没有赤裸裸的你可以被理解,因为我们早就已经被告知,他心是不可捉摸的。
Z:您的解答激动人心。爱情的不可捉摸,仿佛就这样被您一眼洞穿,但您又为此提出了爱情真正立足的根基。我在这里得到了决定性的启发,海德格尔先生。我相信这一思想可以精确地解释爱情现象。
海:此在因为生存着而相爱。这是因为他们向来在世界之中与世内存在者打着交道,从而形成了与他人的共通的世界性的生存内容。爱是属于心灵的,但也是在心外的。爱有其指向。但爱的最诚然的指向,并不是爱这个动词通常所施与的宾格名词——被爱者。虽然爱者爱着被爱者,这是无可挑剔的谓述关联,但是爱者与被爱者之间那被隐去了的生存经验才是爱的根本指向。仿佛两个圆的接近,那相交的契合便是爱情。契合可以表现于共同的生活圈、相同的语言和价值观、互相欣赏的爱好趣味,包括性格,等等。它不需要重合,也不需要包罗万象,它只需要有那么一个方面心有灵犀的合拍。我们可以用这种契合来解释爱情的强烈程度。弱的契合是各种友情的不同表现,强的契合是完美的爱情,不强不弱的契合是那种刚刚停留在友情的程度,却受到性欲的驱使而格外变得如胶似漆的状况——性欲也是这么一种共同做的事情。我们可以以此来解释爱情的来去,因为这种契合有时候来,有时候去,在我们格外注意的时候更多地来到,较少注意的时候悄悄失去。为什么夫妻会成仇,父子会反目?这难道不是因为他们处在一种改变了的生存状况中不得不如此么?同样的,我们可以以此来解释恋人的美。没有一个人会有不朽的容颜,但为何在尘世的沧桑中,爱者与被爱者会越爱越深?我不想列举更多的现象,放这里多做解释。因为我旨在揭示爱情这一现象本身何以可能。这一可能性才是爱情这一现象的源始现象。
Z:真不知道怎么感激您才好。您的阐述已经让我醍醐灌顶。请容许我概述一下,看我是否理解了您的意思。在您看来,爱情是爱者与被爱者已经经历或者将要经历的生存经验上面的调谐共鸣。这里面最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虽然把被爱者当做我们的对象,但我作为爱者和被爱者真正指向的,乃是我们一起在世界中的上手之物?
海:是的。
29.11.2013 Nichts 于Wien
海:对爱情,我并没有说过多少。但《存在与时间》中对此在的分析,并不能说对爱情未置一词。此在分析试图揭示的是人这一存在者在生存论上的基本建制,并由此给出人类生命现象的诸种可能性。为此,我甚至把此在直接规定为“存在可能”(Seinkönnen)。简言之,此在分析相比于逻辑学中范畴分析、各类事实科学的实证分析的不同之处在于,此在分析既非对概念的演绎分类,也非对既成事实的归纳分类,它试图直接面对实事本身,让实事自己显示自身。这里的关键在于,概念演绎和事实归纳都事先已经以某种显示出来的概念或者事实为其基础,并且对这一事先已然如此这般的既成性发问不能。而此在分析的现象学思路,规定了我们从事的是本源性的基础研究,它讨论事物之何所以如此的“原因”。但这原因并非因果关系链条上的起始一环,而是存在论上的“使……可能”。只有当可能之物在任何时候都不被作为对象来把握时,才能称得上可能之物的自身显示。为此,我们只能从此在这一存在者入手开始这一基础存在论的研究。因为此在是这样一个存在者,他在他的生存中就已经领会着存在了。我可以从我自己本身那里讲出我所具有、拥有、保有的存在之意义——并且这讲出本身就是存在所应许的。这就是此在之分析本身何以可能的原因。此在分析分析此在之可能性,同时,此在分析本身具备着实现这一任务的可能性,因为此在向来已经领会了存在——这里的“循环”并非循环论证。那么,回到我们的主题,关于爱情,我们要问的是,什么是爱情?
Z:是的,用您的话说,这个问题可以转换为:什么使爱情得以可能?
海:的确。什么使爱情得以可能?这使我们避开了下面这些问题:我们谈论的到底是朋友之爱,男女之爱还是亲子之爱。也避开了下面这些问题:爱情如何与友谊相区分,肉体之爱如何与精神之爱相区分?我们并非“回避”这些问题,我们只是尝试首先避开这些问题的干扰,用直指问题核心的方式,探索一下,到底什么是爱情本身。反过来说,我们所揭示的爱情之实事本身,必定反过来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和规定上述问题的最终解答。
Z:海德格尔先生,这听起来激动人心呢。
海:首先我们问:爱情发生在什么地方?它发生在一个爱着的人(Liebhaber)激情澎湃的心房,还是发生在被爱者(Geliebte)那边——无论是她的心灵还是外表?或者,其实还有第三个选项,它发生在爱者和被爱者之间。说爱情只在自己心里,或者爱情是在被爱者那里,这其实等于说,爱情可以独独一个人在与世隔绝的地方发生。但这不符合实情。在这里,我并不是要否认那种孤独的恋爱,“柏拉图之爱”常常因为误解的缘故而被用来表述这种孤绝于恋爱对象的精神之爱。但我要尝试揭示的是,人从来都不是孤独地生存在世界上的。恰恰相反,人的这种孤独或者独身状态,只不过是他向来已经处在世界之上并与他人一起共同存在着的残缺样式(defizienter Modus),人能够自觉地对“孤独”表示喜欢或者厌恶,恰是人原本向来与他人共在的一个证明。人可以说自己是“孤独者”,这已经是他对“共在”这一前提在表明态度了。正因如此,我把“在-世界-之中-存在”规定为此在在生存论上的基本建制。换句话说,世界并不是在我们之外的res extensa(广延物) 。说起世界,我们很容易将之理解为所有存在者的总体,这一总体中因而也包括我们自己。然而,我们是如何达到这一“存在者总体”的概念的?我们并没有见过、摸过这总体,我们只是借由数目而思及了总体概念。存在者总体的存在乃是我们理智上通过数目概念而加以把握的。因而世界概念在这里只是以计算性的思维被抽象地把握了。实际上,我们的确见过、摸过世界,这就是我们的周边世界。在周边世界的寻视,此在发现了各自的世界。此在的世界并非无动于衷的数目之总体,而是活生生与之打交道的周边世界。周边世界启示了我们关于世界的世界性所在。世界先天地掌管着此在的生存。世界被规定为先天的,正是要说,在任何一个此在出生之前,它都已经具备了这一世界性。
Z:我非常赞同。照您的意思,此在总是在世界之中存在,这恰恰是爱情得以发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因为爱情不可能孤零零地发生。也就是说,爱情必定发生在爱者与被爱者之间。但我们如何理解这“之间”呢?我感觉,当我们说,爱情发生在“之间”时,仿佛它从我们身上被剥走了一样。
海:我首先回答一个更切迫地从这个生存论分析中崭露出来的问题:拥有世界性的此在,是否必定是爱着的此在呢?此在的生存分为诚然状态(Eigentlichkeit)和不诚状态(Uneigentlichekeit)。此在总是在世界之中存在,它不可避免地其他世内存在者打交道,我们将之称为“操心”。这里可以区分为对物的操办(Besorgen)和对人的操持(Fürsorge)。我试以对他人的操持为例进行解说诚然与不诚状态。在与他人共在中,人并不是总是以本己方式行为的。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不管是赞成、反对还是合谋,我们都会互相形成制约,将操心聚焦于与他人的差异,从而为弥补差异而费心费力。但这恰恰使此在陷入不可缝合的距离感中,攀比状态——比上和比下——最终只能变成对其中的喧嚷的不安的乏味状态(Abständigkeit)。做生活的奴隶:人们越是看不到这一点,就越是受此支配。这并不带有任何的贬义。当与他人共在时,我们首先是常人。在这里,我把常人状态刻画为不诚状态,并不是要对之有所道德谴责,而毋宁只是揭示真相,事实上,常人状态同样也在生存论上作为源初现象属于此在,只不过它属于此在的实证环节。如果说常人也有自己,那他必定是和诚然状态下的此在的自己有所不同。在常人状态下,“身不由己”(Botmäßigkeit)常常成为行为法则,从而表明,这样的“自己”毋宁只是“与他人共在”中的一个“他人”而已。他还不是本己的自我。现在我要说,爱情只有这个在世界之中存在的此在进入诚然状态时,才是必然的或者必要的。Sapere aude! 同样的,要有勇气,去追逐你的爱情!爱情从来不是自然而然(ohne weiteres)就到手的。爱情需要勇气。爱情有时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从一种既定的状态中脱离。这一切无不昭示着我们,爱情是此在在其诚然状态中所通达的。因此,就这一诚然状态,我们并非说,事实上这事情诚然已是如此,而是说,事实上这事情诚然应该如此!
Z:海德格尔先生,您的解说已经将您的基础存在论和爱情的一个明显特征联系起来了:当我们陷入爱情时,我们的确感觉自己与众不同了。这难道就是我们的“诚然状态”?还有,当面对爱人的时候,我们会突然间发现自己,有时我们从恋人那里发现自己比我们自己单身时发现到的更多。这难道就是我们从“常人”的他者中进入诚然的自己的征象?还有,当我们在恋爱时,我们经常说起“世界”,认为他或她是我在世界上的唯一,他或她是我的整个世界。这难道不是在佐证您最初的洞见:人向来已经在世界中存在,爱情的到来回过头来提醒了我们这一源初生活经验?而当您说“诚然状态”是一种应当时,我仿佛突然开窍了,难道爱情是我们的一种伦理?
海:请容许我不能直接回答您的问题。但我们现在可以讨论一下“之间”的意义。您为什么认为,如果我说,爱情发生在爱者与被爱者之间,它就仿佛从您身上剥夺了一样?或许您认为,“之间”的意思是说,爱情既不在爱者身上,也不在被爱者身上,而是这两者之间另外有个空地,那里住着爱情?这并不是我期待的理解。如果我们认为,爱者和被爱者之间的关系另外需要一个空间去盛放爱情这种关系,这实际上是将关系置于两个实体之间,于是,爱情到底是外在关系还是内在关系,就成为了问题。然而,我们的问题在提法上就已经做出了根本改变。我们并不将此在看做是作为实体的生物。我在这里需要强调我使用“此在”这一术语的意义。哲学历史上,人向来被定义为“理性的动物”,从而被突出地从“精神”方面加以理解。此在避免了这一形而上学的烙印,同时,此在要强调另外一种思想道路:生存。此在的生存毋宁首先被理解为展开着的“此”。正因如此,此在并非哲学史上向来的那样,被理解为确定的存在者,此在是绽出(ek-sistierend)的存在者。时间性是我们理解这一绽出生存方式的视野。此在从来都不是一个内在的此,他向来已经“在外面”。内在的精神不能说没有肉体还可能;独立的个体不能说没有社会还可能;此刻的当下不能说没有未来还可能。正是在此在的这种存在方式中,精神向来与肉体相联系,个体向来与社会相联系,此刻向来与未来相联系。人与人之间的爱情,是人与人外部的联系呢,还是包容在一个人内部的联系?不!爱情不可能是那个通常意义上的实体的联系。爱情是此在在其生存中为自己所准备的东西,它既是作为激情的承受,也是作为关联的投射。
Z:我不得不臣服于您大海般的说服力。爱情既不是内在关系,也不是外在关系,爱情是绽出的此在本身“之间”涌现的。虽然我对于此在本身如何拥有“之间”仍然感觉到一种形而上学的神秘,但我隐约感觉您的理解代表了一种伟大的哲学道路。并且这里同样有着具有强大说服力的清晰性,我相信不久以后我将不得不按着您的思路来思考了。但是,关于爱情的话题,我仍然有着疑惑,此在说到底仍然是单个的,他必须遭遇另一个人才能发生爱情,那么在这两个此在之间,爱情如何显示自身为诚然状态下的现象呢?毕竟,恋人们总是会说,我爱你胜过你爱我,他们是怎么衡量爱的多少的?他们如何判断“爱过”?
海:爱情的方式,是交互相处的最极端的(radikal)方式。一个人在爱一个人的同时,还可以爱另外的人,但他们仍然是两两相爱。所以爱情总是个体之间交互的(inter-individuell)。我们能否断定这种方式是不是人类相处的唯一必要的方式:爱情是人类出于生育的需要而配搭的佐料;还是说,爱情是这样一种诚然的生存方式,我们人类从中在极端的意义上尝试理解自身?另外,我们在什么意义上规定,爱情的方式是人类生存的最极端的方式?还有更极端的方式么?
Z:海德格尔先生,您对此有解答么?
海:请回忆当我说此在“在-世界-之中-存在”这一生存论基本建制时,说过,“与他人共在”是其中的一种,并将之与“与它物共在”并举。此在与事物打交道的方式称为操办,事物在此在面前是“用具”。用具和其它一般自然物区分开来,在我这里,用具就是上手之物,而那些未能成为用具之物,则是现成在手之物。这一区别标志了此在遭遇物的不同方式。但此在并不以遭遇物的方式遭遇他人,再亲熟之人在此在那里也不是用具,更不是物,而“也还”是另一个此在。此在以此在的方式遭遇此在。当此在与另一个此在遭遇时,他首先明白的是对面站立的存在者同样也拥有着存在的领会。此在是世界性的,动植物是世界贫乏的,无机物是没有世界的。这构成了此在与此在打交道的最根本的特征。他者在这里是另一个此在意义上的自己。
Z:这里的区别重要极了。我们不能把自己的爱人称为“对象”,实际上,他/她一开始就已经有着我们的自己了。是不是这样,海德格尔先生?
海:当然,在某种意义上,被爱者仍旧可以是爱者的对象。我们的诉诸本源的现象学分析并不取消其它的、尤其是日常说法的一般正当性。但您有没有觉得,我将爱者和被爱者在此在意义上的共通性揭示出来,仍然显得过于轻巧了?这种共通是否只是笛卡尔意义上的那种人类都共同具有的那么一点点理性装备的意思呢?或者说,共通仅仅因为我们人都具有理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等于在谈论理性是否能恋爱了。不,我们谈论的仍然是此在。我们谈论的是,此在如何以一种格外的激情关联于另一个此在?
Z:是啊,这正是我想问您的。
海:我将以简单的方式回答您:这取决于作为另一个此在的他者如何向此在显示自身。他人并不是首先作为四处浮游的主体现成地出现在其它事物之旁,而是在他们操办着周边世界的存在中从世界的上手之物那里显示自身的。换句话说,他人并不直接作为另一个主体以对象的方式对峙在我们面前,从而让他们显得像物一样,相反,他人总是以他们同样也在自己的周边世界中操办着用具这种上手之物的方式,而与我照面。当他人与我交谈,我们总是在谈点什么;当他人与我合作,我们总是在做点什么。我们在关于什么的交谈和对于什么的做中,认识对方,或者说,我们认识对方的恰恰是关于什么和对于什么。我们在什么意义上说:“我理解你”?这里的“理解”当然不仅仅如日常用法一样,表示“赞同”、“同情”或其他的什么态度表达,而恰恰是对于这个共同生活的世界上的东西的理解。即便是为了表达态度,也是“就……”而表达态度。因此,“我理解你”,实际上是:关于什么,我理解你。没有赤裸裸的你可以被理解,因为我们早就已经被告知,他心是不可捉摸的。
Z:您的解答激动人心。爱情的不可捉摸,仿佛就这样被您一眼洞穿,但您又为此提出了爱情真正立足的根基。我在这里得到了决定性的启发,海德格尔先生。我相信这一思想可以精确地解释爱情现象。
海:此在因为生存着而相爱。这是因为他们向来在世界之中与世内存在者打着交道,从而形成了与他人的共通的世界性的生存内容。爱是属于心灵的,但也是在心外的。爱有其指向。但爱的最诚然的指向,并不是爱这个动词通常所施与的宾格名词——被爱者。虽然爱者爱着被爱者,这是无可挑剔的谓述关联,但是爱者与被爱者之间那被隐去了的生存经验才是爱的根本指向。仿佛两个圆的接近,那相交的契合便是爱情。契合可以表现于共同的生活圈、相同的语言和价值观、互相欣赏的爱好趣味,包括性格,等等。它不需要重合,也不需要包罗万象,它只需要有那么一个方面心有灵犀的合拍。我们可以用这种契合来解释爱情的强烈程度。弱的契合是各种友情的不同表现,强的契合是完美的爱情,不强不弱的契合是那种刚刚停留在友情的程度,却受到性欲的驱使而格外变得如胶似漆的状况——性欲也是这么一种共同做的事情。我们可以以此来解释爱情的来去,因为这种契合有时候来,有时候去,在我们格外注意的时候更多地来到,较少注意的时候悄悄失去。为什么夫妻会成仇,父子会反目?这难道不是因为他们处在一种改变了的生存状况中不得不如此么?同样的,我们可以以此来解释恋人的美。没有一个人会有不朽的容颜,但为何在尘世的沧桑中,爱者与被爱者会越爱越深?我不想列举更多的现象,放这里多做解释。因为我旨在揭示爱情这一现象本身何以可能。这一可能性才是爱情这一现象的源始现象。
Z:真不知道怎么感激您才好。您的阐述已经让我醍醐灌顶。请容许我概述一下,看我是否理解了您的意思。在您看来,爱情是爱者与被爱者已经经历或者将要经历的生存经验上面的调谐共鸣。这里面最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虽然把被爱者当做我们的对象,但我作为爱者和被爱者真正指向的,乃是我们一起在世界中的上手之物?
海:是的。
29.11.2013 Nichts 于W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