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恶趣味
我在北京和烫头一起住的那几天,都以他出门我没起床或我出门他没起床开始,以二人因看剧口味严重不合而有一人让出电视告终。但其实我并不喜欢看电视,如果是我被让出来,过一会儿我也就不想看了。
我从第一天就开始抱怨他选的片无聊、弱智、毫无逻辑、老梗,总之就是烂。尤其是他这个捧着TVB长大的浙江孩子只要开始播无聊港剧,就会被我这个广东孩子用粤语故意撒娇做作的腔调乱喷,最后他只能弱弱地吼一句“你一点都不爱TVB"!我简直有V字仇杀队一般的快感。
我被抢包的那天,他在派出所兴高采烈地说“我们弄完了去吃烤肉吧!”后来因为太冷了就没去,第二天他回来就说还有20分钟电影院有安德的游戏,要不要去看。我说你等我考虑一下。在离开场还有五分钟的时候,在他对处女座的咒骂下,我磨磨唧唧终于冲出了门,还一边安慰他说没关系要播10分钟广告的,谁知等我们以马拉松的速度跑到,电影已经开始了。回来的路上我们也为御寒一路跑,讲起有一次我去他家,根本没喝酒却一副宿醉的样子吵着要看《致青春》,结果看完了三个人回家,我却是骂得最狠的那一个。我又说了一遍,致青春小说虽然也不怎么样,但至少看到后面还感人,他说,那你为什么要看那个小说啊。我说,就是一种恶趣味吧,过一阵子不看就心痒痒的。他说,我懂了!就跟我看TVB一样!
我心想,真是好基友。人总有些自己也觉得毫无是处解释不通却又放不下的癖好。我每年放假回家,总会挤出一天,抱着一本电子书茶饭不思屁股粘在凳子上从早看到晚,还要时不时哭一鼻子,最后必定哭个大的。哭完了又满血复活足够撑上一年半载的了。而这本书,通常都是畅销的言情小说。言情小说这件事,一定要相信大众点评,也只有那些被戳到痛点的文艺少女风情少妇们,才能把最狗血又狗血得脱俗过瘾虚实交错呕心沥血的故事,含着感动的热泪推荐到微信群里让大家都去看。
《我也会爱上别人的》就是一个标准的这样的故事。我最终没有明白这个莫名其妙的标题到底是怎么回事,完全跟内容没有一点相符,也不理解作者极光光在后记中所说的原名“镜花水月”是什么来头。毕竟,镜花水月总能让人想到小李飞刀、岳不群和何仙姑。
言情小说的标准戏路就是,男女主角一定得经历各种波折之后才能在一起,凡是很快在一起的感情都是炮灰,好不容易在一起了还得继续经历波折,直到剧终要么大团圆要么好聚好散。
这个故事的新颖之处就在于,从一开始就猜不到结局。起初以为只是快餐爱情随便小打小闹,为了在贫乏的生活中折腾出新意来,后来发现还是免不了惊天动地,生离死别,直到海誓山盟生死不渝这一套。可这个进阶得太自然了,自然得我都快忘了它只是个言情小说。所有的剧里都有的第三者和前任的戏码,在这个故事里显得如此惊慌而凄凉。在我看到了三分之一之后,我就一直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恐慌中,生怕男女主角历尽千辛万苦得来的幸福太脆弱,会被作者甩甩指尖就粉碎掉。
可是最终还是被他粉碎掉了,成为一个既非好聚好散更非大团圆结局的故事,和字里行间的怨念和贱气一脉相承。我竟然还猜对了作者的性别和性向,并且确定他一定不丑。
我想起我曾经多傻多贱多闷骚啊,可自从我开始自以为人精地畏畏缩缩,就再也没认真体会过这些细碎的敏感的自怨自艾了。所以我的作家梦一去不复返了。
我也曾经有过一个我在红尘中怎么摸爬滚打还是放不下的人。我也抑制不住去找他要聊聊过去敞开心扉。后来他已经完全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了,我还是照常跟他没心没肺地聊着天,偶尔小心翼翼想起心里完好无损的那个当年的他的样子。
我也曾经有一个在我已经不是少女之后,朝思暮想地幻想着各种可能性,让我对大北京感到心安的人。后来他再也没有出现,任我在时间从未停止的冲刷中,萃取他对我人生中的意义。也就他一本正经猝不及防地问我,你还相信爱情吗。
我也曾留恋一个陪我走过鼓楼所有的胡同,三里屯所有的街道,一次又一次在路边等待天亮的人。我在巴黎一直想,为什么我会活得这么舒服和平淡,以至于毫无怨念。无怨念的时候就没有灵感,而获得怨念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去找个人爱,即使他不爱你。
可我这么精,怎么迈得出这一步。
前天写了一首新歌,起源是我坐在桌前,莫名其妙地就唱起了前四句,词曲完整有深意。我一边惊诧自己这又是怎么脑洞大开了,一边打开了Evernote。我知道这是我现在的心境,即使有编造和做作,感受也是真实的。我没有告诉人们,我最近开始许愿我想嫁人了。所以小说里男主角对女主角说“你不是想谈恋爱,你是想结婚的时候”,我心里抽着疼了一下。过了很多章,男主角把女主角锁在车上长篇大论地告诉她他有多讨厌她,最后被女主角称为最美的情话的时候,后来因为女主角与好友的深厚情谊,男主角悄悄为她掩上了厨房门任她哭泣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心里有异动。
有时候看言情小说会看进去,是因为男主角被描写得太完美了让你嫉妒女主角何德何能,痛恨老天不公为什么这样的男人我没有遇上。但最好的言情小说是严丝合缝的,无法让你有半点歪歪的空间。你除了切肤感受,来不及去注意到底把男主角搬到自己的生活中来有多大的可能性这种需要分散很多脑细胞的课题。而除了这一点之外,我认认真真地从那个女主角的闺中密友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曾经多么爱多么恨,变成俗气的人精,获得美好的生活。一朝破灭,只因为突然意识到自己爱情丢失了。
我也曾经在同一个城市有一个这么好这么好的朋友。我伤心的时候就打通电话开始大哭。然后她在电话那头冷静地说几个烂笑话,特别烂,土豆泥都没那么烂。然后我就好了,说我今晚去你家吃饭。她说,来。不是好朋友之一,就是最好的朋友。
fei大师依然说,不管怎么样,你最后会去到朋友最多的地方。如果以现在的标准,巴黎肯定不符合。北京也已经不再符合了。可是我们有缘遇见,也就有缘告别。以小说里的话说,爱过,恨过,贱过,就是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光荣了。
无论如何,我仍然在不定期的“言情日”中,想起我那个低俗的作家梦。
我从第一天就开始抱怨他选的片无聊、弱智、毫无逻辑、老梗,总之就是烂。尤其是他这个捧着TVB长大的浙江孩子只要开始播无聊港剧,就会被我这个广东孩子用粤语故意撒娇做作的腔调乱喷,最后他只能弱弱地吼一句“你一点都不爱TVB"!我简直有V字仇杀队一般的快感。
我被抢包的那天,他在派出所兴高采烈地说“我们弄完了去吃烤肉吧!”后来因为太冷了就没去,第二天他回来就说还有20分钟电影院有安德的游戏,要不要去看。我说你等我考虑一下。在离开场还有五分钟的时候,在他对处女座的咒骂下,我磨磨唧唧终于冲出了门,还一边安慰他说没关系要播10分钟广告的,谁知等我们以马拉松的速度跑到,电影已经开始了。回来的路上我们也为御寒一路跑,讲起有一次我去他家,根本没喝酒却一副宿醉的样子吵着要看《致青春》,结果看完了三个人回家,我却是骂得最狠的那一个。我又说了一遍,致青春小说虽然也不怎么样,但至少看到后面还感人,他说,那你为什么要看那个小说啊。我说,就是一种恶趣味吧,过一阵子不看就心痒痒的。他说,我懂了!就跟我看TVB一样!
我心想,真是好基友。人总有些自己也觉得毫无是处解释不通却又放不下的癖好。我每年放假回家,总会挤出一天,抱着一本电子书茶饭不思屁股粘在凳子上从早看到晚,还要时不时哭一鼻子,最后必定哭个大的。哭完了又满血复活足够撑上一年半载的了。而这本书,通常都是畅销的言情小说。言情小说这件事,一定要相信大众点评,也只有那些被戳到痛点的文艺少女风情少妇们,才能把最狗血又狗血得脱俗过瘾虚实交错呕心沥血的故事,含着感动的热泪推荐到微信群里让大家都去看。
《我也会爱上别人的》就是一个标准的这样的故事。我最终没有明白这个莫名其妙的标题到底是怎么回事,完全跟内容没有一点相符,也不理解作者极光光在后记中所说的原名“镜花水月”是什么来头。毕竟,镜花水月总能让人想到小李飞刀、岳不群和何仙姑。
言情小说的标准戏路就是,男女主角一定得经历各种波折之后才能在一起,凡是很快在一起的感情都是炮灰,好不容易在一起了还得继续经历波折,直到剧终要么大团圆要么好聚好散。
这个故事的新颖之处就在于,从一开始就猜不到结局。起初以为只是快餐爱情随便小打小闹,为了在贫乏的生活中折腾出新意来,后来发现还是免不了惊天动地,生离死别,直到海誓山盟生死不渝这一套。可这个进阶得太自然了,自然得我都快忘了它只是个言情小说。所有的剧里都有的第三者和前任的戏码,在这个故事里显得如此惊慌而凄凉。在我看到了三分之一之后,我就一直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恐慌中,生怕男女主角历尽千辛万苦得来的幸福太脆弱,会被作者甩甩指尖就粉碎掉。
可是最终还是被他粉碎掉了,成为一个既非好聚好散更非大团圆结局的故事,和字里行间的怨念和贱气一脉相承。我竟然还猜对了作者的性别和性向,并且确定他一定不丑。
我想起我曾经多傻多贱多闷骚啊,可自从我开始自以为人精地畏畏缩缩,就再也没认真体会过这些细碎的敏感的自怨自艾了。所以我的作家梦一去不复返了。
我也曾经有过一个我在红尘中怎么摸爬滚打还是放不下的人。我也抑制不住去找他要聊聊过去敞开心扉。后来他已经完全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了,我还是照常跟他没心没肺地聊着天,偶尔小心翼翼想起心里完好无损的那个当年的他的样子。
我也曾经有一个在我已经不是少女之后,朝思暮想地幻想着各种可能性,让我对大北京感到心安的人。后来他再也没有出现,任我在时间从未停止的冲刷中,萃取他对我人生中的意义。也就他一本正经猝不及防地问我,你还相信爱情吗。
我也曾留恋一个陪我走过鼓楼所有的胡同,三里屯所有的街道,一次又一次在路边等待天亮的人。我在巴黎一直想,为什么我会活得这么舒服和平淡,以至于毫无怨念。无怨念的时候就没有灵感,而获得怨念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去找个人爱,即使他不爱你。
可我这么精,怎么迈得出这一步。
前天写了一首新歌,起源是我坐在桌前,莫名其妙地就唱起了前四句,词曲完整有深意。我一边惊诧自己这又是怎么脑洞大开了,一边打开了Evernote。我知道这是我现在的心境,即使有编造和做作,感受也是真实的。我没有告诉人们,我最近开始许愿我想嫁人了。所以小说里男主角对女主角说“你不是想谈恋爱,你是想结婚的时候”,我心里抽着疼了一下。过了很多章,男主角把女主角锁在车上长篇大论地告诉她他有多讨厌她,最后被女主角称为最美的情话的时候,后来因为女主角与好友的深厚情谊,男主角悄悄为她掩上了厨房门任她哭泣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心里有异动。
有时候看言情小说会看进去,是因为男主角被描写得太完美了让你嫉妒女主角何德何能,痛恨老天不公为什么这样的男人我没有遇上。但最好的言情小说是严丝合缝的,无法让你有半点歪歪的空间。你除了切肤感受,来不及去注意到底把男主角搬到自己的生活中来有多大的可能性这种需要分散很多脑细胞的课题。而除了这一点之外,我认认真真地从那个女主角的闺中密友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曾经多么爱多么恨,变成俗气的人精,获得美好的生活。一朝破灭,只因为突然意识到自己爱情丢失了。
我也曾经在同一个城市有一个这么好这么好的朋友。我伤心的时候就打通电话开始大哭。然后她在电话那头冷静地说几个烂笑话,特别烂,土豆泥都没那么烂。然后我就好了,说我今晚去你家吃饭。她说,来。不是好朋友之一,就是最好的朋友。
fei大师依然说,不管怎么样,你最后会去到朋友最多的地方。如果以现在的标准,巴黎肯定不符合。北京也已经不再符合了。可是我们有缘遇见,也就有缘告别。以小说里的话说,爱过,恨过,贱过,就是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光荣了。
无论如何,我仍然在不定期的“言情日”中,想起我那个低俗的作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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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mammam 赞了这篇日记 2016-09-24 10: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