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亮的星
全世界我最嫉妒Mark Bradshaw。
在羡慕得想要用力晃着对方肩膀像马景涛一般咆哮问“凭什么呀”的长长名单里,Mark Bradshaw排在首位。在他寥寥的imdb影人页面里有短短一句话:Met his husband, British actor Ben Whishaw on the set while making Bright Star (2009), in 2009, and was civilly married in the UK in 2012. 我想问问他同世界上最好的人结婚是什么感觉,上辈子扶了几个老奶奶过街。
我曾经同一个高中同学聊起来,她也是小本同好。我说,“明明知道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但小本在我心中,是一百分。” 她回复道,“没错,在认识小本以前,还以为‘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这句话是对的呢。” 我一听,哗,输了,这句话讲得真好,夸人的极致啦。其他人夸起来当然更肉麻,女影评人直接称呼他为“精神上的未婚夫”,《Mojo》的海报上赫然写着Ben gives a performance of unfeasible brilliance,又绕口又精致。还有用在他身上的词更漂亮——不可触碰,充满诗意(untouchable and poetic)。他去年曝出结婚消息,同一个相貌平平的澳洲男作曲家,《镜报》记者哭天抢地,直接在大标题上赫然写上”Ben is married, but sorry, it isnt' to you." 然而讲的最好的还是我在豆瓣上看到的一篇影评,因为实在写不出那么棒的赞词了,只能抄在下面——
Robert Frobisher那透出聪颖才华任性和孩子气的信件独白,就像是《故园风雨后》的Sebastian Flyte还了魂。我发现提克威特别擅长发掘他的这种特质,他总是能把一些看上去似乎只有文字才能表述的角色还原出来——Frobisher这个人物,原著里全是他给Sixsmith写的信(西德海姆的来信),根本没有任何正面描写。《香水》就更不用提了,“最不可能转换成影像的文学作品”,由小本怒刷演技神还原一下,不管是男女关系混乱的音乐才子感情渣渣,还是反社会变态连环杀手,总能让人心生怜爱。他的手无论是抚过钢琴键、捧起一束花、扼死一个少女,亦或是捧起一顶王冠、拿一把卢格尔手枪打穿自己的上颚,用一支鹅毛笔在树下写出《夜莺颂》,都带着一种孩童式的神经质,还夹杂着一种无欲无求的仪式感。
人们能找出一千个英俊高大帅气的男明星,都找不出一个演员可以取代独一无二的Ben Whishaw。
A tremendous masterpiece.
(地址: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765257/?start=0#comments )
这学期结束后我飞到伦敦去看小本的话剧《Mojo》,他演的是一个混世大魔王,行为乖张,脾气暴戾,在舞台上大笑大哭,大叫大唱。这是一部六人男性角色的戏,没有女性角色,其余比较让观众熟悉的可能还有Rupert(《哈利波特》里的罗恩》和Colin(《梅林传奇》)。每个演员都演得很好,台词讲得飞快,又掺杂好多俚语,我几乎听不懂。末了,小本拿出枪崩了一直暗地里爱慕着他并模仿着他的Colin,后者捏爆了血袋,血淅淅沥沥地渗出来。掌声雷动,响亮得像金正日作完报告似的。
我去英国就是为了可以亲眼见他一面,如果可以签名合影当然更好,如果可以拥抱就更好。抱着“如果能见到他一面,也许沸腾着的喜欢他的心情就可以稍微浇灭一点吧,我希望自己对他的喜欢可以退烧一点”的心情坐了十二个小时的飞机过去,又坐了十二个小时的飞机回来,时差没有倒过来,在寝室的床上从凌晨两点醒到六点,手机里收到贵妃发给我的照片打包,我飞速回了一条“从伦敦回来我就抑郁啦”。
这样诡谲的心情发展。如果你有过类似的经历的话,也许可以了解一点点——
那首诗怎么说的来着,曾经沧海难为水,只缘身在此山中,一见杨过误终身,我辈岂是蓬蒿人。(语文老师已辞职……)
我和贵妃一共去等了他三次。第一次是看完话剧散场后,伦敦下起大雨,气温跌到冰点,我和贵妃两个人打着伞在stage door门口和几个洋妞fangril哆嗦地等着,随着雨越来越大,有些没带伞的粉丝走了,大约还剩了十来个。我已经没抱什么希望,因为一直有在催眠自己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如果对偶像抱有太多期望,就是开启失落痛苦的源头,但是当时没意识到,当脑子里一个开关砰的一声响起“我好像有点喜欢他”的时候,期望就策马奔腾根本无法约束了,喜欢啦,期待啦,这些词汇都是“欲望”的别名,有了欲望,难受源源不断。
大约晚上十一点多时,一个中国女生叫道“小本”,我回头看,看到小本穿着万年不变的藏蓝色牛角大衣,戴着帽子走过来。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要快快逃走,我要返身就走。前段时间看到鹦鹉史航转发早年的一期《康熙来了》,某个新生代女艺人,名字记不清了,被安排和她多年来的偶像高捷一起上通告,节目设置类似就是她可以对她多年的偶像告白,对方也会有相对的回应。但是当主持人叫她过去和他一起坐的时候,她整个人浑身颤抖,语无伦次,不敢直视对方,鹦鹉史航评价说“就像不敢直视太阳一般”。我当时就是这样的心情。
我迈不开腿,也根本讲不出话来,英文单词一个都记不起来,简直要讲起阿拉伯语起来。感谢贵妃不要脸地冲上去,同他像熟人一般叫道“Ben”,然后顺理成章地找他签名,和他合影,甚至在我不注意的时候,他抱了小本。我当时简直气急了,后来想起来,大概也是因为他没有那么喜欢他,所以做什么都自然极了。而我在旁边打着伞,几乎无法动弹。我那天晚上统共和小本照了三张合影,前两张忘记摘掉帽子,丑极了,他和旁边的粉丝聊了一会儿,签名和合影的要求都一一满足,未打伞,全程淋着雨,细声细气地同粉丝讲话,还握着粉丝的手,全然不像两个小时前在舞台上骄横乖戾的混蛋。我跟贵妃说,刚才我照得好丑,我想再和他照一张,贵妃说好啊,我说可是他应该要回去了,他的司机在不远处等着。我不停地说这样真的不行,太不好了,太打扰他了,让他淋太久雨了,我一直在纠结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简直觉得再从他生命中抽出五秒钟都是最罪恶的事情。再次感谢贵妃,拦住了他,说,我朋友想跟你再照一张。然后你丝毫看不出他已经是演了两场戏(当天下午也有一场),一直演到深夜十点,又叫又跳,疲劳到不行的状态,他还是盯着镜头,用小鹿斑般清澈的眼神盯牢镜头,抿着嘴笑,唇色鲜艳得要命。
那天晚上我有同他讲我是从中国飞过来专程看你的,也说了“Your performance is excellent。”他回答了什么我根本听不到。可能是旁边粉丝的声音,又可能是我见到他之后全身感官都关闭了,已经无知无觉到一种程度。在第三次见他的时候,我努力地多讲了几句话,问了他新片的消息,问了他是否会来中国宣传(因他最近和郑佩佩合作新戏),但是他的回答我又一概没听到,就像被塞进水族馆的水箱里了一样,只有清晰的画面,氤氲的空气,和无声的环境。后来贵妃跟我讲,他说了“safe journey to China”,我在咖啡店里差点把肋骨捶断,我又没听到。
第二次去等他,是晚上九点半从旅馆出发,坐了地铁等他散场。是周末,所以fangirl格外的多,也有寥寥几个男生的面孔。这部戏的三个演员都出来合影签名,但是另三个通过秘密通道走了,据保安的说法是他们累得很。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回去的心情都低落得很,几乎没有想再玩其他的景点。我一直在纠结很无谓的点,就是连贵妃都抱到了,我都没抱到。好像抱没抱到是衡量人生成功与否的唯一标杆一样,我在那里较着劲。贵妃说他没看过《香水》,我就叫起来,“你怎么能没看过《香水》?!你没看过《香水》居然就敢抱他!”贵妃笑起来,我又说,“你一定要去看,看过之后你才知道你昨天抱了一个多伟大的人。”
因为我一直觉得《香水》是他迄今为止最棒的作品。我是电影的门外汉,但我明白演一个完全空洞、未被社会化的野兽一般的人有多难,比一个复杂的政客难多了,复杂是可以不停地往眼眶里放各种各样的元素情绪调料的,但空洞不行,只能抽空抽空再抽空,你讲的一切他都听到但他没办法process,那种感觉。电影前小部分过去,男主角从童年演员换成他,第一个镜头,他从肮脏的劳动场所抬起头,上半身全裸,油腻邋遢,那个野兽一般的被压迫许久只懂求生的麻木眼神射过来,就一秒,我已经觉得没办法有人演得比他更好了。
而他生活中却是这样一个好人,瘦,瘦得令人气结,骨架小极了,伶仃的两条腿,在裤筒里晃荡,像气流支撑得一样。脸小,又立体,窄得要命,天生吃大荧幕的饭,老天爷赏饭吃没办法。他眼窝深陷,眉毛浓密,紧贴着眼眶,十分好看。你同他讲话,他会看着你,笑眯眯的。他盯牢你的时候,是一种受惊的小鹿的眼神,又像聪明的猫,那时候简直觉得自己浑身污垢,要遁入地下。他讲话细声细气,就像他的骨骼一样,再声音洪亮的人到他面前都会小声起来,生怕折断他。然而到舞台或者到片场,又浑然换了一个人,在《Mojo》里他对着Collin大喊“pay me! pay me!!!”的时候简直吓得要给他跪下。反差大得就像他在戏里该脱就脱毫不含糊什么背面全裸正面全裸三百六十度感觉他都可以,和女主角接吻,和男主角接吻,和大妈级演员接吻,被生父猥亵,被Hugh Dancy强暴,样样来得,然而一回到现实,又是羞涩内敛得让人没法说,《Bright Star》戛纳采访,他被问到有没有从自己的感情经历中借鉴一些经验用来演绎济慈和芬妮的爱情故事,他立即像一只被逮到的小鹿,惊恐地小心翼翼地盯着记者,身体晃来晃去,像撒娇一般,又像求饶,笑着,不知所措地挠着头,直到记者良心发现,被面前这个人完全不明星化的表现击中,自动地绕过了这个话题。他才放松下来,说起自己的fashion sense,瞪大眼睛说,我完全没有呢,这趟的衣服都是Burberry赞助的。这倒是真的,他从来都是一件牛角大衣,一条黑色的裤子,一双黑色的鞋子,冷了再加一只黑色的毛线帽,就算这样还能被提名British style award,还能代言prada,可能评委想象了一下他瘦小的身躯小步游走在偌大的伦敦城就被萌得脑溢血了吧。
这种反差,如果了解了,是特别特别戳中人的。就像小S在节目中永远是紧身衣超短裙高跟鞋,再加上毒舌,然而一次幕后视频我看到她在化妆间里,完全另一副样子,安静,穿着宽大的衣服,对人彬彬有礼,对陈汉典都小声讲话,像很疲劳一样的那种礼貌。知道了这样的反差,就似乎无法不喜欢起来了。他对隐私的极端重视,最终在去年夏天被曝光出已经和澳洲作曲家结婚,happily and proudly married。伤心了好一阵子,甚至有点理解杨丽娟了。狐朋狗友们会安慰说,“他会离婚的嘛!”我立即怒斥,“吓!乱讲什么!” 并不是什么好的安慰方式——因为我知道像小本这样随和的人,一定会有完满得不得了的婚姻,他人那么好,选片眼光也好,选人一定也很棒。虽然我作为一个颜控期待着是他和马修古蒂或者詹姆斯达西这样的大帅哥在一起——难免受了电影的影响——然而他的选择一定是最正确的。现在也常常有粉丝能看到他们像老夫老夫一样出门买东西逛街吃饭,很甜蜜。那就够啦。不够帅没关系。
第三次去见他,挑好了时间,是在演出前,而非之后。晚上七点半的演出,我和贵妃从下午三点半就开始等。放弃了之前计划的一半景点,从贝克街匆匆赶过来,站定之后调好相机,拿出签名笔和明信片放在口袋里,后来想了想,觉得我们两个人站在一处等太冒险,因为剧院有三个门,在三面,于是我和贵妃就各自站在两个街角,谁先看到就先喊谁。因为我之前问了微博上一个逮到过小本的妹子,她说一般是五点的。所以我已经觉得自己要等很久了。那条街那时候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偶尔开过的计程车。远处似乎是有两个男人在酒吧门口聊天的。天气很好,晴朗干燥的。我站在电线杆旁边,晃来晃去,觉得一切都好极了,再等三个小时都是没问题的——为他虚耗人生是值得的,我愿意得很。
运气很好,四点的时候,贵妃就大喊一声“Ben!”又转过头对我喊“包!”,我就知道,哗,来了。那条街的距离不短,我狂奔过去,在转角处猛地收住脚步,因为不想太像饿狼扑食一般地出现在小本面前。拐过街角,小本在不远处站着,看到我来,就对我点头笑了笑。我记得很清楚,他点了头,非常非常有礼貌的,也是很克制的那种风度。我又启动了智商负数的模式,之后和他顺理成章地拥抱了,要了签名,合了照,同他讲good luck。他要进去了,又稍微返身回来,笑着把我的签名笔的笔盖还给我。我又是全程楞住的,最机灵的时刻大约就是贵妃再一次抱他的时候我发出了一声(贵妃形容为撕心裂肺的)“No~~~~~~~~”
去英国的大致就是这样了。其余的在我看来都不太重要,例如贵妃是怎么表脸地和Tom和Rupert合影了一次又一次,抱了一次又一次让我只想对他吼句你到底撒时候出柜,例如我是怎么发现腐国人民好像也很热爱凑齐人就一起闯红灯什么的,例如在地铁里看到一个长得好像马特达蒙和本阿弗莱克儿子的男生,例如中餐馆的扬州炒饭刷新了我对难吃的定义,例如英国的每个角落都美好得让我想落泪。这些都不是很重要。因为我已经见到小本了,我做了所有粉丝能做的全部,在第三次之后我和贵妃在伦敦市区里漫无目的地暴走,为了消耗掉我内心堆积的快要满溢出来的惊叹号,贵妃说我给你拍一张伦敦眼下的夜景吧我说好的,拍完之后我看了一下说好丑啊,紧接着就是入魔一样地接下来,“不过I don't care. Fuck you, I hugged Ben Whishaw!!!” 然后在路人要把我送进二院的眼神里蹦跶,欢快地想唱《super star》(很莫名地……)当然遗憾多多,我应该给他带点吃的,看到其他粉丝拍到的他对那些吃的眼睛放光的照片就觉得,诶,我也想投喂他。
回到旅馆后,那种巨大的空虚感和迷茫才扑过来,一直到今天早上都挥之不去的抑郁感。一切都像一场漫长的梦一样,梦醒了,我又被投掷回到现实中去了,一大堆琐事涌过来。最紧要的是,我已经碰到过那么好的人了,在他的人生里没脸没皮地抽了三十秒,挤进去,对他的喜欢没有退烧反而更加病入膏肓了。然而之后能不能再碰上也都很难讲了,他也在变化,结了婚,戒了烟,不再养猫,在《Peter and Alice》散场后他会花半个钟头与粉丝聊天,而现在似乎也在压缩了些时间,之后会不会再演话剧也不确定。就觉得什么东西握到了一秒然后又流走了。怅然若失得很。最难受的还是达成目标之后的空虚,反正王尔德说得最对了,最痛苦的就是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和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不过这些莫名其妙的情绪应该也没有人很感兴趣了吧,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生了厌倦。
值得一提的是我有去小本曾经拍过电影的一些场景。约克真的太美了,真的超想再去一次霍华德城堡,去那里结婚就最好了。我和贵妃坐计程车回火车站(车费不要再提TT)的时候,司机放着乡村音乐,玲玲浪浪跳脱欢快得很,配合着夕阳下超级美的风景,蓝天是蓝天,白云是白云的,在山路里打着弯,我软趴趴地躺在座椅上,被一种听觉视觉交织起来的巨大氛围包裹着,幸福得要昏死过去。
我还没有倒过时差来,身体累得要死,头痛欲裂,所以写的真是差极了。但是我觉得如果我不马上记录下来的话,就会忘掉细节了。虽然大多数也是一些无聊的碎碎念。如果你读到这里,真的很谢谢。
霍华德城堡的水池枯荣更迭是《故园风雨后》里重要的意象。
牛津大学的那条路是查尔斯和塞巴斯蒂安骑车路过的地方。
这条河是塞巴斯蒂安在电影里第一次登场的地方,查尔斯都看直了眼。
那个切得整整齐齐的草垛(我不知道叫什么orz)
哈哈哈我站得傻极了,毁坏了景色,但是电影里美得一塌糊涂。
好像不是同一个诶,anyway。
查尔斯到牛津入学时从塔上一个俯瞰的镜头。(不过好像不是同一个方向角度orz)
应该是这片草坪,但是没有找到对的角度,sigh。还有一幕是查尔斯推着塞巴斯蒂安的轮椅害他翻倒的一个画面,应该也是这篇草坪的,草坪上还有一些鸟。
司各特纪念塔。这次去的重头戏。因为《云图》那段诀别差点没把我看哭昏过去。
这是《云图》里Robert Frobisher 看到Rufus Sixsmith最后一眼的地方。
作曲之后会来司各特纪念塔看夕阳的Robert.
有点可惜的是没找到查尔斯和塞巴斯蒂安喝酒接吻的地方,找了好久,只找到酒瓶子= = 后来找到了一个地方以为是,还很哈皮的留了影,回来发现好像不是TUT。
Q博士和邦德先生见(约)面(会)圣地——国家美术馆我也去了!不过没敢在里面拍照,就只能在外面拍拍小正太什么的(怪阿姨哈可怕TT)
最后就是,谢谢你读到这里。
我想讲的那么多七七八八废话连篇的,中心思想就是,我很幸运,也超开心,见到了世界上最好的人,抱到了目前为止全宇宙我最喜欢的人。听起来似乎挺容易的,但未必人人能做到。thx 2014第一份礼物。
在羡慕得想要用力晃着对方肩膀像马景涛一般咆哮问“凭什么呀”的长长名单里,Mark Bradshaw排在首位。在他寥寥的imdb影人页面里有短短一句话:Met his husband, British actor Ben Whishaw on the set while making Bright Star (2009), in 2009, and was civilly married in the UK in 2012. 我想问问他同世界上最好的人结婚是什么感觉,上辈子扶了几个老奶奶过街。
我曾经同一个高中同学聊起来,她也是小本同好。我说,“明明知道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但小本在我心中,是一百分。” 她回复道,“没错,在认识小本以前,还以为‘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这句话是对的呢。” 我一听,哗,输了,这句话讲得真好,夸人的极致啦。其他人夸起来当然更肉麻,女影评人直接称呼他为“精神上的未婚夫”,《Mojo》的海报上赫然写着Ben gives a performance of unfeasible brilliance,又绕口又精致。还有用在他身上的词更漂亮——不可触碰,充满诗意(untouchable and poetic)。他去年曝出结婚消息,同一个相貌平平的澳洲男作曲家,《镜报》记者哭天抢地,直接在大标题上赫然写上”Ben is married, but sorry, it isnt' to you." 然而讲的最好的还是我在豆瓣上看到的一篇影评,因为实在写不出那么棒的赞词了,只能抄在下面——
Robert Frobisher那透出聪颖才华任性和孩子气的信件独白,就像是《故园风雨后》的Sebastian Flyte还了魂。我发现提克威特别擅长发掘他的这种特质,他总是能把一些看上去似乎只有文字才能表述的角色还原出来——Frobisher这个人物,原著里全是他给Sixsmith写的信(西德海姆的来信),根本没有任何正面描写。《香水》就更不用提了,“最不可能转换成影像的文学作品”,由小本怒刷演技神还原一下,不管是男女关系混乱的音乐才子感情渣渣,还是反社会变态连环杀手,总能让人心生怜爱。他的手无论是抚过钢琴键、捧起一束花、扼死一个少女,亦或是捧起一顶王冠、拿一把卢格尔手枪打穿自己的上颚,用一支鹅毛笔在树下写出《夜莺颂》,都带着一种孩童式的神经质,还夹杂着一种无欲无求的仪式感。
人们能找出一千个英俊高大帅气的男明星,都找不出一个演员可以取代独一无二的Ben Whishaw。
A tremendous masterpiece.
(地址: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765257/?start=0#comments )
这学期结束后我飞到伦敦去看小本的话剧《Mojo》,他演的是一个混世大魔王,行为乖张,脾气暴戾,在舞台上大笑大哭,大叫大唱。这是一部六人男性角色的戏,没有女性角色,其余比较让观众熟悉的可能还有Rupert(《哈利波特》里的罗恩》和Colin(《梅林传奇》)。每个演员都演得很好,台词讲得飞快,又掺杂好多俚语,我几乎听不懂。末了,小本拿出枪崩了一直暗地里爱慕着他并模仿着他的Colin,后者捏爆了血袋,血淅淅沥沥地渗出来。掌声雷动,响亮得像金正日作完报告似的。
我去英国就是为了可以亲眼见他一面,如果可以签名合影当然更好,如果可以拥抱就更好。抱着“如果能见到他一面,也许沸腾着的喜欢他的心情就可以稍微浇灭一点吧,我希望自己对他的喜欢可以退烧一点”的心情坐了十二个小时的飞机过去,又坐了十二个小时的飞机回来,时差没有倒过来,在寝室的床上从凌晨两点醒到六点,手机里收到贵妃发给我的照片打包,我飞速回了一条“从伦敦回来我就抑郁啦”。
这样诡谲的心情发展。如果你有过类似的经历的话,也许可以了解一点点——
那首诗怎么说的来着,曾经沧海难为水,只缘身在此山中,一见杨过误终身,我辈岂是蓬蒿人。(语文老师已辞职……)
我和贵妃一共去等了他三次。第一次是看完话剧散场后,伦敦下起大雨,气温跌到冰点,我和贵妃两个人打着伞在stage door门口和几个洋妞fangril哆嗦地等着,随着雨越来越大,有些没带伞的粉丝走了,大约还剩了十来个。我已经没抱什么希望,因为一直有在催眠自己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如果对偶像抱有太多期望,就是开启失落痛苦的源头,但是当时没意识到,当脑子里一个开关砰的一声响起“我好像有点喜欢他”的时候,期望就策马奔腾根本无法约束了,喜欢啦,期待啦,这些词汇都是“欲望”的别名,有了欲望,难受源源不断。
大约晚上十一点多时,一个中国女生叫道“小本”,我回头看,看到小本穿着万年不变的藏蓝色牛角大衣,戴着帽子走过来。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要快快逃走,我要返身就走。前段时间看到鹦鹉史航转发早年的一期《康熙来了》,某个新生代女艺人,名字记不清了,被安排和她多年来的偶像高捷一起上通告,节目设置类似就是她可以对她多年的偶像告白,对方也会有相对的回应。但是当主持人叫她过去和他一起坐的时候,她整个人浑身颤抖,语无伦次,不敢直视对方,鹦鹉史航评价说“就像不敢直视太阳一般”。我当时就是这样的心情。
我迈不开腿,也根本讲不出话来,英文单词一个都记不起来,简直要讲起阿拉伯语起来。感谢贵妃不要脸地冲上去,同他像熟人一般叫道“Ben”,然后顺理成章地找他签名,和他合影,甚至在我不注意的时候,他抱了小本。我当时简直气急了,后来想起来,大概也是因为他没有那么喜欢他,所以做什么都自然极了。而我在旁边打着伞,几乎无法动弹。我那天晚上统共和小本照了三张合影,前两张忘记摘掉帽子,丑极了,他和旁边的粉丝聊了一会儿,签名和合影的要求都一一满足,未打伞,全程淋着雨,细声细气地同粉丝讲话,还握着粉丝的手,全然不像两个小时前在舞台上骄横乖戾的混蛋。我跟贵妃说,刚才我照得好丑,我想再和他照一张,贵妃说好啊,我说可是他应该要回去了,他的司机在不远处等着。我不停地说这样真的不行,太不好了,太打扰他了,让他淋太久雨了,我一直在纠结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简直觉得再从他生命中抽出五秒钟都是最罪恶的事情。再次感谢贵妃,拦住了他,说,我朋友想跟你再照一张。然后你丝毫看不出他已经是演了两场戏(当天下午也有一场),一直演到深夜十点,又叫又跳,疲劳到不行的状态,他还是盯着镜头,用小鹿斑般清澈的眼神盯牢镜头,抿着嘴笑,唇色鲜艳得要命。
那天晚上我有同他讲我是从中国飞过来专程看你的,也说了“Your performance is excellent。”他回答了什么我根本听不到。可能是旁边粉丝的声音,又可能是我见到他之后全身感官都关闭了,已经无知无觉到一种程度。在第三次见他的时候,我努力地多讲了几句话,问了他新片的消息,问了他是否会来中国宣传(因他最近和郑佩佩合作新戏),但是他的回答我又一概没听到,就像被塞进水族馆的水箱里了一样,只有清晰的画面,氤氲的空气,和无声的环境。后来贵妃跟我讲,他说了“safe journey to China”,我在咖啡店里差点把肋骨捶断,我又没听到。
第二次去等他,是晚上九点半从旅馆出发,坐了地铁等他散场。是周末,所以fangirl格外的多,也有寥寥几个男生的面孔。这部戏的三个演员都出来合影签名,但是另三个通过秘密通道走了,据保安的说法是他们累得很。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回去的心情都低落得很,几乎没有想再玩其他的景点。我一直在纠结很无谓的点,就是连贵妃都抱到了,我都没抱到。好像抱没抱到是衡量人生成功与否的唯一标杆一样,我在那里较着劲。贵妃说他没看过《香水》,我就叫起来,“你怎么能没看过《香水》?!你没看过《香水》居然就敢抱他!”贵妃笑起来,我又说,“你一定要去看,看过之后你才知道你昨天抱了一个多伟大的人。”
因为我一直觉得《香水》是他迄今为止最棒的作品。我是电影的门外汉,但我明白演一个完全空洞、未被社会化的野兽一般的人有多难,比一个复杂的政客难多了,复杂是可以不停地往眼眶里放各种各样的元素情绪调料的,但空洞不行,只能抽空抽空再抽空,你讲的一切他都听到但他没办法process,那种感觉。电影前小部分过去,男主角从童年演员换成他,第一个镜头,他从肮脏的劳动场所抬起头,上半身全裸,油腻邋遢,那个野兽一般的被压迫许久只懂求生的麻木眼神射过来,就一秒,我已经觉得没办法有人演得比他更好了。
而他生活中却是这样一个好人,瘦,瘦得令人气结,骨架小极了,伶仃的两条腿,在裤筒里晃荡,像气流支撑得一样。脸小,又立体,窄得要命,天生吃大荧幕的饭,老天爷赏饭吃没办法。他眼窝深陷,眉毛浓密,紧贴着眼眶,十分好看。你同他讲话,他会看着你,笑眯眯的。他盯牢你的时候,是一种受惊的小鹿的眼神,又像聪明的猫,那时候简直觉得自己浑身污垢,要遁入地下。他讲话细声细气,就像他的骨骼一样,再声音洪亮的人到他面前都会小声起来,生怕折断他。然而到舞台或者到片场,又浑然换了一个人,在《Mojo》里他对着Collin大喊“pay me! pay me!!!”的时候简直吓得要给他跪下。反差大得就像他在戏里该脱就脱毫不含糊什么背面全裸正面全裸三百六十度感觉他都可以,和女主角接吻,和男主角接吻,和大妈级演员接吻,被生父猥亵,被Hugh Dancy强暴,样样来得,然而一回到现实,又是羞涩内敛得让人没法说,《Bright Star》戛纳采访,他被问到有没有从自己的感情经历中借鉴一些经验用来演绎济慈和芬妮的爱情故事,他立即像一只被逮到的小鹿,惊恐地小心翼翼地盯着记者,身体晃来晃去,像撒娇一般,又像求饶,笑着,不知所措地挠着头,直到记者良心发现,被面前这个人完全不明星化的表现击中,自动地绕过了这个话题。他才放松下来,说起自己的fashion sense,瞪大眼睛说,我完全没有呢,这趟的衣服都是Burberry赞助的。这倒是真的,他从来都是一件牛角大衣,一条黑色的裤子,一双黑色的鞋子,冷了再加一只黑色的毛线帽,就算这样还能被提名British style award,还能代言prada,可能评委想象了一下他瘦小的身躯小步游走在偌大的伦敦城就被萌得脑溢血了吧。
这种反差,如果了解了,是特别特别戳中人的。就像小S在节目中永远是紧身衣超短裙高跟鞋,再加上毒舌,然而一次幕后视频我看到她在化妆间里,完全另一副样子,安静,穿着宽大的衣服,对人彬彬有礼,对陈汉典都小声讲话,像很疲劳一样的那种礼貌。知道了这样的反差,就似乎无法不喜欢起来了。他对隐私的极端重视,最终在去年夏天被曝光出已经和澳洲作曲家结婚,happily and proudly married。伤心了好一阵子,甚至有点理解杨丽娟了。狐朋狗友们会安慰说,“他会离婚的嘛!”我立即怒斥,“吓!乱讲什么!” 并不是什么好的安慰方式——因为我知道像小本这样随和的人,一定会有完满得不得了的婚姻,他人那么好,选片眼光也好,选人一定也很棒。虽然我作为一个颜控期待着是他和马修古蒂或者詹姆斯达西这样的大帅哥在一起——难免受了电影的影响——然而他的选择一定是最正确的。现在也常常有粉丝能看到他们像老夫老夫一样出门买东西逛街吃饭,很甜蜜。那就够啦。不够帅没关系。
第三次去见他,挑好了时间,是在演出前,而非之后。晚上七点半的演出,我和贵妃从下午三点半就开始等。放弃了之前计划的一半景点,从贝克街匆匆赶过来,站定之后调好相机,拿出签名笔和明信片放在口袋里,后来想了想,觉得我们两个人站在一处等太冒险,因为剧院有三个门,在三面,于是我和贵妃就各自站在两个街角,谁先看到就先喊谁。因为我之前问了微博上一个逮到过小本的妹子,她说一般是五点的。所以我已经觉得自己要等很久了。那条街那时候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偶尔开过的计程车。远处似乎是有两个男人在酒吧门口聊天的。天气很好,晴朗干燥的。我站在电线杆旁边,晃来晃去,觉得一切都好极了,再等三个小时都是没问题的——为他虚耗人生是值得的,我愿意得很。
运气很好,四点的时候,贵妃就大喊一声“Ben!”又转过头对我喊“包!”,我就知道,哗,来了。那条街的距离不短,我狂奔过去,在转角处猛地收住脚步,因为不想太像饿狼扑食一般地出现在小本面前。拐过街角,小本在不远处站着,看到我来,就对我点头笑了笑。我记得很清楚,他点了头,非常非常有礼貌的,也是很克制的那种风度。我又启动了智商负数的模式,之后和他顺理成章地拥抱了,要了签名,合了照,同他讲good luck。他要进去了,又稍微返身回来,笑着把我的签名笔的笔盖还给我。我又是全程楞住的,最机灵的时刻大约就是贵妃再一次抱他的时候我发出了一声(贵妃形容为撕心裂肺的)“No~~~~~~~~”
去英国的大致就是这样了。其余的在我看来都不太重要,例如贵妃是怎么表脸地和Tom和Rupert合影了一次又一次,抱了一次又一次让我只想对他吼句你到底撒时候出柜,例如我是怎么发现腐国人民好像也很热爱凑齐人就一起闯红灯什么的,例如在地铁里看到一个长得好像马特达蒙和本阿弗莱克儿子的男生,例如中餐馆的扬州炒饭刷新了我对难吃的定义,例如英国的每个角落都美好得让我想落泪。这些都不是很重要。因为我已经见到小本了,我做了所有粉丝能做的全部,在第三次之后我和贵妃在伦敦市区里漫无目的地暴走,为了消耗掉我内心堆积的快要满溢出来的惊叹号,贵妃说我给你拍一张伦敦眼下的夜景吧我说好的,拍完之后我看了一下说好丑啊,紧接着就是入魔一样地接下来,“不过I don't care. Fuck you, I hugged Ben Whishaw!!!” 然后在路人要把我送进二院的眼神里蹦跶,欢快地想唱《super star》(很莫名地……)当然遗憾多多,我应该给他带点吃的,看到其他粉丝拍到的他对那些吃的眼睛放光的照片就觉得,诶,我也想投喂他。
回到旅馆后,那种巨大的空虚感和迷茫才扑过来,一直到今天早上都挥之不去的抑郁感。一切都像一场漫长的梦一样,梦醒了,我又被投掷回到现实中去了,一大堆琐事涌过来。最紧要的是,我已经碰到过那么好的人了,在他的人生里没脸没皮地抽了三十秒,挤进去,对他的喜欢没有退烧反而更加病入膏肓了。然而之后能不能再碰上也都很难讲了,他也在变化,结了婚,戒了烟,不再养猫,在《Peter and Alice》散场后他会花半个钟头与粉丝聊天,而现在似乎也在压缩了些时间,之后会不会再演话剧也不确定。就觉得什么东西握到了一秒然后又流走了。怅然若失得很。最难受的还是达成目标之后的空虚,反正王尔德说得最对了,最痛苦的就是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和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不过这些莫名其妙的情绪应该也没有人很感兴趣了吧,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生了厌倦。
值得一提的是我有去小本曾经拍过电影的一些场景。约克真的太美了,真的超想再去一次霍华德城堡,去那里结婚就最好了。我和贵妃坐计程车回火车站(车费不要再提TT)的时候,司机放着乡村音乐,玲玲浪浪跳脱欢快得很,配合着夕阳下超级美的风景,蓝天是蓝天,白云是白云的,在山路里打着弯,我软趴趴地躺在座椅上,被一种听觉视觉交织起来的巨大氛围包裹着,幸福得要昏死过去。
我还没有倒过时差来,身体累得要死,头痛欲裂,所以写的真是差极了。但是我觉得如果我不马上记录下来的话,就会忘掉细节了。虽然大多数也是一些无聊的碎碎念。如果你读到这里,真的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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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华德城堡的水池枯荣更迭是《故园风雨后》里重要的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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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大学的那条路是查尔斯和塞巴斯蒂安骑车路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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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河是塞巴斯蒂安在电影里第一次登场的地方,查尔斯都看直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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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切得整整齐齐的草垛(我不知道叫什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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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站得傻极了,毁坏了景色,但是电影里美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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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是同一个诶,any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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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到牛津入学时从塔上一个俯瞰的镜头。(不过好像不是同一个方向角度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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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这片草坪,但是没有找到对的角度,sigh。还有一幕是查尔斯推着塞巴斯蒂安的轮椅害他翻倒的一个画面,应该也是这篇草坪的,草坪上还有一些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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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各特纪念塔。这次去的重头戏。因为《云图》那段诀别差点没把我看哭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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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云图》里Robert Frobisher 看到Rufus Sixsmith最后一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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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之后会来司各特纪念塔看夕阳的Ro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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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可惜的是没找到查尔斯和塞巴斯蒂安喝酒接吻的地方,找了好久,只找到酒瓶子= = 后来找到了一个地方以为是,还很哈皮的留了影,回来发现好像不是T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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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博士和邦德先生见(约)面(会)圣地——国家美术馆我也去了!不过没敢在里面拍照,就只能在外面拍拍小正太什么的(怪阿姨哈可怕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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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是,谢谢你读到这里。
我想讲的那么多七七八八废话连篇的,中心思想就是,我很幸运,也超开心,见到了世界上最好的人,抱到了目前为止全宇宙我最喜欢的人。听起来似乎挺容易的,但未必人人能做到。thx 2014第一份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