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山品悦
2013年12月12日,我在1808号房间,靠在白色的枕头上玩手机,墙壁上的液晶显示屏在放香港红磡体育馆的张国荣世界巡回演唱会。
一个小时四十七分钟前,我给她发了微信,这个我们曾经共同使用的微信帐号通讯录仅她一人,相册里装满了她的照片,还有我们的聊天记录截图。
“人在杭州,离你住的地方不远!”
一个小时四十七分钟后的现在,我没收到她的回复,我注销了登录,我决定不再等她。
我和她,已经一年未见。
醉过很多回,可我不喜欢喝酒,讨厌酒后吹牛,然后和普通朋友称兄道弟,也有喝醉后第二天醒来从此戒酒的念头。可是又有身不由己的顾虑,多交心的朋友,某些场合少了酒,又像少了义气和尽兴。
有时候酒是迷魂剂,会动摇大脑里的理性因子,压抑着的秘密会被酒精哄出来,喝醉后,一些不想再提的人、不想面对的事,会在熏着酒精臭味的口腔中一吐为快。
我酒量不好,去年冬天,那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喝醉的我在我的马路上,感冒的她在她的被窝里,她浓浓的鼻音和我烂醉如泥的酒话混成一团。
七年前,我去杭州,在朋友的聚会上,我们第一次见面。她开口说话后,我就知道我喜欢这样的姑娘,她估计看我也爽吧。很多时候,相互之间如果对上眼,事情就简单了。
在聚会结束的出租车上,我和另外两个朋友坐在后排,她一个人坐在前排副驾驶座,车上高架,司机开始飚车。
我摇下一点车窗,让车速带来的感官刺激更惊心动魄些。她肘关节靠着车窗,右手撑起脸颊,她盯着后视镜里看着她的我的眼睛。她很动人,紧紧地抓住了我的视线。
绑在后视镜轴架上的红色布条被风吹得嗖嗖响,就像我们对视的双眼里的红色火焰,我知道这样的相识只有一场肆无忌惮的热吻才能告一段落。
下车后,我们留了手机号码。
那天晚上开始,我们常常彻夜长聊,聊到她睡着,聊到一方手机没电。我们只见过一面,却像认识了很久,像一同经历过风雨,相互间总可以有分享不完的小事和讲不完的废话。
现在我明白了,那是细胞受到敏感刺激后产生动作和思维的反馈,学名叫做“激情”。
那年,李安的《色戒》成为文化现象在华人圈引发热议,内地很多人远赴香港,仅为了看未删减版的桥段,血腥的杀戮,还有那注定会被载入电影史的情欲戏,我和她讨论了很多和《色戒》有关的话题,我们也对张爱玲本人和胡兰成的爱情兴致勃勃。
她是电影院常客,我是网上盗版高清电影发烧友。
那是我们认识的第一个圣诞节,我在短信里跟她承诺这辈子接下来的每个圣诞节都会送她一本书。
“如果你答应我了,一生都不能反悔,你能做到吗?”她很开心。
“当然,没问题。”我信心满满。
“那你一定要做到,要一辈子。”她原来的激动复归惆怅,或是想,怎么就让我许下了这么遥远的诺言,却又不由自主地接受了。
我寄出了送她的第一本书,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里面有段话,我很喜欢:
人和社会,一切斗争的总结局也许都是中庸而已,与其认真,不如随便,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钱就寻一醉,无钱就寻一睡,与过无争,随遇而安。
几天后,我收到了她的快递,是一条暖暖的棕色围巾,里面有她漂亮的字。她在信里写迟迟没来的爱情,她告诉我,她喜欢孙燕姿的《遇见》: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们也曾在爱情里受伤害,我看着路,梦的入口有点窄
我遇见你是最美的意外,总有一天,我的谜底会揭开
接下来的每年圣诞节,我都会送她一本书,然后她回赠一件礼物。平淡无奇的生活框架里,因为这个承诺的存在让我觉得我和她的人生并不平凡。
2011年夏天,我去杭州投靠朋友,和他挤在一个月租八百的狭小房间里,那时候的辛苦,唯一可以给我藉慰的是,夜里她房间透过窗帘照出的橘色灯光。
每晚,我都会跑步去她的小区,“歌山品悦21幢701室”,这个我在心里熟记过无数次的地址。
有时候,我们坐在天台,在万里星辉下聊天;有时候她在七楼的阳台拿着手机,匐在栏杆,看着楼下花坛处的我,跟我打很久的电话;有时候她不在,我就在小区的亭子里坐俯卧撑,偶尔也写诗,会有一些相当满意的作品,像是:
“你在马路上玩车震,开房的人靠在栏杆看车,黑夜装饰了你的车窗,你装饰了别人的炮局。”
通常我回去的时候,歌山品悦斜对面的夜店里的小姐开始陆续离场,三两成群,讽刺着我的形单影只,有些叼着烟,有些还在中年男人的臂弯里。我和小姐们一起下班,我们相同的是各自的下半场都是睡觉,不同的是,我一个人裸睡,而她们除了有人陪她们裸睡,还可以有经济收入。
心情好,我会骑公共自行车回去,情绪低落,比如她不在房间或是手机无人接听,我就会选择发泄,顺着原路跑回去。
跑过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跑过停着国安局布控用的越野车的政府豪华大楼前,跑过透着铁栅栏能看到深红橡胶跑道上羞涩牵手的年轻小情侣的中学,跑过大婶们跟着节奏感极强的音乐甩肉的世纪广场……
有时候,我会在红绿灯处等上很久很久,看马路上随处可见的名贵轿车里的车主们是不是一脸轻松,副驾驶室上漂亮的年轻姑娘是不是笑靥如花,是不是也像一无所有、只能跑步的我如此得瑟。有时候,我跑着跑着,就从握紧的两个拳头里伸出中指,心里屌屌地,跟自己说,Oh,Fuck ,You are my running king。
那个夏天,我听枪炮玫瑰也听单向乐队,听John Lennon也听Night wish,听Linkin Park也听Tamas Wells,同时,我还爱上了两个台湾老男人的歌,一个叫罗大佑,另一个叫李宗盛,尽管我听的最多的还是头条汪峰的音乐,他的歌声陪我度过最难熬的时间,就像篮球。
冬天来之前,我回到了温州。
这一年圣诞节的前几天,我寄出了陈全安导演把陈忠实同名小说刚搬上大荧幕的《白鹿原》,可这一年,我没收到她回赠的礼物。
那段时间里,她杳无音讯。
我们都是骄傲的人,独立、倔强、还不服输,我不联系她,她也不找我,就这样,我们因为莫名其妙的怄气失去了联系。但我们都知道,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对方的生活里,因为我是如此强烈地想着她,她应当也是这样,我感知地到,因为我们是如此的相似。
很快,圣诞节来了,我邀请了两个朋友到我的住处,吃火锅、喝酒、聊天吹牛、看高清盗版电影。
第二天,送走他们后,我在公交车站望着慢慢消散的汽车尾气,终于忍不住,拨通了她的号码,告诉她我的圣诞节是怎样过的,她很兴奋还有羡慕,她说她也要享受像他们一样的待遇。
“好啊,那肯定,要是你,福利肯定更好!”我说。
“那我真去啦。”她笑地很开心。
“赶紧的,就元旦吧,不是有三天假吗?”
“好,就这么定了,元旦去温州。”她满口答应。
2012年1月1日,为了去菜市场买新鲜的火锅食材,我起得很早,我还冲了那个冬天的第一个清晨冷水澡,我想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去迎接她。菜市场回来后,我又打车去市中心的物美超市,因为只有那里有她爱吃的“湾仔码头”的芹菜猪肉陷饺子,我买了很多零食,买了红酒,还有一对高脚杯。
把手里的大包小包提回房间后,这才出门准备去温州南动车站接她。
在等她的时间里,我去肯德基买了一杯热豆浆,我担心她从车上出来会觉得冷。后来我发现自己心急了,豆浆买的太早,于是我把凉掉的豆浆喝了,在她班车快抵达的前十分钟,又跑去买热豆浆。
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是和我通着电话在等我了,肯德基的排队时间超出了我的预算,更要命的是,豆浆太烫,她没法喝,还好可以用来暖手。
她穿黄色的羽绒服,戴着黑色的帽子,黑色的围巾,行李箱放在脚边上,双手插在口袋里,在出站口等我,温暖地很好看。
去房间的路上,我才知道,没她消息的时间里,她去了台湾,去了台北,去了高雄,去了日月潭,还去了阿里山。
她跟我历数行李箱里装着的东西,有台湾带回来的零食,有给我买的生活用品,还有一对漂亮的金色书签,一面中华民国的国旗和一幅台湾地图构成了两个书签的轮廓。
“是纯金的吗,不是的话,我不想要。”我开玩笑。
“镀金的,你就勉强收下吧!”她答到。
到房间门口时,我拦住了她。
“等等,就等一下!”我说。
我并非要进屋整理房间,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说要来的那天,我就开始准备了。
“要以国家元首的标准来隆重欢迎你。”我告诉过她。
我进屋只是为了按音乐播放器上的那个播放键,放那首她爱听的西城男孩的《The Rose》,我没去了解她为什么喜欢这首歌,或许是因为她的初恋男朋友,可这关我什么事哪,只要她喜欢就好。
但百密一疏,还是出了岔子,出门时我开好的电脑处于休眠状态,重新开启费了我一些功夫。大老远赶来却被晾在门外,她开始不耐烦地敲门催我。
打开房门后,是我用三维软件画在A3纸上欢迎她的立体字。
我没有告诉她,一周前,我在她的微博、微信、空间,在她相熟的朋友那、甚至在她微博的关注者、粉丝里寻找蛛丝马迹,收集她的照片、说过的话、写过的文字。
2011年的最后一天晚上,她还没来。我在房间里,环着一周,贴她从小学、中学、大学到参加工作每一个阶段的照片,然后在每张照片下方写上她说过的话,房间还特意留出了一面墙贴她的偶像安妮.海瑟薇的剪纸。
她进门后,房间里单曲循环西城男孩的《The Rose》,我像一个解说员,带着她,指着墙壁上她的照片,跟她介绍她每一个年龄段所经历的最重要的一些事。
我到现在也不清楚,那天的她进门后所见所闻、所经历的一切是不是让她感动,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她还算开心。
那天下午,我一直在准备晚餐,不让她帮忙,说冬天的水太冰,怎么能让她该用来写字的手洗菜。她看了一下午的电视,她笑得很开心,看着她,我很幸福,我想起了李宗盛在《鬼迷心窍》里写,“春风再美也比上你的笑”,形容她再合适不过。
晚上,我们吃火锅,喝了红酒,却也不多,只是点到为止。
吃完后,她在狭窄的洗手间里洗头,我收拾晚餐后的残局。她吹好头发,后背靠在洗手间的门柱上,看着拖地板的我,她笑着,一声不吭,只是看着我。在她来之前,我们丝毫没有讨论过她要睡哪的问题,她不提,我更不说,我们心照不宣。
“怕不怕,我对你做什么?”我对着她楚楚可怜的样子坏笑。
“不怕,你怕吗?”她以她的坏笑还击。
“我好怕,怎么办?”我做委屈状。
“别怕,我会付钱的。”她调戏着我的眼睛。
“很贵的。”我说。
“多少钱?”她呵呵笑出了声音。
“大概五块吧!”我考虑了下,说道。
“那你赶紧的,赶紧给我暖被窝去,我付得起。”
我冲了冷水澡,在床对面的书桌上摆好了笔记本电脑,我们约过,说一起看那部未删减版的《色戒》。
“天太冷,我们没办法学梁山伯与祝英台,在中间放杯水,我们就放个热水袋吧!”她说。
善良正直还单纯的我欣然同意,然后熄了灯,开始看《色戒》,我们一本正经地谈论着电影的话题。
放到最露骨的床戏时,汤唯的叫声不小,我邪恶地笑说,“隔壁邻居可能会以为是你的声音。”
她强烈抗议,要求调小音量。在她的无效抗议中,我们看完电影了。
关电脑后,我们聊了一些人生,也聊了一些爱情。
在我们开始有困意的时候,隔在中间的热水袋早已被我扔到了床边的地板上。
我闻她的头发,说头发很香。
她说,“很贵的。”
“多贵?”我问
“大概五块吧,闻一次!”她笑着。
“好,那我闻个二十次,凑一百。”
凌晨时,我们醒了,我搂着她,她靠在我的胸口。她说给我讲一个笑话,我没出声,表示期待:
“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睡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前,女的在床的中间划了一条线,并对男的说,今晚你要是过了这条线,你就是禽兽!天亮了,男的真的没过那条线。女的醒来之后,给了男的一个耳光,骂道,你禽兽不如!”
我喜欢一个人,会喜欢很久,就像爱上一首歌,我会收藏很多年,舍不得删除;我喜欢一个人,会因为只是喜欢上她的一个微笑,就像爱上一首歌,会因为我只是爱上它一句打动我的歌词。
那晚,我爱上了陈升的一首歌,《不再让你孤单》,只是因为我爱上了它的一句歌词:
“我从遥远的地方来看你,要说许多的故事给你听
我最喜欢看你胡乱说话的模样,逗我笑”
第二天,我先醒来。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在她脸上,看着她熟睡的样子,我在想,这大概是我人生最美好的一个早晨了。她睡地那么香,那么安静,那么神圣,那刻,我体会到生命最圆满的幸福感,那就是了。
她醒来后,我看着睡意阑珊的她,说,“怎么办,我被你睡了?”
“说过我会付钱的,别怕!”她回答,“去把我钱包拿来”,她头伸出被沿,看了看她放在书桌上的钱包,看了看我。
我冒着严寒艰难地爬出被窝,去执行她的命令,顺便也把自己的钱包随手带来。
她从钱包里,掏出五块钱塞给我,“赏你的,别找了!”
“给,昨晚闻了你二十下头发的钱。”我也从钱包里抽出一百。
她摇摇头,“我不要,这么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我才不要,要不你也给我五块?”
于是,我也给了她五块。
接着,我灵光乍现,又跑出被窝,拿了彩色笔,我们相互在给对方的五块纸币签上署名和日期。
傍晚的时候,我们出去逛街。在万达广场的一家饰品店,我们买了一对有叮铛的红绳,她为我的左手戴上有大叮铛的红绳,我在她的右手系上挂着小铃铛的红绳。
那天,我伸手想要牵她的手,她却抽手了。
我不懂她的意思,大概这是独立吧,我想。
两个月后。
她生日的前一个晚上,我去杭州。我和她,还有几个朋友在一个酒吧,喝了一些酒。快十二点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公园为她放烟花,朋友起哄,“亲一个,亲一个”,可我们却连手也没拉,只是看着烟花的火星苗子默契地微笑。
过了三天,是情人节。
朋友为我们准备了两张电影票和一对3D眼镜,我买了一束红色玫瑰,那是我买的第一束玫瑰。
我们通过电话,约好了看电影。
可后来,她没来,她说坐车去电影院的路上,看到了许多牵手的人,才想起来是情人节,她还没想好。
那天晚上,除了红色玫瑰,还有一盒小熊巧克力,一起被我留在了恒隆影城7排12座的空座位上。
那天晚上,我还准备了一句话,“我们结婚吧!”
可她没来。
电影院上映的是《西游降魔篇》,周星驰在《大话西游》里曾经的“爱你一万年”变成了彼时的“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那天晚上,舒淇穿着洁白的长裙为了引思念妻子的猪妖前来,在月光下跳舞,她唱《一生所爱》时,我承认,那时,我的眼眶湿嗒嗒的。
“昨天今天过去不再回来,红颜落下色彩变苍白
从前直到现在,爱还在;愿去等你漂泊,白云外
痛爱,让人悲哀;在世上,命运不能更改
放开,不能再相爱,难道这是上天的安排
情人离去永远不回来,无言无语叹息爱不再
虽然花会零落,但会重开,恍如隔世的爱,在白云外”
回家之后,我很难过,却觉得自己伟大。
这几年,我已经很少用笔写字,可那晚,我拿笔了,是有一年圣诞节她送我的暗红色钢笔: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一辈子很长,但我一直相信,关于谁是谁的谁,冥冥之中一切早已注定;如果我们各自的人生轨迹像是绕圈,冬天原点的相遇,不能让我们和鸣而歌,再一次地擦肩而过;没关系,那就让我们再绕几圈,终有一天,我们还会在原点重逢,或是友情,或是爱情,或是人性中最优美的知己相惜的情怀;那就让它在那吧,看着你微笑,看着它美好。”
情人节过后,我们就不联系了。
我们开始回到从前那条互不问候的岁月长河里,孤身沿着各自生命的平行线前进。
那段时间,我常常有种恍惚,怎么我们认识的这几年一下子就这么过完了,我们不是刚认识吗?我会恍惚到连自己活在哪个时间点都搞不清楚,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发生在昨天。
后来,我还是会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她的生活,看到她去各地旅游的照片,她也像其他女生一样爱拍。她去了丽江,去了九寨沟,去了敦煌,去了西藏,去了新西兰,还去了马达加斯加。
我认真地看过她和朋友在每一条微信动态下的聊天互动,但我从不参与,我不想在她感到快乐的时候出现影响气氛,我只愿在她悲伤时知道,还有一个我存在,会在她的身后。
我也常常会在她的照片里,看到她漂亮的右手,看到那条我在万达广场亲手为她系在手上的红绳子。我想每当红绳子上的小铃铛响起时,她也该会想念我。
我很感动,为她,也为她一直戴在手上的红绳子。
她曾问过我,我们这样到底算什么关系?我答不上来,我们早已超越友情的界限,却又在爱情的边缘徘徊。但我知道,我爱上过她的微笑。
我也常常会在想,如果有下辈子,如果到时候我还认识她,我希望她最好不认识我,然后我好好对她好,好到她离不开我。
然而,很久之后,我才明白两个人能否走在一起,不仅讲门当户对,也讲兴趣爱好,你是怎么样的人就会遇到怎么样的人。但就算遇到对的人,最最重要的还是时机,你出现在她想要安定的时候,你的胜算就大,而我出现在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的时间点,于是无论我多努力也是徒劳。
更何况,我和她是同一类人,因为我们都想要的太多。想要嘘寒问暖,又想要互不干涉;想要劈柴喂马,又想要灯红酒绿;想要对酒当歌,又想要人间烟火。
宫崎骏是对的,“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至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我决定跟她挥手道别了。
只是,每当感到疲惫和厌倦的时候,我就会停下脚步,感受阳光照在身上,然后想起她,想起那天早晨她深睡的样子,想起她在某个地方温暖着周围的一切,包括空气,我的世界就会变得美好。这对我很重要。
“在明知道有的时候必须低头,有的人必将失去,有的东西命中注定不能长久的时候,依然要说,在第一千个选择之外,还有第一千零一个可能,有一扇窗等着我打开,然后有光透进来。”王小波如是说。
2013年12月21日,我离开杭州,坐D3111次和谐号动车组,靠窗,透过车上的减速玻璃看到了一飞即逝的萧瑟初冬,干裂的土地上陈列着尸腐的稻梗,但我也看到了曾在绿皮火车上见过的像成片风铃一样唱歌的油菜花。
从洗手间出来,我在十二号车厢的过道上和一个陌生姑娘撞了满怀,抬头对视,她脸红了,也许我也有吧,但我清晰地知道,有久违的心跳光电火石般刺激了我的中枢神经系统。
她穿制服,她是乘务员。我想了很久,想不出怎样开口跟她聊天的办法,那时我只怪自己从前没用功念书,才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发了下愣,她走了。
在她走后的二十六分钟里,我朝她离开的方向转了十一次头,终于在车厢连接处等到她。
“你好,请问几点到温州南?”
“九点十二分到。”她认出了我,她面露尴尬。
“我想告诉你件事!”我鼓足勇气,我给了自己一万个理由,不能错过这转瞬即逝、他乡难寻的心跳,我发自内心地感谢单身多么美好,可以无所顾虑跟着内心的呼唤付诸行动,她像一阵早春的暖风吹进了我的初冬世界。
她有点惊讶,但很快又嘴角上扬,笑着,“你可别跟我说你想问我的手机号码。”
“是,我知道到站时间,只是我实在想不出其他跟你搭讪的理由,所以问这个最合适又没风险的问题”。我很坦白。
她转身,走了几步。
“这么不给面子。”我朝着她喊。
她顿了顿,回头,“平安夜我也在这班车上,如果你愿意在车站门口等我的话,九点十二分,我会在温州南下车,然后告诉你。”
平安夜,九点零八分。温州这座不夜城,华灯初上。
我站在出站通道口的大理石台阶上,倒数着表盘里的秒针,广播里响起了郑钧的歌,叫做《私奔》,歌词里写: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陪我两败俱伤
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2013.12.3
写给二零一三年圣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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