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爱陌生人
“旅行可真是野蛮。它强迫你信任陌生人,失去所有家庭和朋友所带给你的那种习以为常的安逸。你不断地处于失衡状态。除了空气、睡眠、做梦以及大海、天空这些基本的东西以外,什么都不属于你,所有的一切都像要天长地久下去,要么就只能任由我们的想想。”
——切萨雷·帕韦斯
20:54分,我合上了恐怖尤恩的《只爱陌生人》,打算上网买几本托马斯·曼和福斯特的书,在豆瓣和维基百科上大致翻了翻托马斯·曼的介绍和评价,让我顿感吃力和前路沉重//在我的文学清单里还有好多因时间或思想的原因而迟迟没有去读的人:威廉·福克纳、詹姆斯·乔伊斯、托马斯·品钦唐·德里罗、博尔赫斯、纳博科夫...最近想读些诗了,刚刚买来了卡佛的《我们所有人》,作为一部入手的诗集读起来还不算困难,但是我知道前面还有波德莱尔、里尔克、惠特曼、罗伯特·弗罗斯特等诸人等在一旁以供瞻仰,这还不包括以弗洛伊德、荣格为首的心理学、以古希腊学院派、尼采、加缪为首的哲学派、以贝多芬、巴赫、德彪西、李斯特为首的乐坛大豪、罗兰·巴特、哈罗德·布吕姆、翁贝托·艾柯等一批在语言符号学、哲学、历史、文学、美学上找不着家的怪人...一直以来被外国小说挤占了过多的时间,没时间去认真学学英语、读读古诗古文,也就只有在偶尔碰到老外的时候和他们扯上几句话聊作安慰、在备课的时候翻翻《世说新语》、《史记》装作自己开始研读古文了....
时常会觉得一年365个白天黑夜、十年3650个傍晚黎明过于漫长遥远,现在才慢慢地体会到时间的滋味。岁月像是一把刻刀,会将万事万物最精细的线条都刻画的一清二楚,如同挂钟上被标注了时间的刻度一般明晰透彻。你可能已经忘了,人生的第三个十年,早已被拿去了一半儿。
你说,想写点儿认真的东西。一开始,你仰仗着热血沸腾的青春,说想和这个世界说点什么,满足你潜意识里的骄傲、虚荣,并以此赚些大钱,校园小清新、青春小说、玄幻小说...你尝试了四年后你失败了;你安慰自己,你的路才刚刚开始,之前那些都不算什么,于是你开始发了疯的读外国小说,成了别人口中和书长在一块的人。然后,在这个夜晚,你盯着躺在桌前的《只爱陌生人》的封面,一个裸着上半身的男子(笔者猜测应该是科林)侧过头望着后面黑漆漆的东西,你猫下腰,仔细盯了半天,才发现,那是一个,睾丸。
人,看书多人是会受影响的,村上、亨利·米勒、王小波、冯唐、恐怖尤恩....都是或以性、海洛因,或以暴力见长的作家,写到这儿,你应该能够想到我接下来会敲下怎样一段文字,望以往把我看做一个中庸、柔和的朋友慎入。
本来,我可以把目前心底的困境写成这样:
我觉得自己像是《亵渎》中的一开始的罗格法师,身后守着脆弱而不堪一击的宠物骷髅风月,在格罗里亚大陆处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在创立了雷神之锤后,罗格小日子越来越舒服。“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便是罗格的幸福生活,然而在目睹黄金狮子“奥菲罗克”为魔族公主“埃丽西斯”而甘愿成为堕天使后,他忽然觉得,之前眼巴巴望见的不过上井般大小的天空,自此他抛弃了之前的一切,开始了逃亡和历险的人生,然而在启程前他万万没有想到,他所看到的教皇只靠几个字就制服了黄金狮子,不过是冰山一角,外面的世界大得完全超越了他的想象,这种认知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怎么说,就像从高塔之巅被陡然推下九层地狱,连呼吸都来不及。
他知道,正如我现在所体会到的一样,这个他不小心踏入的世界,是如此的浩淼无垠, 以致于,所有的挣扎或惊讶都显得如此的无力。
不要怪我把一个大家都陌生的故事说的如此啰嗦,这么做是为了让大家记得,我还是那个熟悉的我。实际上,在我看过《只爱陌生人》和托马斯·曼之后,中间我去了趟厕所,路过安静地上着晚自习的教室,脑海中倏地蹦跶出来这样的一段话:
如果把文学比作一个女人,我想我现在连她的模样都未见到,只知道她是那种幽居空谷的绝代佳人,鲜为人知而又风华绝代。我现在只是站在她的脚跟前,企图爬上她的膝头。我妄图扒开她的衣服,望一望里面的风景。我必须交待清楚,一开始我只是想单纯得享下半身的肉体之美,未曾料及她那因高耸入云而被云雾遮挡的绝世容颜。然而,就在今晚,一本《只爱陌生人》仿佛在北美洲第一次扇动翅膀的蝴蝶,开始慢慢冲散置放在我和她之间的重重阻隔。风过后,美人隔珠帘,我在脑海中不自量力的设想着她千万张可能的脸庞。
《赎罪》里面,罗比曾给塞西莉娅写过这样一张纸条:
“在梦中,我亲吻你的阴户,你那甜美湿润的阴户。在我的脑海中,我整天与你做爱。”
后记:在这张纸条的后面还有一首小诗,我写了半个小时。完了我把它放在后面,端详了半天,最终还是把它删了。突然间转换文字风格,别人不好接受,自己也不习惯。而且,我觉得,许多意思我已表达了出来,能看懂的人自会明白。
最后,在结束这篇——本想写个说说,却又成了一篇又臭又长的——文章之前,说个东西。我希望借罗格之名,表达此刻的心情,要知道,我本想说句:麦克·尤恩不过是英国现当代的一位“国民作家”,一想到20世纪,17、18世纪——天呢,再往前我已经不想再数落了——还有那么多名垂文学史册的人排着队等着给我惊喜、给我震撼,让我忧患重重、让我呐喊彷徨,心中就有千万只草泥马在奔腾。不过,人生就像裤衩,什么屁都得接着。我还是换一个斯文的说法吧,给大家上一碗煲好的心灵鸡汤,亦,自勉。
罗格和小骷髅风月站在荒漠般的山腰上,耳旁吹过来一阵风,呼啸而过,险些让风月跌下山去。惊魂未定罗格的脑海中依然残留着黄金狮子那天神般战斗的残影,他挠了挠头(尽管这个动作曾经被奥菲罗克笑话是一个不成熟的动作),接着回过身拍了拍刚刚站直身体的风月,
“走了,还要继续赶路。”
刑天舞干戚 猛志固常在。
前路漫漫,还有无数英雄的高大身影横亘在他的前方。毕竟,这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切萨雷·帕韦斯
20:54分,我合上了恐怖尤恩的《只爱陌生人》,打算上网买几本托马斯·曼和福斯特的书,在豆瓣和维基百科上大致翻了翻托马斯·曼的介绍和评价,让我顿感吃力和前路沉重//在我的文学清单里还有好多因时间或思想的原因而迟迟没有去读的人:威廉·福克纳、詹姆斯·乔伊斯、托马斯·品钦唐·德里罗、博尔赫斯、纳博科夫...最近想读些诗了,刚刚买来了卡佛的《我们所有人》,作为一部入手的诗集读起来还不算困难,但是我知道前面还有波德莱尔、里尔克、惠特曼、罗伯特·弗罗斯特等诸人等在一旁以供瞻仰,这还不包括以弗洛伊德、荣格为首的心理学、以古希腊学院派、尼采、加缪为首的哲学派、以贝多芬、巴赫、德彪西、李斯特为首的乐坛大豪、罗兰·巴特、哈罗德·布吕姆、翁贝托·艾柯等一批在语言符号学、哲学、历史、文学、美学上找不着家的怪人...一直以来被外国小说挤占了过多的时间,没时间去认真学学英语、读读古诗古文,也就只有在偶尔碰到老外的时候和他们扯上几句话聊作安慰、在备课的时候翻翻《世说新语》、《史记》装作自己开始研读古文了....
时常会觉得一年365个白天黑夜、十年3650个傍晚黎明过于漫长遥远,现在才慢慢地体会到时间的滋味。岁月像是一把刻刀,会将万事万物最精细的线条都刻画的一清二楚,如同挂钟上被标注了时间的刻度一般明晰透彻。你可能已经忘了,人生的第三个十年,早已被拿去了一半儿。
你说,想写点儿认真的东西。一开始,你仰仗着热血沸腾的青春,说想和这个世界说点什么,满足你潜意识里的骄傲、虚荣,并以此赚些大钱,校园小清新、青春小说、玄幻小说...你尝试了四年后你失败了;你安慰自己,你的路才刚刚开始,之前那些都不算什么,于是你开始发了疯的读外国小说,成了别人口中和书长在一块的人。然后,在这个夜晚,你盯着躺在桌前的《只爱陌生人》的封面,一个裸着上半身的男子(笔者猜测应该是科林)侧过头望着后面黑漆漆的东西,你猫下腰,仔细盯了半天,才发现,那是一个,睾丸。
人,看书多人是会受影响的,村上、亨利·米勒、王小波、冯唐、恐怖尤恩....都是或以性、海洛因,或以暴力见长的作家,写到这儿,你应该能够想到我接下来会敲下怎样一段文字,望以往把我看做一个中庸、柔和的朋友慎入。
本来,我可以把目前心底的困境写成这样:
我觉得自己像是《亵渎》中的一开始的罗格法师,身后守着脆弱而不堪一击的宠物骷髅风月,在格罗里亚大陆处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在创立了雷神之锤后,罗格小日子越来越舒服。“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便是罗格的幸福生活,然而在目睹黄金狮子“奥菲罗克”为魔族公主“埃丽西斯”而甘愿成为堕天使后,他忽然觉得,之前眼巴巴望见的不过上井般大小的天空,自此他抛弃了之前的一切,开始了逃亡和历险的人生,然而在启程前他万万没有想到,他所看到的教皇只靠几个字就制服了黄金狮子,不过是冰山一角,外面的世界大得完全超越了他的想象,这种认知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怎么说,就像从高塔之巅被陡然推下九层地狱,连呼吸都来不及。
他知道,正如我现在所体会到的一样,这个他不小心踏入的世界,是如此的浩淼无垠, 以致于,所有的挣扎或惊讶都显得如此的无力。
不要怪我把一个大家都陌生的故事说的如此啰嗦,这么做是为了让大家记得,我还是那个熟悉的我。实际上,在我看过《只爱陌生人》和托马斯·曼之后,中间我去了趟厕所,路过安静地上着晚自习的教室,脑海中倏地蹦跶出来这样的一段话:
如果把文学比作一个女人,我想我现在连她的模样都未见到,只知道她是那种幽居空谷的绝代佳人,鲜为人知而又风华绝代。我现在只是站在她的脚跟前,企图爬上她的膝头。我妄图扒开她的衣服,望一望里面的风景。我必须交待清楚,一开始我只是想单纯得享下半身的肉体之美,未曾料及她那因高耸入云而被云雾遮挡的绝世容颜。然而,就在今晚,一本《只爱陌生人》仿佛在北美洲第一次扇动翅膀的蝴蝶,开始慢慢冲散置放在我和她之间的重重阻隔。风过后,美人隔珠帘,我在脑海中不自量力的设想着她千万张可能的脸庞。
《赎罪》里面,罗比曾给塞西莉娅写过这样一张纸条:
“在梦中,我亲吻你的阴户,你那甜美湿润的阴户。在我的脑海中,我整天与你做爱。”
后记:在这张纸条的后面还有一首小诗,我写了半个小时。完了我把它放在后面,端详了半天,最终还是把它删了。突然间转换文字风格,别人不好接受,自己也不习惯。而且,我觉得,许多意思我已表达了出来,能看懂的人自会明白。
最后,在结束这篇——本想写个说说,却又成了一篇又臭又长的——文章之前,说个东西。我希望借罗格之名,表达此刻的心情,要知道,我本想说句:麦克·尤恩不过是英国现当代的一位“国民作家”,一想到20世纪,17、18世纪——天呢,再往前我已经不想再数落了——还有那么多名垂文学史册的人排着队等着给我惊喜、给我震撼,让我忧患重重、让我呐喊彷徨,心中就有千万只草泥马在奔腾。不过,人生就像裤衩,什么屁都得接着。我还是换一个斯文的说法吧,给大家上一碗煲好的心灵鸡汤,亦,自勉。
罗格和小骷髅风月站在荒漠般的山腰上,耳旁吹过来一阵风,呼啸而过,险些让风月跌下山去。惊魂未定罗格的脑海中依然残留着黄金狮子那天神般战斗的残影,他挠了挠头(尽管这个动作曾经被奥菲罗克笑话是一个不成熟的动作),接着回过身拍了拍刚刚站直身体的风月,
“走了,还要继续赶路。”
刑天舞干戚 猛志固常在。
前路漫漫,还有无数英雄的高大身影横亘在他的前方。毕竟,这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