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半首歌的姿态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恍惚的发现,我只能唱半首歌,无论多么优美或者上口的曲调。而这一发现,已然奠定了我半生的结局。
两千零四年的一个深夜,我在电台里听到了上尉诗人的《you are beautiful》,并为此深深地打动,从此迷恋上了不可一世的英伦风情。但最令我惊异的是,在听过无数遍之后,竟无一唱的完整,总是中间截止,后面一路唏嘘,不禁涕泪纵横。
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音乐就是半拍为一的重复,所以便不在乎结局,每逢兴致便戛然而止。直到频频回首,我才发现自己的确缺乏唱一支完整的歌的能力,某种角度而言,是缺乏一种动力。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苦苦追寻这其中的缘由,多以不知所终而结束,于身心都是一种煎熬。在记忆的海洋里,仿佛没有什么漏洞,更无谈蹊跷。终于记忆中那台老式收音机的出现,才让我有所安慰,并以此宽心。
那是一台比我年龄都大的收音机,用来给家里老人打发时间。但那时频谱少的可怜,而绝大部分放到一半就杳无音讯了。我想大概受此影响,从那时起,这种姿态已然萌生。而那台破旧的录音机,终于在我四岁时被我玩的粉碎,至于残留的尸骸,也不知所踪,当然,这已经超出我的思索范畴。大抵的缘由,莫须有至此。是也罢,不是也罢,对于完全不存在的事物,或某处褪色泛白的记忆,也便失去了追寻的意义。
六年级毕业那年,学校例行的毕业典礼上,我们如同往届,所有毕业生在舞台合唱一首《送别》的骊歌。我们当时有三个班,约有百十人,只记得后来的每天早读我们都在班里学唱,让低年级的小孩羡慕不已。但奇怪的是每次都会有依稀的笑声夹杂着哭声传来,我想于小孩,于天真,于人性之异,便是最真实的体现。其间或有天生对旧物的眷恋,或有出于兴起的贪念,或有对新生的期盼,每次总会怀着或悲痛或兴奋的情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煮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也许永远都不会忘记这首如此熟悉又如此动人心弦的骊歌,他代表了我小学时代的所有记忆,也让我第一次出现在了聚光灯下,纵使那时的我身材矮小,但依旧难以磨灭第一次带来的新鲜与紧张。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内心深处已经看似磨灭的模糊的种种,因为它更像一根救命稻草,你只有拼命拉住它,才不会让唯一的安全感与存在感丢失,才能闭上眼睛心动神移,以至庄严神圣。
精致的小礼堂里,音乐缓缓响起。昏黄的灯光下,我们在展示那么多个早读课的结果。然而注定事情总会发生,我只跟唱到了“夕阳山外山”,便在无本事唱下去。我默默的流泪,我想那时的我是如此的真情,只有孩子永远活在最真实的世界中。然而,不自主的悲恸开始蔓延,一排,一列,然后整个舞台。所有的孩子都在啜泣,只有大厅中音乐的响起。从那张泛黄的所有孩子的流着泪的照片中,我依旧能回忆出当时的场景——世界是如此的荒诞,如此的啼笑皆非。
我懵懂的中学岁月里,有太多回忆不及的地方。我不太愿意把他们翻出来看看,但总会有那么几个调皮的人或事蹦跶出来。
那是的周董还很流行,那时的他还是很多小孩子的偶像,那是的棒子倒不怎么出名。大街小巷满是《双截棍》,那是我的依旧很单纯。初三快毕业的时候,我拿着叔叔送我的木吉他在班里献唱。
小六过来让我帮个忙。大概是他想追一个隔壁班的女孩子,想让我带几个哥们弹吉他伴奏,制造氛围。我们就去琴行租了几把吉他,在我简单的指导下,弟兄们弹得至少听不死人。
在之后一个夕阳绯红的傍晚,在那个女生回家的林荫道上,即将上演一出好戏。我们抱着破木吉他,一人一句唱罢,由我压轴。微微的风吹动我的外衣,我闻着空气中弥漫的花香,《稻香》只唱到一半,便再无唱下去的勇气。小六傻了一会,赶紧上前送出新采的野花。之后就只有一个响亮亮的耳光,一句,“神经病”,和一个干净利索的背影。说来也怪,傍晚下起了雷雨。只是雨后的天空,越发的明媚,动人。
后来的我就不跟小六在一所高中了,至于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或者人如何,我都一无知晓。远去的记忆就让它远去,半首歌的姿态依旧横生。
五年前,我休学,一个人北漂。
诺大的北京城,压抑的人看不到天空,更看不到未来。
后来我一时冲动,买了拉萨的车票,只身进藏。整整进四十八小时的旅程,一路穿越荒山沙漠,盐海湖泊,一路上风景奇绝。烟波浩渺的青海湖畔,黄沙肆虐的柴达木盆地,六月飞雪的唐古拉山,冰封四季的可可西里,漫天的戈壁,成群的藏羚羊……
孤身的旅途遇上了一个叫晗的汉族女孩,至于全名,住址,一无所知。我们聊得很来,一路谈天说地,道古论今,不提及过去,不追问缘由,以彼此信任的心态去融入,只愿存在于未来。我想这就是陌生人的好处之一,没有太多的交集,自然省去了不必要的累赘,敞开心扉。我们一路不停的按着快门,生怕丢失任何一处风景。贪婪的欲望源于缺乏,然而往往找不到绝佳的措施去补救。
海拔在逐渐升高,一路经过格尔木,那曲,直到拉萨。我太过消瘦,以至于吃不消,有些许高原反应。倒是晗很令人放心,仿佛鸟儿回归到天堂。进拉萨的第一晚,我们在街头进了一间酒吧,名曰“拂出”,我想大概为“拂尘出界”之意,飒是境界。老板是几个与我同龄的文艺青年。他们又经营生意,又自我驻唱,活得极为惬意。极为自我的人生便是如此,跟随你的内心,便活出你自己的创意。
我与晗半醉的时候,他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说,等我们一同下去的时候,大概会有了吧。我们约定去看纳木错,看布达拉宫,看羊卓雍错。然而世事曲然,只是不料,第二天因为太严重的高原反应就被送下去,留下晗一人游行,留下那个乌托邦的小酒吧矗立风中。至此,结束了一段本无果的感情,结束了一场始料未及的旅行。
约是两千一一年的国庆,我百无聊赖的刷着微博,却满屏充斥着老乔离世的消息,我心悲痛。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却依旧愕然不已。
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有很多的偶像,但不可能有太多的精神支柱。我对老乔的崇拜,源于心灵的契合,暴戾也好,强迫也好,生死往来也好。老乔的死让我的心境陷入了谷底,但我还依旧记得老乔生前的鉴言:当你的人生处于谷底的时候,无论你怎么走,都是一种突围。
我流着泪看完了《乔布斯传》,整整看了三遍。当年老乔印度寻宗的时候,我想一如我般迷茫。但当“般若”的真知降临,老乔用它改变了世界。老乔就这么走了,在知天命的年纪。但他却达到了常人想达到却难以企及的高度。
记住自己的人生信条:跟随你的内心,做自己认为伟大的事业,并为此而奋力一生。“stay hungry, stay foolish”,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不应忘记老乔曲折却辉煌异常的一生:你可以出身卑微,但必须卓然不群,纵使你将众叛亲离,也注定要重头再来。最迷人的剧情不是后来居上,而是王者归来;最伟大的战局不是尖峰对决,而是独孤求败;最完美的谢幕不是激流勇退,而是戛然而止。美人难免迟暮,英雄方能不朽。浪花淘尽,正是好处,却是了处。
我在心底为他送上一支骊歌,愿有来生。
再后来我读到了清代文人李密庵的《半字歌》,心中才有所释然,便颇感欣慰。半疯半癫半痴狂,人生大抵如此罢了。
我不再苦苦寻觅,于无果的答案,是浪费时间。
我已然懂得,任何的半首歌,都是完整的一首,或者说,世上本无完整的歌。
我将永立风中,以半首歌的姿态,蹒跚前行。
两千零四年的一个深夜,我在电台里听到了上尉诗人的《you are beautiful》,并为此深深地打动,从此迷恋上了不可一世的英伦风情。但最令我惊异的是,在听过无数遍之后,竟无一唱的完整,总是中间截止,后面一路唏嘘,不禁涕泪纵横。
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音乐就是半拍为一的重复,所以便不在乎结局,每逢兴致便戛然而止。直到频频回首,我才发现自己的确缺乏唱一支完整的歌的能力,某种角度而言,是缺乏一种动力。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苦苦追寻这其中的缘由,多以不知所终而结束,于身心都是一种煎熬。在记忆的海洋里,仿佛没有什么漏洞,更无谈蹊跷。终于记忆中那台老式收音机的出现,才让我有所安慰,并以此宽心。
那是一台比我年龄都大的收音机,用来给家里老人打发时间。但那时频谱少的可怜,而绝大部分放到一半就杳无音讯了。我想大概受此影响,从那时起,这种姿态已然萌生。而那台破旧的录音机,终于在我四岁时被我玩的粉碎,至于残留的尸骸,也不知所踪,当然,这已经超出我的思索范畴。大抵的缘由,莫须有至此。是也罢,不是也罢,对于完全不存在的事物,或某处褪色泛白的记忆,也便失去了追寻的意义。
六年级毕业那年,学校例行的毕业典礼上,我们如同往届,所有毕业生在舞台合唱一首《送别》的骊歌。我们当时有三个班,约有百十人,只记得后来的每天早读我们都在班里学唱,让低年级的小孩羡慕不已。但奇怪的是每次都会有依稀的笑声夹杂着哭声传来,我想于小孩,于天真,于人性之异,便是最真实的体现。其间或有天生对旧物的眷恋,或有出于兴起的贪念,或有对新生的期盼,每次总会怀着或悲痛或兴奋的情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煮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也许永远都不会忘记这首如此熟悉又如此动人心弦的骊歌,他代表了我小学时代的所有记忆,也让我第一次出现在了聚光灯下,纵使那时的我身材矮小,但依旧难以磨灭第一次带来的新鲜与紧张。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内心深处已经看似磨灭的模糊的种种,因为它更像一根救命稻草,你只有拼命拉住它,才不会让唯一的安全感与存在感丢失,才能闭上眼睛心动神移,以至庄严神圣。
精致的小礼堂里,音乐缓缓响起。昏黄的灯光下,我们在展示那么多个早读课的结果。然而注定事情总会发生,我只跟唱到了“夕阳山外山”,便在无本事唱下去。我默默的流泪,我想那时的我是如此的真情,只有孩子永远活在最真实的世界中。然而,不自主的悲恸开始蔓延,一排,一列,然后整个舞台。所有的孩子都在啜泣,只有大厅中音乐的响起。从那张泛黄的所有孩子的流着泪的照片中,我依旧能回忆出当时的场景——世界是如此的荒诞,如此的啼笑皆非。
我懵懂的中学岁月里,有太多回忆不及的地方。我不太愿意把他们翻出来看看,但总会有那么几个调皮的人或事蹦跶出来。
那是的周董还很流行,那时的他还是很多小孩子的偶像,那是的棒子倒不怎么出名。大街小巷满是《双截棍》,那是我的依旧很单纯。初三快毕业的时候,我拿着叔叔送我的木吉他在班里献唱。
小六过来让我帮个忙。大概是他想追一个隔壁班的女孩子,想让我带几个哥们弹吉他伴奏,制造氛围。我们就去琴行租了几把吉他,在我简单的指导下,弟兄们弹得至少听不死人。
在之后一个夕阳绯红的傍晚,在那个女生回家的林荫道上,即将上演一出好戏。我们抱着破木吉他,一人一句唱罢,由我压轴。微微的风吹动我的外衣,我闻着空气中弥漫的花香,《稻香》只唱到一半,便再无唱下去的勇气。小六傻了一会,赶紧上前送出新采的野花。之后就只有一个响亮亮的耳光,一句,“神经病”,和一个干净利索的背影。说来也怪,傍晚下起了雷雨。只是雨后的天空,越发的明媚,动人。
后来的我就不跟小六在一所高中了,至于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或者人如何,我都一无知晓。远去的记忆就让它远去,半首歌的姿态依旧横生。
五年前,我休学,一个人北漂。
诺大的北京城,压抑的人看不到天空,更看不到未来。
后来我一时冲动,买了拉萨的车票,只身进藏。整整进四十八小时的旅程,一路穿越荒山沙漠,盐海湖泊,一路上风景奇绝。烟波浩渺的青海湖畔,黄沙肆虐的柴达木盆地,六月飞雪的唐古拉山,冰封四季的可可西里,漫天的戈壁,成群的藏羚羊……
孤身的旅途遇上了一个叫晗的汉族女孩,至于全名,住址,一无所知。我们聊得很来,一路谈天说地,道古论今,不提及过去,不追问缘由,以彼此信任的心态去融入,只愿存在于未来。我想这就是陌生人的好处之一,没有太多的交集,自然省去了不必要的累赘,敞开心扉。我们一路不停的按着快门,生怕丢失任何一处风景。贪婪的欲望源于缺乏,然而往往找不到绝佳的措施去补救。
海拔在逐渐升高,一路经过格尔木,那曲,直到拉萨。我太过消瘦,以至于吃不消,有些许高原反应。倒是晗很令人放心,仿佛鸟儿回归到天堂。进拉萨的第一晚,我们在街头进了一间酒吧,名曰“拂出”,我想大概为“拂尘出界”之意,飒是境界。老板是几个与我同龄的文艺青年。他们又经营生意,又自我驻唱,活得极为惬意。极为自我的人生便是如此,跟随你的内心,便活出你自己的创意。
我与晗半醉的时候,他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说,等我们一同下去的时候,大概会有了吧。我们约定去看纳木错,看布达拉宫,看羊卓雍错。然而世事曲然,只是不料,第二天因为太严重的高原反应就被送下去,留下晗一人游行,留下那个乌托邦的小酒吧矗立风中。至此,结束了一段本无果的感情,结束了一场始料未及的旅行。
约是两千一一年的国庆,我百无聊赖的刷着微博,却满屏充斥着老乔离世的消息,我心悲痛。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却依旧愕然不已。
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有很多的偶像,但不可能有太多的精神支柱。我对老乔的崇拜,源于心灵的契合,暴戾也好,强迫也好,生死往来也好。老乔的死让我的心境陷入了谷底,但我还依旧记得老乔生前的鉴言:当你的人生处于谷底的时候,无论你怎么走,都是一种突围。
我流着泪看完了《乔布斯传》,整整看了三遍。当年老乔印度寻宗的时候,我想一如我般迷茫。但当“般若”的真知降临,老乔用它改变了世界。老乔就这么走了,在知天命的年纪。但他却达到了常人想达到却难以企及的高度。
记住自己的人生信条:跟随你的内心,做自己认为伟大的事业,并为此而奋力一生。“stay hungry, stay foolish”,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不应忘记老乔曲折却辉煌异常的一生:你可以出身卑微,但必须卓然不群,纵使你将众叛亲离,也注定要重头再来。最迷人的剧情不是后来居上,而是王者归来;最伟大的战局不是尖峰对决,而是独孤求败;最完美的谢幕不是激流勇退,而是戛然而止。美人难免迟暮,英雄方能不朽。浪花淘尽,正是好处,却是了处。
我在心底为他送上一支骊歌,愿有来生。
再后来我读到了清代文人李密庵的《半字歌》,心中才有所释然,便颇感欣慰。半疯半癫半痴狂,人生大抵如此罢了。
我不再苦苦寻觅,于无果的答案,是浪费时间。
我已然懂得,任何的半首歌,都是完整的一首,或者说,世上本无完整的歌。
我将永立风中,以半首歌的姿态,蹒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