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读《道德形而上学奠基》
读康德书之前,首先要清楚两个概念:其一,康德的文字晦涩难懂,高度抽象;其二,抛开对某些常识性名词含义的理解。比如他所说的“义务”“爱好”等等。因为他书中所说的概念可能与你所熟悉的理解相左。
正如康德本人所说,这本奠基是作为《道德形而上学》的先导。想必应该是道德形而上学的某种提炼与总结吧。本人智商有限,康某文字难啃,只好二读此书,贻笑大方。
前言说道:处理自由法则是哲学被称为伦理学,或称为道德学说,那么不禁要产生第一个疑惑:自由的法则与道德的关系。自由的定义与道德的定义交叉?重复还是互有联系?我们该怎么理解自由的法则?因为它不再是现世的含义。
什么是逻辑学?什么又是形而上学?康德有言:所有的哲学就是立足于经验的根据上而言可以称为经验性的,而就其只从人先天的原则出发阐明其学说而言,可称做纯粹的哲学。后者,如果它是纯然是形式的,就叫做逻辑学,而如果它限于知性的那些确定对象上,就叫做形而上学。先了解“知性”这个词的定义,源于德语,经常被译为“理智”或“悟性”。要与理性区别,因为康德认为知性是介于感性和理性之间的一种认知能力,是立体时感性对象进行思维,把特殊的没有联系的感性对象加以综合处理,并且联系成为有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的一种先天认识能力。由此形而上学也分为两种:自然形而上学与道德形而上学。我想应该是由于存在知性这一模糊的概念,也才有道德形而上学这个说法吧。
康德强调纯粹的道德哲学应将所有的那些只要是经验性的东西和属于人类学的东西全部清除掉,不具有绝对的必然性的话,则只能叫做实践的规则,而非道德的规则。应当研究可能的纯粹意义的观念和原则,而不是一般人类意愿的行动和条件。
怎样赋予道德内涵于一种义务行动中,也是康德所思考的。他认为并非出于个人的爱好而是出于义务,则这个行为具有了真正的道德价值。比如说人自救不是出于义务,而只是爱好生命,不具有道德内涵。若那人意志坚强,奋起抗争,则是出于义务,具有道德内涵。再比如一人穷困潦倒,却仍改善他人,则具有道德内涵。这样的概念是容易理解的。义务是一个必然性,是我必须得去做的,排除任何外界干扰和影响,出于最高的善而做,有一种命中注定要去做的感觉。康德还举了四个按照逻辑的例子来佐证:1,做买卖童叟无欺(对他人的消极义务)2,不放弃自己的生命(对自己的消极义务)3,帮助他人(对他人的积极义务)4,增加自己分幸福(对自己的积极义务)。
那么什么又是“爱好”?康德说爱自己的生命是出于个人爱好的话,则不具有道德内涵。我想康德所指的“爱好”应当就是所谓的利益吧。有个人利益,也有周围环境的利益,有他人的也有集体的。这种利益是能达到某种目的或结果,并非一个确切的实物。不是说我帮助他人能获得什么作为回报,也不是别人今后能帮助我,而是出于一种至高的善。
有时我又觉得康德的定义过于绝对不现实。他说实践命令将是如下所述:你要这样行动,把无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还是任何其他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任何时候都同时用作目的,而绝不只是用作手段。给人的感觉就是要像佛家那样,摒弃七情六欲,以达到实践目的为目的。
我们还可以从一个例子中领悟出关于意识自律和意志他律的区别:意志他律的人会说,如果我想维持我的声誉,我就不应该撒谎;意志自律的人就会说:即使撒谎不会给我带来任意恶名,我也不应当撒谎。因此康德断言:意志他律作为德性的一切不真实的原则之根源。
如果一个人做事不是完全从自身角度出发,还需要考虑外界因素的影响,例如周围人的评价,那么他所做的一切好事都是不真实的,即意志他律的德性结果。就好比如一个红领巾若做了好事,学做雷锋,若是因为脖子上的红领巾这个因素存在的话,则一切善事都是不真实的,都是非自善性的。若没有红领巾的前提下,仍服务社会,那么他自己就认为是至善的,也应当不需要社会以及别人的目光和评价。
康德说就连在我们自身中,以及在人的本性中,我们都不能证明自由是某种现实的东西,而人要在行动上有原因性意识,就必须设置一个前提:必须预设自由。这个观点的独特之处在于,与其他西方哲学家想比,他们认为人是天生自由的,自由之躯,自由意志,而康德认为自由是一个需要预设的前提,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后天自生的,是一个条件。就比如说有苹果和西瓜我可以吃,但我不知道该选什么,若一定要做出选择,且不受干扰的选择,那么我就需要自由意志,不需要别人告诉我怎么选择。我之所以选择吃苹果或吃西瓜,是因为我自由选择之一,这种自由不是有生俱来的,也不是别人赋予我的权力,而是做出这种选择自由的原因性条件。考虑这么多,我到底是自由的还是不自由的?康德的答案应该是:有条件的自由。当我们说人有自由的时候,我们是在一种另外的意义和关系中设想人,即没有绝对自由,总是相对的,总是在某种特定场景下是自由的。现在想想现实中的所有人都不见得是自由的,有法律的限制,别人的建议,以及道德的约束。
说这么多,全文最后我们来解释一下到底什么是道德形而上学。康德认为任何道德哲学过于通俗,与具体实践例子有关,不纯粹。因为要排除所有你能举出例子的善的道德行为,然后提升到形而上学的地步,再凝结出一条条纯粹的原则后再来解释这些世俗的道德行为,则具有普遍适用性,普世价值。
就写这么多,套用钟兄结尾的模式,以康德的名言作为结尾吧: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他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
正如康德本人所说,这本奠基是作为《道德形而上学》的先导。想必应该是道德形而上学的某种提炼与总结吧。本人智商有限,康某文字难啃,只好二读此书,贻笑大方。
前言说道:处理自由法则是哲学被称为伦理学,或称为道德学说,那么不禁要产生第一个疑惑:自由的法则与道德的关系。自由的定义与道德的定义交叉?重复还是互有联系?我们该怎么理解自由的法则?因为它不再是现世的含义。
什么是逻辑学?什么又是形而上学?康德有言:所有的哲学就是立足于经验的根据上而言可以称为经验性的,而就其只从人先天的原则出发阐明其学说而言,可称做纯粹的哲学。后者,如果它是纯然是形式的,就叫做逻辑学,而如果它限于知性的那些确定对象上,就叫做形而上学。先了解“知性”这个词的定义,源于德语,经常被译为“理智”或“悟性”。要与理性区别,因为康德认为知性是介于感性和理性之间的一种认知能力,是立体时感性对象进行思维,把特殊的没有联系的感性对象加以综合处理,并且联系成为有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的一种先天认识能力。由此形而上学也分为两种:自然形而上学与道德形而上学。我想应该是由于存在知性这一模糊的概念,也才有道德形而上学这个说法吧。
康德强调纯粹的道德哲学应将所有的那些只要是经验性的东西和属于人类学的东西全部清除掉,不具有绝对的必然性的话,则只能叫做实践的规则,而非道德的规则。应当研究可能的纯粹意义的观念和原则,而不是一般人类意愿的行动和条件。
怎样赋予道德内涵于一种义务行动中,也是康德所思考的。他认为并非出于个人的爱好而是出于义务,则这个行为具有了真正的道德价值。比如说人自救不是出于义务,而只是爱好生命,不具有道德内涵。若那人意志坚强,奋起抗争,则是出于义务,具有道德内涵。再比如一人穷困潦倒,却仍改善他人,则具有道德内涵。这样的概念是容易理解的。义务是一个必然性,是我必须得去做的,排除任何外界干扰和影响,出于最高的善而做,有一种命中注定要去做的感觉。康德还举了四个按照逻辑的例子来佐证:1,做买卖童叟无欺(对他人的消极义务)2,不放弃自己的生命(对自己的消极义务)3,帮助他人(对他人的积极义务)4,增加自己分幸福(对自己的积极义务)。
那么什么又是“爱好”?康德说爱自己的生命是出于个人爱好的话,则不具有道德内涵。我想康德所指的“爱好”应当就是所谓的利益吧。有个人利益,也有周围环境的利益,有他人的也有集体的。这种利益是能达到某种目的或结果,并非一个确切的实物。不是说我帮助他人能获得什么作为回报,也不是别人今后能帮助我,而是出于一种至高的善。
有时我又觉得康德的定义过于绝对不现实。他说实践命令将是如下所述:你要这样行动,把无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还是任何其他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任何时候都同时用作目的,而绝不只是用作手段。给人的感觉就是要像佛家那样,摒弃七情六欲,以达到实践目的为目的。
我们还可以从一个例子中领悟出关于意识自律和意志他律的区别:意志他律的人会说,如果我想维持我的声誉,我就不应该撒谎;意志自律的人就会说:即使撒谎不会给我带来任意恶名,我也不应当撒谎。因此康德断言:意志他律作为德性的一切不真实的原则之根源。
如果一个人做事不是完全从自身角度出发,还需要考虑外界因素的影响,例如周围人的评价,那么他所做的一切好事都是不真实的,即意志他律的德性结果。就好比如一个红领巾若做了好事,学做雷锋,若是因为脖子上的红领巾这个因素存在的话,则一切善事都是不真实的,都是非自善性的。若没有红领巾的前提下,仍服务社会,那么他自己就认为是至善的,也应当不需要社会以及别人的目光和评价。
康德说就连在我们自身中,以及在人的本性中,我们都不能证明自由是某种现实的东西,而人要在行动上有原因性意识,就必须设置一个前提:必须预设自由。这个观点的独特之处在于,与其他西方哲学家想比,他们认为人是天生自由的,自由之躯,自由意志,而康德认为自由是一个需要预设的前提,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后天自生的,是一个条件。就比如说有苹果和西瓜我可以吃,但我不知道该选什么,若一定要做出选择,且不受干扰的选择,那么我就需要自由意志,不需要别人告诉我怎么选择。我之所以选择吃苹果或吃西瓜,是因为我自由选择之一,这种自由不是有生俱来的,也不是别人赋予我的权力,而是做出这种选择自由的原因性条件。考虑这么多,我到底是自由的还是不自由的?康德的答案应该是:有条件的自由。当我们说人有自由的时候,我们是在一种另外的意义和关系中设想人,即没有绝对自由,总是相对的,总是在某种特定场景下是自由的。现在想想现实中的所有人都不见得是自由的,有法律的限制,别人的建议,以及道德的约束。
说这么多,全文最后我们来解释一下到底什么是道德形而上学。康德认为任何道德哲学过于通俗,与具体实践例子有关,不纯粹。因为要排除所有你能举出例子的善的道德行为,然后提升到形而上学的地步,再凝结出一条条纯粹的原则后再来解释这些世俗的道德行为,则具有普遍适用性,普世价值。
就写这么多,套用钟兄结尾的模式,以康德的名言作为结尾吧: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他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