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30周年纪念版导言
《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已伴我度过近乎半辈子了──无论这算好还是糟,我都已有心理准备。这些年来,我之后写的七本书每每问世,出版商们就会派我去巡回宣传。而读者们也对新书各抒己见:热情洋溢的鼓励、善意的批评,或是提出一些颇有见解的问题。然后他们会排队购买新书,递上让我签名的却是──《自私的基因》……也许这有一点夸张。毕竟还是有一些人买了新书,除此之外,我的妻子也安慰我说,那些新迷上某个作家的人理所当然地会想看他的处女作,而读过《自私的基因》之后,他们自会去拜读他最新的得意之作。
我比较在意的是,我能否昭告世人说《自私的基因》已经过时落伍了。不幸的是(从某个角度而言),还不行。虽然书中描述的细节有了变化,所举的实例也已物转星移,但是──也有一点例外,这个我之后会加以讨论──这本书中没什么我需要马上收回或致歉的言论。已故的利物浦大学动物学教授Arthur Cain曾是我六十年代就读牛津时的启蒙导师之一。他将1976年版的《自私的基因》描述成“年轻人的书”。他有意引用了A. J. Ayer 《语言、真理与逻辑》(Language, Truth and Logic)一书中的一段评论(原文为:Being in every sense a young man’s book, it was written with more passion than most philosophers allow themselves to show, at any rate in their published work, and while this probably helped to secure it a larger audience than it might have had otherwise. 作为一本绝对意义上的年轻人的书,该书不像大多数谨言的学者的作品,它蕴涵着更多热情,而这也许正是能帮助其拥有更多读者的关键。——译注)能同大师相提并论,我受宠若惊,尽管我清楚Ayer已经摒弃了他第一本书中的大多数观点,而Cain暗示我也该适时效而仿之的潜台词,我也没法儿视而不见。
让我从关于本书书名的另一些想法说起吧。1975年,在我朋友Desmond Morris的牵线之下,我给伦敦的资深出版商Tom Maschler看了此书的即成稿,并在他Jonathan Cape出版社的办公室里讨论了起来。他喜欢这本书但对书名颇有微词。“自私”,他说,是一个“消极词”。为什么不叫它《不朽的基因》呢?“不朽”就是个“积极词”,基因信息的不可磨灭原来就是本书的主旨,而“不朽的基因”和“自私的基因”差不多,都很吸引人 [我想,我们俩都没有注意到它和王尔德《自私的巨人》(The Selfish Giant)之间的呼应]。现在,我觉得Maschler可能是对的。很多批评家,尤其是那些叫嚣得厉害的(就我目前所认知到的而言)最喜欢就题论书。毫无疑问,这个做法非常适用于《小兔本杰明的故事》(The Tale of Benjamin Bunny) 或者《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但我认为,如果仅有“自私的基因”这个题目,而没有这一整本书为它提供大量脚注,于其内容而言,恐难令人窥其全貌。要放在现在的话,美国的那些出版商一定无论如何都会让我加上一个副标题。
阐释这个书名的最好方法是圈出重点所在。强调“自私的”,你就会觉得这本书的话题是有关自私,但恰恰相反,这本书更为关注的其实是利他性,要强调的是标题中的“基因”才对。让我来说明一下吧。进化论中争论最多的核心问题是真正被“天择”出来的个体,也就是说,作为自然选择的结果,怎样的“适者”能够生存,或是不能。个体本身会变得──从定义上来说或多或少──“自私”,但利他性兴许表现在了其他层面上。自然选择是在物种之间进行的么?倘若如此,我们或许可以指望生物个体会“为了物种利益”表现得利他一点。它们可能会限制自己的生殖率以避免个体数过剩,或者控制它们的狩猎行为以保护其种群未来的的猎物储备吧。而正是这种对进化论的广而弥深的误解,令我萌生了写作本书的念头。
或者,就如我所大力主张的,自然选择会不会在基因之间发生呢?在这种情况下,生物个体的“为了基因利益”而有利他表现就不足为奇了。比如供养和保护那些有可能和自己共享同一些基因拷贝的亲缘物种。这些亲缘利他性是基因自私性转变为个体利他性的唯一途径。本书会阐述个中缘由,之间也会穿插达尔文学说中产生利他性的其他主要机制。由于最近转投了Zahavi/Grafen的“累赘原理”(handicap principle,参见本书Endnotes to Chap 9, p159, Battle of the Sexes),所以假使我有机会重写本书,我应该会留出篇幅写一写Amotz Zahavi的观点:利他贡献也许是支配信号的一种“夸富宴”形式──和你相比,瞧我多有优势,周济你自是不在话下!
让我复述并扩充一下标题中“自私”一词的基本概念。至关重要的问题是:生命的遗传到底在哪一个层面上表现出了不可避免的“自私”呢?自然选择又在哪一层面起着作用?是自私的物种?是自私的类群?或是自私的群落?还是自私的生态系统呢?人们也许可以就此争论一番,也有一个又一个的著书者不分良莠将这些作为前提。但这些都是错的。既然进化论的遗传密码需要被提炼归纳为自私的“什么东西”,这样东西就应该是基因,本书会提出一些铁证来论述。无论到最后你对这番论证是否买账,反正这就是标题的含义。
我希望书内别出现更为严重的误解。然而,总有一些事后我才注意到的同一性质的笔误。尤其是在第一章,最典型的就是“我们尽力让人们学会慷慨和利他,因为我们生而自私”这句话。教人学会慷慨和利他是没错,但“生而自私”却是个误导。部分原因是因为,直到1978年,我才开始清晰地思考载体(通常是物种)和搭载于内的信息(实质就是基因:来龙去脉参见第十三章,这部分是第二版新增的内容)之间的区别。碰上这类拙稚调侃的句子,请您自行跳过,只看正文便好。
既然有这类错误带来的危害,我就能了解标题是如何被误读的了,而这也是我本该把标题改成《不朽的基因》的理由之一。《无私的载体》是另一个备选。也许这太过于晦涩了,但不管怎么说,关于基因和个体究竟哪个才是自然选择单位的这场表面争论(Ernst Mayr 晚年至逝世期间的争论)已经解决了。自然选择的单位有两种类型,它们间并无冲突。从信息角度来看,基因是基本单位;而个体则是载体意义上的单位。两者都很重要,不能偏废任何一方。它们代表了进化单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而我们若不能辨识出个中区别,就势必会将之混淆。
另一个不错的备选书名是《合作的基因》。这听上去像是矛盾的对立面,但本书的核心部分也探讨了在自私自利的基因中存在的一种合作形式。这绝不表示某一组基因会牺牲组内成员或是他组基因来换取自身的繁荣。相反,每一个基因都是在贯彻自利的行事方式来对抗基因池(一个物种内交换遗传物质时的候选基因组)中的其他背景基因。其他基因是每个基因赖以生存的环境一部分,就像气候、捕食者和猎物、植被和土壤细菌等组成了环境一样。从每一个基因的视角来看,“背景”基因就是那些在传代历程中与自己共享同一躯壳的基因。短时之内,这指的是基因组中的其他成员。长远来看,就是该物种基因池中的其他基因。而自然选择也会关照那些相互促进、彼此相适的基因——这差不多就叫合作了吧。“合作基因”的进化决没有妨害自私基因的基本原则。在本书第五章中将以赛艇队作比展开讨论,而第十三章则会更加深入探讨。
现在,即便对于自私基因的自然选择会倾向于基因间的合作,但不得不承认,总有一些基因并不会这样做而且还和基因组其他基因的利益作对。某些书的作者称之为歹徒基因,是另一些超级自私的基因,而其他的则是“自私的基因”,这就很容易令人混淆它们和那些在自利联盟中合作的基因之间的微妙差别。235-237页[第十三章的内容,关于减数分裂,页数未定] 描述的减数分裂驱动基因,还有44-45页[同前]初次提出的“寄生DNA”(之后以“自私的DNA”的标语形式被众多作者多次提及)都是超级自私基因的例子。自本书首版那年始,发掘超级自私基因的趣事异闻成了一大热门。
《自私的基因》所使用的拟人化手法也遭到了批评,如果我不致歉的话,至少也要给一个解释。我运用了两个层面的拟人:基因,以及物种。对基因的拟人没什么问题,因为没有哪个神智清明的人会认为DNA分子有具自我意识的人格,也没有哪个通情达理的读者会以此来对作者吹毛求疵。我曾有幸聆听了著名分子生物学家Jacques Monod关于科学中的创造力的谈话。我记不清他的确切用词了,但大意是:当探究一个化学问题时,他会自问假使自己是电子会怎么做。Peter Atkins 在他的名作《万物再探》(Creation Revisited)中论及光束折射的时候,也使用了类似的拟人手法。光束进入高折射率的介质时速度会减慢,而折射就像是要去试着减少到达终点所需的时间,Atkins将之比作赶去营救溺水泳者的海滩救生员。他应该直向溺者游去么?不,因为跑比游要快,所以在陆上跑久些才是明智之举。那么他是不是就该跑到正对溺者的岸边再下水以便将游水时间缩至最短呢?好一点,但不是最佳方案。计算(如果他有时间这么做的话)会给他一个最优中间角度,得出跑与游耗时的理想组合。Atkins总结道:
这正是光线在进入较高密度的介质之后的表现。但光线怎么会事先知道哪条才是捷径呢?而且,它又到底为何要在意这个?
在量子学说的启发之下,他对这些问题展开了一番引人入胜的阐述。
这种拟人化并不单单是一种巧妙的说教方式,也能帮助专业科学工作者看清谬误的误导,得出正确答案。这就是达尔文主义意义上的利他和自私、合作和敌对。我们很容易看出错误的答案。如果运用得当,拟人化的基因通常都是解救身陷困惑的达尔文主义者的最短路径。当我小心翼翼、谨慎摸索的时候,W. D. Hamilton(本书提及的四位著名主角之一)的精彩前作给了我莫大信心。在1972年(同年,我开始写作《自私的基因》)的一篇论文中,他写道:
如果一个基因及其拷贝在整个基因池中比例越来越高,它就会受到自然选择的眷顾。我们要关注的是那些可能影响着社交行为的基因,所以让我们权且假设基因是聪明的、有着自由选择的能力,这就能令论据更加生动。想想看,一个基因正在思索如何提高自身拷贝的问题,再想象它面临两个抉择的情形……
这恰恰正是阅读《自私的基因》一书所当具备的态度。
而将物种拟人化则可能会带来更多问题。由于物种和基因不同,它们拥有大脑,因而也会有出于我们意义上的“主观判断”等想法而产生的自私或利他的行为。所以《自私的狮子》(The Selfish Lion)一名可能就会在这点上造成误解,而《自私的基因》应该没有。不过,正如我们可以为光束赋予思想,让它明智地选择穿越棱镜组的最佳路线,或是为基因赋予思想,使其选择传代的最佳路线,我们也可以假设一头母狮能够计划出最佳行为策略以求其基因能够长期生存下去。Hamilton对生物学的第一个贡献,正是真达尔文主义定义下的个体,如一头狮子,在决定如何令其基因能长期生存时必须要实际运用的精确数学。在本书内,我在这类计算上使用了不太正式的同义替换──在基因和物种这两个层面上。
在130页[原文位于第8章,Battle of the Generation,页数未定],我们会快速从一个层面转换入另一个:
我们考虑过这样的情况──如果让发育不良的幼体死亡,母亲一定会有所得。我们也可凭直觉假设,发育不良的幼体会想要拼命活下去,但这个理论并没必要去预测这个。一旦发育不良的幼体太弱小导致其生命期望值过低,这虽对他自己有益,却少于同样的母体投入用于其他幼体能得到的收益的一半,那么,这小家伙就该为此自觉自愿地牺牲。这样做才能使他的基因获益最多。
这是完全个体层面的自知之明。这个假设并不是说发育不良的幼体会选择能令他愉快或者感觉舒服的东西,相反,在达尔文世界中对个体的设定是,它们会通过“假如”来计算怎么做对自己的基因最好。这一章接下来会迅速转换到基因层面的拟人来更具体地阐明:
也就是说如果能给出“身体啊,若比同窝伙伴小太多的话,还是放弃挣扎速速死去吧”这样指示的基因才是基因池中的成功者,因为它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生存在其他保留下来的兄弟姐妹的身体内,而使用当前身体,生存机率无论如何都是小之又小的。
随即该章又会马上转回这个有自知之明的发育不良的幼体:
在发育不良的幼体的一生中,应该有一个极限,在达到这点之前他会努力生存。而一旦到了这个极限,他就该乖乖被同胞或者父母吃掉。
我深深相信,只要没有断章取义,这两个层面的拟人化并不会引起混淆。如果做法得当,这两个层面的“假使估计”也该得出完全一致的结果:事实上,这就是判断他们的正确性的标准。所以,哪怕现在将此书再写一遍,我也不会取消拟人化部分。
写了之后收回成言是一回事,而读过之后懊悔莫及则是另一回事了。看看,我们能从下面这位澳大利亚读者的意见中得出什么结论呢?
令人着迷,不过我每每希望自己从未读过该书……一方面,对于Dawkins先生所见到的这个如此复杂过程的解答的奇妙之处,我深以为然……但与此同时,我却又要责怪《自私的基因》令我这十多年来常为沮丧心情所萦绕……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对生命的看法,又想要寻找更深层的东西──试着相信,但又不太确定有没有能力相信──而这本书非但把这条脉络上所有模糊的观点一扫而光,并且一举吹开了其上的所有迷雾叠霭,使其再也不能聚集起来障人耳目。这在几年前令我的人生观几近崩溃。
我之前也描述过两个类似的读者反响:
一名出版了我首部作品的国外出版商抱怨说,读完本书之后他有三天三夜难以成眠,因为那些冰冷黯淡的语句令他倍感困扰。还有人问过我要如何才能有勇气在晨间醒来。一名偏远乡村的教师以责怪的语气写信给我,说他的一个学生在读完本书后哭着跑去找他,因为她开始觉得生活是如此空虚渺茫。他害怕大家都会陷入这种虚无的厌世情绪,建议她不要再将本书在朋友间传阅了。[《解析彩虹》(Unweaving the Rainbow)]
如果有些事情是真相,再多的乐观也无法挽回。此其一,但第二点也很重要。于是我接着写:
说起来,宇宙这无穷尽的命运是漫无目地的,但我们有必要把自己生活的希望和这无穷宇宙的命运联系起来么?如果我们理智尚存,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掌控这我们的生活的,是各式各样越来越亲密和温暖的关系,以及人类的雄心壮志和感知能力。控诉科学夺走了那令我们有生存勇气的生活中的温情,实在是天大的荒谬。我自己及大部分科学家的感受则截然相反──蒙受如此不白之冤,才令我觉得悲观。
某些批评家对此也有类似攻击,他们所针对的是《自私的基因》中不称他们心意的社会、政治或经济暗示。在1979年撒切尔夫人赢得她的首次选举后没多久,我的朋友Steven Rose为《新科学家》(New Scientist)写道:
我并没有暗指上奇广告公司(Saatchi & Saatchi) 雇了一帮社会生物学家来替撒切尔写讲稿,更没说过什么牛津大学和萨塞克斯大学的人为他们拼命想要传达给我们的自私本质这个简单事实找到了实际表达而开始弹冠相庆。这个时兴理论同政治事件间的巧合可是错综复杂得多。我倒是认为,当记载20世纪70年代末这场右倾化的历史时,从法律秩序到货币主义乃至(颇具争议的)对中央集权的攻击,然后是科学风气的转变(哪怕只是进化理论中的从群体选择变到亲缘选择模型),都将会被视作这波浪潮的一部分,已然将撒切尔派及他们那套顽固的植根于19世纪的好战仇外乃人之本性的观念推上权利巅峰。
“萨赛克斯大学的人”指的是刚过世的John Maynard Smith ,Steven Rose和我对他都十分钦佩,他当时给《新科学家》的回信极具个性:“我们本该做些什么呢,篡改个方程? ”(fiddle the equations,这里的“篡改方程”指的可能是当年爱因斯坦引入“宇宙常数”来平衡他的引力场方程,其后爱因斯坦称其为他一生“最大的错误” [但现在的理论又似乎表明,宇宙常数可能还是存在的。这里涉及的物理学理论复杂,不做赘述)。当时Smith的这番回复利用了该典故暗带嘲讽意味。──译注]《自私的基因》所要传递的主要信息之一 [在《恶魔的教士》(A Devil’s Chaplain) 一文(道金斯的短文,被收录在2003年出版的同名文集中,文集副标题为“希望、谎言、科学与爱的反思”。──译注)中我又强调过] 是我们不该从达尔文主义中获取我们的价值,除非那是个负值。我们的大脑已经进化到了能够抗争我们体内自私的基因的程度。当然,之所以能这么做毫无疑问是使用了避孕药的结果。同样的原则能够并且应该在更大范围内起作用。
与1989年的再版不同,这次的周年版除了本篇导言以及担任了我三回编辑并成了粉丝的Latha Menon选取的部分书评摘要外,并没有增添新的内容。Latha是唯一可以接任Michael Rodgers(Michael Rodgers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科学编辑,K选择是生态学术语,K选择的物种,一般生活于稳定环境中,体型较大,生命期望值较高,后代个数较少并需要母体抚养至成年等,包括象、鲸、人、乔木和北极燕鸥等。此处应为道金斯对其编辑的调侃。──译注)──K选择的杰出编辑 ──的人,后者对本书不屈不挠的信念,是首版得以步入正轨的原动力。
这个版本(顺带一提,给了我特别的乐趣)还恢复了Robert Trivers的前言原文。我前面提到过,Bill Hamilton 是本书的四大智慧英雄之一。Bob Trivers 则是另一位。其观点是第九、十和十二章的主要内容,并主导了整个第八章。他的前言不单是对本书的一个优美精湛的介绍,并藉此向世界宣告了其非凡的新理念──关于自欺的进化理论。我很荣幸能得到他的允许发表这篇前言原文,使这个周年版得以增辉添彩。
RICHARD DAWKINS
牛津,2005年10月
我比较在意的是,我能否昭告世人说《自私的基因》已经过时落伍了。不幸的是(从某个角度而言),还不行。虽然书中描述的细节有了变化,所举的实例也已物转星移,但是──也有一点例外,这个我之后会加以讨论──这本书中没什么我需要马上收回或致歉的言论。已故的利物浦大学动物学教授Arthur Cain曾是我六十年代就读牛津时的启蒙导师之一。他将1976年版的《自私的基因》描述成“年轻人的书”。他有意引用了A. J. Ayer 《语言、真理与逻辑》(Language, Truth and Logic)一书中的一段评论(原文为:Being in every sense a young man’s book, it was written with more passion than most philosophers allow themselves to show, at any rate in their published work, and while this probably helped to secure it a larger audience than it might have had otherwise. 作为一本绝对意义上的年轻人的书,该书不像大多数谨言的学者的作品,它蕴涵着更多热情,而这也许正是能帮助其拥有更多读者的关键。——译注)能同大师相提并论,我受宠若惊,尽管我清楚Ayer已经摒弃了他第一本书中的大多数观点,而Cain暗示我也该适时效而仿之的潜台词,我也没法儿视而不见。
让我从关于本书书名的另一些想法说起吧。1975年,在我朋友Desmond Morris的牵线之下,我给伦敦的资深出版商Tom Maschler看了此书的即成稿,并在他Jonathan Cape出版社的办公室里讨论了起来。他喜欢这本书但对书名颇有微词。“自私”,他说,是一个“消极词”。为什么不叫它《不朽的基因》呢?“不朽”就是个“积极词”,基因信息的不可磨灭原来就是本书的主旨,而“不朽的基因”和“自私的基因”差不多,都很吸引人 [我想,我们俩都没有注意到它和王尔德《自私的巨人》(The Selfish Giant)之间的呼应]。现在,我觉得Maschler可能是对的。很多批评家,尤其是那些叫嚣得厉害的(就我目前所认知到的而言)最喜欢就题论书。毫无疑问,这个做法非常适用于《小兔本杰明的故事》(The Tale of Benjamin Bunny) 或者《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但我认为,如果仅有“自私的基因”这个题目,而没有这一整本书为它提供大量脚注,于其内容而言,恐难令人窥其全貌。要放在现在的话,美国的那些出版商一定无论如何都会让我加上一个副标题。
阐释这个书名的最好方法是圈出重点所在。强调“自私的”,你就会觉得这本书的话题是有关自私,但恰恰相反,这本书更为关注的其实是利他性,要强调的是标题中的“基因”才对。让我来说明一下吧。进化论中争论最多的核心问题是真正被“天择”出来的个体,也就是说,作为自然选择的结果,怎样的“适者”能够生存,或是不能。个体本身会变得──从定义上来说或多或少──“自私”,但利他性兴许表现在了其他层面上。自然选择是在物种之间进行的么?倘若如此,我们或许可以指望生物个体会“为了物种利益”表现得利他一点。它们可能会限制自己的生殖率以避免个体数过剩,或者控制它们的狩猎行为以保护其种群未来的的猎物储备吧。而正是这种对进化论的广而弥深的误解,令我萌生了写作本书的念头。
或者,就如我所大力主张的,自然选择会不会在基因之间发生呢?在这种情况下,生物个体的“为了基因利益”而有利他表现就不足为奇了。比如供养和保护那些有可能和自己共享同一些基因拷贝的亲缘物种。这些亲缘利他性是基因自私性转变为个体利他性的唯一途径。本书会阐述个中缘由,之间也会穿插达尔文学说中产生利他性的其他主要机制。由于最近转投了Zahavi/Grafen的“累赘原理”(handicap principle,参见本书Endnotes to Chap 9, p159, Battle of the Sexes),所以假使我有机会重写本书,我应该会留出篇幅写一写Amotz Zahavi的观点:利他贡献也许是支配信号的一种“夸富宴”形式──和你相比,瞧我多有优势,周济你自是不在话下!
让我复述并扩充一下标题中“自私”一词的基本概念。至关重要的问题是:生命的遗传到底在哪一个层面上表现出了不可避免的“自私”呢?自然选择又在哪一层面起着作用?是自私的物种?是自私的类群?或是自私的群落?还是自私的生态系统呢?人们也许可以就此争论一番,也有一个又一个的著书者不分良莠将这些作为前提。但这些都是错的。既然进化论的遗传密码需要被提炼归纳为自私的“什么东西”,这样东西就应该是基因,本书会提出一些铁证来论述。无论到最后你对这番论证是否买账,反正这就是标题的含义。
我希望书内别出现更为严重的误解。然而,总有一些事后我才注意到的同一性质的笔误。尤其是在第一章,最典型的就是“我们尽力让人们学会慷慨和利他,因为我们生而自私”这句话。教人学会慷慨和利他是没错,但“生而自私”却是个误导。部分原因是因为,直到1978年,我才开始清晰地思考载体(通常是物种)和搭载于内的信息(实质就是基因:来龙去脉参见第十三章,这部分是第二版新增的内容)之间的区别。碰上这类拙稚调侃的句子,请您自行跳过,只看正文便好。
既然有这类错误带来的危害,我就能了解标题是如何被误读的了,而这也是我本该把标题改成《不朽的基因》的理由之一。《无私的载体》是另一个备选。也许这太过于晦涩了,但不管怎么说,关于基因和个体究竟哪个才是自然选择单位的这场表面争论(Ernst Mayr 晚年至逝世期间的争论)已经解决了。自然选择的单位有两种类型,它们间并无冲突。从信息角度来看,基因是基本单位;而个体则是载体意义上的单位。两者都很重要,不能偏废任何一方。它们代表了进化单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而我们若不能辨识出个中区别,就势必会将之混淆。
另一个不错的备选书名是《合作的基因》。这听上去像是矛盾的对立面,但本书的核心部分也探讨了在自私自利的基因中存在的一种合作形式。这绝不表示某一组基因会牺牲组内成员或是他组基因来换取自身的繁荣。相反,每一个基因都是在贯彻自利的行事方式来对抗基因池(一个物种内交换遗传物质时的候选基因组)中的其他背景基因。其他基因是每个基因赖以生存的环境一部分,就像气候、捕食者和猎物、植被和土壤细菌等组成了环境一样。从每一个基因的视角来看,“背景”基因就是那些在传代历程中与自己共享同一躯壳的基因。短时之内,这指的是基因组中的其他成员。长远来看,就是该物种基因池中的其他基因。而自然选择也会关照那些相互促进、彼此相适的基因——这差不多就叫合作了吧。“合作基因”的进化决没有妨害自私基因的基本原则。在本书第五章中将以赛艇队作比展开讨论,而第十三章则会更加深入探讨。
现在,即便对于自私基因的自然选择会倾向于基因间的合作,但不得不承认,总有一些基因并不会这样做而且还和基因组其他基因的利益作对。某些书的作者称之为歹徒基因,是另一些超级自私的基因,而其他的则是“自私的基因”,这就很容易令人混淆它们和那些在自利联盟中合作的基因之间的微妙差别。235-237页[第十三章的内容,关于减数分裂,页数未定] 描述的减数分裂驱动基因,还有44-45页[同前]初次提出的“寄生DNA”(之后以“自私的DNA”的标语形式被众多作者多次提及)都是超级自私基因的例子。自本书首版那年始,发掘超级自私基因的趣事异闻成了一大热门。
《自私的基因》所使用的拟人化手法也遭到了批评,如果我不致歉的话,至少也要给一个解释。我运用了两个层面的拟人:基因,以及物种。对基因的拟人没什么问题,因为没有哪个神智清明的人会认为DNA分子有具自我意识的人格,也没有哪个通情达理的读者会以此来对作者吹毛求疵。我曾有幸聆听了著名分子生物学家Jacques Monod关于科学中的创造力的谈话。我记不清他的确切用词了,但大意是:当探究一个化学问题时,他会自问假使自己是电子会怎么做。Peter Atkins 在他的名作《万物再探》(Creation Revisited)中论及光束折射的时候,也使用了类似的拟人手法。光束进入高折射率的介质时速度会减慢,而折射就像是要去试着减少到达终点所需的时间,Atkins将之比作赶去营救溺水泳者的海滩救生员。他应该直向溺者游去么?不,因为跑比游要快,所以在陆上跑久些才是明智之举。那么他是不是就该跑到正对溺者的岸边再下水以便将游水时间缩至最短呢?好一点,但不是最佳方案。计算(如果他有时间这么做的话)会给他一个最优中间角度,得出跑与游耗时的理想组合。Atkins总结道:
这正是光线在进入较高密度的介质之后的表现。但光线怎么会事先知道哪条才是捷径呢?而且,它又到底为何要在意这个?
在量子学说的启发之下,他对这些问题展开了一番引人入胜的阐述。
这种拟人化并不单单是一种巧妙的说教方式,也能帮助专业科学工作者看清谬误的误导,得出正确答案。这就是达尔文主义意义上的利他和自私、合作和敌对。我们很容易看出错误的答案。如果运用得当,拟人化的基因通常都是解救身陷困惑的达尔文主义者的最短路径。当我小心翼翼、谨慎摸索的时候,W. D. Hamilton(本书提及的四位著名主角之一)的精彩前作给了我莫大信心。在1972年(同年,我开始写作《自私的基因》)的一篇论文中,他写道:
如果一个基因及其拷贝在整个基因池中比例越来越高,它就会受到自然选择的眷顾。我们要关注的是那些可能影响着社交行为的基因,所以让我们权且假设基因是聪明的、有着自由选择的能力,这就能令论据更加生动。想想看,一个基因正在思索如何提高自身拷贝的问题,再想象它面临两个抉择的情形……
这恰恰正是阅读《自私的基因》一书所当具备的态度。
而将物种拟人化则可能会带来更多问题。由于物种和基因不同,它们拥有大脑,因而也会有出于我们意义上的“主观判断”等想法而产生的自私或利他的行为。所以《自私的狮子》(The Selfish Lion)一名可能就会在这点上造成误解,而《自私的基因》应该没有。不过,正如我们可以为光束赋予思想,让它明智地选择穿越棱镜组的最佳路线,或是为基因赋予思想,使其选择传代的最佳路线,我们也可以假设一头母狮能够计划出最佳行为策略以求其基因能够长期生存下去。Hamilton对生物学的第一个贡献,正是真达尔文主义定义下的个体,如一头狮子,在决定如何令其基因能长期生存时必须要实际运用的精确数学。在本书内,我在这类计算上使用了不太正式的同义替换──在基因和物种这两个层面上。
在130页[原文位于第8章,Battle of the Generation,页数未定],我们会快速从一个层面转换入另一个:
我们考虑过这样的情况──如果让发育不良的幼体死亡,母亲一定会有所得。我们也可凭直觉假设,发育不良的幼体会想要拼命活下去,但这个理论并没必要去预测这个。一旦发育不良的幼体太弱小导致其生命期望值过低,这虽对他自己有益,却少于同样的母体投入用于其他幼体能得到的收益的一半,那么,这小家伙就该为此自觉自愿地牺牲。这样做才能使他的基因获益最多。
这是完全个体层面的自知之明。这个假设并不是说发育不良的幼体会选择能令他愉快或者感觉舒服的东西,相反,在达尔文世界中对个体的设定是,它们会通过“假如”来计算怎么做对自己的基因最好。这一章接下来会迅速转换到基因层面的拟人来更具体地阐明:
也就是说如果能给出“身体啊,若比同窝伙伴小太多的话,还是放弃挣扎速速死去吧”这样指示的基因才是基因池中的成功者,因为它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生存在其他保留下来的兄弟姐妹的身体内,而使用当前身体,生存机率无论如何都是小之又小的。
随即该章又会马上转回这个有自知之明的发育不良的幼体:
在发育不良的幼体的一生中,应该有一个极限,在达到这点之前他会努力生存。而一旦到了这个极限,他就该乖乖被同胞或者父母吃掉。
我深深相信,只要没有断章取义,这两个层面的拟人化并不会引起混淆。如果做法得当,这两个层面的“假使估计”也该得出完全一致的结果:事实上,这就是判断他们的正确性的标准。所以,哪怕现在将此书再写一遍,我也不会取消拟人化部分。
写了之后收回成言是一回事,而读过之后懊悔莫及则是另一回事了。看看,我们能从下面这位澳大利亚读者的意见中得出什么结论呢?
令人着迷,不过我每每希望自己从未读过该书……一方面,对于Dawkins先生所见到的这个如此复杂过程的解答的奇妙之处,我深以为然……但与此同时,我却又要责怪《自私的基因》令我这十多年来常为沮丧心情所萦绕……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对生命的看法,又想要寻找更深层的东西──试着相信,但又不太确定有没有能力相信──而这本书非但把这条脉络上所有模糊的观点一扫而光,并且一举吹开了其上的所有迷雾叠霭,使其再也不能聚集起来障人耳目。这在几年前令我的人生观几近崩溃。
我之前也描述过两个类似的读者反响:
一名出版了我首部作品的国外出版商抱怨说,读完本书之后他有三天三夜难以成眠,因为那些冰冷黯淡的语句令他倍感困扰。还有人问过我要如何才能有勇气在晨间醒来。一名偏远乡村的教师以责怪的语气写信给我,说他的一个学生在读完本书后哭着跑去找他,因为她开始觉得生活是如此空虚渺茫。他害怕大家都会陷入这种虚无的厌世情绪,建议她不要再将本书在朋友间传阅了。[《解析彩虹》(Unweaving the Rainbow)]
如果有些事情是真相,再多的乐观也无法挽回。此其一,但第二点也很重要。于是我接着写:
说起来,宇宙这无穷尽的命运是漫无目地的,但我们有必要把自己生活的希望和这无穷宇宙的命运联系起来么?如果我们理智尚存,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掌控这我们的生活的,是各式各样越来越亲密和温暖的关系,以及人类的雄心壮志和感知能力。控诉科学夺走了那令我们有生存勇气的生活中的温情,实在是天大的荒谬。我自己及大部分科学家的感受则截然相反──蒙受如此不白之冤,才令我觉得悲观。
某些批评家对此也有类似攻击,他们所针对的是《自私的基因》中不称他们心意的社会、政治或经济暗示。在1979年撒切尔夫人赢得她的首次选举后没多久,我的朋友Steven Rose为《新科学家》(New Scientist)写道:
我并没有暗指上奇广告公司(Saatchi & Saatchi) 雇了一帮社会生物学家来替撒切尔写讲稿,更没说过什么牛津大学和萨塞克斯大学的人为他们拼命想要传达给我们的自私本质这个简单事实找到了实际表达而开始弹冠相庆。这个时兴理论同政治事件间的巧合可是错综复杂得多。我倒是认为,当记载20世纪70年代末这场右倾化的历史时,从法律秩序到货币主义乃至(颇具争议的)对中央集权的攻击,然后是科学风气的转变(哪怕只是进化理论中的从群体选择变到亲缘选择模型),都将会被视作这波浪潮的一部分,已然将撒切尔派及他们那套顽固的植根于19世纪的好战仇外乃人之本性的观念推上权利巅峰。
“萨赛克斯大学的人”指的是刚过世的John Maynard Smith ,Steven Rose和我对他都十分钦佩,他当时给《新科学家》的回信极具个性:“我们本该做些什么呢,篡改个方程? ”(fiddle the equations,这里的“篡改方程”指的可能是当年爱因斯坦引入“宇宙常数”来平衡他的引力场方程,其后爱因斯坦称其为他一生“最大的错误” [但现在的理论又似乎表明,宇宙常数可能还是存在的。这里涉及的物理学理论复杂,不做赘述)。当时Smith的这番回复利用了该典故暗带嘲讽意味。──译注]《自私的基因》所要传递的主要信息之一 [在《恶魔的教士》(A Devil’s Chaplain) 一文(道金斯的短文,被收录在2003年出版的同名文集中,文集副标题为“希望、谎言、科学与爱的反思”。──译注)中我又强调过] 是我们不该从达尔文主义中获取我们的价值,除非那是个负值。我们的大脑已经进化到了能够抗争我们体内自私的基因的程度。当然,之所以能这么做毫无疑问是使用了避孕药的结果。同样的原则能够并且应该在更大范围内起作用。
与1989年的再版不同,这次的周年版除了本篇导言以及担任了我三回编辑并成了粉丝的Latha Menon选取的部分书评摘要外,并没有增添新的内容。Latha是唯一可以接任Michael Rodgers(Michael Rodgers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科学编辑,K选择是生态学术语,K选择的物种,一般生活于稳定环境中,体型较大,生命期望值较高,后代个数较少并需要母体抚养至成年等,包括象、鲸、人、乔木和北极燕鸥等。此处应为道金斯对其编辑的调侃。──译注)──K选择的杰出编辑 ──的人,后者对本书不屈不挠的信念,是首版得以步入正轨的原动力。
这个版本(顺带一提,给了我特别的乐趣)还恢复了Robert Trivers的前言原文。我前面提到过,Bill Hamilton 是本书的四大智慧英雄之一。Bob Trivers 则是另一位。其观点是第九、十和十二章的主要内容,并主导了整个第八章。他的前言不单是对本书的一个优美精湛的介绍,并藉此向世界宣告了其非凡的新理念──关于自欺的进化理论。我很荣幸能得到他的允许发表这篇前言原文,使这个周年版得以增辉添彩。
RICHARD DAWKINS
牛津,200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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