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家常
我是不大看美食节目的,主要是怕馋,这方面是实用主义者。觉得电视把食物拍得再楚楚动人,不及下厨房整两个饺子实惠。
所以《舌尖上的中国》没怎么看,我几个上海同学看完其中一集之后,朋友圈里弥漫了“保卫上海红烧肉”的义愤。零碎的信息拼接完整,我才知道据说这集叫《家常》的煽情煽过火了,让河南妈妈在上海烧了一道大蒜红烧肉,但主要讲的是学琴不容易,菜没做对,眼泪水放太多,于是就过了。
我是没太想明白,怎么会把《家常》这么容易的主题拍砸。中国人一大半靠吃当活着的念想,一粥一饭,又都是乡愁的引子,“家常”想拍得冷漠那也不容易,情都满满当当放在那儿,何必还去挖空功夫编段子呐?只是我也劝我的同学,不必对红烧肉被毁了这件事耿耿于怀,红烧肉真正是家常国菜,一地一风情,一样的猪,一百样的红烧,真要正本清源耿耿于怀,怎么也该是我们黄州人怄气才是。
有史可据的红烧肉发明人是大吃货苏东坡,徐州劳军时就曾做过烧猪肉以飨士兵,当地人称“回赠肉”。后来苏君被贬黄州无事做,白天写写《赤壁赋》,晚上研究红烧肉,技术日益精进,还颇为得意写过打油诗一首,“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做法交代得清楚,黄州人把这道菜“亲切”称为东坡肉(完全不知道亲切在哪里),再后来,苏君一路官居苏杭又贬海南,东坡肉带到下江大城市乃至岭南荒野,由此广为人知。
一句话,苏东坡被流放到哪儿,五花肉就被红烧到哪儿,因地制宜变换各种口味,但百变不离“小火慢煨”四字真经。
中国人把猪肉作为主食,苏东坡真正功不可没,除了东坡肉还有东坡肘子。北宋以前国人是不太吃猪肉的,北方人以羊为主荤,南方则多吃鱼,鱼羊合则为鲜。不大吃牛,不是不爱是不被允许,农耕社会把牛看得金贵,好几个朝代都明文规定不许食牛,《水浒》里切两斤熟牛肉,那就是相当阔气和豪爽了。至于猪,驯化家养得早,但老百姓嫌其懒惰骚腥,味涩而酸。北宋时女真人吃猪肉,猎野猪养家猪,经苏东坡改良,名士引领风潮,猪肉也就渐渐上了百姓餐桌。
一盘红烧肉,是个名头说法,吃出的就是各地家常的口味。我在湖南同学家吃过道地主席红烧肉,小辣椒切小丝儿,豆豉加得浓郁,感觉上色不是焦糖也非酱油,而是猪肉豆豉生生辣炒出焦糊,别提多下饭。我初到上海是吃不惯上海红烧肉的,待了十年渐渐生了馋虫,每每下上海馆子,也惦记来一份儿晶莹透亮的本帮红烧肉,一大碗米饭拌下去连肥带瘦能吃个干干净净。上海红烧肉最妙的,是窝一枚虎皮蛋,肉汁都浸润到蛋里,颜色好看,吃起来也美味。
至于湖北红烧肉,其实黄州东坡肉早已失传,据说有家东坡酒楼还在循规蹈矩,稻草扎扎样子摆摆。红烧肉做法没有大差,换样搭配就是不同滋味,看的是当地物产丰饶与否。笋干、豆角、南瓜、青笋,想来道道都是生津的美味。自家的家常做法,是用板栗烧,老家罗田盛产板栗,秋天新板栗下来,我妈都会挑出嫩栗子做盘烧肉。加板栗的妙处同上海红烧肉的虎皮蛋,新板栗粉糯,和红烧肉并烧外焦里嫩,板栗果香也会融进五花肉,不柴不腻才是上品。
念及家常,就会想起小时候帮我妈打下手,我帮着剥板栗,一边剥就一边生吃,嫩板栗甘甜多汁,咬着嘎嘣脆,嚼着没齿香,一斤板栗壳剥完就只剩了半斤栗肉。做法自不必详述,觉得更偏湖南做法,烧多过煮。爽气的是小时候老家农村灶台大铁锅,稻草引松枝柴火,原木锅盖盖住铁锅,肉香混杂板栗乡就从木头的接缝里飘出来,七八分熟的时候已经忍不住手贱要揭盖子,偷不如偷不着,这个道理用在所有美好的事物上,都是相通的。
其实上海菜的风味情趣是最衬家常主题,但我不大会想推荐红烧肉。做家常上海菜的兰心小馆,多半两扇立门做门脸儿,进去下几级台阶,生生在马路沿子底下挖出一个房间来,还挤出两层,楼上小阁楼围出两个包间,楼下几张桌子密密匝匝挨着。菜单用一张塑料纸封住,永远在单子上的,是四喜烤麸,塔菜冬笋、是八宝辣酱、红烧滑水,硬要充地道就点一份草头圈子,主食来份毛蟹年糕或者梅干菜饭,那都是极好的。菜的分量和体量都不大,这才符合“弄几只小菜吃吃”的润贴和萨伊。
我第一次吃上海家常菜,是大一那年做家教在学生家吃的家宴。每周六下午准点去什么什么新村的一户人家报道,教的学生是个榆木疙瘩,两个小时一对一教下来,每每人精疲力竭,。刚好又是放饭时间,厨房间里乒乒乓乓响,隔着棉布帘能闻到酱油香,肚子里咕咕叫,阿姨每次都说留下来吃夜饭,但言语里听出来都是客气,我也就客气告辞,趁暮色一口气踩单车赶回学校,食堂没关门来一份小排解解馋。
教了两个月,有次阿姨心情好,我刚进门就叮嘱我今晚一定留下来吃晚饭,学生告诉我,期中考试名次不错,姆妈心情好。心里算是落了听,这饭是能坦然留下来吃了。家宴很得体,浅碟小盘摆了六七个盘头,方桌子铺满了显得很丰盛。阿姨热情招呼我吃,说外地人一个人来上海读书不容易,补补身体,给我拣一块肉,就给儿子也拣一块,自己只扒两口水芹下饭。
那次是我第一次吃上海人家的家常,两道荤菜印象尤为深刻。一盘是糟溜带鱼,总过也就七八块,勾肩搭背摞在一起。小时候在老家湖北,能吃的唯一海鲜就是带鱼,我爸妈的做法基本是油炸,有过几次红烧,并不成功。这趟家宴前没吃过糟溜做法,带鱼肉紧实绵密,又裹着些糟溜的浆汁,带鱼是连皮汆的,卖相不好但是味道交关好。另外一道就是油焖虾,几只大虾整整齐齐列在盘中,放了糖炸吃起来是甜口,第一次吃甜的油炸菜,到现在也没习惯。
我之所以对这两道菜印象深刻,是因为十年后去年再回上海,赴了老友FIFI的家宴,又尝到了熟悉的味道,一桌子的丰盛家宴里,又有糟溜的带鱼和油炸的甜虾,FIFI妈妈叮嘱我自己往碗里拣菜,催促我“唔要客气”,我才尝了一块带鱼,就想起多年前的拘谨。味蕾从来都是最可靠的记忆,它以口水的方式表明立场,而这才是家常的全部意义。
所以《舌尖上的中国》没怎么看,我几个上海同学看完其中一集之后,朋友圈里弥漫了“保卫上海红烧肉”的义愤。零碎的信息拼接完整,我才知道据说这集叫《家常》的煽情煽过火了,让河南妈妈在上海烧了一道大蒜红烧肉,但主要讲的是学琴不容易,菜没做对,眼泪水放太多,于是就过了。
我是没太想明白,怎么会把《家常》这么容易的主题拍砸。中国人一大半靠吃当活着的念想,一粥一饭,又都是乡愁的引子,“家常”想拍得冷漠那也不容易,情都满满当当放在那儿,何必还去挖空功夫编段子呐?只是我也劝我的同学,不必对红烧肉被毁了这件事耿耿于怀,红烧肉真正是家常国菜,一地一风情,一样的猪,一百样的红烧,真要正本清源耿耿于怀,怎么也该是我们黄州人怄气才是。
有史可据的红烧肉发明人是大吃货苏东坡,徐州劳军时就曾做过烧猪肉以飨士兵,当地人称“回赠肉”。后来苏君被贬黄州无事做,白天写写《赤壁赋》,晚上研究红烧肉,技术日益精进,还颇为得意写过打油诗一首,“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做法交代得清楚,黄州人把这道菜“亲切”称为东坡肉(完全不知道亲切在哪里),再后来,苏君一路官居苏杭又贬海南,东坡肉带到下江大城市乃至岭南荒野,由此广为人知。
一句话,苏东坡被流放到哪儿,五花肉就被红烧到哪儿,因地制宜变换各种口味,但百变不离“小火慢煨”四字真经。
中国人把猪肉作为主食,苏东坡真正功不可没,除了东坡肉还有东坡肘子。北宋以前国人是不太吃猪肉的,北方人以羊为主荤,南方则多吃鱼,鱼羊合则为鲜。不大吃牛,不是不爱是不被允许,农耕社会把牛看得金贵,好几个朝代都明文规定不许食牛,《水浒》里切两斤熟牛肉,那就是相当阔气和豪爽了。至于猪,驯化家养得早,但老百姓嫌其懒惰骚腥,味涩而酸。北宋时女真人吃猪肉,猎野猪养家猪,经苏东坡改良,名士引领风潮,猪肉也就渐渐上了百姓餐桌。
一盘红烧肉,是个名头说法,吃出的就是各地家常的口味。我在湖南同学家吃过道地主席红烧肉,小辣椒切小丝儿,豆豉加得浓郁,感觉上色不是焦糖也非酱油,而是猪肉豆豉生生辣炒出焦糊,别提多下饭。我初到上海是吃不惯上海红烧肉的,待了十年渐渐生了馋虫,每每下上海馆子,也惦记来一份儿晶莹透亮的本帮红烧肉,一大碗米饭拌下去连肥带瘦能吃个干干净净。上海红烧肉最妙的,是窝一枚虎皮蛋,肉汁都浸润到蛋里,颜色好看,吃起来也美味。
至于湖北红烧肉,其实黄州东坡肉早已失传,据说有家东坡酒楼还在循规蹈矩,稻草扎扎样子摆摆。红烧肉做法没有大差,换样搭配就是不同滋味,看的是当地物产丰饶与否。笋干、豆角、南瓜、青笋,想来道道都是生津的美味。自家的家常做法,是用板栗烧,老家罗田盛产板栗,秋天新板栗下来,我妈都会挑出嫩栗子做盘烧肉。加板栗的妙处同上海红烧肉的虎皮蛋,新板栗粉糯,和红烧肉并烧外焦里嫩,板栗果香也会融进五花肉,不柴不腻才是上品。
念及家常,就会想起小时候帮我妈打下手,我帮着剥板栗,一边剥就一边生吃,嫩板栗甘甜多汁,咬着嘎嘣脆,嚼着没齿香,一斤板栗壳剥完就只剩了半斤栗肉。做法自不必详述,觉得更偏湖南做法,烧多过煮。爽气的是小时候老家农村灶台大铁锅,稻草引松枝柴火,原木锅盖盖住铁锅,肉香混杂板栗乡就从木头的接缝里飘出来,七八分熟的时候已经忍不住手贱要揭盖子,偷不如偷不着,这个道理用在所有美好的事物上,都是相通的。
其实上海菜的风味情趣是最衬家常主题,但我不大会想推荐红烧肉。做家常上海菜的兰心小馆,多半两扇立门做门脸儿,进去下几级台阶,生生在马路沿子底下挖出一个房间来,还挤出两层,楼上小阁楼围出两个包间,楼下几张桌子密密匝匝挨着。菜单用一张塑料纸封住,永远在单子上的,是四喜烤麸,塔菜冬笋、是八宝辣酱、红烧滑水,硬要充地道就点一份草头圈子,主食来份毛蟹年糕或者梅干菜饭,那都是极好的。菜的分量和体量都不大,这才符合“弄几只小菜吃吃”的润贴和萨伊。
我第一次吃上海家常菜,是大一那年做家教在学生家吃的家宴。每周六下午准点去什么什么新村的一户人家报道,教的学生是个榆木疙瘩,两个小时一对一教下来,每每人精疲力竭,。刚好又是放饭时间,厨房间里乒乒乓乓响,隔着棉布帘能闻到酱油香,肚子里咕咕叫,阿姨每次都说留下来吃夜饭,但言语里听出来都是客气,我也就客气告辞,趁暮色一口气踩单车赶回学校,食堂没关门来一份小排解解馋。
教了两个月,有次阿姨心情好,我刚进门就叮嘱我今晚一定留下来吃晚饭,学生告诉我,期中考试名次不错,姆妈心情好。心里算是落了听,这饭是能坦然留下来吃了。家宴很得体,浅碟小盘摆了六七个盘头,方桌子铺满了显得很丰盛。阿姨热情招呼我吃,说外地人一个人来上海读书不容易,补补身体,给我拣一块肉,就给儿子也拣一块,自己只扒两口水芹下饭。
那次是我第一次吃上海人家的家常,两道荤菜印象尤为深刻。一盘是糟溜带鱼,总过也就七八块,勾肩搭背摞在一起。小时候在老家湖北,能吃的唯一海鲜就是带鱼,我爸妈的做法基本是油炸,有过几次红烧,并不成功。这趟家宴前没吃过糟溜做法,带鱼肉紧实绵密,又裹着些糟溜的浆汁,带鱼是连皮汆的,卖相不好但是味道交关好。另外一道就是油焖虾,几只大虾整整齐齐列在盘中,放了糖炸吃起来是甜口,第一次吃甜的油炸菜,到现在也没习惯。
我之所以对这两道菜印象深刻,是因为十年后去年再回上海,赴了老友FIFI的家宴,又尝到了熟悉的味道,一桌子的丰盛家宴里,又有糟溜的带鱼和油炸的甜虾,FIFI妈妈叮嘱我自己往碗里拣菜,催促我“唔要客气”,我才尝了一块带鱼,就想起多年前的拘谨。味蕾从来都是最可靠的记忆,它以口水的方式表明立场,而这才是家常的全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