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美国法学院入学资格
近年来随着出国留学高潮一浪推一浪,国人关注海外高等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各种形式和规模的留学教育展每年在全国巡回举办,其场面颇为壮观!可是专业性和职业化的
留学资讯却不怎么令人满意。像有关国外著名法学院、商学院、医学院类的专业教育咨询和资讯还不能满足国内与会者的需求。笔者根据多年来从事英美法学院教育咨询和研究,深深感受到一点紧迫性,教育服务市场的确需要大力发展和规范。
笔者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接触并组织赴美攻读法律专业留学培训和咨询服务,迄今已经有11年的从业经验。对美国法学院教育及其入学机制有较多的了解。
美国法律教育不同于我们中国的法律教育,首先表现在学制和学位设置方面,其次就是其教学方法。本文将主要介绍其学制和学位设置以及入学要求和程序。美国大学的法学院是相对独立的专门性学院之一。其核心教育是三年学制的法律博士(JD,全称Juris Doctor)教育和训练。该学位的教育性质是本科毕业之后的研究生教育。也就是说,赴美国法学院攻读JD学位,学历要求至少是本科以上。根据美国法学院新生入学的要求,本科在校学生想申请法学院入学资格,则必须在大四上学期开始就应该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包括参加难度较大、竞争颇激烈的法学院入学资格考试(LSAT,全称为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LSAT考试每年举行四次,分别于6月、10月、12月份和2月份举行。目前这一考试在中国大陆地区举行两次,分别在6月和12月份。考试地点由国家教育部国外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设在北京大学。由于LSAT考试成绩五年内有效,所以,准备赴美攻读JD学位的国内考生可以在申请前五年之内参加任何一次考试。对在校的大学生而言,有英语基础好的大一或大二学生就参加LSAT考试的。笔者举办的LSAT(2003)暑假班里就有来自美国大一的中国留学生,她当时正准备大二上学期(2003年下半年)就参加LSAT考试。
有了LSAT考试成绩,这仅仅是法学院JD入学申请的第一步。个人简历(Resume)、大学学习成绩、申请者个人自述信(Personal Statement)、推荐信(Letter of Reference)等其他申请材料的准备和制作同样重要,缺一不可。
通常地,申请美国大学法学院JD入学资格的时间安排,最理想的是在8月份开始研究各大学法学院,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校。9月份开始准备制作申请材料,10月份或11月份递交申请材料,12月份或之前的6月份参加LSAT考试。
也许有人已经听说,美国大学法学院入学申请难,主要是LSAT难考,甚至难过GRE(美国大学研究生院一般性的入学考试)和GMAT(美国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入学考试)。这是言过其实的。如果说美国大学法学院JD入学申请竞争激烈,倒是比较符合实际。因为法学院JD毕业生的出路——美国律师的地位高和收入丰厚吸引了众多的各专业优秀毕业生。
美国法学院除了提供JD学位教育外,还有一年制的法学硕士(LL.M.)和之后的三年制法学博士(S.JD.,类似中国的PH.D.)学位教育。后两者相对于前者来说,更强调其学术性,申请者通常要求提供至少一篇学术性论文(论文长短因学校不同要求而异)。申请者学历要求一般都在本科以上,且为法律学位获得者、律师资格获得者或相关法律从业经验。申请攻读LL.M.学位,无需参加LSAT考试。对于来自英语为非母语国家或地区的国际学生申请者,除了个人简历(Resume)、大学学习成绩、个人自述信(Personal Statement)、推荐信(Letter of Reference)等申请材料,还要求提供英语语言考试成绩(如TOEFL成绩,一般要求不低于550分,名校则要求不低于600分)。申请攻读Ph.D.学位,则一般要求获得LLM学位之后,且要求至少有一篇优秀的学术论文。由于法律的实用性强,一般美国学生获得JD学位后会直接参加各州的律师资格考试便从事实务性工作,而很少有继续攻读LL.M.或S.JD.的。不像中国学生,非常强调攻读法学博士(S.JD.或PH.D.)方罢休。不过现在由于模仿美国JD教育的JM日益升温,国内许多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或在职人员纷纷选读之,可能有些人认为申请攻读JD的入门考试LSAT“太难”的缘故。其实并非如此。笔者建议有志于此者,不妨先接触该项考试的真题看看,了解后再作判断。不要凭感觉或道听途说,。
2\美国法学院申请常识
清华的同学可以到美国学法律吗?不是只有学法律的才可以出国读法律吗?答案是,无论你本科读什么专业,都可以到美国读法律博士!
这是由于美国和中国的不同法律教育体系所决定的。先谈谈美国法律教育的基本情况。在美国,有三种不同的法律学位,分别是J.D.,LL.M,和J.S.D.
J.D.,被称为法律博士,可实际上它只相当于中国的法律本科。比如在加拿大,该学位就被称为LL.B。B嘛就是Bachelor的缩写了。那为什么在美国就称为博士呢?说来也简单,美国社会是法制社会,律师的社会地位很高,他们自然希望自己有个好的头衔!当然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在攻读J.D.学位之前,你还得具有一个别的专业的本科学位,专业不限。这种教育制度体现了美国的一个理念。就是说,法律的问题实际上存在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一个处理专利纠纷的律师,如果不懂技术,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律师也必须是其他方面的专家。
J.D.学位是成为美国律师的前提,除了个别情况,个别州以外,在美国做执业律师必须拥有ABA(美国律师协会)承认的法学院所颁授的J.D.学位。不象咱们国家,修个什么\"函授\"也可以做律师。J.D.学位通常需要3年时间,也有2年半和四年的情况,但要求是一样的。
LL.M,大致可以翻译为法学硕士。该学位的攻读者,主要是在别的国家已经接受过本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供他们在美国继续深造,或者叫接受美国法律的\"熏陶\"。当然也有已经获得J.D.学位以后去读LL.M的,他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以后从事法律教育和攻读J.S.D。另外,本人曾在网上聊天室碰到一位从美国回来的LL.M,他说他以前在国内并不是学法律的。看来LL.M对申请者要求受过法律本科以上教育这一点,也并非非常严格。
LL.M的学生在法学院和J.D.通常一起上课,故学费也相近,但要求不一样。甚至在有的学校是可以混文凭的。LL.M只要一年就可以拿到学位。国内现在有很多人是在美国拿的LL.M学位后回国的。报效祖国当然是好事,但有些人吹嘘自己抛弃了国外的优厚待遇毅然回国云云,就几乎是无耻了。毕竟,只有LL.M学位在美国法律界是基本不可能立足的,不仅是学位问题,更是能力问题。
J.S.D.,可译为法学博士,是学术性的学位,而不象J.D是纯粹的职业性教育。必须是LL.M的获得者才可以申请J.S.D.。该学位的获得者是为了从事法学研究和教育。很多法学院的教授拥有此学位。J.S.D.的学位不能代替J.D,故一般也不能凭此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然后做律师。对该学位,我了解的情况不多。
目前,全美国大约有200多所法学院,其中190多所是经ABA承认的。这些数字每年都在变化,并在逐年增加。法学院大部分附设于大学之内,也有少部分属于独立的法学院。法学院又分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大学的申请费和学费都较私立大学便宜。但公立大学往往对本州的学生学费会减半,而私立大学是一视同仁的。公立大学的学生主要来自本州。而私立大学的学生则一般是全国性的,并有一定比例的海外留学生。关于各个法学院的排名和基本情况,可以访问www.usnews.com或www.lsac.org。
以下主要谈的是J.D.学位。
各个法学院对入学分别有不同的要求,大致如下:
1.LSAT
LSAT是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的缩写,即法学院入学考试 ,由LSAC主办。我会在以后专门详细说明。
2.本科学位
法学院要求申请者在加入法学院之前必须获得本科学位。看到国内个别网站说\"必须先取得一个文学学位\",实际是以讹传讹。据我看到的数十份法学院的申请材料,除了极个别的专业(法学院认为没有受过足够的学术训练而认为不合适),象P.E.(体育)以外,都可以申请,甚至象舞蹈音乐之类的专业也没问题,如果不是更受欢迎的话。
3.大学成绩单
对于美国和部分LSAC认可的国外大学的毕业生,一般必须将大学成绩单直接寄到LSAC,由它评估后做成统一的报告,连同LSAT成绩一起寄到法学院。
法学院对外国学生的成绩单要求不同,大致有三种:
第一类,常常没有对外国学生做专门的要求。
第二类,明示地说外国学生将成绩单直接寄到法学院。
第三类,要求外国学生将成绩单寄到中立的美国评估机构来评估(value)。比如World Education Services就是法学院常常推荐申请人使用的。评估的费用一般在100美圆以上,另外寄出评估报告再按份数收费。要求外国申请人将成绩单评估的学校一般是州立大学。在我看来,这样的学校多半是对外国学生不太友好的。
4.推荐信
法学院对推荐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法学院一般要求两封推荐信,也有的学校不要求推荐信,个别学校同意接受不多于4封的推荐信。有的法学院给学生提供固定的推荐表格,推荐人需要在表格内打钩。如果推荐人认为除了表格中的内容外,申请人还有其他特质,可以在表格下面或背面简短地说明。很多的法学院还要求申请人填写一表格,表明他放弃/不放弃一种权利,即在法学院录取以后看他的推荐信的内容的权利。因为法学院都要求推荐人写好推荐信后必须签封,再交给申请人,所以申请人看不到信的内容。甚至有的法学院要求申请人直接将推荐信寄到学校。另外,对推荐人法学院也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来说是教授或雇主。因此,如果申请几所法学院,可能需要按他们不同的要求来准备。
5.系主任证明(Dean\'s Certification)
这是申请法学院和其它专业申请中不太一样的。
因为做律师必须有很好的品格,所以法学院很重视入学者的过往记录。系主任证明,顾名思义,是由系主任填写,证明申请者是否受过处分,中途退学,被判刑及其他不良记录。另外,还包括学业的记录,比如在班上的排名,平均积点,课程的难易等等。如果他对你还有更多了解,想加以评论的话,表格中也提供了足够的地方。系主任证明并不是所有的法学院都要求,而且可以由其它能够看到你的学业记录的负责人来填写。一般学校只要求本科的系主任填写该表格,但也有个别学校要求申请人在他就读过的所有学校都提供。
6.申请表格和个人陈述
和其他专业申请没什么大的不同。对个人陈述的字数,法学院有的要求250字,有的要求2页以内,有的不限长度。
7.申请费
好的学校和一些私立学校通常要60美圆以上,州立学校便宜,有的只要20美圆。如果你在北京(或上海),申请费也可以用人民币交纳。办法如下:
先到学校或是单位开证明,抬头就写\"中国银行\",事由就写申请费兑换美圆就可以了。然后就到中行的雅宝路分行去办理。兑换的汇率是当日的现汇牌价。不过目前北京规定每人只能换500美圆。另外,你必须带上你要申请的学校的介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从网上当下来的无效。因为银行会在材料上面的申请费的地方盖个大红戳!另外银行要留底有\"申请费\"的那页的复印件。请最好事先复印好,在那里复印(A4)一页一元!不过现在外汇的黑市价在8.4左右,用人民币和美圆交纳差别不是太大。如果你是用现钞办汇票的话,建议你在外地办,会比北京便宜。道理在于北京的中国银行汇钞差价不足20一律按20收取,而外地则按实际额收取。当然如果你有外汇信用卡,就可以直接在网上支付,连汇费也省了。
8.TOEFL
TOEFL不是申请法学院的必须条件。大约只有三分之一的学校要求TOEFL成绩。特别是美国排名前十的学校,除了南部的杜克以外,都不要TOEFL成绩。它们认为LSAT已经足以衡量申请人的英文水平。但如果读LL.M的话,则只需要TOEFL成绩,无须LSAT成绩。
LSAT是法学院入学考试的缩写。是由位于美国宾西法尼亚州的LSAC负责主办的。这一点与TOEFL,GRE等考试由ETS主办不同。LSAT一年有四次,分别在二月,六月,十月和十二月。我国目前在北京和香港设有考点。北京的考点只在十二月有,而在香港则四次都有。
LSAT考试有五部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每部分时间为35分钟,另加30分钟的写作。考试一般在8:30开始,先进行三部分的考试,这三部分中有一个部分是不算成绩的。然后是大约10分钟的休息。接着是另外两部分的考试和写作。一般在下午的1点多考试结束。
三个方面的内容是阅读理解、逻辑推理及分析推理。计算分数的四个部分是两个逻辑,一个阅读和一个分析。
阅读理解部分和GRE的阅读理解很相似。大致相当于在35分钟内完成4篇GRE的长文章的阅读,所以时间比GRE紧张。四篇文章的难度通常不一样,两篇较容易,一篇适中,一篇较难。每篇文章有5到8个问题,共25-28个。
逻辑推理部分类似于GRE的单题。每部分有24-26道。如果你恰巧碰到加试的不算分的一部分也是逻辑的话,你就可能要做多达75道以上的单题。
分析推理也和GRE的分析题差不多,一般是四个主题,每个包括5-7个不等的问题,共23-24个。这部分常常是理工科学生的强项,可惜也是题目最少的一部分。
LSAT考试满分为180分,最低分为120分。虽然每次考试的计分略有差别,但大致是,101个题目做对98个以上,可得180分,做对88个,可得170,做对73个,可得160。另外就是百分比,90%大致是163分。LSAT成绩可在三周后电话查询,五周内LSAC会寄出成绩。
和ETS不同的是,LSAC会将标准答案和考生的选项以及评分等都寄给考生。这显然比ETS要透明的多了。所以也就发生了2000年10月,由于考生集体对考试中的一道题目质疑,而使LSAC不得不更改部分考生的分数,给他们都加了\"一分\"。别小看这一分,它可能意味着好几个百分点!
LSAT成绩的有效性依学校而不同,有的是三年,有的是四年或五年。
LSAT的报名:
如果你有信用卡的话,可以访问www.lsac.org在网上直接报名。
如果没有信用卡,可以先向LSAC索取报名表格,发个E-mail即可,完全免费。填写好后,连同你购买的汇票一起邮寄到LSAC即可。
LSAC会在考试前将准考证寄给你本人。如果到考试前一周还没收到准考证,也不必着急。你可以让LSAC把准考证传真给你,一样可以参加考试。
北京的考点设在北京大学,一般是在三教的五层。每年参加考试的人数都不多,连同老外,也不过二三百人。
另外,如果你到考试临近了,觉得准备的不好(毕竟LSAT太难了),除了考完以后就CANCEL掉,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改变考试日期。你只需要在考试结束的一周以前,填写LSAC提供的表格,然后连同大约30美圆寄给LSAC,就可以参加下次的LSAT考试,这样你就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考试。
这样做的好处是,将来在寄给法学院的报告中不会留下曾经CANCEL的记录(据说好的学校都不喜欢看到带有CANCEL记录的成绩报告),当然也可以节省几十美刀。
3\走马美国法学院
http://www.gter.net 2003-4-8 13:43:39 万维读者网 作者:朱伟一
"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杀了所有的律师。"这是莎士比亚在其《亨利六世》一剧中的台词。当然,莎翁在世的时候,别说没有法学院,连美国本身也没有影子。如果莎翁今天生活在美国,多半会说:"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先上法学院。"在美国律师的儿子还是律师,富人的儿子也是律师,穷人的儿子更要当律师。美国已故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和西奥多。罗斯福都是世家弟子,但两人哈佛大学毕业后又进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现任总统克林顿和已故总统尼克松都出生贫寒,但两位苦孩子一个上了耶鲁大学法学院,一个上了杜克大学法学院。现任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帕格的丈夫是律师,儿子是律师,女儿是律师。富家子弟自然不必为生计发愁,但父母都劝儿女先上法学院,然后再择业。
"文革"后,中国派出一批留学生去美国法学院学习。这是第一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学生,大熊猫一般的珍贵和新奇。70年代末,美国视苏联为死敌,很想利用中国牵制苏联,所以对中国"取经"的"唐僧"还算友好。
美国法学院里的第二批留学生以国内外语专业的毕业生为主。这时,大部分美国法学院已经要求中国学生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法学院入学考试"主要是考语言能力,英语专业的毕业生自然有其优势。学语言的人一般数学功底极差,对计算机和电子工程等专业只能临渊羡鱼,无法退而结网。就连商学院对数学的要求也很高。上法学院既可以扬长又能避短。我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选修《公司法》课程,凡遇到涉及计算机的问题总有一人飞快地抢答。几天下来,课堂上大家都对他侧目而视,既佩服又忌妒。终于有一天,教授按捺不住了,一问才知道,"高手"是商学院的学生,是到法学院来选修课的。教授释然,当堂道:"让你见笑。我们这里的人数学极差,1+1等于几都弄不清。不过不要紧,上法学院的人数学都不好,要不我们就在商学院了。"教授果然厉害,寥寥数语道出了大家的心声,而且既很坦诚,又不失体面。教授话音未落,教室里掌声四起,一片欢笑。商学院来的"高手"反倒被弄得很不好意思,下次遇到类似问题,再也不抢答了。
不过,今天法学院的学生中数学高手大有人在。法学院的第三批中国留学生中的佼佼者都有极强的数理化背景,其中不少人已经获得物理、化学或是生物专业的博士学位。原因之一,今年来知识产权的发展突飞猛进,而涉及生物、生化和计算机方面的专利和版权的法律非有很强专业背景的人难以问津。原因之二,80年代出国留学的人多以学理工科为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李政道博士曾获诺贝尔物理学奖。李博士在80年代初创立了"卡斯比"考试,通过考试,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等中国名校挑选了一批优秀的物理本科毕业生,把他们送给了美国各所大学的物理教授。李博士一片赤子之心,要为祖国培养跨世纪人才。但是物理的发展已近极限,各大学和政府纷纷削减物理研究的拨款。几年苦读下来留学生的工作常常没有着落。
除此之外,教授善待学生的越来越少。到了80年代,美国已成为全盘商业化的社会,人际关系也以商业关系为主。师生成了雇佣关系。本科生时是学生为雇主,老师是打工仔,因为学生交纳令人咋舌的高昂学费。而研究生时关系正好颠倒过来,因为导师出钱,学生干活。1996年,耶鲁大学的一位博士生在《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呼吁允许研究生参加工会,理由是研究生与其说是学生,不如说是打工的。导师早已不是通常所理解的"恩师"了,反而成了老板。实际上,在英文中也把导师称作"老板"(Boss)为了使用"熟练"工人,有些老板故意延长研究生攻读学位的年限,致使学生迟迟不得毕业。
但研究生迟早是要毕业的。教授们又设计出一种新的剥削方法,就是通常所说的"博士后"。二十年前,拿到博士学位后即可成为大学助理教授,一般五年后即可成为终生教授。但现在不行了。老教授们把持的系科还得让博士们以博士后的身份再为他们干上几年。博士后拿工资,但不是在册教师,两三年后就得走人,这样一来,先入道的教授们即可以使用熟练"工人",又不必接纳新人。教授们并非对弟子薄情,实在是他们自己去争点研究基金也不容易,到处叩头求人。有的教授甚至是自身难保。美国学生一般都不愿意学理科。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李政道博士从中国国内为美国的物理学教授们找到了一批最优秀的学生,而连带效应更大,一时间好学生去美国学习理工科蔚然成风。
到了美国后,中国留学生才发现科学,尤其是基础理论科学已经被边缘化,但一时又奈 何不得。上法学院谈何容易。首先是入学考试的英文太难。学费也是个问题。美国法学院早已停止向中国学生发放奖学金。这些学生只能先学本专业,过渡一下,积些钱,再在英文上来个突破。但"卡斯比"选拔的学生毕竟是"马中赤兔,人中吕布",立足稍稳后便转攻法律。其中更有人是壮士断臂,放弃了已经得到的工作和小康生活。这时,美国法学院虽未限制中国留学生,但对入学考试考分的要求已无任何照顾。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为例,每年新生 的入学平均考分在全美考生成绩的98.6%之上。而中国学生的考分都达到或是超过这一百分比。
"法学院入学考试"的英文是Law School Admissions Test,简称LSAT.LSAT是全美和加拿大的统一规范的考试,内容分为三部分,阅读、逻辑分析,没有数学。LSAT在世界主要国家都有考点,定期举行考试,通常一年四次。北京无固定考点,不定期举行考试。
我参加考试时在维也纳的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作。很奇怪,维也纳也没有考点。不过如果多交两百多美元的话,LSAT可以在维也纳专设一个考点。但假如一个人单独考试,旁边又坐一位虎视耽耽的监考人,压力肯定会更大。思之再三,决定还是去德国的慕尼黑市的考点应考。
慕尼黑有座很大的美军军事基地,里面有马里兰州州立大学的分校,考场就设在军事基地内。参加考试的大多是美军官兵的子女,多是纯种白人,只有一位黑人男子。我是在场的惟一亚洲面孔,自然而然地与黑人兄弟讲到了一块儿,攀谈之后知道黑兄弟虽然身着便衣,但是位现役炮兵中尉,一大早驾车从斯图加特市的军事基地赶过来的。黑兄弟告诉我冷战已经结束,美国很快就要裁军,所以还得半路出家去学法律。考试结束后,考场里的几十张面孔我再也没有见过一个。也不知道那为黑兄弟是否如愿以偿,进了法学院。
美国各大院校的理科系里中国学生已经遍地开花,人数过半。但在各大法学院中仍然寥寥无几。法学院的亚裔学生的人数不少,占学生人数比例的30%.美国同学不无忌妒的说,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亚裔学生的比例大大超过亚裔在美国总人口中的比例。亚裔学生虽多,其中大部分是韩国人或韩国人后裔。韩国人以拼死吃河豚的精神在美国社会中勇往直前。美国法学院中的第一位亚裔教授是韩裔。纽约市不少花铺和小杂货店是韩国人所开。黑兄弟的钱韩国人也敢赚,把店铺一直开到黑人区内。1992年,洛杉矶黑人骚乱,韩国人成为被打劫的对象。韩国人挎着自动枪,携手联防。几十年前,鲁迅先生曾告诫国人,切不要重踏印度人和韩国人的亡国悲剧。韩国人大概是以雪耻的精神苦斗。
法学院的日本人不少,但都是来美国镀金的,学完一年便走。黑兄弟的人数不少。各大法学院都有非正式的名额(quota),留给校友的子女和黑人兄弟。照顾黑人的做法在法律上称为"积极歧视"(positive discrimination)。美国最高法院现任黑人大法官托马斯就是沾了这种做法的光,被照顾进耶鲁大学法学院。托马斯大法官现在掉过脸来,与其他大法官一 同裁定,"积极歧视"做法违反美国宪法。
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的结怨甚深。黑人的祖先是被白人像牲口一样,一船一船地从非洲大陆运到美国来的。所以,黑人与其他少数民族不同,是被迫来美国的。在黑人看来,白人欠黑人的太多,永远也还不清。法学院内也能感觉到种族仇恨的潜流。有一次,篮球赛场上发生争执,一位黑兄弟把生来积压的仇恨化为雷霆之力,一个拳王阿里式的右手勾拳,将一位白人同窗的下颚打得粉碎,让他在医院里躺了数周。少年气盛,同学之间吵架动手并非很了不起的事,但非有深仇大恨,一拳下去,无论如何也不会击碎下巴。
这本是一件很典型的侵权伤人案。如果受害人起诉,胜诉的可能性极大,而且法学院也会弄得灰头土脸。不知道院方做了什么工作,许了什么好处,受害人居然没有起诉。院方只是发了个通知,说是院方已经做了内部处理,处理结果恕不奉告。院方也有苦衷,深怕处罚过重,黑人学生会再发难。上"侵权"课时,班上有位黑人同学,叫乔纳森。一次,不知何事触动了乔纳森的神经,他突然在课堂上慷慨陈词,痛斥白人种族主义。乔纳森愤愤道,他从白人的目光中可以看到其内心深处的歧视,每一次白人骂他"黑鬼",他都记得很清清楚楚。课堂里鸦雀无声,在座的人大气都不敢出,既没有人表示附合,也没有谁敢出来反对。教课的是位犹太人,平常神气得不得了,颇有古罗马元老院议员雄辩的风采,对同学冷嘲热讽。一次课上我应答了一个概念,但是乔纳森慢了半拍,还是没有反应过来,又向教授先生请教。教授颇不为然,抬起两臂,双手拢一拢乱发,往我的座处一指,笑曰:"适才朱先生已经给过答案。"弄得乔纳森很不好意思。就群体而言,美国犹太人与黑人的关系并不融洽。所以,这回乔纳森同学激扬文字的时候,教授决不敢妄加评论,只是赔一脸笑容,连声说:"我懂你 的意思,我懂你的意思。"
乔纳森先生倒不是在无中生有。法学院定期请一批黑人穷孩子来学院游玩,增进白人黑人之间的感情。谁知道反弄巧成拙。一次,黑孩子在过道玩耍喧哗,某白人学生抗不了干扰,从教室里冲出来斥喝。黑孩子不服,白人学生将其推按在墙上,狠狠地抽了他一个耳光。法学院内的黑人学生立刻行动起来,或散发传单,四处串连,或寻找院方。最后,院方发了一份措辞严厉的通报批评,勉强搪塞过去。黑人学生当然是要将肇事者开除出去方解心头之恨。中国学生对这类事情当然是躲之惟恐不及,不愿多事。
也有例外的时候,哥伦比亚大学走出过不少中国近代史上的人物:胡适和马寅初都在哥伦比亚大学拿的博士学位,徐志摩也在此留连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党代会通过的《党章》是从哥大的东亚图书馆里发现的--因为"一大"代表陈公博在哥大做过一篇硕士论文,而《党章》是论文附件的一部分。不过,今天哥大校园内也有不少反华分子。严家其在哥大法学院的一次研讨会上为台独和达赖评功摆好。当场就有中国大陆来的同学拍案而起,怒斥严家其的一派谬论。散会后,严家其又被国内来的学生团团围住,被问得张口结舌。吴弘达到法学院时中国学生向师生的电子信箱邮件发送电子信函,抗议法学院邀请吴弘达。
法学院里也有不少台湾来的同学。台湾同学的谈吐思维与国内的同志实在太像。大陆与台湾学生之间虽然客气多于友好,但尽量避免敏感的话题,相处甚好。只有我闹过一次笑话,在社交场合问起一位台湾学生对连战有何看法。对方沉吟一会儿才说:"不瞒你说,连战就是家父。"
连公子倒是一位很好的学生,每天要逐条细读一份台湾在美国出版的华文报纸《世界日报》。看连公子这么关心时事,我向他请教个问题:"卓长仁一伙是已被判定有罪的刑事犯。何以劫机之后在台湾又被吹捧为反共主义?结果在台湾又犯下命案,岂不贻笑大方。"连公子也承认此事是个笑柄,但推说都是蒋经国的过错。
法学院第一年最难熬。美国法学院用的是"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方法,仿效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对答式讨论,目的是启发学生思考。其本意不错。孔子也说:"不愤不启。"但美国法学院是愤而不启。教授在课堂上说得不着边际,多数学生都是如坠云雾中,再加上少数人虽不得要领,却连连抢答,弄得大家都很紧张。抢答的多是戴小圆帽的犹太人,纽约的犹太人不少,但戴小圆帽的才是真正虔诚的犹太教徒。戴小帽的犹太人果然了得,在图书馆内伏案读书好像从不知疲倦,实在太累了也就闭目念一会经,便充了电似的重又精神抖擞。我再次体会到精神的力量。中国人也很努力,也很奋斗,但一般第二代、第三代人便开始退功了。犹太人的奋斗精神倒是代代相传。
犹太人学习自己扎堆。白人也不带别人玩。艰难时刻还是中国学生自己相帮着渡过难关,先来告诉后来的同学去哪儿找书,又去何处找复习提纲,如何对付阴钻刁刻的教授。就这样,学习的经验在中国人之间代代相传。偶尔碰到一两个想脱胎换骨的中国学生,取了个美国名字还不够,姓也改了,见到中国学生也只说英语,中国字是坚持不吐。在美国彻底同化的表现是改信洋教,尤其改信基督教,定期参加《圣经》讨论班。
《中国法学研究》杂志又是一个较劲的地方。担任编委的大陆同学要求杂志只登经济方面的文章。美国白人同学坚持要发人权方面的文章,几个黑人同学也跟着捣乱。结果杂志质量下降,订户减少,最后被法学院的日本法中心和韩国法中心收编过去,改名为《亚洲法学》,令人痛心疾首。
拿到法学院文凭后还有一关,就是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美国各州的律师资格都是各州单考,以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的试题最难。有些人避难就易,找个不起眼的州考个资格。但大部分中国学生都是考纽约州的资格。名牌法学院的毕业生都很轻松地就过去了。回北京后,我有一次与客户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法律顾问一同用早餐。客户是家美国保险公司。执行官听说我是哥大法学院毕业的,便问:"你考过纽约律师资格了吗?"这话就问得很不客气。同样一个意思,可以说:"你有纽约律师资格吗?"一字之差,语气完全不同。大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在美国是场面上的人物,极善辞令,不会不知道谴词造句的重要。
我给了他一个肯定的回答。执行官先生听了之后哼了一下,又问:"你考了几次才通过的。"
我说:"一次就过了。"
执行官将信将疑。于是,我又说:"律师资格考试比哥大法学院的考试容易多了。"
执行官说:"是吗?"
这时,执行官自己的首席法律顾问插话说:"我也是哥大法学院毕业的。法学院的考试确实要难得多。"执行官这才低头吃他的牛奶冲麦片。
美国人来华赚钱,求人的时候自然是笑容可掬,但骨子里绝对拿中国人不吃劲,只不过是"平时看不见,偶尔露峥嵘。"
拿到法学院的文凭算是爬出了地狱,但离天堂还很遥远。何去何从也是哈姆雷特王子"生与死的问题"。法律专业的人选择面还算宽,可以去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去投资银行。有理想的话还可以去为穷人打官司。进政府也不失为一条较好的出路。只不过政府的薪水比华尔街的律师事务所几乎低了一半。70年代,法学院毕业后进政府与执业律师在收入方面差别甚小,但80年代后两者的距离越拉越大。这也意味着美国财团和金融寡头的势力日益膨胀。在美国,打官司实际是上是在砸钱,看谁钱砸得多。美国重法律程序,可以说程序比结果更重要。有钱人可以在每一个程序问题上给对方设置一切可以设置的障碍,最后结果小胜为大胜,至少也可以拖死对方。哥大法学院的教授克里斯丁曾经是一家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上课时摇头晃脑地对学生吹嘘说:"我在律师事务所带一批律师跟政府干过一仗。他们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这样说吧,我们是准备精良的正规军。政府律师是支破衣烂衫的游击队。"
尽管如此,政府仍然是最强大的机构,是经济中最重要的角色,在美国也不例外。克林顿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先回阿肯萨州从首席检察官干起,然后扬帆进入政界。给辛普森这样的富人辩护的律师当然可以赚大钱,但也都先当政府的检察官练练手。
当然,中国同学面临的选择要窄得多,或进华尔街的大律师事务所,或回国工作。美国各大律师事务所要做中国的业务,需要精通两门语言,甚至有两种法律的律师。中国学生大多先留在美国或去香港。这主要是出于经济考虑。法学院的学费昂贵。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学费现在一年就是三万美元。毕业时大多数人已经债台高筑了,而且是驴打滚的高利债。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中的高利债主夏洛克已经进化成文明的金融家了,自然不会再要割人肉,但印子钱还是要吃的。老同志毕业时全家已经在美国扎了半个根,孩子上学,配偶工作,都是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真是别时亦难归亦难。
在美国和在中国做律师自有许多不同之处。首先是文化的不同,形象的不同。莎士比亚在《恺撒》一剧中要人警惕瘦子,说瘦子是危险。但美国客户喜欢阜眼鹰鼻的瘦子。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便精瘦精瘦的。如来佛则是面带微笑,心宽体胖,极具亲和力。中国人以和为贵,来日方长。美国人则凡是当仁不让,苹果先咬一口再说。
美国客户还是先相信美国律师事务所。所谓"非我同族,其心必异"。五六十年代,美国大律师事务所将前来求职的犹太人也拒之门外,美国的"世达"律师事务所就是当年几位发奋图强的犹太人成立的小所,今天已经发展成为分所遍及世界各大商业中心的大所。犹太人律师也是凭借犹太人群体在美国社会中地位的上升,水涨船高。中国人已经迈进了美国律师事务所的大门,但只有中国企业和金融家大举进军美国,中国律师在美国才会有自己的天地。
英国诗人耶茨说:"责任始于梦想。"进法学院时大家是理想多于实际,而告别法学院时早已是实际多于理想。各人都忙于养家糊口,求田问舍,但无论我们人在何处,都希望为中国自己的客户服务。
留学资讯却不怎么令人满意。像有关国外著名法学院、商学院、医学院类的专业教育咨询和资讯还不能满足国内与会者的需求。笔者根据多年来从事英美法学院教育咨询和研究,深深感受到一点紧迫性,教育服务市场的确需要大力发展和规范。
笔者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接触并组织赴美攻读法律专业留学培训和咨询服务,迄今已经有11年的从业经验。对美国法学院教育及其入学机制有较多的了解。
美国法律教育不同于我们中国的法律教育,首先表现在学制和学位设置方面,其次就是其教学方法。本文将主要介绍其学制和学位设置以及入学要求和程序。美国大学的法学院是相对独立的专门性学院之一。其核心教育是三年学制的法律博士(JD,全称Juris Doctor)教育和训练。该学位的教育性质是本科毕业之后的研究生教育。也就是说,赴美国法学院攻读JD学位,学历要求至少是本科以上。根据美国法学院新生入学的要求,本科在校学生想申请法学院入学资格,则必须在大四上学期开始就应该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包括参加难度较大、竞争颇激烈的法学院入学资格考试(LSAT,全称为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LSAT考试每年举行四次,分别于6月、10月、12月份和2月份举行。目前这一考试在中国大陆地区举行两次,分别在6月和12月份。考试地点由国家教育部国外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设在北京大学。由于LSAT考试成绩五年内有效,所以,准备赴美攻读JD学位的国内考生可以在申请前五年之内参加任何一次考试。对在校的大学生而言,有英语基础好的大一或大二学生就参加LSAT考试的。笔者举办的LSAT(2003)暑假班里就有来自美国大一的中国留学生,她当时正准备大二上学期(2003年下半年)就参加LSAT考试。
有了LSAT考试成绩,这仅仅是法学院JD入学申请的第一步。个人简历(Resume)、大学学习成绩、申请者个人自述信(Personal Statement)、推荐信(Letter of Reference)等其他申请材料的准备和制作同样重要,缺一不可。
通常地,申请美国大学法学院JD入学资格的时间安排,最理想的是在8月份开始研究各大学法学院,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校。9月份开始准备制作申请材料,10月份或11月份递交申请材料,12月份或之前的6月份参加LSAT考试。
也许有人已经听说,美国大学法学院入学申请难,主要是LSAT难考,甚至难过GRE(美国大学研究生院一般性的入学考试)和GMAT(美国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入学考试)。这是言过其实的。如果说美国大学法学院JD入学申请竞争激烈,倒是比较符合实际。因为法学院JD毕业生的出路——美国律师的地位高和收入丰厚吸引了众多的各专业优秀毕业生。
美国法学院除了提供JD学位教育外,还有一年制的法学硕士(LL.M.)和之后的三年制法学博士(S.JD.,类似中国的PH.D.)学位教育。后两者相对于前者来说,更强调其学术性,申请者通常要求提供至少一篇学术性论文(论文长短因学校不同要求而异)。申请者学历要求一般都在本科以上,且为法律学位获得者、律师资格获得者或相关法律从业经验。申请攻读LL.M.学位,无需参加LSAT考试。对于来自英语为非母语国家或地区的国际学生申请者,除了个人简历(Resume)、大学学习成绩、个人自述信(Personal Statement)、推荐信(Letter of Reference)等申请材料,还要求提供英语语言考试成绩(如TOEFL成绩,一般要求不低于550分,名校则要求不低于600分)。申请攻读Ph.D.学位,则一般要求获得LLM学位之后,且要求至少有一篇优秀的学术论文。由于法律的实用性强,一般美国学生获得JD学位后会直接参加各州的律师资格考试便从事实务性工作,而很少有继续攻读LL.M.或S.JD.的。不像中国学生,非常强调攻读法学博士(S.JD.或PH.D.)方罢休。不过现在由于模仿美国JD教育的JM日益升温,国内许多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或在职人员纷纷选读之,可能有些人认为申请攻读JD的入门考试LSAT“太难”的缘故。其实并非如此。笔者建议有志于此者,不妨先接触该项考试的真题看看,了解后再作判断。不要凭感觉或道听途说,。
2\美国法学院申请常识
清华的同学可以到美国学法律吗?不是只有学法律的才可以出国读法律吗?答案是,无论你本科读什么专业,都可以到美国读法律博士!
这是由于美国和中国的不同法律教育体系所决定的。先谈谈美国法律教育的基本情况。在美国,有三种不同的法律学位,分别是J.D.,LL.M,和J.S.D.
J.D.,被称为法律博士,可实际上它只相当于中国的法律本科。比如在加拿大,该学位就被称为LL.B。B嘛就是Bachelor的缩写了。那为什么在美国就称为博士呢?说来也简单,美国社会是法制社会,律师的社会地位很高,他们自然希望自己有个好的头衔!当然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在攻读J.D.学位之前,你还得具有一个别的专业的本科学位,专业不限。这种教育制度体现了美国的一个理念。就是说,法律的问题实际上存在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一个处理专利纠纷的律师,如果不懂技术,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律师也必须是其他方面的专家。
J.D.学位是成为美国律师的前提,除了个别情况,个别州以外,在美国做执业律师必须拥有ABA(美国律师协会)承认的法学院所颁授的J.D.学位。不象咱们国家,修个什么\"函授\"也可以做律师。J.D.学位通常需要3年时间,也有2年半和四年的情况,但要求是一样的。
LL.M,大致可以翻译为法学硕士。该学位的攻读者,主要是在别的国家已经接受过本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供他们在美国继续深造,或者叫接受美国法律的\"熏陶\"。当然也有已经获得J.D.学位以后去读LL.M的,他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以后从事法律教育和攻读J.S.D。另外,本人曾在网上聊天室碰到一位从美国回来的LL.M,他说他以前在国内并不是学法律的。看来LL.M对申请者要求受过法律本科以上教育这一点,也并非非常严格。
LL.M的学生在法学院和J.D.通常一起上课,故学费也相近,但要求不一样。甚至在有的学校是可以混文凭的。LL.M只要一年就可以拿到学位。国内现在有很多人是在美国拿的LL.M学位后回国的。报效祖国当然是好事,但有些人吹嘘自己抛弃了国外的优厚待遇毅然回国云云,就几乎是无耻了。毕竟,只有LL.M学位在美国法律界是基本不可能立足的,不仅是学位问题,更是能力问题。
J.S.D.,可译为法学博士,是学术性的学位,而不象J.D是纯粹的职业性教育。必须是LL.M的获得者才可以申请J.S.D.。该学位的获得者是为了从事法学研究和教育。很多法学院的教授拥有此学位。J.S.D.的学位不能代替J.D,故一般也不能凭此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然后做律师。对该学位,我了解的情况不多。
目前,全美国大约有200多所法学院,其中190多所是经ABA承认的。这些数字每年都在变化,并在逐年增加。法学院大部分附设于大学之内,也有少部分属于独立的法学院。法学院又分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大学的申请费和学费都较私立大学便宜。但公立大学往往对本州的学生学费会减半,而私立大学是一视同仁的。公立大学的学生主要来自本州。而私立大学的学生则一般是全国性的,并有一定比例的海外留学生。关于各个法学院的排名和基本情况,可以访问www.usnews.com或www.lsac.org。
以下主要谈的是J.D.学位。
各个法学院对入学分别有不同的要求,大致如下:
1.LSAT
LSAT是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的缩写,即法学院入学考试 ,由LSAC主办。我会在以后专门详细说明。
2.本科学位
法学院要求申请者在加入法学院之前必须获得本科学位。看到国内个别网站说\"必须先取得一个文学学位\",实际是以讹传讹。据我看到的数十份法学院的申请材料,除了极个别的专业(法学院认为没有受过足够的学术训练而认为不合适),象P.E.(体育)以外,都可以申请,甚至象舞蹈音乐之类的专业也没问题,如果不是更受欢迎的话。
3.大学成绩单
对于美国和部分LSAC认可的国外大学的毕业生,一般必须将大学成绩单直接寄到LSAC,由它评估后做成统一的报告,连同LSAT成绩一起寄到法学院。
法学院对外国学生的成绩单要求不同,大致有三种:
第一类,常常没有对外国学生做专门的要求。
第二类,明示地说外国学生将成绩单直接寄到法学院。
第三类,要求外国学生将成绩单寄到中立的美国评估机构来评估(value)。比如World Education Services就是法学院常常推荐申请人使用的。评估的费用一般在100美圆以上,另外寄出评估报告再按份数收费。要求外国申请人将成绩单评估的学校一般是州立大学。在我看来,这样的学校多半是对外国学生不太友好的。
4.推荐信
法学院对推荐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法学院一般要求两封推荐信,也有的学校不要求推荐信,个别学校同意接受不多于4封的推荐信。有的法学院给学生提供固定的推荐表格,推荐人需要在表格内打钩。如果推荐人认为除了表格中的内容外,申请人还有其他特质,可以在表格下面或背面简短地说明。很多的法学院还要求申请人填写一表格,表明他放弃/不放弃一种权利,即在法学院录取以后看他的推荐信的内容的权利。因为法学院都要求推荐人写好推荐信后必须签封,再交给申请人,所以申请人看不到信的内容。甚至有的法学院要求申请人直接将推荐信寄到学校。另外,对推荐人法学院也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来说是教授或雇主。因此,如果申请几所法学院,可能需要按他们不同的要求来准备。
5.系主任证明(Dean\'s Certification)
这是申请法学院和其它专业申请中不太一样的。
因为做律师必须有很好的品格,所以法学院很重视入学者的过往记录。系主任证明,顾名思义,是由系主任填写,证明申请者是否受过处分,中途退学,被判刑及其他不良记录。另外,还包括学业的记录,比如在班上的排名,平均积点,课程的难易等等。如果他对你还有更多了解,想加以评论的话,表格中也提供了足够的地方。系主任证明并不是所有的法学院都要求,而且可以由其它能够看到你的学业记录的负责人来填写。一般学校只要求本科的系主任填写该表格,但也有个别学校要求申请人在他就读过的所有学校都提供。
6.申请表格和个人陈述
和其他专业申请没什么大的不同。对个人陈述的字数,法学院有的要求250字,有的要求2页以内,有的不限长度。
7.申请费
好的学校和一些私立学校通常要60美圆以上,州立学校便宜,有的只要20美圆。如果你在北京(或上海),申请费也可以用人民币交纳。办法如下:
先到学校或是单位开证明,抬头就写\"中国银行\",事由就写申请费兑换美圆就可以了。然后就到中行的雅宝路分行去办理。兑换的汇率是当日的现汇牌价。不过目前北京规定每人只能换500美圆。另外,你必须带上你要申请的学校的介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从网上当下来的无效。因为银行会在材料上面的申请费的地方盖个大红戳!另外银行要留底有\"申请费\"的那页的复印件。请最好事先复印好,在那里复印(A4)一页一元!不过现在外汇的黑市价在8.4左右,用人民币和美圆交纳差别不是太大。如果你是用现钞办汇票的话,建议你在外地办,会比北京便宜。道理在于北京的中国银行汇钞差价不足20一律按20收取,而外地则按实际额收取。当然如果你有外汇信用卡,就可以直接在网上支付,连汇费也省了。
8.TOEFL
TOEFL不是申请法学院的必须条件。大约只有三分之一的学校要求TOEFL成绩。特别是美国排名前十的学校,除了南部的杜克以外,都不要TOEFL成绩。它们认为LSAT已经足以衡量申请人的英文水平。但如果读LL.M的话,则只需要TOEFL成绩,无须LSAT成绩。
LSAT是法学院入学考试的缩写。是由位于美国宾西法尼亚州的LSAC负责主办的。这一点与TOEFL,GRE等考试由ETS主办不同。LSAT一年有四次,分别在二月,六月,十月和十二月。我国目前在北京和香港设有考点。北京的考点只在十二月有,而在香港则四次都有。
LSAT考试有五部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每部分时间为35分钟,另加30分钟的写作。考试一般在8:30开始,先进行三部分的考试,这三部分中有一个部分是不算成绩的。然后是大约10分钟的休息。接着是另外两部分的考试和写作。一般在下午的1点多考试结束。
三个方面的内容是阅读理解、逻辑推理及分析推理。计算分数的四个部分是两个逻辑,一个阅读和一个分析。
阅读理解部分和GRE的阅读理解很相似。大致相当于在35分钟内完成4篇GRE的长文章的阅读,所以时间比GRE紧张。四篇文章的难度通常不一样,两篇较容易,一篇适中,一篇较难。每篇文章有5到8个问题,共25-28个。
逻辑推理部分类似于GRE的单题。每部分有24-26道。如果你恰巧碰到加试的不算分的一部分也是逻辑的话,你就可能要做多达75道以上的单题。
分析推理也和GRE的分析题差不多,一般是四个主题,每个包括5-7个不等的问题,共23-24个。这部分常常是理工科学生的强项,可惜也是题目最少的一部分。
LSAT考试满分为180分,最低分为120分。虽然每次考试的计分略有差别,但大致是,101个题目做对98个以上,可得180分,做对88个,可得170,做对73个,可得160。另外就是百分比,90%大致是163分。LSAT成绩可在三周后电话查询,五周内LSAC会寄出成绩。
和ETS不同的是,LSAC会将标准答案和考生的选项以及评分等都寄给考生。这显然比ETS要透明的多了。所以也就发生了2000年10月,由于考生集体对考试中的一道题目质疑,而使LSAC不得不更改部分考生的分数,给他们都加了\"一分\"。别小看这一分,它可能意味着好几个百分点!
LSAT成绩的有效性依学校而不同,有的是三年,有的是四年或五年。
LSAT的报名:
如果你有信用卡的话,可以访问www.lsac.org在网上直接报名。
如果没有信用卡,可以先向LSAC索取报名表格,发个E-mail即可,完全免费。填写好后,连同你购买的汇票一起邮寄到LSAC即可。
LSAC会在考试前将准考证寄给你本人。如果到考试前一周还没收到准考证,也不必着急。你可以让LSAC把准考证传真给你,一样可以参加考试。
北京的考点设在北京大学,一般是在三教的五层。每年参加考试的人数都不多,连同老外,也不过二三百人。
另外,如果你到考试临近了,觉得准备的不好(毕竟LSAT太难了),除了考完以后就CANCEL掉,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改变考试日期。你只需要在考试结束的一周以前,填写LSAC提供的表格,然后连同大约30美圆寄给LSAC,就可以参加下次的LSAT考试,这样你就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考试。
这样做的好处是,将来在寄给法学院的报告中不会留下曾经CANCEL的记录(据说好的学校都不喜欢看到带有CANCEL记录的成绩报告),当然也可以节省几十美刀。
3\走马美国法学院
http://www.gter.net 2003-4-8 13:43:39 万维读者网 作者:朱伟一
"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杀了所有的律师。"这是莎士比亚在其《亨利六世》一剧中的台词。当然,莎翁在世的时候,别说没有法学院,连美国本身也没有影子。如果莎翁今天生活在美国,多半会说:"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先上法学院。"在美国律师的儿子还是律师,富人的儿子也是律师,穷人的儿子更要当律师。美国已故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和西奥多。罗斯福都是世家弟子,但两人哈佛大学毕业后又进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现任总统克林顿和已故总统尼克松都出生贫寒,但两位苦孩子一个上了耶鲁大学法学院,一个上了杜克大学法学院。现任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帕格的丈夫是律师,儿子是律师,女儿是律师。富家子弟自然不必为生计发愁,但父母都劝儿女先上法学院,然后再择业。
"文革"后,中国派出一批留学生去美国法学院学习。这是第一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学生,大熊猫一般的珍贵和新奇。70年代末,美国视苏联为死敌,很想利用中国牵制苏联,所以对中国"取经"的"唐僧"还算友好。
美国法学院里的第二批留学生以国内外语专业的毕业生为主。这时,大部分美国法学院已经要求中国学生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法学院入学考试"主要是考语言能力,英语专业的毕业生自然有其优势。学语言的人一般数学功底极差,对计算机和电子工程等专业只能临渊羡鱼,无法退而结网。就连商学院对数学的要求也很高。上法学院既可以扬长又能避短。我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选修《公司法》课程,凡遇到涉及计算机的问题总有一人飞快地抢答。几天下来,课堂上大家都对他侧目而视,既佩服又忌妒。终于有一天,教授按捺不住了,一问才知道,"高手"是商学院的学生,是到法学院来选修课的。教授释然,当堂道:"让你见笑。我们这里的人数学极差,1+1等于几都弄不清。不过不要紧,上法学院的人数学都不好,要不我们就在商学院了。"教授果然厉害,寥寥数语道出了大家的心声,而且既很坦诚,又不失体面。教授话音未落,教室里掌声四起,一片欢笑。商学院来的"高手"反倒被弄得很不好意思,下次遇到类似问题,再也不抢答了。
不过,今天法学院的学生中数学高手大有人在。法学院的第三批中国留学生中的佼佼者都有极强的数理化背景,其中不少人已经获得物理、化学或是生物专业的博士学位。原因之一,今年来知识产权的发展突飞猛进,而涉及生物、生化和计算机方面的专利和版权的法律非有很强专业背景的人难以问津。原因之二,80年代出国留学的人多以学理工科为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李政道博士曾获诺贝尔物理学奖。李博士在80年代初创立了"卡斯比"考试,通过考试,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等中国名校挑选了一批优秀的物理本科毕业生,把他们送给了美国各所大学的物理教授。李博士一片赤子之心,要为祖国培养跨世纪人才。但是物理的发展已近极限,各大学和政府纷纷削减物理研究的拨款。几年苦读下来留学生的工作常常没有着落。
除此之外,教授善待学生的越来越少。到了80年代,美国已成为全盘商业化的社会,人际关系也以商业关系为主。师生成了雇佣关系。本科生时是学生为雇主,老师是打工仔,因为学生交纳令人咋舌的高昂学费。而研究生时关系正好颠倒过来,因为导师出钱,学生干活。1996年,耶鲁大学的一位博士生在《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呼吁允许研究生参加工会,理由是研究生与其说是学生,不如说是打工的。导师早已不是通常所理解的"恩师"了,反而成了老板。实际上,在英文中也把导师称作"老板"(Boss)为了使用"熟练"工人,有些老板故意延长研究生攻读学位的年限,致使学生迟迟不得毕业。
但研究生迟早是要毕业的。教授们又设计出一种新的剥削方法,就是通常所说的"博士后"。二十年前,拿到博士学位后即可成为大学助理教授,一般五年后即可成为终生教授。但现在不行了。老教授们把持的系科还得让博士们以博士后的身份再为他们干上几年。博士后拿工资,但不是在册教师,两三年后就得走人,这样一来,先入道的教授们即可以使用熟练"工人",又不必接纳新人。教授们并非对弟子薄情,实在是他们自己去争点研究基金也不容易,到处叩头求人。有的教授甚至是自身难保。美国学生一般都不愿意学理科。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李政道博士从中国国内为美国的物理学教授们找到了一批最优秀的学生,而连带效应更大,一时间好学生去美国学习理工科蔚然成风。
到了美国后,中国留学生才发现科学,尤其是基础理论科学已经被边缘化,但一时又奈 何不得。上法学院谈何容易。首先是入学考试的英文太难。学费也是个问题。美国法学院早已停止向中国学生发放奖学金。这些学生只能先学本专业,过渡一下,积些钱,再在英文上来个突破。但"卡斯比"选拔的学生毕竟是"马中赤兔,人中吕布",立足稍稳后便转攻法律。其中更有人是壮士断臂,放弃了已经得到的工作和小康生活。这时,美国法学院虽未限制中国留学生,但对入学考试考分的要求已无任何照顾。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为例,每年新生 的入学平均考分在全美考生成绩的98.6%之上。而中国学生的考分都达到或是超过这一百分比。
"法学院入学考试"的英文是Law School Admissions Test,简称LSAT.LSAT是全美和加拿大的统一规范的考试,内容分为三部分,阅读、逻辑分析,没有数学。LSAT在世界主要国家都有考点,定期举行考试,通常一年四次。北京无固定考点,不定期举行考试。
我参加考试时在维也纳的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作。很奇怪,维也纳也没有考点。不过如果多交两百多美元的话,LSAT可以在维也纳专设一个考点。但假如一个人单独考试,旁边又坐一位虎视耽耽的监考人,压力肯定会更大。思之再三,决定还是去德国的慕尼黑市的考点应考。
慕尼黑有座很大的美军军事基地,里面有马里兰州州立大学的分校,考场就设在军事基地内。参加考试的大多是美军官兵的子女,多是纯种白人,只有一位黑人男子。我是在场的惟一亚洲面孔,自然而然地与黑人兄弟讲到了一块儿,攀谈之后知道黑兄弟虽然身着便衣,但是位现役炮兵中尉,一大早驾车从斯图加特市的军事基地赶过来的。黑兄弟告诉我冷战已经结束,美国很快就要裁军,所以还得半路出家去学法律。考试结束后,考场里的几十张面孔我再也没有见过一个。也不知道那为黑兄弟是否如愿以偿,进了法学院。
美国各大院校的理科系里中国学生已经遍地开花,人数过半。但在各大法学院中仍然寥寥无几。法学院的亚裔学生的人数不少,占学生人数比例的30%.美国同学不无忌妒的说,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亚裔学生的比例大大超过亚裔在美国总人口中的比例。亚裔学生虽多,其中大部分是韩国人或韩国人后裔。韩国人以拼死吃河豚的精神在美国社会中勇往直前。美国法学院中的第一位亚裔教授是韩裔。纽约市不少花铺和小杂货店是韩国人所开。黑兄弟的钱韩国人也敢赚,把店铺一直开到黑人区内。1992年,洛杉矶黑人骚乱,韩国人成为被打劫的对象。韩国人挎着自动枪,携手联防。几十年前,鲁迅先生曾告诫国人,切不要重踏印度人和韩国人的亡国悲剧。韩国人大概是以雪耻的精神苦斗。
法学院的日本人不少,但都是来美国镀金的,学完一年便走。黑兄弟的人数不少。各大法学院都有非正式的名额(quota),留给校友的子女和黑人兄弟。照顾黑人的做法在法律上称为"积极歧视"(positive discrimination)。美国最高法院现任黑人大法官托马斯就是沾了这种做法的光,被照顾进耶鲁大学法学院。托马斯大法官现在掉过脸来,与其他大法官一 同裁定,"积极歧视"做法违反美国宪法。
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的结怨甚深。黑人的祖先是被白人像牲口一样,一船一船地从非洲大陆运到美国来的。所以,黑人与其他少数民族不同,是被迫来美国的。在黑人看来,白人欠黑人的太多,永远也还不清。法学院内也能感觉到种族仇恨的潜流。有一次,篮球赛场上发生争执,一位黑兄弟把生来积压的仇恨化为雷霆之力,一个拳王阿里式的右手勾拳,将一位白人同窗的下颚打得粉碎,让他在医院里躺了数周。少年气盛,同学之间吵架动手并非很了不起的事,但非有深仇大恨,一拳下去,无论如何也不会击碎下巴。
这本是一件很典型的侵权伤人案。如果受害人起诉,胜诉的可能性极大,而且法学院也会弄得灰头土脸。不知道院方做了什么工作,许了什么好处,受害人居然没有起诉。院方只是发了个通知,说是院方已经做了内部处理,处理结果恕不奉告。院方也有苦衷,深怕处罚过重,黑人学生会再发难。上"侵权"课时,班上有位黑人同学,叫乔纳森。一次,不知何事触动了乔纳森的神经,他突然在课堂上慷慨陈词,痛斥白人种族主义。乔纳森愤愤道,他从白人的目光中可以看到其内心深处的歧视,每一次白人骂他"黑鬼",他都记得很清清楚楚。课堂里鸦雀无声,在座的人大气都不敢出,既没有人表示附合,也没有谁敢出来反对。教课的是位犹太人,平常神气得不得了,颇有古罗马元老院议员雄辩的风采,对同学冷嘲热讽。一次课上我应答了一个概念,但是乔纳森慢了半拍,还是没有反应过来,又向教授先生请教。教授颇不为然,抬起两臂,双手拢一拢乱发,往我的座处一指,笑曰:"适才朱先生已经给过答案。"弄得乔纳森很不好意思。就群体而言,美国犹太人与黑人的关系并不融洽。所以,这回乔纳森同学激扬文字的时候,教授决不敢妄加评论,只是赔一脸笑容,连声说:"我懂你 的意思,我懂你的意思。"
乔纳森先生倒不是在无中生有。法学院定期请一批黑人穷孩子来学院游玩,增进白人黑人之间的感情。谁知道反弄巧成拙。一次,黑孩子在过道玩耍喧哗,某白人学生抗不了干扰,从教室里冲出来斥喝。黑孩子不服,白人学生将其推按在墙上,狠狠地抽了他一个耳光。法学院内的黑人学生立刻行动起来,或散发传单,四处串连,或寻找院方。最后,院方发了一份措辞严厉的通报批评,勉强搪塞过去。黑人学生当然是要将肇事者开除出去方解心头之恨。中国学生对这类事情当然是躲之惟恐不及,不愿多事。
也有例外的时候,哥伦比亚大学走出过不少中国近代史上的人物:胡适和马寅初都在哥伦比亚大学拿的博士学位,徐志摩也在此留连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党代会通过的《党章》是从哥大的东亚图书馆里发现的--因为"一大"代表陈公博在哥大做过一篇硕士论文,而《党章》是论文附件的一部分。不过,今天哥大校园内也有不少反华分子。严家其在哥大法学院的一次研讨会上为台独和达赖评功摆好。当场就有中国大陆来的同学拍案而起,怒斥严家其的一派谬论。散会后,严家其又被国内来的学生团团围住,被问得张口结舌。吴弘达到法学院时中国学生向师生的电子信箱邮件发送电子信函,抗议法学院邀请吴弘达。
法学院里也有不少台湾来的同学。台湾同学的谈吐思维与国内的同志实在太像。大陆与台湾学生之间虽然客气多于友好,但尽量避免敏感的话题,相处甚好。只有我闹过一次笑话,在社交场合问起一位台湾学生对连战有何看法。对方沉吟一会儿才说:"不瞒你说,连战就是家父。"
连公子倒是一位很好的学生,每天要逐条细读一份台湾在美国出版的华文报纸《世界日报》。看连公子这么关心时事,我向他请教个问题:"卓长仁一伙是已被判定有罪的刑事犯。何以劫机之后在台湾又被吹捧为反共主义?结果在台湾又犯下命案,岂不贻笑大方。"连公子也承认此事是个笑柄,但推说都是蒋经国的过错。
法学院第一年最难熬。美国法学院用的是"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方法,仿效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对答式讨论,目的是启发学生思考。其本意不错。孔子也说:"不愤不启。"但美国法学院是愤而不启。教授在课堂上说得不着边际,多数学生都是如坠云雾中,再加上少数人虽不得要领,却连连抢答,弄得大家都很紧张。抢答的多是戴小圆帽的犹太人,纽约的犹太人不少,但戴小圆帽的才是真正虔诚的犹太教徒。戴小帽的犹太人果然了得,在图书馆内伏案读书好像从不知疲倦,实在太累了也就闭目念一会经,便充了电似的重又精神抖擞。我再次体会到精神的力量。中国人也很努力,也很奋斗,但一般第二代、第三代人便开始退功了。犹太人的奋斗精神倒是代代相传。
犹太人学习自己扎堆。白人也不带别人玩。艰难时刻还是中国学生自己相帮着渡过难关,先来告诉后来的同学去哪儿找书,又去何处找复习提纲,如何对付阴钻刁刻的教授。就这样,学习的经验在中国人之间代代相传。偶尔碰到一两个想脱胎换骨的中国学生,取了个美国名字还不够,姓也改了,见到中国学生也只说英语,中国字是坚持不吐。在美国彻底同化的表现是改信洋教,尤其改信基督教,定期参加《圣经》讨论班。
《中国法学研究》杂志又是一个较劲的地方。担任编委的大陆同学要求杂志只登经济方面的文章。美国白人同学坚持要发人权方面的文章,几个黑人同学也跟着捣乱。结果杂志质量下降,订户减少,最后被法学院的日本法中心和韩国法中心收编过去,改名为《亚洲法学》,令人痛心疾首。
拿到法学院文凭后还有一关,就是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美国各州的律师资格都是各州单考,以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的试题最难。有些人避难就易,找个不起眼的州考个资格。但大部分中国学生都是考纽约州的资格。名牌法学院的毕业生都很轻松地就过去了。回北京后,我有一次与客户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法律顾问一同用早餐。客户是家美国保险公司。执行官听说我是哥大法学院毕业的,便问:"你考过纽约律师资格了吗?"这话就问得很不客气。同样一个意思,可以说:"你有纽约律师资格吗?"一字之差,语气完全不同。大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在美国是场面上的人物,极善辞令,不会不知道谴词造句的重要。
我给了他一个肯定的回答。执行官先生听了之后哼了一下,又问:"你考了几次才通过的。"
我说:"一次就过了。"
执行官将信将疑。于是,我又说:"律师资格考试比哥大法学院的考试容易多了。"
执行官说:"是吗?"
这时,执行官自己的首席法律顾问插话说:"我也是哥大法学院毕业的。法学院的考试确实要难得多。"执行官这才低头吃他的牛奶冲麦片。
美国人来华赚钱,求人的时候自然是笑容可掬,但骨子里绝对拿中国人不吃劲,只不过是"平时看不见,偶尔露峥嵘。"
拿到法学院的文凭算是爬出了地狱,但离天堂还很遥远。何去何从也是哈姆雷特王子"生与死的问题"。法律专业的人选择面还算宽,可以去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去投资银行。有理想的话还可以去为穷人打官司。进政府也不失为一条较好的出路。只不过政府的薪水比华尔街的律师事务所几乎低了一半。70年代,法学院毕业后进政府与执业律师在收入方面差别甚小,但80年代后两者的距离越拉越大。这也意味着美国财团和金融寡头的势力日益膨胀。在美国,打官司实际是上是在砸钱,看谁钱砸得多。美国重法律程序,可以说程序比结果更重要。有钱人可以在每一个程序问题上给对方设置一切可以设置的障碍,最后结果小胜为大胜,至少也可以拖死对方。哥大法学院的教授克里斯丁曾经是一家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上课时摇头晃脑地对学生吹嘘说:"我在律师事务所带一批律师跟政府干过一仗。他们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这样说吧,我们是准备精良的正规军。政府律师是支破衣烂衫的游击队。"
尽管如此,政府仍然是最强大的机构,是经济中最重要的角色,在美国也不例外。克林顿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先回阿肯萨州从首席检察官干起,然后扬帆进入政界。给辛普森这样的富人辩护的律师当然可以赚大钱,但也都先当政府的检察官练练手。
当然,中国同学面临的选择要窄得多,或进华尔街的大律师事务所,或回国工作。美国各大律师事务所要做中国的业务,需要精通两门语言,甚至有两种法律的律师。中国学生大多先留在美国或去香港。这主要是出于经济考虑。法学院的学费昂贵。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学费现在一年就是三万美元。毕业时大多数人已经债台高筑了,而且是驴打滚的高利债。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中的高利债主夏洛克已经进化成文明的金融家了,自然不会再要割人肉,但印子钱还是要吃的。老同志毕业时全家已经在美国扎了半个根,孩子上学,配偶工作,都是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真是别时亦难归亦难。
在美国和在中国做律师自有许多不同之处。首先是文化的不同,形象的不同。莎士比亚在《恺撒》一剧中要人警惕瘦子,说瘦子是危险。但美国客户喜欢阜眼鹰鼻的瘦子。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便精瘦精瘦的。如来佛则是面带微笑,心宽体胖,极具亲和力。中国人以和为贵,来日方长。美国人则凡是当仁不让,苹果先咬一口再说。
美国客户还是先相信美国律师事务所。所谓"非我同族,其心必异"。五六十年代,美国大律师事务所将前来求职的犹太人也拒之门外,美国的"世达"律师事务所就是当年几位发奋图强的犹太人成立的小所,今天已经发展成为分所遍及世界各大商业中心的大所。犹太人律师也是凭借犹太人群体在美国社会中地位的上升,水涨船高。中国人已经迈进了美国律师事务所的大门,但只有中国企业和金融家大举进军美国,中国律师在美国才会有自己的天地。
英国诗人耶茨说:"责任始于梦想。"进法学院时大家是理想多于实际,而告别法学院时早已是实际多于理想。各人都忙于养家糊口,求田问舍,但无论我们人在何处,都希望为中国自己的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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