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环保
说到环境保护,一时千头万绪。造成这一混乱的原因主要是环保这一议题过于的宏大,它涉及的方面过于的广泛,它实践的时间跨度过于漫长。长到什么程度?就如同4·11兰州自来水苯超标污染事件,从检测出来污染到向有关部门报考再到发布公告停止供水居然用了18个小时那么长一样。而从冗长的环保历史来看,兰州水污染这一事件所产生的问题在环保史上仅仅是一叶扁舟而已。
除了水污染外,环境问题还包括土壤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方面,环境问题还是那个问题,不同于以往的是随着网络化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开始提出自己的见解建议,甚至是抵制某些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的工程建设。讽刺的是,随着民众的开化,环评工作的透明度还是远远的不够,使得民众与环保部门的矛盾激化,甚至是引发了群体事件。例如厦门、宁波、成都、昆明、茂名等城市抵制PX项目,又如杭州余杭抵制建设垃圾焚烧厂,其实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些有利于环保的项目是符合环保各项规定的指标的,都是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及时的公布的环评报告才引发了群众的质疑,当然其中也包括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就如PX项目,首先这个项目是一项利民工程,许多生活用品的生产制造都离不开它。其次,PX项目在科学上已经认定为低毒属性,它造成的污染物排放甚至比汽车尾气更低。再如垃圾焚烧厂,中国在垃圾焚烧这一技术有20多年的治理历史,在技术上是不存在问题的。存在的问题其实就是民众对环保工作的公开和相关部门能否落实好环保工作的实施过程,使得这些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染物泄露、爆炸等安全隐患。
尽管相关部门是这样承诺的,但民众还是不能不担忧,像兰州水污染事件,引发污染的兰石化就紧挨着自来水厂,而自流沟的老化和超期服役更是使污染问题一触即发,水质检测的周期又长,因而事件的发生也就“水到渠成”了。民众担忧的有理,而相关部门回应的却没了逻辑,在事件发生前后相关部门甚至还在狡辩水质没有问题,这就不能不令民众质疑政府和企业的公信力了。更有甚者,如河南新安县的两家煤矿企业排放污染,涉事企业竟然宣称黑水产生是因为排水管道是黑色的缘故,是无害的。而相关部门更是推波助澜,竟提出污染危害基本不大,涉事企业属于特殊行业难以叫停这一神逻辑来,不禁令人咋舌。我们也不禁疑问环保年年都在提,为什么恶性的事件仍旧频发。
瞧一瞧其他国家在治理污染解决矛盾方面的事例也许能帮助我们拓宽一下思路,日本、韩国在面对PX项目建设时也面对民众不小的阻力,而日韩做的也很好,他们首先提高了技术水平,完善生产流程;其次,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最后,决策立项全程公示。最终项目都顺利落成。日本在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工作上,不依靠政府决策,而是当地居民通过论证、调整及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由民众自己来决定何时建设、怎么建设、在哪里建设,他们往往提前10多年就开始规划,做到了科学规划。
其实,我们在环保方面也有很好的建设性规划,例如环境立法、资源开采许可、环评建设等等,我们在力求将环保产业打造成为支柱性产业,提升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然而事在人为,好的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被歪曲变质。例如湖南采砂业,政府严打非法作业,设立专业部门管理,给有资质的企业发放开采许可。但是非法作业稽查难度大,开采许可证又费用高昂,因而非法开采的企业为了逐利顶风作案,造成了河床降低,河道千疮百孔,所到之处砂石、鱼虾、水生植物“三光”,诗画一般的“独立寒秋,湘江北山,橘子洲头”毁于一旦。而被公众寄予期望的环评工作也被诟病,许多环评工作经不起检验,经常造成重大项目的耽搁和搁置,像京沈高铁、杭州千岛湖引水工程等,要么是未批上马;要么是环评报告简单粗糙,流于形式;要么是报告美观,却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行业内甚至出现了“中介公司”来游说,其中的权钱交易不言而喻。
很多时候,公众的指责实际上反映出的是公众没有被尊重的权利、没有被满足的诉求。他们希冀的是相关部门能履行职责做好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信息公开、生产安全、维护及时、监管到位。不要一有利益就一拥而上,也不要一出问题就互相推卸责任。当分工乱象责权不明时是否可以考虑一下环保大部制,当公众质疑信任危机时是否可以考虑一下听证纳谏。很多时候,只要不懒惰,解决的方法总会有的。
除了水污染外,环境问题还包括土壤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方面,环境问题还是那个问题,不同于以往的是随着网络化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开始提出自己的见解建议,甚至是抵制某些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的工程建设。讽刺的是,随着民众的开化,环评工作的透明度还是远远的不够,使得民众与环保部门的矛盾激化,甚至是引发了群体事件。例如厦门、宁波、成都、昆明、茂名等城市抵制PX项目,又如杭州余杭抵制建设垃圾焚烧厂,其实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些有利于环保的项目是符合环保各项规定的指标的,都是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及时的公布的环评报告才引发了群众的质疑,当然其中也包括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就如PX项目,首先这个项目是一项利民工程,许多生活用品的生产制造都离不开它。其次,PX项目在科学上已经认定为低毒属性,它造成的污染物排放甚至比汽车尾气更低。再如垃圾焚烧厂,中国在垃圾焚烧这一技术有20多年的治理历史,在技术上是不存在问题的。存在的问题其实就是民众对环保工作的公开和相关部门能否落实好环保工作的实施过程,使得这些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染物泄露、爆炸等安全隐患。
尽管相关部门是这样承诺的,但民众还是不能不担忧,像兰州水污染事件,引发污染的兰石化就紧挨着自来水厂,而自流沟的老化和超期服役更是使污染问题一触即发,水质检测的周期又长,因而事件的发生也就“水到渠成”了。民众担忧的有理,而相关部门回应的却没了逻辑,在事件发生前后相关部门甚至还在狡辩水质没有问题,这就不能不令民众质疑政府和企业的公信力了。更有甚者,如河南新安县的两家煤矿企业排放污染,涉事企业竟然宣称黑水产生是因为排水管道是黑色的缘故,是无害的。而相关部门更是推波助澜,竟提出污染危害基本不大,涉事企业属于特殊行业难以叫停这一神逻辑来,不禁令人咋舌。我们也不禁疑问环保年年都在提,为什么恶性的事件仍旧频发。
瞧一瞧其他国家在治理污染解决矛盾方面的事例也许能帮助我们拓宽一下思路,日本、韩国在面对PX项目建设时也面对民众不小的阻力,而日韩做的也很好,他们首先提高了技术水平,完善生产流程;其次,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最后,决策立项全程公示。最终项目都顺利落成。日本在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工作上,不依靠政府决策,而是当地居民通过论证、调整及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由民众自己来决定何时建设、怎么建设、在哪里建设,他们往往提前10多年就开始规划,做到了科学规划。
其实,我们在环保方面也有很好的建设性规划,例如环境立法、资源开采许可、环评建设等等,我们在力求将环保产业打造成为支柱性产业,提升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然而事在人为,好的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被歪曲变质。例如湖南采砂业,政府严打非法作业,设立专业部门管理,给有资质的企业发放开采许可。但是非法作业稽查难度大,开采许可证又费用高昂,因而非法开采的企业为了逐利顶风作案,造成了河床降低,河道千疮百孔,所到之处砂石、鱼虾、水生植物“三光”,诗画一般的“独立寒秋,湘江北山,橘子洲头”毁于一旦。而被公众寄予期望的环评工作也被诟病,许多环评工作经不起检验,经常造成重大项目的耽搁和搁置,像京沈高铁、杭州千岛湖引水工程等,要么是未批上马;要么是环评报告简单粗糙,流于形式;要么是报告美观,却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行业内甚至出现了“中介公司”来游说,其中的权钱交易不言而喻。
很多时候,公众的指责实际上反映出的是公众没有被尊重的权利、没有被满足的诉求。他们希冀的是相关部门能履行职责做好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信息公开、生产安全、维护及时、监管到位。不要一有利益就一拥而上,也不要一出问题就互相推卸责任。当分工乱象责权不明时是否可以考虑一下环保大部制,当公众质疑信任危机时是否可以考虑一下听证纳谏。很多时候,只要不懒惰,解决的方法总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