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高校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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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来自学鸣教育
2014年北京大学研究生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
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交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tjxx1/30123.htm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新的国家学业奖学金政策颁布后将纳入此政策统筹考虑)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201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会签备案的北京地区高校研究生学费标准,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现公布我校招收2014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010100哲学8000
020200应用经济学8000
025100金融(专业学位)25000
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25000
025500保险(专业学位)25000
030100法学8000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8000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4000
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4000
040100教育学8000
040200心理学8000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8000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学位)15000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8000
055101英语笔译(专业学位)15000
070100数学8000
070200物理学8000
070300化学8000
070800地球物理学8000
071400统计学8000
080100力学8000
080200机械工程8000
080300光学工程8000
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8000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8000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8000
080800电气工程8000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8000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8000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8000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000
081400土木工程8000
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8000
081704应用化学8000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8000
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8000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8000
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8000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8000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8000
083500软件工程8000
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02光学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10控制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1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8000
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16000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3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32航空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33航天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34车辆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36工业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5240物流工程(专业学位)8000
087200设计学8000
100100基础医学8000
100900特种医学8000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8000
120200工商管理8000
120400公共管理8000
120502情报学8000
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49000
非全日制研究生64000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7500
130500设计学8000
注:为鼓励潜心向学、奖励优秀,学校正在制定包含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导师助研金和社会奖学金等组成的完善的奖助体系,相关奖助政策由相关部门另行公布,请注意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aa.edu.cn/)。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硕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
硕士生三助岗位为助管、助研和助教岗位,硕士生通过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数的80%,三助津贴为0.8万元/岗.学年。
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奖励额度为0.8万元/生。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硕士生。奖学金覆盖率为学制年限内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生数的30%左右。奖励额度不低于1万元/生.学年,最高为2万元/生.学年。
此外,我校还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部分学部(院、系)也设有专门奖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生的,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但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住宿。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每人500元。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博士生均需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0.8万元/生.学年,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博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1.2万元/生.学年。
博士生的三助岗位包括助研和助教岗位,博士生通过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数的80%,三助津贴为1万元/岗.学年。
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35%,奖励额度最高达到8万元/生。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博士生。奖学金覆盖率为学制年限内在校二、三年级博士生数的30%左右,奖励额度不低于1.5万元/生.学年,最高为3万元/生.学年。
突出成果奖励主要奖励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并获得奖励,以及在其他全国性及以上艺术、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术型博士生。
另外,我校还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部分学部(院、系)也设有专门奖学金。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
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被我校录取为博士生的,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但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除上述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硕士研究生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同时我校将根据国家研究生奖助政策适时制定我校相关政策,具体情况在研究生院网上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
学习年限
(一)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试行全员硕博连读的哲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招生专业目录特别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习年限详见相应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试行全员硕博连读的哲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招生专业目录特别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藏自治区以单独考试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学费、学习方式及年限
1、定向培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全脱产住校学习,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其中宗教学、环境政策与管理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国民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管理、软件工程(专业学位)、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学位)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3、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