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雷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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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st Ramone is gone. 不过这篇跟雷蒙斯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主要在大家激烈探讨什么是朋克的时候,简单回忆一下我铁血真朋克,无政府主义,智斗打脸的几件小事。
中学的时候班主任语文老师看不惯我,总想打压我小学时候带领文学社导致的一身傲气。后来参加作文比赛去了,写了一篇文章虚构了一个故事,刻画了里面语文老师的丑恶嘴脸。结果文章获奖了,还没那么简单。一等奖应该有四五个吧,评审组觉得要是给我一等奖,别人就都得拿二等奖,没办法,给我特设了一个特等奖,还派人来学校采访我。班主任当时的表情我现在还记得。
大学的时候玩乐队,太嚣张,别的就不说了。有次排练,别的学院的文委来邀请我去他们院演出。我答应了,到场彩排的时候,他们院的老师特别看不惯我,无奈文委的坚持。我上台演完排好的歌,又现场写了一首英文歌,自己弹着吉他唱着骂台下的老师。唱完台下的朋友都好喜欢。
来美国以后,转专业到一个只有我一个国际学生的专业,结果被小秘各种看不惯各种欺负。我选修要选神经生理学的课,小秘各种嘲讽说,你选这我没听说过的课干嘛?这什么什么我名字都念不通顺。我说你给我选就是了。现在做着那种坐在办公室天天处理文件的傻逼们羡慕嫉妒恨的工作。
雷蒙斯走了,生活还要继续。不是说人生一定要怎么样,朋友,作为一个真朋克,请你想做就去做吧。
这不浪子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