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爱一个人
查看话题 >有个人能去爱,多珍贵
我发现,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就好像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
这个定论,早在好多年前就被我发现了,只不过,最近又重新被得到了强调。
昨天,我跟高中两同学一起在五道口吃饭,吃完饭后发现时间还早,索性就在华联商城逛了一番。华联商城的分局是这样的,二、三楼是女装,在我逛完“Only”、“Vero Moda”的店后,我突然想起了“Jack & Jones”——杰克琼斯。因为这三家店经常一起搞活动,前两者是女装店,第三者是男装店。
于是,当时我就灰常激动地跟两闺蜜说:“咱去四楼逛逛,我要找杰克琼斯的店子,给某人瞅瞅衣服!”因为我曾经在他家,收拾过他的屋子。他的衣柜里,也躺着几套杰克琼斯的衣服,所以对于这个牌子,我清楚他的尺码——当然前提是,他现在没有横向发福。
在她们两人向我丢来无数个白眼之后,我发现自己真的是超级会意淫的人,而且意淫得颇有冰氏风格。这一风格,尤其体现在对男士服装的考察之上。
比如说,每次我逛男装店时,就都会不自觉地脑补,他穿上这条衣服的感觉。衣服的款式、颜色、长度,我都会根据他的个头、肤色、肩膀宽度,大概大概揣测个一二三四。他嗜穿牛仔裤,深蓝浅蓝或是全黑,那么上衣就一定不能太过鲜艳彩色,普遍要以暖色调为主。
款式上,衬衫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他的肩膀够宽,够结实,肚子上没有太难看的凸起。那么,衬衫,尤其是格子衬衫,是绝对可以为他加分的,这样可以比较恰宜地烘托出一个25岁男生的感觉——什么感觉?不能太幼稚与清秀,又不能显得太过老练。偶尔一点孩子气息,夹杂在冷静而理性的IT工作当中。
看,喜欢一个人,还顺带学习了色彩搭配学和服饰心理学,赚翻了。
无独有偶。前几天,我在豆瓣上关注了一个情感类的编辑,一开始是想很“不要脸”地给她砸我之前写的稿子,后来加了qq聊天后,聊到一半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说姐,我有个问题可想不清楚了,每次写情感文的时候写得都把自己感动了,可是过后再回过头去看,怎么就觉得这么矫情,这么猥琐,真是想打个地洞钻下去!
这种感觉,就像是巴不得把手甩得一干二净,仿佛之前的那个自己从来都没出现过。毕竟,自尊就像是鸡蛋清,你越是用搅拌器使劲地给它搅拌,它就越有“跃跃欲试”化身泡沫的可能,你若是置之不理它,它也只能安静地待着,掀不起什么“泡沫”大浪。而你的自尊,曾经就在和对方某次不愉快的交谈当中,摔了个碎,不晓得过了多久,才又重新拼接起来。
她跟我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是真实的自己,都是美好的回忆,哪怕再幼稚、再矫情,你都从这份经历中,收获到了什么。
她这么一说,我倒是释然了。我想起大四下的那场恋爱,为了“勾引”男神,那段日子,我花了好多心思在打扮上,比如说,衣服一天换一套。
结果,后来居然被他发现了!那会我们都特别闲,于是就整天混在辩论队,跟着小孩一块讨论辩题。突然有一天,他私下里跟我说:“我发现你最近穿着打扮不一样啊,衣服好像一天换一套啊?”
那时我就像被他识破了一样不知所措——因为本来就是因为他才如此变花样的!最后我还一副打哈哈的表情搪塞过去,未被识破。
后来觉得,虽然几乎天天见面吧,但都是在辩论队里面一块见的,不行啊,木有单独的机会,这发展没有盼头啊。于是,我又开始动我的小脑筋。比如,听说某某时候有个讲座,一条短信发过去:“周一下午有个讲座在教五,有空不,陪姐去吧~”
再后来就更直接了,找了各种借口单独出去吃饭,比如这次你欠我的,那次我欠你的,于是就这么堂而皇之地两人出去约会。每次出去吃饭,我都会让他带上他那个巨大屏幕的戴尔电脑,在诸如秀玉这种文艺餐厅里吃完午饭后,我们又“恬不知耻”地继续在那里蹭一下午的无线和电源看视频。
这种主动的冰氏风格,在13年的那个春天蔓延发展地无比剧烈。以至于到了现在14年的夏天,我们三闺蜜也达成了这么一个共识:有时候,人真的是需要主动,做点什么的呢。生活里不可能全部都是爱情,但一定有一部分是属于爱情的,万万不可剔除。也许就仅是一天二十四小时中的某一两个小时,但就这一两个小时,也需要用心去照顾这份“爱情”,已有的,或是在准备的。
无论是为他写一篇矫情的文字——感谢你让我笔下的文章素材如此丰富;还是为他努力瘦个一两公斤——感谢你身材太好让我觉得我不瘦下来都对不起你;又或者是,为他学插花,织毛衣,下边炉——感谢你让我真的开始想跟一个人相濡以沫地好好过一辈子。
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做的这么多的事情,也就在这喜欢一个人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一点点地做完了。所以我真是觉得,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太棒了,哪怕最后,还是没能有个属于我们生命的结晶,至少过程,已让我收获累累。
感谢有你,让我在已有的基础上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优秀。锦上添花,这就是爱你最珍贵的地方。
这个定论,早在好多年前就被我发现了,只不过,最近又重新被得到了强调。
昨天,我跟高中两同学一起在五道口吃饭,吃完饭后发现时间还早,索性就在华联商城逛了一番。华联商城的分局是这样的,二、三楼是女装,在我逛完“Only”、“Vero Moda”的店后,我突然想起了“Jack & Jones”——杰克琼斯。因为这三家店经常一起搞活动,前两者是女装店,第三者是男装店。
于是,当时我就灰常激动地跟两闺蜜说:“咱去四楼逛逛,我要找杰克琼斯的店子,给某人瞅瞅衣服!”因为我曾经在他家,收拾过他的屋子。他的衣柜里,也躺着几套杰克琼斯的衣服,所以对于这个牌子,我清楚他的尺码——当然前提是,他现在没有横向发福。
在她们两人向我丢来无数个白眼之后,我发现自己真的是超级会意淫的人,而且意淫得颇有冰氏风格。这一风格,尤其体现在对男士服装的考察之上。
比如说,每次我逛男装店时,就都会不自觉地脑补,他穿上这条衣服的感觉。衣服的款式、颜色、长度,我都会根据他的个头、肤色、肩膀宽度,大概大概揣测个一二三四。他嗜穿牛仔裤,深蓝浅蓝或是全黑,那么上衣就一定不能太过鲜艳彩色,普遍要以暖色调为主。
款式上,衬衫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他的肩膀够宽,够结实,肚子上没有太难看的凸起。那么,衬衫,尤其是格子衬衫,是绝对可以为他加分的,这样可以比较恰宜地烘托出一个25岁男生的感觉——什么感觉?不能太幼稚与清秀,又不能显得太过老练。偶尔一点孩子气息,夹杂在冷静而理性的IT工作当中。
看,喜欢一个人,还顺带学习了色彩搭配学和服饰心理学,赚翻了。
无独有偶。前几天,我在豆瓣上关注了一个情感类的编辑,一开始是想很“不要脸”地给她砸我之前写的稿子,后来加了qq聊天后,聊到一半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说姐,我有个问题可想不清楚了,每次写情感文的时候写得都把自己感动了,可是过后再回过头去看,怎么就觉得这么矫情,这么猥琐,真是想打个地洞钻下去!
这种感觉,就像是巴不得把手甩得一干二净,仿佛之前的那个自己从来都没出现过。毕竟,自尊就像是鸡蛋清,你越是用搅拌器使劲地给它搅拌,它就越有“跃跃欲试”化身泡沫的可能,你若是置之不理它,它也只能安静地待着,掀不起什么“泡沫”大浪。而你的自尊,曾经就在和对方某次不愉快的交谈当中,摔了个碎,不晓得过了多久,才又重新拼接起来。
她跟我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是真实的自己,都是美好的回忆,哪怕再幼稚、再矫情,你都从这份经历中,收获到了什么。
她这么一说,我倒是释然了。我想起大四下的那场恋爱,为了“勾引”男神,那段日子,我花了好多心思在打扮上,比如说,衣服一天换一套。
结果,后来居然被他发现了!那会我们都特别闲,于是就整天混在辩论队,跟着小孩一块讨论辩题。突然有一天,他私下里跟我说:“我发现你最近穿着打扮不一样啊,衣服好像一天换一套啊?”
那时我就像被他识破了一样不知所措——因为本来就是因为他才如此变花样的!最后我还一副打哈哈的表情搪塞过去,未被识破。
后来觉得,虽然几乎天天见面吧,但都是在辩论队里面一块见的,不行啊,木有单独的机会,这发展没有盼头啊。于是,我又开始动我的小脑筋。比如,听说某某时候有个讲座,一条短信发过去:“周一下午有个讲座在教五,有空不,陪姐去吧~”
再后来就更直接了,找了各种借口单独出去吃饭,比如这次你欠我的,那次我欠你的,于是就这么堂而皇之地两人出去约会。每次出去吃饭,我都会让他带上他那个巨大屏幕的戴尔电脑,在诸如秀玉这种文艺餐厅里吃完午饭后,我们又“恬不知耻”地继续在那里蹭一下午的无线和电源看视频。
这种主动的冰氏风格,在13年的那个春天蔓延发展地无比剧烈。以至于到了现在14年的夏天,我们三闺蜜也达成了这么一个共识:有时候,人真的是需要主动,做点什么的呢。生活里不可能全部都是爱情,但一定有一部分是属于爱情的,万万不可剔除。也许就仅是一天二十四小时中的某一两个小时,但就这一两个小时,也需要用心去照顾这份“爱情”,已有的,或是在准备的。
无论是为他写一篇矫情的文字——感谢你让我笔下的文章素材如此丰富;还是为他努力瘦个一两公斤——感谢你身材太好让我觉得我不瘦下来都对不起你;又或者是,为他学插花,织毛衣,下边炉——感谢你让我真的开始想跟一个人相濡以沫地好好过一辈子。
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做的这么多的事情,也就在这喜欢一个人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一点点地做完了。所以我真是觉得,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太棒了,哪怕最后,还是没能有个属于我们生命的结晶,至少过程,已让我收获累累。
感谢有你,让我在已有的基础上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优秀。锦上添花,这就是爱你最珍贵的地方。